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出版一个脏字是违法的,就连说说也不行,但没有哪个民族像英国人这样喜欢说脏话。同样的,任何反映卖淫的戏剧都会被禁止在英国的舞台上演,而妓女会遭到指控,但我们都知道,和其它地方一样,卖淫在英国非常普遍。有迹象表明,目前这种状况不会永远持续下去——我们已经看到,比起五十年前,文学享有了一点比以前更大的自由。
要是政府勇敢地废除所有文学作品的道德审查制度,我们将会发现我们被一小撮人玩弄了数十年之久。而废除这一制度一个世纪后,我们可以肯定,对文学作品进行道德审查这一奇怪的制度在文学世界里似乎就像中非的婚姻习俗一样那么遥远而奇特。

——《英国的审查制度》

关注

“翻脸”从不会直白地说我是个不交学费的学生。显然,像“我们为你付出了这么多”这样含糊的话更能打动人心。不过,“傻逼”没有被自己的学生爱戴的渴望,说话更加直白一些,就像平时说话那样趾高气扬。“你是靠我的奖学金生活的”是这种情形下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在挨鞭子的时候我至少听过一次这句话。我必须得说,这一幕并不是经常发生,当着其他孩子的面只说过一回。在公开场合我老是被提醒说我是一个穷孩子,我的父母这样或那样东西都“买不起”,但我并没有被点破自己寄人篱下的地位。这是无可辩驳的终极王牌,当我的学业一塌糊涂时就会作为刑具拿出来折磨我。
要理解这么一番话对一个十或十二岁的孩子的影响有多大,你必须记住,小孩子对分寸和概率没有什么概念。一个小孩子可能极端自我,无法无天,但他缺乏阅历,他对自己的判断没有信心。大体上,人们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而且相信大人们拥有不可思议的知识和能力。这里我举一个例子。
我曾经说过,在圣塞浦里安我们不能私底下存钱。但是要偷偷扣下一两先令还是有可能的,有时候我会浪费在买糖果上,藏在操场墙上松散的藤蔓里。有一天我被派出去跑腿时,我去了一英里开外的一家糖果店,买了几块巧克力。从店里走出来时,我看见对面人行道上有一个面目狰狞的小个子男人,看上去似乎正恶狠狠地盯着我的校帽。我心里登时一惊。那个人是谁根本用不着猜。他就是“傻逼”安排在这里的密探!我不动声色地转过身,然后,我的双脚似乎不听使唤,撒丫子笨拙地跑开了。但当我绕过街角时,我迫使自己慢下来走路,因为跑就是心里有鬼的迹象,显然。这个小镇里到处都遍布着密探。那一天和接下来的第二天我等候着被叫进书房,但最终平安无事,我觉得很是吃惊。在我看来,一所私立学校的校长能够动用一大帮告密者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我甚至没有想过雇这些人是要钱的。我以为无论校内校外,大人们都会自发联合起来,阻止我们破坏规矩。“傻逼”无所不能,因此他的爪牙遍布各处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想我应该不止十二岁。

——《童年快乐种种》

我恨透了“傻逼”和“翻脸”,那是一种恼羞成怒的恨意,但这并没有让我怀疑他们的判断力。当他们告诉我不能考取公学的奖学金就只能去当一个年薪四十英镑的办公室杂役时,我相信自己就只能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最重要的是,当“傻逼”和“翻脸”告诉我他们是我的恩人时,我真的相信了。当然,现在我明白在“傻逼”的眼中我是一个奇货可居的学生。他往我身上投了本钱,他希望我以为学校争光的方式给他回报。要是我“误入歧途”了——有时候一些有希望拿奖学金的男生就会这样——我想他们一早就把我开除了。结果,最终我为他考到了奖学金,当然,他在宣传手册里对此大肆宣扬。但让一个小孩意识到学校的本质就是一个商业机构是很困难的事情。小孩子相信学校的存在就是为了教书育人,校长训导他是为了他好,或者说是爱之深责之切。“翻脸”和“傻逼”对我很友好,他们的友好包括了打藤条、责骂和羞辱,这些都是为了我好,把我从沦为办公室杂役的厄运中解救出来。这就是他们的说法,而且我对此深信不疑。因此,我知道自己亏欠了他们的大恩大德。但我并没有心存感激,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恰恰相反,我恨透了他们俩。我无法控制自己的主观情感,也无法在他们面前掩饰。但痛恨自己的恩人实在是太坏了,不是吗?他们就是这么教导我的,而我也相信了。一个孩子会接受人家教给他的行为准则,即使他在违反这些行为准则时也一样。从八岁或更早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即使我努力装出目中无人的冷漠模样,那其实也只是蒙在羞愧和失落之上的一层薄薄的掩饰。深刻的罪恶感贯穿了我的童年时期,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我知道自己在蹉跎光阴,荒废我的才华,做出天大的傻事,心地歹毒而且忘恩负义——所有这些似乎都无可避免,因为我生活在像地心引力一样的绝对法则中,但我却无法遵循这些法则行事。

在圣塞浦里安,除了惨痛的回忆之外,我也有美好的回忆。盛夏的下午我们有时候会去远足,穿过唐斯丘陵来到一个名叫比尔林沟的村庄,或去滩头那里,在礁石间危险地游泳泡水,回来时全身都被割伤。仲夏的夜晚还有更好玩的事情。作为特别优待,我们不用像平常那样被赶上床,而是获准在流连的暮光中在操场上闲逛,最后九点钟的时候一头扎进游泳池里泡个澡。在夏天起个大早,在阳光明媚睡意沉沉的宿舍里不受打扰地读上一个小时书也是一大乐事(伊安·赫伊、萨克雷、吉卜林和威尔斯是我童年时最喜欢的作家)。还有打板球——虽然我打得不好,但还是无可救药地沉溺其中,直到大约十八岁。养毛毛虫也是很有趣的事情——那种光滑如丝绸的绿紫色的天社蛾毛虫、恐怖的白杨木绿毛虫、大如中指的水蜡树毛虫,这些都可以从镇里一间商店花六便士偷偷买到。还有就是,校长“出去散步”时,我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摆脱他,兴高采烈地到唐斯那里的露池中捞硕大的、长着橙色肚皮的蝾螈。我们出去散步,遇到某样特别有趣的事情,然后校长一声令下又得乖乖回去,就像一只被绳子生拉硬拽着往前走的小狗——这是学校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许多孩子的心中推波助澜地增强了心中的信念,那就是,你最想要的事情总是可望而不可即。
在极少数情况下,或许每个夏天有那么一回,你可以完全摆脱学校军营般的气氛。副校长布朗获准带着一两个男生一整个下午去几英里外的公地上抓蝴蝶。布朗白发苍苍,脸膛红得像一颗草莓。他精通博物学、做模型和石膏像、放幻灯片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他和巴切勒先生是学校里仅有的两个我不讨厌也不害怕的大人。有一次他带我进他的房间,信任地给我看一把镀金的手柄上镶有珍珠的左轮手枪——他称其为“六发手枪”——他把这把枪藏在床底下的一个箱子里。噢,那些偶尔举行的远足是多么快乐!在人迹罕至的铁路支线乘坐两三英里的火车,一整个下午举着绿色的大网跑来跑去,那些漂亮的大蜻蜓在草丛的顶部盘旋飞舞,阴森森的杀虫瓶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还有在一间小茶馆的门廊处喝着茶吃着一大块浅白色的蛋糕!这种事情的关键之处在于乘火车旅行,似乎在你和学校之间施加了魔法一般的距离。

“你最近照过镜子吗,比奇汉姆?”“翻脸”问道,“你的脸变成这样还到处跑,不觉得羞耻吗?你以为大家都不知道一个小孩子有黑眼圈意味着什么吗?”
再一次,罪恶感与恐惧似乎压在我的心头。我有黑眼圈吗?几年后我才知道黑眼圈被认为是手淫者的特征。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我已经接受黑眼圈是无可辩驳的某种堕落的标志。很多次,甚至在我了解情况之前,我焦虑地照着镜子,寻找着那可怕的烙印的最初征兆,一个隐秘的罪人写在脸上的供词。
这些恐惧渐渐消退,或只是偶尔才发作,但这没有影响到我的所谓正式信仰。对于疯人院和自杀者的坟墓的恐惧依然存在,但不再那么令人毛骨悚然。几个月后,我碰巧见过霍恩一回,就是那个被鞭笞并开除的罪魁祸首。霍恩是一个浪荡子,父母是没钱的中产阶层,这无疑是为什么“傻逼”这么严厉地惩罚他的原因之一。被开除后的那个学期他去了伊斯特本学院,那是一所小型的本地公学,为圣塞浦里安的师生所鄙视,认为那根本算不上是一所“真正的”公学。只有少数几个圣塞浦里安毕业的男生会去那儿读书,提起他们时“傻逼”总是带着鄙夷和遗憾。要是你上了那么一所学校,你的前途就毁了:你这辈子顶多只能当个小文员。我觉得才十三岁的霍恩已经断送了光明前途的希望。身体上,道德上,人生道路上他都已经毁了。而且,我觉得他的父母送他上伊斯特本学院是因为他做了那么丢人的事情,没有“好”学校愿意接纳他。
接下来的那个学期,当我们出去散步时,我们在街上遇到了霍恩。他看上去完全正常。他是个健壮英挺的男孩,长着一头黑发。我立刻注意到,比起我上一次见到他时,他的气色要好一些——他的脸色以前很苍白,现在红润一些了——而且他见到我们时似乎并不感到尴尬。显然,他对自己被开除或在伊斯特本学院上学并不觉得羞愧。我们鱼贯经过他身边,他看着我们,似乎很高兴自己逃离了圣塞浦里安。但我对这次偶遇没有什么印象。我并没有对霍恩这个身心都被毁掉的人怎么看上去那么开心和健康这件事进行深思。我仍然相信“傻逼”和“翻脸”教给我的那一套关于性的胡扯。那些神秘而可怕的危险依然存在。黑眼圈随时可能在某一个早上出现在你的眼睛周围,那时你就会知道自己也是那些堕落者中的一员。只是它似乎不再是什么非常要紧的事情。这些相互矛盾的认识因为小孩子自身的生命力而能轻易地在他的头脑里并存。他接受了老一辈的人告诉他的无稽之谈——除此之外,他还能怎么做?——但他年轻的身体和现实世界的欢乐告诉他的却是另外一回事。这种事情就像地狱一样。直到十四岁我都打心眼里认为地狱的存在几乎是肯定的,有时候一番绘声绘色的布道能把你吓得魂飞魄散。但不知怎地,这种恐惧从来不会持久。等候你的是真实的火,它会像你烧伤手指那样带给你创伤,而且是永久性的创伤,但大部分时间里,你想到这种事情时并不会觉得苦恼。

我没有质疑这些盛行的标准,因为我看不到还有别的标准。那些有钱、强壮、优雅、受欢迎、有权力的人怎么会是错的一方呢?这是他们的世界,他们为其制定的法则一定就是正确的。但是,从非常小的年纪开始,我就意识到我不可能在主观上去顺从它。在我的内心深处总是有一个清醒的自我,指出道德上的责任与心理认为的事实之间的不同。这种情况在所有的问题上都一样,无论是此世还是来世。以宗教为例吧。你应该爱上帝,对此我没有怀疑。直到十四岁我一直信奉上帝,相信对他的种种描述都是真的。但我清楚地知道我并不爱他。相反,我恨他,就像我恨耶稣和那些希伯来人的长老一样。如果说我对《圣经·旧约》里的哪个人物怀有同情的话,他们都是像该隐、耶洗别、哈曼、亚甲、西西拉这样的人;而在《圣经·新约》里如果要说有的话,我的朋友是亚拿尼亚、该亚法、犹大和本丢·彼拉多。但是,关于宗教的所有内容似乎遍布心理上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比方说,《祈祷书》告诉你要爱上帝,敬畏上帝,但你怎么可以爱一个你敬畏的人呢?你的个人情感也是一样。你应该怀有怎样的情感总是非常清楚的,但正确的情感是无法通过命令去实现的。我应该对“翻脸”和“傻逼”感恩戴德,但我并没有感激之情。同样清楚的是,一个人应该爱自己的父亲,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喜欢我的父亲,在我八岁之前我很少见到他,对我来说,他只是一个声音嘶哑的老头儿,永远都在说“不能怎么样怎么样”。这并不是说我不想要拥有正确的品质或有正确的情感,而是我就是做不到。正确的事情和可能发生的事情似乎永远不会是同一件事。

我是个毫无吸引力的男孩。圣塞浦里安很快就让我明白了这些,就算我以前并没有察觉。不过,一个孩子认定自己的缺点并不完全取决于事实。比方说,我认定自己“臭死了”,但这只是基于大体概率的一个猜测。不受欢迎的人身上总是有味道,因此,我应该身上有味道。还有,直到我毕业很久,我一直相信自己生来就长得丑。我的同学们就是这么对我说的,而我又找不到其它权威的标准去比照。我坚信自己不可能成为一个成功人士,这个念头深深地影响着我的行为,直至成年。直到三十岁为止,我一直怀着我什么大事也干不成而且活不了几年的想法在规划自己的人生。
但这种内疚和失败无可避免的感觉被别的什么事情给抵消了:那就是求生的本能。就算是一只孱弱、丑陋、胆小、臭烘烘、一无是处的动物也想活下去,以自己的方式活得开开心心。我没办法颠覆现有的价值体系,也没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但我可以接受我的失败,并随遇而安。我可以对自己听之任之,然后在那样的情况下挣扎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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