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起一本读过的旧书(读过的遍数越多越好),我知道可以期待什么,并不因为对内容已有所知而影响阅读时的满足;而读一本全新的书时,我的感觉就好像在品尝一种从未吃过的菜肴,翻过来倒过去,这里挑一点,那里拣一点,对其配置不知说什么好,想多尝一点,既没有信心也不太放心。用同样的比方,最新流行的书就像拼盘一样,无非是东拼西凑、改头换面的大杂烩,而更完整、更自然的菜肴以前早就有过了。不但此也,在读熟悉作家的作品时,我不仅有把握时间不会白费、胃口不会败坏,而且好像在握手晤对一位相交多时、知心知肺的老友,互谈心得,打发掉一个又一个小时。真的,我们已与这些贵客结成了亲密的友谊,比最接近的朋友还要亲密、还要持久。读一本最喜欢的旧书,例如我读过的第一部小说,其乐趣不仅在于遐想及品味,还在于诸多愉快的回忆。它使我想起第一次阅读时的感觉和引起的联想,那是以后再也没有过的。这些著作就像一个一个环节,把我们生命的各个阶段连成了一片;它又像一个一个里程碑,记录着我们生命的航程。它们就像木栓铜环,可以供我们随意地挂上或者取下精神生活中的衣物:理想的品德、残余的热情以及最幸福的时刻等等。它们生来就是“为了思想和追忆”!它们就像福图内特斯的希望帽,给了我们最大的财富——想象,当然它们载着我们飞过的不是半个地球,而是只要提起一个词,就能载着我们飞过半个人生!
——《论读旧书》
至于另一部书,伯克的《印象记》,我特别为之骄傲和高兴,其后几个月里我自己读,还读给别人听。我特别钟情这位作者事出有因。了解对手值得赞许,能称赞对手就更是如此。而我两者兼备,至少做到了其中之一。从第一次我注意到伯克写的东西起(那是1796年他登载在一家双日报《圣詹姆斯周报》上致某贵族的一封信的摘要),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位辩才,能将自己的思想滔滔不绝形之笔墨的大师。除了他的文章,别人的文风在我看来都是故意卖弄学问、不着边际的。约翰生博士似乎是在踩高跷,甚至我一度很爱读的朱尼厄斯的文章,尽管异常简洁,也无非是讲究对偶、行文整齐而已,只有伯克的文章,如闪电般变幻多姿,如魔鬼般深不可测。在一般情况下,他娓娓而谈,一如常人;但一旦奋起,就不知他将飞向何处,行向何方。譬如就在上面提到的那封信里,他就如“鸽棚里的鹰那样,将科列奥利城里的伏尔斯人(贝德福德公爵与劳德戴尔伯爵)扫得落花流水”。对他的观点我不感兴趣,不管是在那时还是现在,我都不受它感染;但我崇拜那位作者,人们也认为我是反对他的人中很不坚定的一个,尽管我本人认为,抽象的观点是一回事,如何完美、精彩地表达出来是另一回事。同时我想他可能是基本观点错了,因而提出五十条真实的证据却得到了错误的结论。我对诗歌与政治既崇敬又怀疑,柯勒律治是我的引路人,他曾确切地告诉我,华兹华斯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婚姻问题的论文,就其中充满的男子汉气概及措辞的神经质而言,可谓无与伦比。由于当时我还没读过华兹华斯散文风格的样品,我提不出什么疑义。要是有什么人的散文写得比伯克还高明,那要就是我没读过,要就是我看不懂。像我这年纪,已不太可能转而接受新的关于天才的神话。壁龛已有主,供桌也已摆满。此人之才能虽用非其处,但至今令我佩服不已,想当年我自己年复一年,孜孜以求,努力想写出一篇,不,只是一页或者一句而已,那又是什么呢?当我像个可怜巴巴的哑巴孩子,满怀羡慕地注视着他犹如行云流水般的笔端,能够用言辞将我最细微的思想转达给别人,那于我简直是高不可攀!但我从不以己之短度人之长,只是有点觉得自己太无能,与他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深沟,因而对他们更是敬畏而已。
简单说吧,书本知识,就是靠书本传输的知识,之所以“宽泛”或者“一般”,因为它完全是靠暗示与联想,才使人理解或感兴趣的,人们从书上读到一个浪漫故事,感动不已,那故事本身一定很吸引人;人们从书上读了寥寥数笔的勾勒,便很快在脑子里形成生动而完整的概念,那一定是因为这几笔勾勒出了事物的普通特点;人们第一眼见到并被它吸引住的东西,必定是能普遍作用于人类思想官能的东西。对社会也好,对不同事物的共同看法也好,总会有一些比较宽泛的方面,也多多少少能被所有的人认识:学者们所研究所关注的就是这种东西,这跟迂腐丝毫无关。沃尔顿的《钓客清话》细致描写了钓具、钓饵及制作假蝇的技巧,大受钓鱼爱好者的欢迎;而书中体现的亲切人性,穿插其中的纯朴动人故事,以及农家风物,也使有不同欣赏口味与情调的读者同样喜爱。蒙田的《随笔》,迪尔沃思的《拼写读本》,以及费恩的《论意外剩余财产》等等,这些都是书本,但并非对各种读者都适用。后两本书除了小学校长和律师外谁也不感兴趣,但第一本书却值得向所有曾经思考或者想学会认真思考种种问题的人推荐。
人们的职业各不相同,有机械师、有店员、有医生、有画家等等,各项职业都需要丰富的知识和才能、需要本专业范围内的各种细节,这些书本,有关专业的人读起来津津有味,但隔行的人读起来犹如天书。可是在各自的专业和技术知识之外,各行各业的人也应该有一些共同的知识、共同的感情,这样他们彼此交谈起来才会有一些共同的题目,相处的时候也更愉快一些。通俗作家所致力于探讨的就是这种人类共同的想法,这些想法可说浮在社会的最表层,也可说扎根在社会的最核心;而他们的努力看来也没有白费,因为他们有读者。而成功的书表现的就是人类智慧与人性的这种微妙的精华,“太空元气之精”。书中包含了思想的语言。时代不同、各人能力不同,肯定会有一些人的观察更细致,反应更灵敏,感情更细腻,他们把这些用笔记下来,写成书,就成了流传后世的宝贵财富,而这些人就成了典型的作家。我们去祠庙游览,几分微醺之下,觉得身心俱净,飘然欲仙,凡夫俗子自然对我们的举动难以理解,但这是我们的过错么?不,这是他们的过错,是他们过于局限于自己领域的小天地及有限的概念,缺乏高雅的交际手段,也没本事讨论抽象的题目。我们不妨做个试验,把几个识字与不识字的人分别叫来,他们彼此都互不认识,然后看哪一群人之间容易相处。
读旧书的感觉一似旧景重现。它使我想起了与父亲住在一起的岁月,那时我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无忧无虑,人生之路似乎涂满了奶油和蜜,无比甜美,每天只要背完功课就可以玩个痛快。记忆中,《汤姆·琼斯》是第一部打破我这种生活的小说。它是库克的袖珍本中的一种,装饰着插图,每隔两个礼拜才送来一卷。在那之前我只读过学校的课本以及一本枯燥无味的教会史(拉德克利夫太太的《森林奇遇》除外),但这本书的味道完全不同——“甜于口”,但未必“苦于心”。它使我看到了我活着而且将继续活着的这个世界,向我展示了各种各样的“快活的生物”,不是由“天地诸元素合成”,而是在地球上产生的,不是“生活在云雾中”,而是跟我在同一条路上走着的,——只是有人已经在我前面,有人很快就要赶上我而已。要是我的心曾为寄宿学校的舞会、仲夏夜或圣诞夜的狂欢而颤动不已过的话,这些英国小说家的袖珍本就是伴随我终身的舞蹈和永远的狂欢。
《汤姆·琼斯》每卷六便士,总是在话说了一半、故事到了紧要关头戛然而止,例如在汤姆·琼斯发现斯夸尔躲在毯子后面时,或者帕森·亚当斯被命运摆弄,很意外地爬上了滑泼太太的床笫时。——顺便提醒一下读者,在读《约瑟夫·安德鲁斯》时就不可有这种印象,因为那里有一张女主人公范妮的画像,读者要是对之过于关注,以后就没法遇到比之更美的人了:她太像某女郎了!——正由于作者造成的悬念,因此我总是焦急地期盼着下一卷,而一旦来了便急不可耐地打开。啊!只怕我今后再也不会有那种炽热的情致,来注视书中的人物,并预测他们以后的遭遇了,就像我当初看待巴斯少校,特鲁宁舰长,特林与托比叔叔,堂吉诃德、桑丘和达帕尔,吉尔·布拉斯与洛伦莎·赛福拉夫人,劳拉以及那位纤唇开合犹如玫瑰的漂亮的柳克丽霞那样。当初阅读时,他(她)们曾引起了我多少遐想,给我带来了多少欢乐!让我再唤回他们吧,也许他们会替我注入新鲜的生命,让我重享当日那种情绪和快乐!要说什么是理想,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理想,是在人生的清泉飞溅的泡沫上映射出来的美丽之极的幻想。
啊,记忆!把我从世俗的争斗中解救出来.
给往日那些情景以永恒的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