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有些狭隘,不过,在我看来,就所有的行人而言,纽约的行人是最有经验的。他们走得快,而且走得敏捷。他们付出,他们收获,他们进取和包容,他们用最微妙的动作,向别人显示了他们的愿望:眼神,偏离中心线一度左右,微微摆摆手,挥挥卷着的报纸。
只要行人能,他们甚至会恐吓小汽车。一个司机减速,打算右转弯,这时,行人会做任何一件可能的事来妨碍这个司机转弯。他们假装没有看见那些要转弯的车。他们把他们自己当成了人质,或者给我让路,或者轧死我,迫使那些司机做出不得已的选择。
《纽约时报》的谢泼德(Richard Shepard)既是一个学生,研究大街,也是一个行人,他说:“纽约人带着一种特殊的、有目的的步伐在走路,去一个目的地的人的脚的位移,符合地方节奏,不想磨蹭。”纽约人更青睐的另一种解释是,纽约吸引了有志向的、有智慧的、有进取心的人,即像他们自己那样的人,而正是这种吸引力产生了纽约的步伐。
他们怨恨约束。交通信号灯就是一种让人不快的东西,起码是让小汽车而不是行人赢得时间。拿第五大道为例。我们打算挤出点时间向北走。当信号灯一变绿,我们就开始匆匆走起来。我们大约走上240英尺,就碰到了下一个信号灯。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信号灯刚刚变红。只有当我们以每分钟310英尺的速度行走,我们才不会遇到红灯。
外地人可能顺从地等待信号灯变绿,但是,纽约人可能根本就不去看信号灯。纽约人会去看马路,看看有没有机会过马路。在绿灯亮起来之前,他可能匆匆地过了马路。
纽约人是屡教不改的乱穿马路的人。他们可能一开始是走在斑马线上,但是,很有可能突然改变行进的角度。许多乱穿马路的人选择就在街段的中间直接过马路,特别是当街段非常长的时候,更有可能随意选择过马路的地方;在第五大道和第六大道之间的那一段四十二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早高峰时,乱穿马路的人常常走一个长长的大斜线过马路,有时甚至穿过2/3的街段长度。这是很危险的,但是,这样做不是没有它的道理的。那些走大斜线乱穿马路的人可能削减1/3的旅行路程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