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我身边的唯一男宾就是皮特·美尔罗斯。他很年轻,大约二十二三岁,中等身材,体态笨拙,这使他仿佛蹲在那里一般。脸色泛红,皮肤似乎紧紧地绷在面部骨骼上。长着闪米特人才有的大鼻子——尽管他并非犹太人。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双警觉的眼睛。剪短的棕色头发上满是头屑。穿着褐色的诺福克夹克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这些都是切尔西国王大道上光着头闲逛的艺术类学生才穿的。粗鲁的年轻人!他的行为举止也毫无引人注目之处。他自以为是、喜欢争吵,而且颇为偏执。对他的同行作家,他激情满怀地表达了内心的蔑视。他用活泼的语言抨击那些所谓美名,令我感到有趣。但我还是谨慎地没有发言,因为我想到,只要我稍一转身,他就会把我的名声骂个狗屁不是。想到此,也就觉得没意思了。他颇健谈,谈吐有趣,有时也会表现出机智来。倘若不是他的俏皮话让三名女士丧失理智般狂笑不止,我也会跟着轻松地笑一笑。他只要一开口,不管好笑与否,是否适宜,三个女人都会放声大笑。他讲了很多蠢话,因为他一直说个不停,不过有些话也说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观点,尽管粗糙,也不像他本人认为的那样富有新意,但很真诚。不过,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的活力,热切而猛烈,如同一团炽热的火焰,带着抑制不住的愤怒,将整个人熊熊燃烧起来,甚至照亮了周围的人。这小子是有两下子,即便如此,临走时,我仍有几分好奇,他将来会怎样呢?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写作才华,很多年轻人都能写出灵性十足的小说——但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不过在我看来,他这个人还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这种类型的人,等到了三十岁,岁月就会磨平他的棱角,阅历则告诉他,他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聪明,那样,他就会变成一个有趣的、让人愉快的家伙。不过,我是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海龟的声音》
在火车站接上他时,他穿着灰色的法兰绒裤子和棕色的花呢外套,看起来又热又脏。不过,在游泳池游过泳后,他换上了白色短裤和高歇牌衬衣,变得非常年轻——年轻到了荒唐的地步。他以前从没走出过英格兰,因而很是兴奋。看到他如此快乐是让人感动的。在这个不熟悉的环境里,他似乎忘掉了自我意识,单纯、谦逊,孩子气十足。我感到惊讶,也感到愉快。晚上吃过晚餐后,我们坐在花园里,周围一片静谧,唯有绿色的小青蛙呱呱地叫几声。他开始谈起他的小说。这是一部关于一位年轻作家和著名首席女歌手的浪漫故事。主题使人想起奥维达的作品。我绝没想到这个不知情感为何物的年轻人会写这样的东西,被逗笑了。时尚总是循环反复,一代又一代人之后,又回到了跟原来相同的主题,真是奇怪!我毫不怀疑皮特·美尔罗斯会采用现代的方式进行写作,但相同的题材是在那里摆着的,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出版的那部三卷本小说曾让多愁善感的读者如痴似狂。他提出把背景设置在爱德华时代的初期,对于当时的年轻人来说,过去时代的奇妙而遥远的精神已经传袭下来。他说啊说啊,但听他讲话并不令人讨厌。他无意把自己的白日梦写进小说——也就是那个平庸、卑贱的年轻人充满喜剧色彩的、令人同情的白日梦,他认为自己得到了一个长相绝美、名声显赫的高贵女人的爱情,从而得到全世界的艳羡。我一直很喜欢奥维达的小说,皮特·美尔罗斯的想法一点儿也不让我不快。他有巧妙的描写天赋,对物质事物,如丝织品、墙壁、树木、花朵等,观察灵动而纯真,还具有表现生命激情的才能;而爱的激情则使他的笨拙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震颤不已。我认为,他是可以写出一部生气勃勃、荒诞而又诗意化的作品来的。
“啊,在某些方面,他这个人还不错,但嫉妒心太强了,发疯一般。有次在船上,我们吵了起来,因为一名意大利军官对我关注太多。老天知道,我是全世界最容易相处的人,但我不能受任何男人欺负。毕竟,我要考虑我的自尊。我告诉他哪里可以下船——你明白我的意思,他掴了我的脸,竟然在甲板上!我不介意跟你说,那一刻,我气疯了。我把珍珠项链从脖子上扯下来扔进了海里。‘珍珠值五万英镑哪!’,他抽了口气,脸色变得惨白。我挺直了身子:‘我珍惜它们只是因为我爱你。’说完,便转身走了。”
“你是个傻瓜。”我说。
“我一连二十四小时没跟他说话。这个时间之后,他就对我服服帖帖的了。我们到达巴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卡地亚给我买了一条同样好的项链。”
她咯咯咯地笑起来。
“你说过我是傻瓜吗?我把真的项链存放在了纽约的银行里,因为我知道下一个演出季节,我还要回来。扔进海里的,是个仿制品。”
她开始放声大笑起来,笑声圆润而欢快,像孩子似的。她完全着迷于这种恶作剧了,哈哈哈地快活地笑着。
但过了片刻,格拉泽小姐开始弹起舒曼的一首乐曲的开头小节。这个曲子不需要嗓子太过用力,我猜格拉泽小姐选择它时,是心中有数的。拉·福特萝拉开始用低音唱起来,听到自己的嗓音从嘴里发出来,清澈而纯净,她就放开了喉咙。歌唱完了,四周安静下来。格拉泽小姐听出拉·福特萝拉声音清亮,感觉到她意犹未尽。现在,首席女歌手站在了窗子前,背对着灯光明亮的房间,看着外面幽暗闪烁的海面。雪松在夜空的映衬下,呈现出可爱的图案。夜晚是温柔而芳香的。格拉泽小姐又弹了几个小节。突然,一阵冰冷的颤抖顺着我的脊柱传下来。拉·福特萝拉听到了曲子后,也稍稍吃了一惊,又重新恢复了正常:
他的微笑多么温柔和善
他睁着的眼睛多么迷人。
这是伊索德的《安魂曲》,在瓦格纳她从来没有演唱过,因害怕损坏嗓子。不过在音乐会中,我想,她是经常唱的。现在,没有交响乐团的伴奏,而只有一架钢琴单薄的叮当声,那有什么关系!那仙乐般律动的音符在静谧的空中流淌,并追逐着波浪前行。在这样一个十分浪漫的场景中,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演唱是多么震撼人心。拉·福特萝拉的嗓音,即使现在依然细腻、圆润、纯净;她的演唱感情饱满,轻柔动人,把人生的痛苦表达得那样凄惨和优美,我的心融化了。当她唱完时,我的嗓子哽咽住了,我看了看她,泪水正顺着她脸颊流下来。我不想说什么。她一动不动地站着,看着外面那片永恒的海洋。
多么奇怪的女人!那一刻我想到,我最好还是按照她本来的样子去看待她——一个有着可怕缺点的女人,而不是像皮特·美尔罗斯那样,认为她是所有道德的化身。不过,人们还是谴责我,因为我喜欢那些——按照常理来说——较坏的人。她当然令人憎恨,但她的魅力也让人无法招架。
让人吃惊的是,两三天后,我收到了他寄来的小说,前面的献词奉承意味十足。我读了一遍,小说显然带有自传性质。背景在苏塞克斯的一个小镇,人物来自中上流社会,是些收入不佳但又力图想保住体面的人。小说中的幽默相当残酷,而且粗俗,书中还充斥着对年老贫困者的嘲弄,读后让我大为光火。皮特·美尔罗斯不知道要承受那些不幸是多么艰难,不知道为克服那些不幸而做出的努力值得让人同情,而不是讥笑。不过书中对场景的描写、对房间里的小幅画作及乡村印象的描绘都极其出彩,表现出了物质事物的亲切和精神之美。书写得轻松,毫不造作,语言铿锵,富有美感。这本书实际上是有些不寻常——我现在明白它为什么能够吸引读者了,那就是,在这部恋爱故事里,有一股激情存在,它晃悠悠地贯穿在整个情节之中——尽管情节也不过如此。这本书,按照时尚的说法,不只有点儿“糙”,而且——还是按照时尚的说法——结尾太含混,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所以基本上是开头如何,结尾仍是如何。不过,青春的恋情的确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理想主义浓郁,而且纠缠着激烈的性爱情节,生动如斯,感触良深,让读者屏气敛息,欲罢不能,仿佛是生命的脉搏在书页上悸动。它跟含蓄毫不沾边,相反,它荒诞不经,罔顾道德,但又令人愉快,好像一股自然之力,那就是激情了。我从没读过如此令人感动、让人敬畏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