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集〕

跟一般失败比较,试图回忆过去就像试图把握存在的意义。两者都使你感到像一个婴儿在抓篮球:手掌不断滑走。
我对我的生活的记忆,少之又少,能记得的,又都微不足道。那些我现在回忆起来使我感兴趣的思想,其重要性大多数应归功于产生它们的时刻。如果不是这样,则它们无疑都已被别人更好地表达过了。一位作家的传记,是他的语言的转折。例如,我记得,在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想到马克思的名言“存在决定意识”,觉得只有在意识学习掌握疏离的艺术时,这个说法才是真的;之后,意识便独立自主,并可以决定和忽略存在。在那种年龄,这不啻是一个发现——却说不上值得记录,因为这肯定已被别人更好地阐述过了。“存在决定意识”是精神楔形文字的完美例子,至于谁首先破译它其实并不重要。

——《小于一》

@reading

每个诗人在翻译中都有所失,卡瓦菲斯也不例外。例外的是,他也有所得。他有所得,不仅因为他是一位颇爱说教的诗人,而且因为早在1900年至1910年,他就开始在诗中剔除诗歌的一切繁复表达手法——丰富的意象、明喻、炫耀的格律,还有上面已经提到的押韵。这是一种成熟的简练,而为了进一步达到简练,卡瓦菲斯诉诸“贫乏”的手段,使用原始意义的文字。因此,他把翡翠称为“绿”,把身体描写成“年轻而美丽”。这种技巧源自卡瓦菲斯意识到语言不是认知的工具而是同化的工具,意识到人类是一个天生的小市民,使用语言的目的就像他使用住房和衣物一样。诗歌似乎是唯一能够击败语言的武器——利用语言自己的手段。

——《钟摆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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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双重技巧发生作用的最佳例子之一,是那首有关恺撒里翁的诗。恺撒里翁是克娄巴特拉十五岁的儿子,名义上是托勒密王朝最后一个国王,他在“被征服的亚历山大”遭罗马人奉屋大维皇帝之命处死。有一天晚上,叙述者在某本历史书中发现恺撒里翁的名字,便陷入对这位少年的幻想,在脑中“自由地想象他”,是“如此彻底地”,以至在该诗结尾,当恺撒里翁被处死时,我们几乎把他被处死视为他被强奸。于是,“被征服的亚历山大”这几个字便获得了一个额外的深度:痛苦地承认个人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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