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最初由伽里玛出版社于一九五五年出版,
列入“随笔”(Les Essais)丛书,题目为“论特权”。
▷前言
这些杂论写作于不同时期,是通过各自不同的视角,却都回应着同一个问题,即特权享有者如何能够对自己的处境进行思考?旧贵族阶级认识不到这一问题:他们捍卫自己的权利,他们使用这些权利却并不费心去赋予它们以合法性。上升阶段的资产阶级则相反,他们打造了一种对自身解放有利的意识形态;成为统治阶级后,资产阶级无法想象杜绝这种意识形态的遗产。但是任何的思想都是旨在普遍性的:按照普遍方式来为拥有一些特别利益而辩护并非轻易之举。
有一个人,他敢于系统地承担起自己的特立独行、与世人隔膜、利己主义,他就是萨德。我们的第一篇研究就是献给他的。他作为用利剑来确立自己特权的那个贵族阶级的后代,受到资产阶级哲学家们的理性主义思想的吸引,他曾尝试在两个阶级的态度之间进行一种有趣的综合。他通过自己最极端的形式,要求将自身的愉悦作为绝对法则,企图从意识形态上确立这一要求。他失败了。不论是在他的人生中还是在他的作品中,他都不曾克服唯我论的那些矛盾。至少他的功劳在于他曾经张扬地揭示出特权只可能是利己主义意义的一厢情愿,不可能在所有人眼中赋予特权以合法性。通过将暴君的利益与奴隶的利益置于不可调和的地位,他预感到了阶级斗争。这正是为何普通的特权享有者对这个极端的人感到恐惧。承认这样的不公正,便是承认别有一种正义存在,就是质疑自己的人生和自我。这种解决办法不会让西方的资产阶级感到满意。资产阶级希望安然地拥有自己的权利却不需努力、不冒风险:他们想要把他们的公正变成普遍的公正。我的第二篇文章是对一个个别案例的分析。鉴于文化本身是一种特权,许多知识分子站在最大利益的阶级一方:我们将看到他们中间的一位是通过哪些作假和怎样的诡辩来重新努力混淆普遍利益和资产阶级利益。所有这些案例中,失败都是注定的:特权享有者不可能从学理上承担起他们的实践态度。他们除了浑浑噩噩和自欺之外别无良策。
这些与真相相悖的话却源源不断。在独断地断言萨特思想中“赋予意义的是意识的取得”之后,梅洛-庞蒂补充说:“在涉及到事件的时候,其方式是不可更改的。”以马克思为依据,他提醒萨特说:“意识的取得……本身是一个事实,它在历史中有其地位。”还有:“只是因为我在历史中不占据任何驻留点,我才赋予历史一种意义。”
但是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曾写道:“只存在介入方式的认识视点。这等于说认识与行动只是一种原初而且具体的关系中抽象的两面。”他将这一思想运用于历史,《答阿尔贝·加缪》的主旨就是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从历史中退出,而且任何意识的取得都是一个历史事实:“如果我认为历史是个满是污泥与鲜血的游泳池,……我会在跳进去之前往里看两次。但是请您假设我已经在池里了,假设您的怒气本身从我的观点来看正是对您的历史性的证明……”
意义由定位于历史中的意识获得,它并非那么不可更改,所以萨特写道:“所以必须要有一部也已完结的人类历史,才能让比如夺取巴士底狱这样的事件获得一种最终意义……想要在今天确定这事件的意义的人,大概忘记了历史学家本人也是历史性的,即他在以他自己的计划或者他所属社会的计划来阐明历史的同时,他也将自己历史化……因此必须要说过去的意义是永久地缓期搁置的。”
这段文字彻底否认了梅洛-庞蒂的断言。“对于马克思而言,意义通过机构来实现,对于萨特则没有这样的意义。”因为对于萨特来说,机构的意义和事件的意义一样,都不是不可更改的,他并不以实践为语境来将自己历史化,而这与追求自己想要的真理的疯狂相反,将我们引回到对真理是变成真理的认识。意义的赋予,既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不可更改,它是从事实中阐发的,是通过与历史的接触来自我批判的。
但是历史并不是伪萨特认为的那样,只是一种个人历史。因为对于伪萨特而言只存在人与物,他不得不将“历史约简为个人的行动”。这样的断言是让人吃惊的,因为萨特认为个人只有通过历史才能真正被理解,这正是《何为文学》中表达的意思,而且萨特在《圣徒热内》中写道:“要想让一个人拥有历史,必须让他发展,让世界的进程在自我改变中来改变他,让他通过改变世界来改变自己,让他的生活依赖一切的同时只依赖他自己,让他在死去的时候发现人生是时代的粗俗产品和自己意志的特殊作品。”在《共产主义者与和平》中,他更有决断,梅洛-庞蒂断章取义的那段文字全文如下:“存在人类、牲口和事物。而人是属于历史性整体的真实而特殊的存在。”萨特又明确说:“历史性整体每时每刻都决定着我们的能力,它规定我们的能力对于我们行动场域和真正未来的限制;它制约着我们对于可能与不可能的态度,对于真实与想象的态度,对于存在与应当存在的态度,对于时间与空间的态度。以此为出发点,轮到我们来决定我们与他者的关系,即决定我们生命之意义和死亡之价值,在这一框架下才最终出现我们的我。是历史为一些人指明出路,却让另一些人在紧闭的门前捶胸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