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波拿文都拉所言,“当魔鬼的邪恶被艺术完美展现出来时,连魔鬼的形象也是美的”。
因此,在展现魔鬼的丑时,艺术使出了浑身解数。但是,对“丑”的竞相展示会使我们产生怀疑:事实上,即便不愿挑明,人们也确实在丑陋之中获得了真正的乐趣,这种丑并不仅仅局限于地狱的各种景象。不要告诉我,地狱的概念只是人们构思出来吓唬虔诚教徒的,因为也有一些是构思出来让他们像疯子一样享受的。在《死神的胜利》中,就连骷髅也展现出自己的美。就像在梅尔·吉布森的电影《耶稣受难记》中,人们把恐惧看作快乐的源泉。另外,席勒在一七九二年发表的《论悲剧艺术》中也写道:
伤心、可怕,甚至是恐怖的事物,对我们有难以抵挡的吸引力。对于苦难与恐怖的场面,我们既排斥,又为之吸引。我们热切地读着鬼故事,故事越令人毛骨悚然,我们就越手不释卷。这就像一大群人拥去刑场看犯人毙命那样。
想想众多关于酷刑的描述,如果不是为了满足人们对它的偏好,就没有必要如此大书特书,只要说一句“死有余辜”就够了。我们从尼基塔斯的《记事》中看到十三世纪初拜占庭皇帝安德罗尼库斯一世被施以的酷刑:
他像这样被带到伊萨克二世面前:别人凌辱他,扇他耳光,虐待他,扯他的胡子,拔掉他的牙齿,揪他的头发,让围观的众人取笑他。在被斧子砍掉右手以后,他被重新扔进监狱,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过了些天,他被挖去一只眼睛,骑在一头长满疥癣的骆驼上,被拖到广场上示众。一些人用棍子击打他的头,另一些人把牛粪塞进他的鼻孔,还有一些人把牛和人腹腔中的秽物扔到他的脸上……一些人经过他的时候往他身上吐口水……这群乌合之众在他被绞死后,并没有远远躲开或替他收尸,反而剥去他身上的衣服,割掉了他的生殖器。一个邪恶的人还用长剑穿过他的咽喉,刺入内脏;另一些人则把弯刀插进他的屁眼里。周围还有人把剑刺进他的身体,以此来试验哪一把更为锋利,并且为最有力的一击而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