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大街上人头攒动,人种多得难以想象。美国人对天气毫不关心,穿着黑外套,浆硬的领子高耸着,戴的是草帽、呢帽或圆顶礼帽。肯纳卡人皮肤呈浅褐色,头发卷曲,只穿衬衣和裤子,而混血人系着耀眼的领带,脚蹬漆皮靴,潇洒十足。日本男子脸上挂着顺从的微笑,身着白色帆布裤子,整洁而得体,而穿着本民族服装背着婴儿的日本女人,在身后一两步远的地方跟着;还有穿着鲜艳僧服的日本小和尚,脑袋光光,像是有趣的玩偶。此外还有中国人:中国男人身材肥胖,广有资财,却古怪地穿上了美国人的衣服;而女人们个个妩媚动人,黑发梳理得齐整紧密,让你觉得永远都不会蓬乱,穿的是白色、灰蓝色,或黑色的干净的束腰外衣和裤子。最后是菲律宾人,男人戴着巨大的草帽,女人们穿着袖子宽大蓬松的鲜黄色薄棉布服装。
这是东西方交汇的地方,时尚与古老相融合,即使找不到你所期待的浪漫,你仍能拥有极有趣的收获。在这里,所有的陌生人住在一起,语言不同,思想相异,信奉着各自的神祇,价值观也彼此有别,却有两个相同的情感:爱与饥饿。不知为何,当你观察他们的时候,你能产生一种印象:他们的活力是那样非同寻常。虽然空气如此轻柔,天空如此湛蓝,你会觉得,一股火热的激情像悸动的脉搏般在人群中跃动着,不过其中的缘由我并不知晓。拐角处,当地警察拿着白色的警棍站在岗台上指挥交通,看上去体面十足,但体面只是表面上的,表面往下稍稍深入的地方,便充满神秘和幽暗,让你惊恐不安,心跳都暂停了,如同你正处在黑夜中的森林,突然传来一阵低沉的、连续的击鼓声,周围的寂静也一下子跟着震颤起来。你期待着去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但我也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