#剑桥罗马骑士等级史【澳】凯兰·达文波特
▷本书结构(如图)
本书是一部关于罗马世界骑士等级的制度史和社会史。它描绘了从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形形色色的骑士(equites)的历史。我们从王政时代的骑士贵族和共和早期的骑兵说起,是因为罗马人把这些武士视作后来的骑士等级的祖先。直到公元前2世纪末,这个等级本身才成为罗马国家(res publica)内部的一个不同于元老和平民的按地位构成的群体。在共和时代,骑士等级的成员包括包税人、商人、陪审员和军官。罗马骑士有区分自己身份的标志(比如金指环和镶窄边的短袍),带有宗教和政治涵义的仪式,以及在剧场中坐在前排等特权。在帝制下,骑士等级官员包括总督、财政管理人员和其他官员,奥古斯都及其继承者们让他们和元老一起在国家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帝国时代中,骑士等级被进一步细分,其中地位更高的那些只有通过在军队服役或行政系统任职才能获得。罗马国家授予的头衔和荣誉的激增意味着到了公元4世纪中期,罗马骑士(eques Romanus)身份已经变成这些帝国特权中最不起眼的,尽管它仍然保持着内在的价值,提供了凌驾于普通公民之上的豁免权。在一千多年的历史中,被称为骑士的特权公民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构成了罗马国家的一个基本的社会-政治等级。
——「导言:描绘骑士等级的历史」
首先是士兵及其家族成员进入了骑士等级,这是在公元2世纪后期之前无从证实的新现象。罗马军队中,骑士身份从未在百人队长级别之下广泛存在。即便在百人队长中,这种身份也仅限于那些从罗马骑士中委任的(ex equite Romano)。有百人队长被皇帝升入骑士等级的零星例子,但即便那样,他们的后人也无法自动继承骑士身份。骑士身份通常仅限于前首席百人队长,他们一生都在服役。留在军中的首席百人队长可以被提拔为军营长官,或者(治安队、城市大队、近卫军或皇帝骑兵队中的)某个罗马军政官。因此,当我们看到士兵之子被提拔进骑士等级,士兵本人被直接升入骑士军阶时,这是一个重要的动向。
我们的第一个关于士兵之子获得骑士身份,并有可靠年代的例子来自康茂德统治时期:
献给赫丘利神,马尔库斯·奥雷利乌斯·巴西努斯,皇帝骑兵队的训练官百人队长,和他的儿子,罗马骑士奥雷利乌斯·萨宾努斯,自愿还愿。
我们知道巴西努斯不是从罗马骑士中委任的百人队长,因为他是从粮食商被提拔起来的。因此,康茂德决定只提拔巴西努斯的儿子奥雷利乌斯·萨宾努斯进入骑士等级。有26个士兵之子拥有骑士身份的例子被记录了下来。虽然只有略多于一半是像萨宾努斯那样的百人队长之子,另一些是地位更低的士兵之子,比如马夫(strator)尤利乌斯·瓦伦斯(Iulius Valens),掌旗者(signifer)昆图斯·卡提尼乌斯(Q.Catinius)和老兵(veteranus)盖乌斯·阿尔托尼乌斯·特尔图鲁斯(C.Artonius Tertullus)。有些例子明确提到,儿子“被授予了公共马”(equo publico exornatus),就像老兵之子门米乌斯·维克托里努斯(Memmius Victorinus)那样,这排除了他们是冒称身份的可能性。有些孩子很小就获得了荣誉。“弗拉维乌斯”第四军团的一名百人队长之子马尔库斯·瓦雷利乌斯·乌尔皮乌斯(M.Valerius Ulpius)在8岁去世前被授予了公共马,另一些还只是婴儿,最小的才8个月。对孩子的这类恩赏在军队以外也有例证;比如,盖乌斯·维勒伊乌斯·乌尔班努斯(C.Velleius Urbanus)在5岁时被安东尼·庇护授予了公共马。此举旨在为孩子的父亲增光,在皇帝释奴中特别常见。同样的原则似乎也适用于士兵之子。那些成为罗马骑士的人是一个特权群体的一部分,他们的父亲属于与皇帝关系密切的部队,比如近卫军、皇帝骑兵队或“帕提亚”第二军团。他们被提升为骑士等级代表了对他们父亲服务的一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