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阿皮亚地处湖岸上,商店、小屋,还有当地人的村落就散落在湖边,这是他所喜欢的。到了周末,他会开车上山,前往某一个种植园主家里,在那里过上两个夜晚。直到那时他才知道什么叫自由和闲暇,他尤其陶醉于这里的落日。当他驾车穿过丛林,周围的美景让他心醉。乡村的土地肥沃得难以描述,一些地方仍生长着原始森林——那是一片杂生的奇异树种、茂密的低矮灌木和藤本植物,让人觉得神秘和忐忑。
不过最让他着迷的是距离阿皮亚一两英里处的一个池塘,黄昏时他常去那里洗澡。那是一条小河,在岩石上咕咕地快速流过后形成了这个深水潭;然后,清浅的河水又继续向下流去,流经一片由巨大岩石围成的浅滩,当地人有时会到那里洗澡或洗衣服。池塘四周的岸上密密地生长着优雅的、摇曳多姿的椰子树,树上爬满了攀缘植物,树丛倒映在绿色的水面上。这样的景象在德文郡的群山中也可看到,但两者之间仍存在差异,因为这里有着热带的丰饶、激情和馥郁的柔情,似乎能把人心融化掉。水是清凉的,并不冷,一天酷热之后更能感受到它的美妙。在这里洗澡净化的不只是身体,还有人的灵魂。

——《池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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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感情是至真至纯的,他爱埃塞尔如同一名诗人爱着月亮。在他眼里,她不是一个普通女子,她不属于这个世界,而是那个池塘中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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