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这是个温暖的夜晚,从开着的舱门可以看到夜空里无数的繁星,而天空依然近乎蓝色。巴特勒船长穿着一件无袖汗衫,露出肥白的胳膊,裤子脏得让人难以置信。他光着脚,卷发上戴着一顶非常破旧、形状全无的毡帽。
“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女友,是不是个大美人?”
我们跟这个漂亮人儿握了手。她的身材比船长还要高出许多,美丽的容貌即使哈伯德大妈也不能掩盖——那是上一代传教士为宣扬礼仪而强行灌输给当地人的形象,尽管他们并不情愿。面对她的美貌,人们只能猜测,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将在一定程度上变得臃肿,但至少目前她是优雅、灵活的。她褐色的皮肤细腻光洁,眼睛奕奕有神,一头乌发又浓又密,编成粗粗的辫子缠在头上。当她笑着向人致意时,是那样自然迷人,露出的牙齿细小、均匀而洁白。她当然是一个令人销魂的可人儿。显而易见,船长疯狂地爱着她,他不想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每时每刻都想挨着她。这是很容易理解的,但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女孩看上去显然也在爱着他——她眼睛里闪烁的光芒不会骗人,微微张开的嘴唇也仿佛充满了爱的渴望。这是令人兴奋的,甚至有些让人感动,我不由得这么觉得。一个陌生人跟这样一对热恋中的人有什么相干呢?我希望温特没有把我带到这里来。在我看来,这个脏兮兮的船舱现在已经变了模样,对于这段极致恋情,它似乎承担了一个再合适不过的背景角色。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掉那艘纵帆船,它停泊在远离世界、挤满船只的檀香山港口,头顶上是一片浩瀚的灿烂星空。我还会记住那些在夜间一起航行的情人们——在无限空旷的太平洋上,他们正从一个绿色的多山岛屿驶向下一个。想到此,浪漫如一阵轻柔的风缓缓拂过我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