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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集:赫兹里特随笔》【英】威廉·赫兹里特​

▷译者前言:shimo.im/docs/vVAXMy7nxlt6V03m

1830年七月革命以后,最后一位波旁家族的国王逃离了他的国家。这消息使赫兹里特大为振奋,1830年9月18日他宽慰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终年五十二岁。赫兹里特活着充满叛逆精神,他去世时也充满叛逆精神。对于一个生时因为支持一个失败了的事业而饱受打击的人来说,他去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竟是:“我这一生过得很幸福。”

——「译者序言」

某家颇有影响的杂志最近一期刊载了一篇文章,内中有一段对法国人性格的描写:
两极相遇。此言用来解释法国人性格之谜,可谓贴切之至。法人虽聪明,但行事龃龉不近人理之处,远胜于任何民族。他们比乐天派还要乐天,比悲壮派还要悲壮。言行之顷,其脸色可由如靥之花,一变而为茫然之木。同一时也,他们是欧洲最活泼最轻快的民族,又是欧洲最沉重、最机械、最耐劳的民族。他们可在片刻之间,从最可鄙的某种偏见,一跃去思考最复杂、最抽象的问题。他们在情趣上异常刻板,一如在道德问题上十分灵活,因为前者的标准是原则,而后者的标准是感觉。他们有时似乎凛然不可侵犯,有时却为琐屑之事而大动肝火。最细小之事,会对他们产生最巨大之影响。他们适应性极强,因此有时觉得他们几无原则或真正的民族性可言。他们总想吃最少的苦,花最小的代价。一种想法导致不安,他们会迅即转移,去想他们认为合适的东西。他们的一生,戏剧性多于现实性,其情感只是演员们穿上脱下的戏装而已。对他们来说,词语就是事物,他们说着动听的话,便以为事实真是如此。善与恶,好与坏,自由与奴役,对他们来说几乎无甚区别。他们天然容易满足,因而阻碍了他们在其他方面的进展。
以上所说近于事实,无可辩驳。不过这里我们想作一篇类似的文章,谈谈英国人的性格,以示公平,因为英国人总爱把别人的缺点当作自己的优点。

——《约翰牛之性格》

事实上,约翰牛一向粗俗顽固,爱管闲事,近几年头脑更有些不大正常!总而言之,约翰牛是大笨蛋加上大流氓,需要被人家奴役一百年来使他头脑恢复正常。他自以为是天字第一号的爱国者,因为他恨所有别的国家;他自以为聪明盖世,以为别人都是傻瓜;他自以为诚实忠信,因为他把别人都称作娼妓流氓。要是最完美的人性就是一生发脾气,那约翰可说是最接近的了。他打老婆,骂邻居,咒仆人,喝得醉醺醺的,消磨时光,泄发情绪,还坚信自己是基督教世界无可指摘、最为完美的道德和宗教的榜样。他自吹法律之完善及执行之正确,但英国被绞死的人比整个欧洲都多;他自吹农妇的单纯清白,但伦敦街头的妓女比其他欧洲首都加起来的还多。他自诩舒适,只因为他最不舒适;由于在社会上无甚欢乐,他只好在家中壁炉边寻求,而在那里他很可能是一头冬烘,满腹忧郁,十分可笑。其自由源于放纵,宗教出于冲动,而脾气则紧随天气。他勤勉,只因不喜取乐,而宁可每周工作六天,以免虚度。其欢乐观常成为其他国家笑料。傅华萨在谈到黑王子与法国国王的会见时,说:“他们(指英国人)只会按国家陋习苦中作乐。”英国人干活很耐心,但只限于那些枯燥无味、只需机械劳作的活,不包括高雅艺术。也就是说,他们对吃苦固然不在乎,对乐事却也不在行。他们可以在一个艰苦的环境里吭哧吭哧拼命干,但在一个惬意的环境里却坚持不了多久。他们在艺术上和为人处世上一样,不肯循规蹈矩。他们画的画与他们的言谈一样粗糙乏味。英国人也爱吹嘘本国的伟人,但其实他们没有多大权利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英国没有伟人,而是因为英国人除了掮着伟人招牌在别国人前面趾高气扬外,对本国的伟人其实既不了解也不关心。谈到莎士比亚,约翰牛首先想起的是他年轻时曾偷盗过鹿;说到牛顿的发现,他大约到今天还不一定知道地球是圆的。约翰牛爱赌咒发誓,而且颇有特色,人们甚至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天杀的先生”。这是一句渎神的话,而法国人的咒语却是下流的。一个凭恶行发誓,一个凭报应发誓。然而不管约翰怎样气壮如牛,说到底他只不过是个笨伯。由于他老是眼红别人,结果就成了各种江湖骗子作弄的对象。他起劲地帮着一方,咬牙切齿地反对另一方;他的反对既毫无道理,他的帮忙也只是狂热。可以说,对自己到底想干什么,没有人比英国人更无知,也更荒谬绝伦了。

对过去与未来,人们的价值观念完全不一样,似乎未来就是一切,而过去就一钱不值,我实在看不出这有什么逻辑或理性的基础。相反,我觉得过去与现在一样真实,也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在对人生作估价的时候,同未来一样不可否认。说过去已经过去,不复存在,因而无足轻重,不值一顾,这种看法实在难使人苟同,因为如果说过去已经不存在了,因而在善恶的天平上已分文不值了,那未来还没来到,它还未“成为”什么东西呢!要是有人主张,从严格意义上说,只有“现在”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确确实实存在着,我们该牢牢抓住不放,而别的都可以不管,我还能理解(也许他本人还未必理解);只是我不懂这一区别,切实可感与虚无缥缈的区别,怎么会导致重未来而轻过去?因为这两者从这一观点去看不都是同样的不现实,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与感觉中吗?不,还说不上同样。因为其中的“未来”更抽象,更是大脑想象中的产物,我们对它的兴趣也更不着边际、更莫名其妙,因为人们如此看重的“未来”,很可能永远都不会实现;而“过去”倒真是切切实实存在过的,还留有真实的痕迹和印象,其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或者如诗人所说,“过去的欢乐躲藏在命运追逐不到的地方”。
当然,我并不想否认下面这一点:尽管“未来”目前还不存在,而且在说话的此刻也不会马上出现,但它本身意味着最终结果,因而对个人来说有着终极的意义,它迟早会变成真实的存在,而我们在未来的某一时刻也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好吧,那么“过去”在现时也不存在,当初的感觉与兴趣也已飘然无存,但它以前确实存在过,我们仍然可以生动地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通过同样的推理,我们也可证明它并非毫无意义,人们的思想对之是否存在过也非完全漠然。哦,不!远非漠然!我们且不要急于放弃过去,即便我们几乎已想不起它曾存在过。往日之事,或悲或欢,难道全无意义?昔日所为,或此或彼,莫非全不值一思?当我怀着满心的欢愉或淡淡的遗憾回忆着一度曾是我的一切的时候,当我重新燃起一度是光辉灿烂的现实的那些形象的时候,这些想法从未离我而去,难道我是在自欺欺人?是在构筑幻影或梦想?或者给自己穿上一件花里胡哨的外衣,适足显示自己的愚昧无知,其实全是空想,丝毫不合情理?当我回首往事,想起曾照亮我早年人生旅途的可爱的阳光和碧蓝的天空的时候,难道我是一无所见,只是凭空的寻欢作乐?想起过去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想起那引起我兴趣的一切,难道全是胡思乱想、一钱不值?或者,用一位大诗人(他也是我不无伤感地回忆起的早年的朋友之一)的话来说:
昔时光烨烨,今日复何有?
花落草枯尽,韶光不可留。

——《论过去与未来》

形形色色的情感左右及扭曲着生命的自然发展,凡不受情感支配的一切都不值一提。其结果是造成了人生各个时期的区别:纯真的童年、快活的青年及执拗的老年。忧虑压在心头,使人产生沉重的负罪之感,因此一个干实事的人的样子就活像一个罪犯:心事重重、烦躁不安。涉世愈深,则愈不易保持思想的自由与单纯,愈不会受到他人的感染。人生早年,质朴而纯真,头脑中还没有塞满各种各样的东西,容易接纳各种各样的感觉。时而快乐,时而痛苦,互不干扰,思想之泉清澈、洁净而永不干涸。因而,“胸中充满了阳光,泪珠儿方滴便干”。随着年岁增长,意志力越来越强,形成了顽固的先入之见,对某种东西有固执的癖好。要想得到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否则宁可什么都不要。我们固执己见,沉湎于幻想和偏见,这使我们失去了完美的判断能力和清新活泼的感觉能力。习惯的索链犹如长蛇缠绕在心头,咬噬着它,使它窒息。思想变得生硬麻木,毫无生气,童年时的柔软而富有弹性,现在变成了赘肉和顽固的肿瘤。感情上的粗暴与顽固愈演愈烈,最后压过了天然的感觉和合理的感情。我们孜孜以求,非要达到什么既不需要也不现实的目的。于是生命就在这种狂热的追求和必然的失败中一天天流逝了。人们都满足于这种病态的感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野心勃勃、贪得无厌、放荡无度,使本来很普通而且唾手可得的欢乐化为乌有。机器在超负荷运转,亢奋的血管里喷发的过度炎热烤焦了爱情、希望和欢乐之花,使之枯萎。人们宁可忍受痛苦,也不愿从这狂热中稍作休息或松弛。一边是折磨人的希望,一边是一事无成的恐怖,我们介于这两者之间,惴惴不可终日。意志力的驱使,已经使人生像下山的马车,飞驰而下,而车夫或理智对之已无可奈何,他既无法停止,也无法控制。我们的头脑中也会被一些奇怪的念头盘踞着,不管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有害,却左右着我们的一生。

一日清晨,我正在大口饮茶,彩云朵朵,从西边悠然飘来,不由想道,“春天就这样缓缓来了”。这样想着,不顾田野依然湿润,道路依然泥泞,我就随着别人的指点,来到了邻近的一个树林,从那里踏上了一块干燥平坦的草地。小径蜿蜒,伸向一英里路的远方,两边是低矮的丛林,路尽头有一点亮光,随着天气的阴晴而或明或暗。这是一次多好的徒步旅行机会!书籍友朋于我皆无所需,我可以边走边回忆我的青年时代,那些年月,那些时光,伴着微风,拂面而来。我可以自在地漫步几个小时,时而极目远眺,时而侧身回望;时而想岔开大路,另辟新径,时而又迟疑犹豫,生怕扯断纤细的回忆之丝。白桦在微风中摇曳,树干熠熠,枝条宛曼;一只山鸡扑簌而起;不由回忆起昔日在此曾见到过一只斑鸠在泥土里扑腾,不由感慨韶光易逝。悠悠岁月,熟悉的名字,亲切的面容,一一在眼前浮现。这是为什么?为什么现在会想起他们?或者说为什么不常常想起他们?人生就好比穿越一条狭窄的小路,四周围着一条薄薄的帷幕,幕后是一尊尊人像,一张张竖琴;然而人们不会伸出双手去揭开幕布,去细看那些画像,或者弹拨那琴弦。又如在剧场里,当古老的绿色帷幕徐徐卷起,成群的人们、奇异的服饰、晃动的笑容、丰盛的宴会、庄重的屋宇、闪亮的远景,一一在眼前展现;只要愿意,我们随时可以窥视过去,那曾使我们触景生情的、长忆难忘的、悠然神往的或痛心疾首的一切,可以重新为我们所有。但对这一切,我们漠不关心,无动于衷,仿佛最可关注的只是眼前的烦恼、明日的失意。房里即使挂着提香的杰作,我也未必在意,如何能期望我心灵中的眼睛能看得那么远,或者会运用意志的魔力,把藏有这幅画真迹的罗浮宫的厚厚的石墙推倒呢?见到这幅画,就使我想起罗浮宫另一个头像,想到它,我便忘怀一切,我甚至愿意变成它所代表的那个人,他是如此安详,如此镇定自若!我真巴不得把这幅画像悬挂在我心灵深处,以便时时望上一眼,就像护身符一样,来安抚我那起伏的思潮。这种期望看似自然,但实际必然落空。要么像法国人那样,把花圈挂在坟头,利用死者生前的小像来唤回亡灵?

——《告别随笔》

科学与机械性的技艺靠的不是大脑的天赋才能,也不是思索问题的能力(两者其实是一回事),而是靠已经发现的事实的数量,这些事实一个接一个被同一个人或不同的人发现,正式地记录在书本上或记忆里,各自有着自己确切的位置,允许作无限的修改和补充。能使人理解的事物,其数量是无穷无尽的,因而其结果,只要是切实可知的,便可以记下来,逐一添加上去,需要时则随时可以拿出来使用而不会造成混乱,这样各种有用的知识就可以永久性地积累起来。任何知识一旦获得便不会忘掉,而且可以逐日增加,这是因为这类知识的增加并不靠增强心智的能力,而是靠把同样的能力运用到不同的方面。而这些方面在性质上都是确定的、可演示的,而且迹象表明是外在于心智的,它们与其说是能力不如说是真实世界的不同形式,其获得之难主要在于第一步的发明,而不在于后继者的代代传递。与此类似,绘画中的机械技艺部分例如色彩的调配,透视法则等等,也可以通过规则和方法来传授,这样,一旦有人掌握了其中原理,人人都有可能获得。艺术中的这些次要和工具性的部分需要有统一性的高标准,尽管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做到。但艺术本身,其中的比较高深精要的核心部分,就不是这样。“一切都不容含糊”,“我们甚至还不得不为我们的过错提供证据”。这里没有办法分工,来积累那些学来的长处;没有人为的阶梯,可以一步步登上天堂。原因是,艺术上的上乘之作靠的不是从许多对象中抽象出来的相关知识的数量,而是靠独创能力、对同一既定对象的关注程度、天然的感觉与形象思维能力。用区别技术哲学的话来说,科学靠的是推理,或者说思维能力的“外延”;而艺术靠的是直觉,或者说是思维能力的“内涵”。

——《为什么艺术不会进化?》

那是1798年1月的一个清晨,我天不亮就起床,踩着泥泞赶到十英里外去听这位精英布道。天气寒冷,这一路的跋涉简直是活受罪,要是我能再活一世,我也不想再尝一遍那天的滋味了。“时光流逝,境况易变,旧痕难消亡;人生百年,青春不再,直待空相忆。”我抵达时,风琴正奏着赞美诗第100首。一曲终了,柯勒律治先生起立诵读经文:“他进入深山祷告,独自,一个人。”他诵读的嗓音犹如一道浓郁的芳香溪流,他读到“独自,一个人”时,声音特别洪亮、特别深沉、特别清晰,当时我正年轻,听在耳里,真觉得与心房在一起共鸣,而那祷告者也似乎在那庄严的静穆中升华到宇宙的深处去了。圣约翰的形象油然而生:“他在旷野里呼喊,腰带紧勒着,吃的是蝗虫和野蜂的蜜。”接着,布道人就像搏击长空的苍鹰,进入了他的正题。他谈论战争与和平,谈论教会与国家间分裂而非联合的关系,谈论世俗与基督教精神间相反而非一致的关系。他谈到有些人,“把基督的十字架印在浸透人血的旗帜上”。他忽而岔开题目,说了一些牧歌式富有诗意的题外话,只是为了以鲜明的对比,浓墨重彩地渲染战争造成的浩劫:一个天真无邪的牧童,赶着羊群来到野外,坐在山楂树下,对着羊群吹起短笛,“似乎他永远也不会变老”;但正是他,这个可怜的乡村孩子后来被人拐骗入城,在一家小酒店灌得烂醉,结果成了一名可厌的小鼓手,头上搽着发油,敷着香粉,致使头发根根直立,背上拖着长长的辫子,穿着令人作呕的精美服装,成了从事战争这血腥职业的一员:
曲调依旧,可我们曾爱过的诗人何在?
我听着他的布道,真比听了钧天之乐还要受用。就在宗教的眼前,在宗教的准许下,诗思与哲理、真理与天才互相拥抱了。今日之行的收获真超出了我的期望,我心满意足地踏上归程。浓雾遮蔽了苍白的太阳,但它仍在天空执着地行进,这也许就是正义事业的象征罢。清冷的露滴悬挂在蓟草的茸毛上,散发出一股清新宜人的气息。大自然的一切都充满朝气,充满希望,一切看来都那么美好。此时此刻,大自然的脸上还没打上“神权”的印记,就像
鲜红的花朵上还没刻上忧愁。

——《诗人初晤记》

在教堂里,由于隔得远,光线又暗,我总觉得他的神态中有一种古怪的野性和黝黑的朦胧感,我还以为他脸上有麻子。这次我见到他脸上很洁净,甚至容光焕发,
就如那蔚蓝天光下的儿童。
他的前额又宽又高,白净得犹如象牙雕成;眉毛粗阔而前耸,双目炯炯有神,有似深蓝色的大海。脸上罩着一种淡淡的红润,微呈紫色,就像我们在西班牙肖像画家穆立罗和瓦拉斯盖茨所作的那些面容苍白而带沉思状的作品中看到的那样。他的嘴唇肥厚而充满肉感,看得出很能说话;他的下颏和善圆润;只是他的鼻子,这个脸部的主体与意志的象征,却小而无力,简直微不足道,就像他取得的成就那样。看来造物主在高处打量了他一下以后,把他,连同他充裕的才能和巨大抱负,一起抛到了不知思考与想象为何物的世界,没有人支持他,也没有人为他指明方向,这就好比哥伦布在既无船桨,又无罗盘的情况下,戴上扇贝形软帽,就贸然登上了探索新世界的航程。事后,我至少可以对他作这样的评价:柯勒律治身量高于常人,略趋肥胖,像哈姆莱特殿下那样有点气急。他的头发现在已经花白,当时却乌鸦羽毛似的乌黑发亮,平整地覆在额上。这种披垂的长发是热诚的信徒、特别是心向天国的人所特有的发式,通常画像上的基督也是这种发式,只是颜色不同而已。这种发式理当属于宣讲基督受难的人,而柯勒律治当时正是其中一员!

他日复一日地在这儿生活,牢骚满腹,却又乐天知命,只好靠研读《圣经》及种种诠释本打发日子,这些诠释本都是对开本的大部头著作,艰深难读,读一本就够他消耗一个冬天。除了到田野里散散步,或者到园子里转一转,满怀喜悦和自豪地采摘一些他自己种的四季豆外,他从早到晚都把心扑在这些书上。这是为什么呢?书里并没有什么出众的人物,也没有什么奇思异想,没有诗歌,没有哲学,没有什么东西值得赞叹,也没有什么会引起当代人的好奇,但在他那昏花的老眼中看来,这些浩繁的卷帙的字里行间,却有着用希伯来文字母大写的耶和华的神圣名字;他殚精竭虑,读得筋疲力尽,才看出其中闪烁着三千年前祖辈们的光辉见解,他们赶着一队队骆驼四处飘荡,棕榈树在天边摇曳。这里有摩西及燃烧着的荆棘,有十二部族,有种种预兆暗示、对法律与先知的注释,有关玛土撒拉年龄的无谓争论,还有对诺亚方舟的尺寸和所罗门王财富的计算和揣测,对创世年代和世界末日的疑问,等等。随着厚厚的书本一页页地翻动,人世间的沧海桑田变化又一一在他眼前闪现。这些书像天书一样难读,在它背后,人确可以麻醉自己,但麻醉的代价是磨平了锐利的感觉,一切才智、幻想和理性都化为乌有。与柯勒律治相比,父亲的一生不过是一场梦,但这是一场关于无限、永恒、死亡、复活和末日审判的大梦。
再没有什么人比这对宾主的差别更大了,对父亲来说,诗人作为牧师简直是不可思议,但只要能替唯一神教派争光,他谁都欢迎。见到柯勒律治他惊喜交加,想来见到身披双翼的天使,也不过如此。而柯勒律治的思想确实像长有翅膀。他圆润的嗓音在装着护墙板的小客厅里回荡,鹤发童颜的父亲将眼镜往额上一推,愉快的笑容洋溢在他慈祥而布满皱纹的脸上,他必定以为宗教的真理在富于幻想的诗人身上找到了一个新的同盟军。此外,柯勒律治对我也颇为注意,这就使我够高兴了。他海阔天空,无所不谈,而且涉猎广泛,讨人喜欢。

在人生之初(当时我的感觉尤其强烈),想象力是实实在在的,半睡半醒之中,人所见的景象光怪陆离,若有若无,一个胜似一个。就像充沛的血液会使梦境变得如幻似真一样,青春的朝气会包裹、滋润着青年人的思想,使他们自在地呼吸,沉浸在幸福之中,不知忧虑为何物。他们的心脏跳动强劲而有力,承担得起未来岁月的重压,他们对真、善有坚定的信仰。随着年龄增长,欢乐和希望销蚀殆尽,他们身上不再裹着小羊羔的茸毛,也不再有人哼着催眠曲把他们送入乐郊。在品尝生活的乐趣时,生命的精华蒸发了,感觉变腻了,时光流逝,剩下的只是毫无生气的虚幻!

那天早饭过后,我们便漫步走进公园,在一株横倒在地的老白蜡树树干上坐下,柯勒律治以他那动听的嗓音洪亮地朗诵起《贝蒂·福伊》这首歌谣。对这首诗我并不过分挑剔或怀疑,其中不乏真实自然之处,但其余部分不过如此。但在《蒺藜》《疯母》《印度贫妇怨》这几首诗里,尽管骄傲,尽管背离理性,我却感到了一种深沉的力量和悲怆,这便是后来人们称道的这位诗人的特点。我还感受到一股新的诗风、新的诗意,犹如刚刚翻垦过的土地上扑鼻而来的芳香,又如“新的一年还步履蹒跚时”迎面吹来的第一丝春风。
那晚我和柯勒律治一起步行走回斯多伊。路上他高谈阔论,大谈上帝、先知、意志和命运,命运是前定的,意志是自由的,而先知是绝对的。
两旁的丛林发出了回声,溪流和瀑布则在夏日的月光下烨烨生辉。他惋惜华兹华斯头脑冬烘,不肯相信这一带的迷信传说,因而他的诗作中总有一种太直太实的味道,总是拘泥于可触摸到的细节。华兹华斯的天才不是自天而降的精灵,而是地上冒出的一支鲜花,或是枝头绽出的嫩芽,上面还有一只金翅雀在歌唱。不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这一不足只存在于华氏的描述性作品里,他的哲理诗自有一种伟大深刻的精神,他的灵魂矗立在宇宙中犹如一座宫殿,他是凭直觉而不是靠推理来发现真理的。

我们踏着柯勒律治说话的节奏走了一整天,穿过迈因黑德,顺着蓝锚,直到午夜时分才抵达林顿,好不容易才找到地方过夜。我们敲门把主人从床上叫起来,他为我们准备了可口的火腿煎蛋,多少补偿了我们旅途的疲乏和担惊受怕。沿途风景真是美不胜收。我们在海峡边暗褐色的山崖上里复一里地行走,对岸是起伏的威尔士群山,时而翻下山崖,来到几乎赤裸的海边峡谷,嶙峋的山石就像苦着脸的走私犯;时而又登上圆锥形的小山,沿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径,穿过小树林,来到寸草不生的山顶,光光的就像刚刚剃过的僧侣头顶。在一座这样的山顶上,我指给柯勒律治看,在水天交接处有一只小船,光秃秃的桅杆,映衬着火红的一轮残阳,就像他《古舟子行》中的那艘怪船。到了林顿,海岸线变得更加崎岖,棱角鲜明,有一处地名“岩谷”,也许只是其雅号,就夹在两片悬崖之间,俯视着大海,岩下是一个大洞,海浪激荡,海鸥尖叫着低飞盘旋。崖顶上巨石纵横错列,好像是某次地震把它们扔在了那儿;巨石背后壁立着一块格子状的岩礁,有点像爱尔兰海边的“巨人之堤”。正当我们借宿在客栈时,一场大雷雨来临了,柯勒律治帽子也不戴便冲进雨里,说要去领略一下“岩谷”中大自然的暴戾,不过看来大自然故意不肯满足他,云层中只滚动了几声沉闷的雷声,也只飘下了几点清新的雨滴。柯勒律治告诉我,他跟华兹华斯原打算写一篇散文故事,就以这地方为背景,手法有点像《埃布尔之死》,不过意境要高得多,但最终却没有写成。

拿起一本读过的旧书(读过的遍数越多越好),我知道可以期待什么,并不因为对内容已有所知而影响阅读时的满足;而读一本全新的书时,我的感觉就好像在品尝一种从未吃过的菜肴,翻过来倒过去,这里挑一点,那里拣一点,对其配置不知说什么好,想多尝一点,既没有信心也不太放心。用同样的比方,最新流行的书就像拼盘一样,无非是东拼西凑、改头换面的大杂烩,而更完整、更自然的菜肴以前早就有过了。不但此也,在读熟悉作家的作品时,我不仅有把握时间不会白费、胃口不会败坏,而且好像在握手晤对一位相交多时、知心知肺的老友,互谈心得,打发掉一个又一个小时。真的,我们已与这些贵客结成了亲密的友谊,比最接近的朋友还要亲密、还要持久。读一本最喜欢的旧书,例如我读过的第一部小说,其乐趣不仅在于遐想及品味,还在于诸多愉快的回忆。它使我想起第一次阅读时的感觉和引起的联想,那是以后再也没有过的。这些著作就像一个一个环节,把我们生命的各个阶段连成了一片;它又像一个一个里程碑,记录着我们生命的航程。它们就像木栓铜环,可以供我们随意地挂上或者取下精神生活中的衣物:理想的品德、残余的热情以及最幸福的时刻等等。它们生来就是“为了思想和追忆”!它们就像福图内特斯的希望帽,给了我们最大的财富——想象,当然它们载着我们飞过的不是半个地球,而是只要提起一个词,就能载着我们飞过半个人生!

——《论读旧书》

读旧书的感觉一似旧景重现。它使我想起了与父亲住在一起的岁月,那时我还是个不懂事的小孩,无忧无虑,人生之路似乎涂满了奶油和蜜,无比甜美,每天只要背完功课就可以玩个痛快。记忆中,《汤姆·琼斯》是第一部打破我这种生活的小说。它是库克的袖珍本中的一种,装饰着插图,每隔两个礼拜才送来一卷。在那之前我只读过学校的课本以及一本枯燥无味的教会史(拉德克利夫太太的《森林奇遇》除外),但这本书的味道完全不同——“甜于口”,但未必“苦于心”。它使我看到了我活着而且将继续活着的这个世界,向我展示了各种各样的“快活的生物”,不是由“天地诸元素合成”,而是在地球上产生的,不是“生活在云雾中”,而是跟我在同一条路上走着的,——只是有人已经在我前面,有人很快就要赶上我而已。要是我的心曾为寄宿学校的舞会、仲夏夜或圣诞夜的狂欢而颤动不已过的话,这些英国小说家的袖珍本就是伴随我终身的舞蹈和永远的狂欢。
《汤姆·琼斯》每卷六便士,总是在话说了一半、故事到了紧要关头戛然而止,例如在汤姆·琼斯发现斯夸尔躲在毯子后面时,或者帕森·亚当斯被命运摆弄,很意外地爬上了滑泼太太的床笫时。——顺便提醒一下读者,在读《约瑟夫·安德鲁斯》时就不可有这种印象,因为那里有一张女主人公范妮的画像,读者要是对之过于关注,以后就没法遇到比之更美的人了:她太像某女郎了!——正由于作者造成的悬念,因此我总是焦急地期盼着下一卷,而一旦来了便急不可耐地打开。啊!只怕我今后再也不会有那种炽热的情致,来注视书中的人物,并预测他们以后的遭遇了,就像我当初看待巴斯少校,特鲁宁舰长,特林与托比叔叔,堂吉诃德、桑丘和达帕尔,吉尔·布拉斯与洛伦莎·赛福拉夫人,劳拉以及那位纤唇开合犹如玫瑰的漂亮的柳克丽霞那样。当初阅读时,他(她)们曾引起了我多少遐想,给我带来了多少欢乐!让我再唤回他们吧,也许他们会替我注入新鲜的生命,让我重享当日那种情绪和快乐!要说什么是理想,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理想,是在人生的清泉飞溅的泡沫上映射出来的美丽之极的幻想。
啊,记忆!把我从世俗的争斗中解救出来.
给往日那些情景以永恒的生命吧!

说到《失乐园》,德国人一直批评其中撒旦的形象,说它既不像一个讨厌的怪物,也不像一个幡然改悔的恶人,其实只要指出一点就够了:弥尔顿在诗中创造的既非抽象的“恶”的形象,也不是魔鬼的化身,而是一个遭谴的天使。《圣经》上其实就是这么说的,诗人只是按着写而已。我们可以举出下面这些著名的篇章——
他身上并没失去
昔日的光辉,
天使遭谴,
威仪犹存,
当初的
荣耀亦未褪尽。
来支持这一理论,反驳对方的批评。不过我们暂且别去理会这些修道士们的陈词滥调,及那些盲目追随者们一心想找回魔鬼形象的狂喊了吧!

至于另一部书,伯克的《印象记》,我特别为之骄傲和高兴,其后几个月里我自己读,还读给别人听。我特别钟情这位作者事出有因。了解对手值得赞许,能称赞对手就更是如此。而我两者兼备,至少做到了其中之一。从第一次我注意到伯克写的东西起(那是1796年他登载在一家双日报《圣詹姆斯周报》上致某贵族的一封信的摘要),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位辩才,能将自己的思想滔滔不绝形之笔墨的大师。除了他的文章,别人的文风在我看来都是故意卖弄学问、不着边际的。约翰生博士似乎是在踩高跷,甚至我一度很爱读的朱尼厄斯的文章,尽管异常简洁,也无非是讲究对偶、行文整齐而已,只有伯克的文章,如闪电般变幻多姿,如魔鬼般深不可测。在一般情况下,他娓娓而谈,一如常人;但一旦奋起,就不知他将飞向何处,行向何方。譬如就在上面提到的那封信里,他就如“鸽棚里的鹰那样,将科列奥利城里的伏尔斯人(贝德福德公爵与劳德戴尔伯爵)扫得落花流水”。对他的观点我不感兴趣,不管是在那时还是现在,我都不受它感染;但我崇拜那位作者,人们也认为我是反对他的人中很不坚定的一个,尽管我本人认为,抽象的观点是一回事,如何完美、精彩地表达出来是另一回事。同时我想他可能是基本观点错了,因而提出五十条真实的证据却得到了错误的结论。我对诗歌与政治既崇敬又怀疑,柯勒律治是我的引路人,他曾确切地告诉我,华兹华斯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婚姻问题的论文,就其中充满的男子汉气概及措辞的神经质而言,可谓无与伦比。由于当时我还没读过华兹华斯散文风格的样品,我提不出什么疑义。要是有什么人的散文写得比伯克还高明,那要就是我没读过,要就是我看不懂。像我这年纪,已不太可能转而接受新的关于天才的神话。壁龛已有主,供桌也已摆满。此人之才能虽用非其处,但至今令我佩服不已,想当年我自己年复一年,孜孜以求,努力想写出一篇,不,只是一页或者一句而已,那又是什么呢?当我像个可怜巴巴的哑巴孩子,满怀羡慕地注视着他犹如行云流水般的笔端,能够用言辞将我最细微的思想转达给别人,那于我简直是高不可攀!但我从不以己之短度人之长,只是有点觉得自己太无能,与他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深沟,因而对他们更是敬畏而已。

简单说吧,书本知识,就是靠书本传输的知识,之所以“宽泛”或者“一般”,因为它完全是靠暗示与联想,才使人理解或感兴趣的,人们从书上读到一个浪漫故事,感动不已,那故事本身一定很吸引人;人们从书上读了寥寥数笔的勾勒,便很快在脑子里形成生动而完整的概念,那一定是因为这几笔勾勒出了事物的普通特点;人们第一眼见到并被它吸引住的东西,必定是能普遍作用于人类思想官能的东西。对社会也好,对不同事物的共同看法也好,总会有一些比较宽泛的方面,也多多少少能被所有的人认识:学者们所研究所关注的就是这种东西,这跟迂腐丝毫无关。沃尔顿的《钓客清话》细致描写了钓具、钓饵及制作假蝇的技巧,大受钓鱼爱好者的欢迎;而书中体现的亲切人性,穿插其中的纯朴动人故事,以及农家风物,也使有不同欣赏口味与情调的读者同样喜爱。蒙田的《随笔》,迪尔沃思的《拼写读本》,以及费恩的《论意外剩余财产》等等,这些都是书本,但并非对各种读者都适用。后两本书除了小学校长和律师外谁也不感兴趣,但第一本书却值得向所有曾经思考或者想学会认真思考种种问题的人推荐。
人们的职业各不相同,有机械师、有店员、有医生、有画家等等,各项职业都需要丰富的知识和才能、需要本专业范围内的各种细节,这些书本,有关专业的人读起来津津有味,但隔行的人读起来犹如天书。可是在各自的专业和技术知识之外,各行各业的人也应该有一些共同的知识、共同的感情,这样他们彼此交谈起来才会有一些共同的题目,相处的时候也更愉快一些。通俗作家所致力于探讨的就是这种人类共同的想法,这些想法可说浮在社会的最表层,也可说扎根在社会的最核心;而他们的努力看来也没有白费,因为他们有读者。而成功的书表现的就是人类智慧与人性的这种微妙的精华,“太空元气之精”。书中包含了思想的语言。时代不同、各人能力不同,肯定会有一些人的观察更细致,反应更灵敏,感情更细腻,他们把这些用笔记下来,写成书,就成了流传后世的宝贵财富,而这些人就成了典型的作家。我们去祠庙游览,几分微醺之下,觉得身心俱净,飘然欲仙,凡夫俗子自然对我们的举动难以理解,但这是我们的过错么?不,这是他们的过错,是他们过于局限于自己领域的小天地及有限的概念,缺乏高雅的交际手段,也没本事讨论抽象的题目。我们不妨做个试验,把几个识字与不识字的人分别叫来,他们彼此都互不认识,然后看哪一群人之间容易相处。

交谈的灵魂是人同此心。学者只应该同学者交谈,而且他们的话题应该是书。“两强相遇,必有一番苦战”。有学问的人装作没学问,没有比这更有学问的了。人不能超越他在生活中的追求,而要追求超越人本身,这又是不可能的。世上的事都心照不宣:只有说出来人家才能懂,而你要自己懂就做不到,除非有人秘密跟你说。因而争论就被用来代替了必要的交谈。上面说过,聪明人你不用跟他说,你要说的他都知道;傻瓜你不必跟他说,他根本不会理你。你越是真的深入你的题目,你的听众就越不理解你:你给出的证据越多,他们越觉得你的想法古怪不合时宜。C是唯一的例外。他可以对各种人讲各种题目,毫不顾忌他的听众是否听懂了一个字:他说话只是为了让人赞叹,为了有人听,因而,一次小小的打断,就会使他灰心丧气。我完全相信,如果他用同样的嗓音、同样的语态、同样颤动人心的滔滔说辞,把真正没有意义的废话重复一遍,他一半的听众会得到同样的印象。总之,机智存在于反应中。你必须紧紧抓住听众,随着他们的心情高低起伏。你必须注意不要让你的好东西,你熟悉的典故,像格言中的珍珠那样溜走。最令人难堪的是被人问一个傻乎乎的问题,或者发现最起码的一些原理人们都没理解。你会马上蹶倒,谈话也会马上中止,就好像乡村的舞蹈中插进了几个不懂节拍乱舞的人!但是当一批老手,一批先知先觉者,集中在一起讨论一个问题的时候,那实在很值得听听。他们也许会像狗一样狂吠乱咬,但他们说的都在点子上:他们经过了反复的咀嚼!

——《文人之谈吐》

我说的独居也不是指古代的圣徒或殉教士那样,避世住到人迹罕至之地,让野兽吞食;也不是住进什么山洞里,被人当作隐士;更不是爬到什么柱子或岩石顶上,做出什么狂热的苦行,让世人瞻仰。我说的独居是住在世上,活在人间,但人们似乎不知道有你这个人,你也不希望有人知道;这样你就可以默默地旁观世间风云变幻,而不是成为别人关注或好奇的对象;对世上发生的一切,你思索,你留意,却丝毫不想去参与或干预。这就好像是一个神仙过的日子,世事茫茫,你只需静观、熟思、消极而保持距离;人间苦难,你同情而感动之;凡人的蠢事,你一笑而冷置之。你无须感受其痛苦,分享其幸福;也无须为其情所动,为其人所知,甚或为其人所梦!善独居者独居于心,隐窥世事纷扰而无动于衷,“闻之也而不为其所动”。补之既非其所能,毁之亦非其所愿。他饱览宇宙间的种种却不想让自己也成为别人饱览的对象。无为亦无所为!他读着天上的云彩和星星,眼看时序更替,秋风落叶,春日花香。树丛中画眉鸣啭,令他惊喜不已;坐在炉边,听着寒风呜咽;沉浸书中,或者高谈阔论,以度漫漫寒夜;甚至整天想着可心的事儿,把长长的小时融成短短的分钟。喜欢上某个作家的风格,就认准了,再也不读别人。他喜欢凝视挂在房里的一幅名画的摹本,却从不想自己也画上几笔试试。他从不想操什么心,去变成他目前还不是的什么人,或者去做他目前还做不到的什么事。他甚至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干什么,对自己将来能否成为世上什么角色更是不感兴趣。他觉得下面这些诗句中说的对极了——
永远看着自己的人
实际是看着自然最拙劣的作品;
这种目光会使最聪明的人变得可笑,
这智慧在他身上本来就不公平。
他从自身出发去看辽阔的大自然,越过狭隘的抱负去关注普遍的人性。他像空气一般自由,像晚风一般自在。可一当他关心起别人对他的评价,灾难就会产生。人对自己及自己的才能十分满足时,一切都没问题;但当他要在舞台上扮演一个角色,要让全世界人多想想他而少想他们自己时,就会发现掉进了一个陷阱,到处都布满了荆棘与刺丛、烦恼与失望。关于这我可以说几句。有很多年我什么事都没做,只在那里空想。我所做的一切只是解开自己设想的一些难结,或者设法去理解某些深奥的作家;瞪着两眼望天,或者在满是卵石的海边漫步——
看孩子在海滩上玩耍,
听涛声拍击着海岸。

——《论独居》

我不爱这个世界,世界也不爱我;
我不会对丑恶的东西溜须拍马,
也不会对种种偶像轻屈双膝;
我不会厚着脸皮,强作欢笑,
也不会因为爱听回声,而大声呼叫;
在人群中我不是他们的同侪,
我在他们中间,却不属于他们;
我有一片不属于他们的思想,
既不会磨平,也不会变柔。
我不爱这个世界,世界也不爱我;
但我们可以成为公平的对手,我相信,
尽管我尚未找到,但言辞有时
就是事物——人们的愿望不会骗人,
而德行是仁慈的,不是为了
替失意者编织罗网。对于他人的悲哀,
我相信有的是真的悲哀;
其中有两个,或者一个,同他们看起来一样,
善良不是名,幸福不是梦。
美妙的诗句凝聚了乖张的厌世者的精神,但是,如果那些下三流的散文作家认为因此他们就可以跟世界对话,或者用欺诈手段来对付,那他们就要倒霉了。
公众真要惹恼了我,我定会竭尽嬉笑怒骂之能事,一如本·琼生当日为自己剧本写下的开场白。我想我会用一些漂亮的套话,大概像下文的样子:
“公众”是最卑劣、最愚蠢、最胆小、最可鄙、最自私、最嫉妒成性,也是最忘恩负义的动物。它是最大的胆小鬼,因为它连自己都怕。由于自身过于庞大难以操作,它害怕受到最小的指责,只要用小指头一戳就会像云母片一样摇落。面对自己的影子它也像惊弓之鸟,就像哈兹山的那个人一样,听到自己的名字也浑身发抖。它的嘴像狮子那么大,但胆子却像兔子那么小,整天竖起耳朵,睁着警觉的眼睛,谛听着有什么可怕的声响。它连自己的意见都怕,因此从来不想去形成,而只是匆匆忙忙地听到什么谣传就赶快利用,生怕迟了就赶不上趟,然后不厌其烦地大声重复直到把自己的耳朵都震聋。
老想着“公众会怎么想”,使公众根本不去想,实际上成了某家个人意见的符咒,简而言之,哪个人皮最厚,敢于把自己的胡编瞎猜、甚至私下传言首先公之于众,“公众”就听他的。一人说了人人都听见,而人人都知道等于人人都相信,此时还有什么细微的不同声音想说理,就必然会淹没在空洞模糊、连篇累牍的报道中。也许我们相信,也知道人家说的不一定是真的,但我们知道或想象别人都相信,因而就不敢持不同意见,或者懒得跟人家去争论,因而就宁可放弃自以为是孤单的内心真实想法,而去相信另一种声音,无需事实,无需证据,往往无需任何动机。不,还不仅仅如此。有时我们不但相信并且知道某事是错的,而且知道别人也相信并知道此事是错的,他们同样是受了蒙骗,而且他们也看到像机械的木偶一样在动作,但只要谁有本事或权力,就会利用一句时髦话或化名,或者就是借着厚颜无耻,去控制公众舆论,让全世界都相信并且重复全世界都知道是假的事情。耳朵总比判断来得快。我们知道有人说了什么,也当即知道这在他人的想象中产生了某种效果,但由于机械的同情心或者缺乏足够的持不同意见精神,我们就认同了他们的偏见。

公众通常分成两大派,双方都认为对方缺少常识,又不诚实。他们既读《爱丁堡评论》,又读《每季评论》,两者都相信,否则要是对一家有所怀疑,好恶就会使天平失衡。泰勒和赫西告诉我《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一书三个月里售出了两版,但自从《每季评论》登了文章之后,一本都没有卖出去过。公众既然这样容易受到启发,他们应该懂得是谁在攻击这本书,其目的又何在。可见使公众放弃自身观点的,不是因为无知,而是因为胆小。《爱丁堡评论》有一班恶作剧的批评家给一两个大城市出身的作家戴上了“伦敦佬派”这顶帽子,所有的伦敦人都不敢看他们的作品了,好像一看就表明他们自己也有伦敦佬的土气似的。真是勇敢的公众啊!这顶帽子对其中的一人特别有效,就像一支带钩的箭扎在他心上。可怜的济慈!对城里人来说是消遣的事对他来说却意味着死亡。他年轻,多情,纤弱,就像——
一朵花蕾,
他的花瓣还没迎风展开,
也还没在阳光下充分展示风采,
就遭到了嫉妒成性的蛀虫的噬害,——
他既然无法忍受罪恶的狂呼和白痴般的傻笑,就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国外。
公众,一方面无知、糊涂,好说话,另一方面同样突出的是爱眼红及无情无义,是“一群负义汉”。公众读的,欣赏的,大唱赞歌的,只是因为那是流行的,并非因为他们真喜欢那个人或那件事。他们把你捧到天上或贬到地下完全是任意和轻率的。要是你让他们高兴了,他们会因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发现的你的优点而嫉妒,于是一有什么机会或什么借口,就紧紧抓住不放,跟你吵上一架,以保持“收支相抵”。每个人云亦云者都被捧成法官,每个嚼舌者都赢得众人信任,每个低级无聊的家伙都垂涎欲滴地企求什么,只因为人人都是如此;而要是发现,或是感到你跟他处于同一水平,便会兴高采烈。说到底,作家毕竟不是另一类人。公众的崇敬是强迫的,且不合潮流,而公众的诽谤是由衷的、实心实意的:因为每一个人从中体会到了自身的重要性。他们把你手脚捆起来听任你的攻击者去处置。想为自己辩护,那简直是莫大的罪孽,是对法庭的藐视,是极端无礼的举动。而一旦你证实所有对你的攻击都是不实之词,他们也从不会考虑收回错误的意见,赔偿你的损失,因为这会有损于他们的威望。他们会把自己也看成受害的一方,因为你的清白而使他们受到连累而感到愤愤然。著名的巴布·多丁顿在朝廷失宠之后,说,他“不会在国王面前为自己辩护,因为国王陛下感到不快是应当的,而他应该相信自己是错的”!公众可不会这么谦虚。人们已经开始议论纷纷,说对苏格兰小说的评价过高了。要这样的话,一般作家如何才能长久把头保持在水面上不被淹没呢?

要真能住到遥远的地方,作为自我慰藉,我可能会带上博林布罗克《流亡散记》中的一段文章,在这段文章里他以绚烂的笔调描写了一个人能在自己身上找到的资源,这是世上任何人无法夺走的:
“我相信,上帝在世上建立了一个非常完美的秩序,在所有属于我们的东西中,只有那些最没有价值的部分才在别人意志的控制之下。最好的东西总是最安全的,在人类力量所够不到的地方,既无法施舍也不会被夺走。这就是世界或大自然的伟大而美丽的杰作,这就是人类思考和赞美世界的思想,而这些思想也正是世界的精华。这些都是我们身上不可分割的部分,只要我们拥有一个就能欣赏另一个。因比,我们尽可义无反顾地循着人生各种事件为我们开辟的道路前进。不管它把我们引向哪里,扔到什么海滩上,我们都不会是个完全的陌生人。我们将感觉同样的春去秋来,日月代序,头上是同样的苍穹,繁星满天。我们在世间各地,处处能赞叹别的星球像地球一样,循着自己的轨道,绕着太阳旋转;处处能发现更加光辉灿烂的事物,那就是广袤的宇宙空间中有着自己固定位置的星星,无数的太阳照耀并孕育着绕它们旋转的未知的世界。当我陶醉在这些想法中的时候,当我的灵魂就这样升到天空的时候,我脚踩何地,实在已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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