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情境的喜剧性和语言的喜剧性】
我们常常会认为快乐和痛苦是我们生来就熟悉的情绪,好像它们没有自己的历史。尤其是,我们常常认不出我们大部分快乐情绪中所蕴含的与童年相关的成分。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便不难发现——多少现在的快乐只不过是对过往快乐的回忆!如果我们将很多情感中纯粹回忆的东西去除掉,其中还剩下什么能被我们在严格意义上感受到的东西呢?谁又知道,我们到了一定年纪,是否会对新鲜的快乐无动于衷?成年人最甘美的满足除重温童年情感外,还能是什么别的东西吗?童年的情感就像阵阵飘香的微风,随着时间日益流逝,它吹拂我们的机会也日益稀少。总之,不论我们如何回答这个宽泛的问题,有一点总是毋庸置疑的:成年人的快乐与孩子游戏时感受到的快乐是绵延没有间隔的。而喜剧就是一种游戏,一种模仿生活的游戏。如果说孩子们在游戏的时候是通过细线来操纵洋娃娃和木偶,那我们是否也该重新找寻到这些越磨越细的、串联起各种喜剧场景的关键线?我们还是从孩子的游戏说起吧。孩子们会不自觉地在心中放大木偶,为它们赋予生命,最终,木偶成了一种模棱两可的状态——虽然依然是木偶,但同时也变成了活生生的人。我们也因此得到了一些喜剧人物。我们也可以在这些喜剧人物身上检验在前面的分析中得到的规律。我们可以通过这种规律来定义通俗意义上的滑稽情景——所有行为和事件的安排,只要能让我们感受到一种幻觉——它既像日常生活,却又给人一种机械设置的直观感受,那这样的安排就制造了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