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独居也不是指古代的圣徒或殉教士那样,避世住到人迹罕至之地,让野兽吞食;也不是住进什么山洞里,被人当作隐士;更不是爬到什么柱子或岩石顶上,做出什么狂热的苦行,让世人瞻仰。我说的独居是住在世上,活在人间,但人们似乎不知道有你这个人,你也不希望有人知道;这样你就可以默默地旁观世间风云变幻,而不是成为别人关注或好奇的对象;对世上发生的一切,你思索,你留意,却丝毫不想去参与或干预。这就好像是一个神仙过的日子,世事茫茫,你只需静观、熟思、消极而保持距离;人间苦难,你同情而感动之;凡人的蠢事,你一笑而冷置之。你无须感受其痛苦,分享其幸福;也无须为其情所动,为其人所知,甚或为其人所梦!善独居者独居于心,隐窥世事纷扰而无动于衷,“闻之也而不为其所动”。补之既非其所能,毁之亦非其所愿。他饱览宇宙间的种种却不想让自己也成为别人饱览的对象。无为亦无所为!他读着天上的云彩和星星,眼看时序更替,秋风落叶,春日花香。树丛中画眉鸣啭,令他惊喜不已;坐在炉边,听着寒风呜咽;沉浸书中,或者高谈阔论,以度漫漫寒夜;甚至整天想着可心的事儿,把长长的小时融成短短的分钟。喜欢上某个作家的风格,就认准了,再也不读别人。他喜欢凝视挂在房里的一幅名画的摹本,却从不想自己也画上几笔试试。他从不想操什么心,去变成他目前还不是的什么人,或者去做他目前还做不到的什么事。他甚至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干什么,对自己将来能否成为世上什么角色更是不感兴趣。他觉得下面这些诗句中说的对极了——
永远看着自己的人
实际是看着自然最拙劣的作品;
这种目光会使最聪明的人变得可笑,
这智慧在他身上本来就不公平。
他从自身出发去看辽阔的大自然,越过狭隘的抱负去关注普遍的人性。他像空气一般自由,像晚风一般自在。可一当他关心起别人对他的评价,灾难就会产生。人对自己及自己的才能十分满足时,一切都没问题;但当他要在舞台上扮演一个角色,要让全世界人多想想他而少想他们自己时,就会发现掉进了一个陷阱,到处都布满了荆棘与刺丛、烦恼与失望。关于这我可以说几句。有很多年我什么事都没做,只在那里空想。我所做的一切只是解开自己设想的一些难结,或者设法去理解某些深奥的作家;瞪着两眼望天,或者在满是卵石的海边漫步——
看孩子在海滩上玩耍,
听涛声拍击着海岸。
——《论独居》
公众通常分成两大派,双方都认为对方缺少常识,又不诚实。他们既读《爱丁堡评论》,又读《每季评论》,两者都相信,否则要是对一家有所怀疑,好恶就会使天平失衡。泰勒和赫西告诉我《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一书三个月里售出了两版,但自从《每季评论》登了文章之后,一本都没有卖出去过。公众既然这样容易受到启发,他们应该懂得是谁在攻击这本书,其目的又何在。可见使公众放弃自身观点的,不是因为无知,而是因为胆小。《爱丁堡评论》有一班恶作剧的批评家给一两个大城市出身的作家戴上了“伦敦佬派”这顶帽子,所有的伦敦人都不敢看他们的作品了,好像一看就表明他们自己也有伦敦佬的土气似的。真是勇敢的公众啊!这顶帽子对其中的一人特别有效,就像一支带钩的箭扎在他心上。可怜的济慈!对城里人来说是消遣的事对他来说却意味着死亡。他年轻,多情,纤弱,就像——
一朵花蕾,
他的花瓣还没迎风展开,
也还没在阳光下充分展示风采,
就遭到了嫉妒成性的蛀虫的噬害,——
他既然无法忍受罪恶的狂呼和白痴般的傻笑,就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国外。
公众,一方面无知、糊涂,好说话,另一方面同样突出的是爱眼红及无情无义,是“一群负义汉”。公众读的,欣赏的,大唱赞歌的,只是因为那是流行的,并非因为他们真喜欢那个人或那件事。他们把你捧到天上或贬到地下完全是任意和轻率的。要是你让他们高兴了,他们会因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发现的你的优点而嫉妒,于是一有什么机会或什么借口,就紧紧抓住不放,跟你吵上一架,以保持“收支相抵”。每个人云亦云者都被捧成法官,每个嚼舌者都赢得众人信任,每个低级无聊的家伙都垂涎欲滴地企求什么,只因为人人都是如此;而要是发现,或是感到你跟他处于同一水平,便会兴高采烈。说到底,作家毕竟不是另一类人。公众的崇敬是强迫的,且不合潮流,而公众的诽谤是由衷的、实心实意的:因为每一个人从中体会到了自身的重要性。他们把你手脚捆起来听任你的攻击者去处置。想为自己辩护,那简直是莫大的罪孽,是对法庭的藐视,是极端无礼的举动。而一旦你证实所有对你的攻击都是不实之词,他们也从不会考虑收回错误的意见,赔偿你的损失,因为这会有损于他们的威望。他们会把自己也看成受害的一方,因为你的清白而使他们受到连累而感到愤愤然。著名的巴布·多丁顿在朝廷失宠之后,说,他“不会在国王面前为自己辩护,因为国王陛下感到不快是应当的,而他应该相信自己是错的”!公众可不会这么谦虚。人们已经开始议论纷纷,说对苏格兰小说的评价过高了。要这样的话,一般作家如何才能长久把头保持在水面上不被淹没呢?
要真能住到遥远的地方,作为自我慰藉,我可能会带上博林布罗克《流亡散记》中的一段文章,在这段文章里他以绚烂的笔调描写了一个人能在自己身上找到的资源,这是世上任何人无法夺走的:
“我相信,上帝在世上建立了一个非常完美的秩序,在所有属于我们的东西中,只有那些最没有价值的部分才在别人意志的控制之下。最好的东西总是最安全的,在人类力量所够不到的地方,既无法施舍也不会被夺走。这就是世界或大自然的伟大而美丽的杰作,这就是人类思考和赞美世界的思想,而这些思想也正是世界的精华。这些都是我们身上不可分割的部分,只要我们拥有一个就能欣赏另一个。因比,我们尽可义无反顾地循着人生各种事件为我们开辟的道路前进。不管它把我们引向哪里,扔到什么海滩上,我们都不会是个完全的陌生人。我们将感觉同样的春去秋来,日月代序,头上是同样的苍穹,繁星满天。我们在世间各地,处处能赞叹别的星球像地球一样,循着自己的轨道,绕着太阳旋转;处处能发现更加光辉灿烂的事物,那就是广袤的宇宙空间中有着自己固定位置的星星,无数的太阳照耀并孕育着绕它们旋转的未知的世界。当我陶醉在这些想法中的时候,当我的灵魂就这样升到天空的时候,我脚踩何地,实在已无关紧要。”
我不爱这个世界,世界也不爱我;
我不会对丑恶的东西溜须拍马,
也不会对种种偶像轻屈双膝;
我不会厚着脸皮,强作欢笑,
也不会因为爱听回声,而大声呼叫;
在人群中我不是他们的同侪,
我在他们中间,却不属于他们;
我有一片不属于他们的思想,
既不会磨平,也不会变柔。
我不爱这个世界,世界也不爱我;
但我们可以成为公平的对手,我相信,
尽管我尚未找到,但言辞有时
就是事物——人们的愿望不会骗人,
而德行是仁慈的,不是为了
替失意者编织罗网。对于他人的悲哀,
我相信有的是真的悲哀;
其中有两个,或者一个,同他们看起来一样,
善良不是名,幸福不是梦。
美妙的诗句凝聚了乖张的厌世者的精神,但是,如果那些下三流的散文作家认为因此他们就可以跟世界对话,或者用欺诈手段来对付,那他们就要倒霉了。
公众真要惹恼了我,我定会竭尽嬉笑怒骂之能事,一如本·琼生当日为自己剧本写下的开场白。我想我会用一些漂亮的套话,大概像下文的样子:
“公众”是最卑劣、最愚蠢、最胆小、最可鄙、最自私、最嫉妒成性,也是最忘恩负义的动物。它是最大的胆小鬼,因为它连自己都怕。由于自身过于庞大难以操作,它害怕受到最小的指责,只要用小指头一戳就会像云母片一样摇落。面对自己的影子它也像惊弓之鸟,就像哈兹山的那个人一样,听到自己的名字也浑身发抖。它的嘴像狮子那么大,但胆子却像兔子那么小,整天竖起耳朵,睁着警觉的眼睛,谛听着有什么可怕的声响。它连自己的意见都怕,因此从来不想去形成,而只是匆匆忙忙地听到什么谣传就赶快利用,生怕迟了就赶不上趟,然后不厌其烦地大声重复直到把自己的耳朵都震聋。
老想着“公众会怎么想”,使公众根本不去想,实际上成了某家个人意见的符咒,简而言之,哪个人皮最厚,敢于把自己的胡编瞎猜、甚至私下传言首先公之于众,“公众”就听他的。一人说了人人都听见,而人人都知道等于人人都相信,此时还有什么细微的不同声音想说理,就必然会淹没在空洞模糊、连篇累牍的报道中。也许我们相信,也知道人家说的不一定是真的,但我们知道或想象别人都相信,因而就不敢持不同意见,或者懒得跟人家去争论,因而就宁可放弃自以为是孤单的内心真实想法,而去相信另一种声音,无需事实,无需证据,往往无需任何动机。不,还不仅仅如此。有时我们不但相信并且知道某事是错的,而且知道别人也相信并知道此事是错的,他们同样是受了蒙骗,而且他们也看到像机械的木偶一样在动作,但只要谁有本事或权力,就会利用一句时髦话或化名,或者就是借着厚颜无耻,去控制公众舆论,让全世界都相信并且重复全世界都知道是假的事情。耳朵总比判断来得快。我们知道有人说了什么,也当即知道这在他人的想象中产生了某种效果,但由于机械的同情心或者缺乏足够的持不同意见精神,我们就认同了他们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