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模糊的阶级意义上说,萨姆的出身比她低,但在三十年代,这正是他的魅力之一,在那个年代,生而富贵是可耻的,注定无所作为虚度一生。她的同龄人当时正值二十出头风华正茂的年纪,都想做点有意义的事,他们每周在市中心的阁楼或西区大道支持者的客厅里参加几次紧急会议,为新成立的全国海员工会筹集资金,或是为西班牙共和军筹款购买救护车,他们对法西斯主义感到由衷的愤慨,那是一种家长制,是对思想的强奸;社会主义的希望则是属于他们这些年轻人的,家长们无不对它那具有颠覆力量的美感到恐惧。因此他们在家里通常避免谈论政治。反正她的家人都是些装腔作势无可救药的犹太傻瓜,他们顶着的这个滑稽的新姓氏是上个世纪的那些移民检查员给起的,因为他们的爱尔兰舌头发不出她曾祖父原本的俄语名字的发音。于是他们就姓了塞申斯。
——《其貌不扬女孩的一生》
在坐出租车回家的半路上,她忽然想起,他好像把父亲的骨灰留给她了。他离开酒吧时记得带上它了吗?她打电话给他。他很震惊,尖声叫道:“你是说你把骨灰弄丢了?”她不等他说完就惊恐地挂断了电话。她把父亲忘在吧台上了。她被一些迷信的想法吓得大腿发软,不得不尽力将它们逐出脑海。毕竟,她想,肉体算得了什么呢,只有人的思想才最重要,父亲活在我心里。放洗澡水时,她在黄色马提尼的余醺中再次飘向超越和释然,然而当她在雾蒙蒙的镜子里瞥见自己那张不变的脸时,肉体重新变得重要起来。但同时又并不重要。她想从记忆中找出一位能够调和这两个真理的古典哲学家,却懒得费神。这时,她意识到自己几小时前才洗过澡,于是关上水龙头,重新穿上衣服。
“你让这一切听起来像是个巨大的浪费。是这样吗,你认为?”
“我也不知道。当我想到那些曾经被我们认为那么重要的作家,如今已经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了。我是说那些激进作家。那一类文学就这样消失,销声匿迹了。”
“那是一时之尚,不是吗?大多数时尚都会瓦解和消失的。”
“你认为那是为什么?”
“不好说。当特定的情境占据主导地位时,作品往往会随着情境的消失而消失。”
“那什么应当占主导地位呢?”
“特定的情境在艺术家心中激起的情感。我个人认为,艺术本身在艺术家身上唤起的东西才是有持久生命力的——我指的是创造其他声音的声音,或是产生新的乐句的乐句。巴赫写过一些非常优美的钢琴曲,原本是作为钢琴教材的,但我们现在聆听的是它们的精神特质,它们的创作背景已经被遗忘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品创造了自己的精神属性,而这种精神属性是永恒的。”
在他的经验面前,珍妮丝的内心像沙子一样塌陷下去。她很高兴。如果她在和他一起走上宽阔的红木楼梯时被人认出来,那就认出来好了;她在麻木中下定决心,不去阻止这股推动她前进、将她带离一潭死水的生活的力量。莱昂内尔像海浪一样向她扑来,翻滚着她,侵袭着她,将她的过去捣得粉碎。她已经忘记了她的腹股沟里沉睡着怎样的快感的刺痛,忘记了会有怎样的感觉升腾起来淹没她的大脑。在他们休息时,一句话浮现在她的脑海:“现在的关键永远是快乐。”回到小屋,回到她深陷的生活的深渊,她在浴室镜子里端详着自己满足的脸,发现自己其实是多么狡黠妩媚,多么阴郁虚伪,她悲欣交集地冲自己眨眨眼睛。她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她再次感受到自由,就像父亲去世时一样。
萨姆·芬克启航前往英国的那天晚上,她和他吻别,看着他身上的制服、军衔和精致的双排扣风衣,她感到他从未像现在这样英俊。然而,他的脸上、他的眼中、他那充满男子气概的笑容里闪耀着的神圣事业的崇高光芒却让她悲哀地意识到,她不可能和他厮守终生;即使在他最好的时候,依然不能令她满意。她是一个真正卑鄙的人,一个十足的骗子。他坚持要她留在公寓里,不要送他上船。他的脸上露出前所未有的凝重表情:“我知道我不适合你,可是……”
内疚像一记耳光打在她的脸上。“不,你适合,你适合!”在他可能走向死亡的时候,这句话是多么苍白!
“好吧,那就等我回来再说。”
“哦,我亲爱的……”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紧地抱住他,他也前所未有地热烈地吻着她。
尽管这也许是他们共度的最后时刻,他仍然感到难以开口。“我不想让你觉得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瞥了一眼墙壁以躲避她的目光,“我只是没有足够认真地对待我们的关系——我是说在某种意义上,我很后悔……”
“我明白。”
“也许并不尽然。”他直视着她,露出勇敢而温暖的笑容,“我想我一直把你当成了革命伙伴或者什么的,而忽略了,几乎忽略了其余的一切。因为我一心想着法西斯主义,它占据了我全部的心思。”不,亲爱的,造成这种局面的是对性的恐惧。“但现在,不仅是我们这些人,整个美国都行动起来了,希特勒要完蛋了。如果我能活着回来,我希望我们作为夫妇重新开始。我是说我想要开始倾听你的声音。”他咧嘴笑笑,脸红了,“一想到这个,我就兴奋极了。”她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希望了——他虽然温柔可爱,但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他在余生中继续参加那些会议,而她已经受够了做一个好妻子,她想要活得精彩。
她读过存在主义哲学,但从未受到诱惑,因为她是在她父亲生活过的声名狼藉的爵士时代结束后,在清教徒式的马克思主义的十年里成长和武装起来的。但还有一个吸引她的地方:欧洲人喜欢谈论潜在的相互关联的主题,而不仅仅是零散支离的事件本身,她喜欢这一点,认为只要能准确地概括,她或许就能了解自己。然而她并未如愿。她开始讲述自己的生活,就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从她这方面说,的确如此。“我知道我的长相不合乎标准,可是……”他没有用虚假的赞美来安慰她,这表示他接受她真实的样子。这让她激动不已,立刻想到了各种可能性。“可是我……我忘记我要说什么了。”她笑了,眼前一片光明,承认自己渴望和他发生一些言语之外的事情。
“我想你的意思是,你认为自己在生活中从未真正做出过选择。”
没错!他是怎么知道的?她没有真正的目标,一直在浑噩度日……她忽然觉得头发乱了,伸手摸了摸。
他接着说:“我知道,因为我看到你怀有多少期望。”是的,就是这样!“只要是自己的选择,几乎任何痛苦都是可以忍受的。他们进攻波兰时,我在伦敦,但我知道我必须回去,同时我也知道这样做的危险。我的手指被折断时,我明白了教会为何如此强大——它是由那些选择为它受苦的人建立起来的。我的痛苦也是自己选择的,正是这一选择的维度使它富有意义;它没有白费,它不是毫无意义的。”
然后,他从椅子的扶手上伸手握住她的手,把她拉到身边,沉思着吻她的嘴唇,闭上眼睛,仿佛她对他和他睿智的欧洲人的苦难象征着什么。她立刻知道自己多年来的痛苦到底是什么了——那就是她从来没有真正选择过萨姆,和他在一起可以说是一种偶然,因为——是的,因为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把自己看作一个可以做出选择的有价值的女人。他把手伸进她的衣服,就连他的冷静专业中的玩世不恭也以其厚颜无忌得到了她的欢心。
她崇拜嘉宝,热爱她的每一部作品,即便是她表现最木讷的影片,她也能连看两场而没有一丝讥诮之意。她喜欢被这些老套做作的格劳斯塔克式浪漫故事、那些引人发笑的天鹅形状浴缸和鹰头水龙头、那些华丽欲滴的巴洛克式门窗和帷幔托起,漂浮在想象的海洋上。如今,它们那绚丽而堕落的品位令她欢欣鼓舞,甚至到了飘飘欲仙、欣喜若狂的地步,让她从她所受的全部教育中解脱出来,与她的祖国重归于好。当那位女演员从高贵的白色劳斯莱斯车里翩然走出,足跟一次也没有被她的薄纱长裙绊住时,她真想站在屋顶上,对着星空快乐地尖叫。在躺椅上慵懒地“放松”的嘉宝是多么无以言表地光彩照人,她在情绪低落地和男主角们争论时,那长久的停顿中的厌世之感是多么令人心动——珍妮丝有时不得不捂住脸,不去看嘉宝愉悦地合上她那陶瓷般的眼睑,接受巴里摩尔姗姗来迟的一吻。当然,嘉宝精致的颧骨、莹白的肌肤和雕塑般的面部轮廓——这个女人是上帝存在的证明。珍妮丝可以面朝天花板在旅馆的床上躺上半个小时,眼睛几乎一眨不眨地看着嘉宝的脸庞浮现在眼前。她可以站在梳妆台的镜子前,对着镜中映出的脖子以下的部分,认识到自己的身体出乎意料地成熟妩媚,充满活力,尤其是从侧面看,更能突显出她优美的大腿线条。
她回想着和他一起欣赏的几十场独奏会和音乐会,回想着和他在餐馆里共进的晚餐,回想着查尔斯对她的毫无保留的爱和依赖,她已经成了他的眼睛。从某种意义上讲,他彻底改变了她,使她看向外面的世界,而不是屏住呼吸等待这个世界向她投来不以为然的目光。她走近旅馆前门,站在街对面,捕捉着萦绕在这栋垂死的建筑上的冰冷的泥土气息,试图重温她第一次和他一起走到街上,然后下到地铁里的情景,那是她最后一个其貌不扬的日子。她买了一种新的香水,它穿透尘土飞扬的空气飘到她的鼻端,带给她一丝愉悦。
她转身回到百老汇大街,漫步走过水果摊和路边散落的碰撞碎片、街头食客们掉落的披萨饼皮碎渣、果皮果核、一只落单的靴子和一条破烂的领带、一个坐在人行道上梳头的女人和追着篮球大喊大叫的黑人少年,那些曾经裹挟着她而她如今已经没有勇气从迅速消失的过去唤回的各种主义、目标和突发事件齐上心头。还有查尔斯,头上端正地戴着帽子,脖子上整齐地裹着深红色围巾,用口哨轻柔有力地吹着《哈罗尔德在意大利》的非凡的主旋律,从容地和她手挽着手走过这一切。“哦,死亡,哦,死亡。”她在街角等红灯时几乎说出声来,一个十几岁的毒贩开着崭新的宝马缓缓驶过,车上的说唱音乐挑衅地在她面前轰响。绿灯亮起时,她穿过马路,为自己幸运地活到美丽而惊叹不已。
十几岁时,她曾想过:我永远不会变美,也不会成为天才。那我还期待什么呢?她觉得自己被太多的空间包围,渴望有一堵墙让她翻越。
她的父亲是个很有派头的人,有着长而高贵的头颅和过时的思想,至少,正在为刚刚获得的革命性独立而兴奋的她是这样看的。在西区大道昏暗的公寓里,她抚摸着他冰冷的手,感谢自己的运气,或者更确切地说,感谢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帮助她远离了这些笨重的欧式银器、臃肿暄软的椅子、巨大的东方地毯,还有那重得要死的茶具以及它曾展现出的可笑的自信。即使不美丽,她至少坚强,摆脱了父亲强大的幻想。但他现在如此虚弱,大部分时间都闭着眼睛,她终于向自己承认,她有着和他一样的傲慢作风,明明很关心,却假装毫不在乎,不像她母亲,总是大呼小叫地装作很在乎,其实却漠不关心。当然,父亲接受这个世界的不公,认为那就像树木一样自然。表面上他是个因循守旧的人,但他对那些墨守成规的人很不耐烦,这让她暗中将他引为知己。她喜欢他对千篇一律的隐晦的嘲讽,这助长了她对母亲的反叛。在他去世的前一天,他微笑着对她说:“别担心,珍妮丝,你已经够漂亮了,你不会有事的,你很勇敢。”要是“不会有事”够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