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选的第一卷。在我青年时代早期,也曾写过一些作品,但都不够成熟,我不愿将它们在此付梓出版。其中有几篇也曾出现在某本书中,但那本书早已不再发行,其他还有几篇散落在不同的期刊中,最好都将它们忘掉吧。这个集子的第一篇《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成的,但创作的念头早在1916年冬季我穿行于南太平洋诸岛时就有了。最后一篇写于1945年的纽约,故事来源于我当时在报纸上碰巧读到的一则简短随笔,但我把故事发生的时间提前到了1901年——这样的故事我不想再写第二篇。
把若干小说合理排序,然后汇集到一卷书中,是作者必须要处理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假如众小说的篇幅都相差不多,那就很简单了;或者故事都发生在同一地区(local)(我倒愿意使用locale一词,但牛津词典上说这一拼法有误),那编排起来也是易事。在作者最终呈献给读者的作品中,如果各部分内容的排列有一定规律可循——即便读者对此并不能觉察,那对作者来说,也是让人欣慰的。一部长篇小说的结构无疑是清晰的——开头,中间,结尾,就此而论,一篇结构良好的短篇小说也应如此。
不过,我的短篇小说在篇幅上彼此相去甚远,有些短至一千六百字,有的长达其十倍,其中一篇甚至有两万字之多。我曾在世界绝大多数地方逗留过,在任何一地,倘若找不到可供写上一两篇小说的素材,我会待不上一秒钟。我写过凄惨的故事,也写过幽默的故事,要在其中找到某种平衡颇为艰难,但至少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把篇幅参差不齐、国家背景不同、人物形象迥异的众多故事融汇在一部集子里,同时要让读者尽可能读得轻松,这似乎实在困难。虽然,让作品可读并非激励作者写作的动力,但一旦落笔,他是渴望自己的作品具有可读性的,为此,他会尽力让作品变得明白易懂。
基于此,在本卷书中,我会在几篇较长的小说之后尽可能放上几篇较短的——有的很短,有的会有五六千字;另外,我会像我经常做的那样,把发生在某一国家的同一地区(local,或locale)的故事放在一起,通过这种方式,我希望不管把读者带到了多么遥远的地方,他们都能找到自己的方位,而无须从中国一下子跳到秘鲁,然后再跳回来。
他抓住她的手,把她揽在怀里。他能感觉到她的心怦怦直跳。如果丝特拉真是那样觉得,那么,他就把这事尽量处理好就行了。不管怎样,万一她为此送了命呢?不,不,她不想做就算了,金钱呀,见鬼去吧!丝特拉稍微动了动。
“怎么啦,亲爱的?”
她脱离开他,站了起来,然后走到了梳妆台前。
“我想是到准备出演的时间了。”她说。
他惊讶地跳了起来。
“你不是今晚不演出了吗?”
“今晚我要演,每晚都演,直到摔死那一天。有何办法呢?我知道你说得对,悉德。我无法再回到过去——住在末流宾馆的臭气熏天的房子里,吃了上顿没下顿。啊,马拉松舞!你提它干什么呢?一连多天又脏又累,直到精疲力竭、身体崩溃才停。也许,我可以再干一个月,到时挣的钱足够让你有时间想想别的门路了。”
“不,亲爱的。我不能答应。别干了,能过得下去的。我们以前挨过饿,再饿一次也没啥。”
丝特拉脱光了衣服,仅穿着长袜在镜子前站了会儿,给镜中的自己一个僵硬的微笑。
“我不能让观众失望。”她吃吃地窃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