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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
巴黎,金鸡大街,早上七点钟。街上传来几声愤怒又略带气哽的尖叫。在我住的地方对面经营一家小旅馆的蒙西太太走到人行道上,和住在三楼的一个房客吵架。她光着脚丫,趿着一双木屐,披散着一头灰发。
蒙西太太骂道:“臭婊子!臭婊子!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不要把虫子碾死在墙纸上。你以为你把整个旅馆买下来了吗?你怎么就不能和别人一样把它们扔出窗外呢?他妈的,你这个贱货!”
住在三楼的女人回了一句:“母牛!”
接着,两人闹哄哄地吵了起来。街道两边的窗户都打开了,半条街的人加入了争吵之中,一直吵了十分钟,然后戛然而止,因为有一队骑兵经过,大家都停了下来,观望着他们。
我将这一幕情景记录下来,为的是让读者了解金鸡大街的风貌。虽然这里发生的事情不单单只有吵架——不过,几乎每天早上这样的争吵起码得发生一次以上。除了吵架,还有街头小贩落寞的叫卖声和小孩子们在鹅卵石街道上追逐橘子皮的戏耍声。到了晚上则响起高昂的歌唱声,垃圾车经过时留下一股恶臭,这就是整条街的风貌。

在小酒馆里你可以听到有趣的对话。比方说,这里有一个怪人查理,他说话就很有趣。
查理是个年轻人,受过教育,从家里搬了出来,家里人时不时会给他寄钱,他就靠这个生活。他很年轻,脸色红润,长着一头柔软的棕发,就像一个小男孩,还长着一张鲜红湿润的樱桃小口。他的脚很小,胳膊很短,双手就像婴儿的手一样胖嘟嘟的。他说话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似乎太高兴雀跃了,一刻也无法让自己消停。现在是下午三点钟,小酒馆里只有F太太和一两个失业的房客,但查理并不在乎说话的对象是谁,只要能让他倾吐心声就够了。他说起话来就像站在路障上的演说家,一连串单词从他的舌尖蹦了出来,两只短短的胳膊挥舞不停,那双小眼睛就像小猪的眼睛一样闪烁着激动的光芒——说实话,那副尊容实在难以恭维。
他正在谈论爱情,他最喜欢的话题。
“啊,爱情,啊,爱情!啊,曾经辜负过我一番爱意的女人!哎,先生们,女士们,这辈子我就栽在女人手上,沦为万劫不复之身。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注定要毁灭。但我学会了很多事情,度量了智慧的深渊!能拥有真正的智慧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让你成为最具品位的有教养的绅士,变得文雅而邪恶。”等等等等。
“女士们,先生们,我能感觉得到你们都很伤心。啊,这没有什么,生命是美好的——你们不必难过。要开心一点,我恳求你们!
“满斟萨摩斯岛的美酒,
我们不会像他们那样沉沦!

“生命多么美好!女士们,先生们,我将以我的经历向你们阐述爱的真谛。我会向你们解释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真正的情感,更为高尚微妙的欢娱,只有绅士才能理解。我将告诉你们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呜呼哀哉,但快乐对我来说已经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回来——没有半丁点儿希望,连追求快乐的欲望也消逝了。
“听我说,那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我哥哥就在巴黎——他是个律师——我爸妈叫他来找我,带我出去吃顿饭。我们两兄弟总是处不到一块,但我们不想忤逆爸妈。我们一起吃了饭,他喝了三瓶波尔多红酒,醉得很厉害。我送他回酒店,路上买了一瓶白兰地,等我们到了酒店的时候,我让他喝了满满一杯白兰地——告诉他那是醒酒药。他喝了下去,立刻烂醉如泥。我把他抬了起来,背靠着床,然后搜他的口袋,找到一千一百法郎。我拿了钱立刻跑到楼下,拦了一辆的士,逃之夭夭。我哥哥不知道我住哪儿——不能拿我怎么着。

“有了钱男人会去哪儿?当然是逛窑子了。但你以为我会把钱浪费在那些只有苦力工人才会去的烟街柳巷吗?去他妈的,我可是斯文人!你们知道吗?我挑剔得很,尤其口袋里有了一千法郎。到了午夜我才找到要去的地方。我遇到一个帅气的年轻人,大概十八岁,衣冠楚楚,理着美国式的发型。我们去了一间远离马路的小酒馆聊天,彼此心照不宣。我们聊这聊那,探讨怎么找点乐子。过了一会儿我们叫了辆的士,开车离开了。
“的士在一条狭窄偏僻的小巷口停了下来,只有巷尾一盏煤气街灯还亮着。石头缝里沾满了黑泥,旁边是一间女修道院的高墙。他领着我走到一座窗户紧闭的高大破屋那里,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了脚步声和门闩的转动声。那扇门开了一道缝,一只手搭在门沿上。那只大手弯曲着,直接将掌心伸到我们的鼻子底下要钱。
“那个向导把脚伸进那扇门和台阶之间。‘你开价多少?’他问道。
“‘一千法郎。’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次付清,否则别想进来。’
“我把一千法郎放在那只手上,把剩下的一百法郎给了那个向导。他道了晚安然后离开了。我听到里面在数钱,然后一个穿着一袭黑裙的干瘦老太婆探出头来,狐疑地打量了我一下,然后才开门让我进去。里面很黑,只有一盏煤油灯照亮了一堵石膏墙的一小块地方,其他地方显得更加昏暗,除此之外我什么也看不见,只闻到老鼠和尘土的味道。那个老太婆什么也没说,就着煤油灯点着了一根蜡烛,然后蹒跚着脚步走在我前面,领着我穿过一条石砌的走廊,来到一条石阶的上头。
“她说道:‘喏,下去里面的地窖,你想干什么都行。我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你可以为所欲为,你懂的——想做什么都可以。’
“哈,各位先生,让我告诉你们——暴力——你们知道何谓暴力吗?——那种战栗的感觉,一半是恐惧而另一半是快乐,在这时流遍你的全身。我摸索着走了下去。我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鞋子摩擦石板的声音,除此之外四周一片寂静。在石阶的底部我的手摸到了一个电开关,将它打开,一盏有十二个红色灯泡的吊灯照亮了地窖。我定睛一看,原来我不是在地窖里,而是走进了一间卧室,一间宽敞华丽的卧室,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涂成了鲜红的颜色。女士们,先生们,想象一下那幅情景吧!地板上铺着红地毯,墙上贴着红色的墙纸,椅子上挂着红色的长毛绒,连天花板也是红色的,到处都是红色的,侵蚀着我的视野。那种红色沉重得令人窒息,似乎光线是从盛着鲜血的玻璃碗里透出来的。卧室的一角摆着一张方形的大床,被褥也是红色的,上面躺着一个女孩,穿着一袭红色天鹅绒裙子。看到我进来,她缩成一团,想把膝盖藏在短短的裙摆下面。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对她说道:‘过来,我的宝贝。’
“然后我一步跨到床边,她惊叫一声,想躲开我,但我掐住她的喉咙——就像这样,看到了吗?——紧紧掐住不放!她拼命挣扎,开始大声求饶,但我紧紧地掐着她,把她的头往后扳,俯视着她的脸。她大概二十岁,长着一张弱智小孩那样的大笨脸,涂着厚厚的胭脂水粉。在红色灯光衬托下,那双傻乎乎的蓝色眼眸流露出恐惧和绝望。不用说,她一定是个农家女孩,被父母卖身沦为奴隶。
“我什么也没说,将她拖下床,摁倒在地板上,然后一记饿虎扑食压在她身上!啊,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女士们,先生们,我要告诉你们的就是这个,这就是爱情!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世界上就只有这种感觉值得追求。这种感觉令所有的艺术和理念、所有的哲学和信念、所有的修饰和情操都有如死灰一般苍白无谓。当一个人体验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后,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我继续折磨着她,动作越来越粗暴,那个女孩一次次地试图挣扎开来,不停地惨叫求饶,但我只是报以狞笑。
“‘饶了你!’我说道,‘你以为我来这儿是干吗的?你以为我付了一千法郎,然后就这么饶了你?’我向你们发誓,女士们,先生们,要不是受该死的法律约束,剥夺了我们的自由,我当场就把她干掉了。
“啊,她叫得那么凄楚,却没有人听得见。我们就在巴黎街道的下面,就像金字塔里法老的心脏一样安全。眼泪从那个女孩的脸上哗哗地往下流,洗掉那层脂粉,留下几行肮脏的泪痕。啊,美妙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女士们,先生们,你们从未体验过如此美妙的爱情,对你们来说,那种快感不是你们所能理解的。现在的我也已无法理解,因为我已年华不再——啊,青春年华!——美妙的生命一去不复返。一切都结束了。
“啊,是呵,时光不再——时光不再。人类的快乐是多么贫乏而令人失望!因为在现实中——但是在现实中,爱的最高境界可以维持多久呢?就只有短短的那么一刹那,大概也就是一秒钟的心醉神迷,之后呢——就像尘土一样空虚寂寥。
“就是那样,在那么短短的一瞬间,我品尝到了最快乐的滋味,人类所能感受到的最高亢美妙的快感。而就在同一刻,一切都结束了,我落得——怎样的下场?我所有的野性和激情就像玫瑰花的花瓣一样凋零了。我觉得浑身倦怠无力,冷入骨髓,充满了悔恨。我痛恨自己,甚至对地板上那个哭泣的女孩起了怜惜之情。我们总是会被这种可耻的情感作弄,真是令人作呕。我没有再去看那个女孩一眼,一心只想着离开。我沿着地窖的阶梯快步走上大街,外面很黑,冷得要命,一个人也没有,石街上回荡着我空虚寂寞的脚步声。我的钱都花光了,连叫辆出租车的钱都没有,一个人走回阴冷孤独的房间。
“听我说,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我要告诉你们的话。那就是爱情,那就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
查理就是这样一个怪人。我讲述了他的故事,是想让你了解金鸡大街的住客们那千奇百怪的性格和品行。

刚刚接触贫穷感觉很奇怪。在此之前你一直在幻想贫穷是什么样子——这辈子你一直在害怕挨穷,而你知道迟早你会沦为穷人,但事实上,挨穷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么一回事。你以为挨穷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其实贫穷的生活非常复杂。你以为挨穷会很痛苦,但其实挨穷只是很肮脏无聊罢了。最开始的时候你体验到的是成为穷人那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它让你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而且你变得很吝啬,连面包屑也不放过。
比方说,你会发现你得为自己的穷困潦倒保密。突然间你只能靠每天六法郎过日子,但是,你当然不敢承认这一点——你不得不假装活得和以前一样。刚开始的时候,你编织出一堆谎言,一堆你根本无法自圆其说的谎言。你不再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洗衣店的女老板在街上遇见了你,追问你不再光顾的原因。你嘟囔着搪塞的理由,她认定你把衣服送到别的店里去了,从此一辈子痛恨你。香烟贩子也一直追问你怎么戒烟了。你想给别人回信,但信寄不出去,因为邮票太贵了。你还得吃饭——吃饭是最难瞒骗的。每天到了吃饭时间,你就出门假装去一间饭馆用餐,却跑到卢森堡花园待了一个小时看鸽子,然后把食物藏在口袋里偷偷带回家。你吃的东西只能是面包和人造黄油,或面包和红酒。连吃什么东西都得受制于谎言。你只能买黑麦面包,而不是普通的面包,因为黑麦面包虽然贵一些,却是圆形的,可以藏在口袋里偷偷带进旅馆。这让你每天得多花一法郎。有时为了维持体面,你得花六毛钱喝个小酒,结果只能削减食物的开支。你的内衣开始发臭,而肥皂和剃须刀片都用完了。你的头发得剪了,你试着给自己理发,却剪出个难看的发型,还是不得不到理发店里去,将一天的伙食费都搭了上去。你整天都在撒谎,而这些谎言都很费钱。
你发现一天只花六法郎是很不靠谱的事情,总是会有一些小状况发生,让你没东西吃。你花了最后八毛钱买了半升牛奶,就着煤油灯把牛奶烧开,这时一只臭虫顺着你的前臂往下爬,你用指甲弹开它,它却扑通一声掉进了牛奶里。你只能将牛奶倒掉,没得喝了。
你去面包店买一磅面包。店里的女孩正在给别的顾客切一磅面包,于是你等候着。那个女孩笨手笨脚的,切出来的面包不止一磅。“对不起,先生,”她说道:“我想您不介意多给两分钱吧?”面包卖一法郎一磅,而你就只有一法郎。你想到自己也可能得多给两分钱,而你只能承认自己给不起这点钱,于是你吓坏了,下次再去面包店的时候,你总得彷徨踌躇上好几个小时才敢进去。
你去蔬果店,花一法郎买一公斤土豆。但那堆硬币里有一个是比利时硬币,店员不肯要,你只能灰溜溜地离开店铺,再也没脸进去。

你误打误撞,走进了高尚住宅区,你看到一个有钱的朋友正走过来。为了躲开他,你走进最近的一间咖啡厅。进了咖啡厅你就得要点东西,于是你花了最后的五毛钱买了一杯黑咖啡,里面还有只死苍蝇。你可以列举出上百种这种小状况,它们就是拮据生活的一部分。
你尝到了饿肚子的滋味。你吃了点面包和人造黄油果腹,出去瞎逛,在商铺窗前流连。到处都有食物在羞辱你:整头整头的死猪、一筐筐热乎乎的面包、一块块黄澄澄的牛油、一串串的香肠、堆积如山的土豆、大得像磨刀石的格鲁耶尔干酪。看到这些食物你不禁开始自怜自伤。你准备拿起一个面包然后逃跑,在他们抓住你之前就把面包囫囵吞掉。你打消了这个念头,纯粹是因为胆小怕事。
你发现贫穷还意味着无聊。当你无所事事而且饥肠辘辘时,无论你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来。你在床上一躺就是半天,感觉就像波德莱尔的诗歌里所描写的“年轻的行尸走肉”。只有食物能把你唤醒。你发现当你吃了一星期面包和人造黄油后整个人憔悴不堪,就剩下肚子和几件器官还在运转。
这——你可以继续描述下去,但基本上都是一个调调——这就是一天只有六法郎的生活。在巴黎有数以千计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穷困潦倒的画家和学生、招揽不到生意的妓女和各行各业的失业者。这里就像是贫穷的大本营。
就这样我挨了三个星期。那四十六法郎很快就花光了,我只能靠着教英语所挣的三十六法郎一周的薪水勉强度日。由于没有挨穷的经验,我花钱毫无节制,有时一整天都没钱买东西吃。这时我会卖掉几件衣服:我用小包把衣物偷偷地带出旅馆,拿到圣·吉纳维芙大街一家二手衣服店。店主是个红头发的犹太人,性情特别暴躁,看到顾客上门就会气急败坏。看到他那副模样,别人还以为我们是去他的店里搞破坏呢。他总是大声说道:“下流坯子!你怎么又来了?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是施粥处啊?”而且他开价特别低。我花了二十五先令买的帽子,差不多是全新的,他只愿意花五法郎买下来,而一双好鞋也只值五法郎,衬衣则是一法郎一件。他希望和顾客以物易物,而不是掏钱把东西买下来。而且他经常耍花招,把根本没用的东西塞到人家手里,然后假装别人已经接受了交易。有一次我看到他从一个老妇人那里接过一件挺好的大衣,往她手里塞了两个白色的台球,然后还没等她提出抗议就把她推出店外。要不是有求于他,我恨不得一拳揍扁他的鼻子,那一定会是件赏心乐事。

有几次波里斯满怀希望,花了五毛钱买了一张邮票,给某一位前女友写信,向她要钱。只有一个人回了信。那个女人除了是他的前女友外,还欠了他两百法郎。当波里斯看到那封信,认出了上面的字迹时,心中一下子充满了希望。我们拿着那封信,就像小孩拿着偷来的糖果一样,冲到波里斯的房间阅读信件。波里斯看完了信,什么也没说把它递给了我,信的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小冤家,
当我打开你的来信时,心中是多么快乐。它让我想起了我们完美无瑕的恋爱,还有你的双唇带给我的热吻。这些回忆永远珍藏在我的心中,就像枯萎的鲜花留下的余香。
你向我追讨两百法郎,哎呀,我根本就没欠你钱!亲爱的,你无法明白当我听到你的窘境时心里有多么难受。但你能怎么办呢?生命是如此悲哀,灾祸会降临在每个人头上。我的处境也十分艰难。我妹妹一直在生病,(哎,她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多么可怜!)我们还亏欠医生的诊金。我们散尽了钱财,只能勉强度日,老实对你说,日子实在是太艰难了。
勇气,我的小冤家,永远不要丧失你的勇气!记住,日子不会永远这么艰难,现在看似可怕的困难迟早都会成为过去。
请放心,亲爱的,我会一直记得你。请接受一直爱着你的她最真挚的拥抱。
你的伊温妮。”
这封信让波里斯非常失落。他径直躺倒在床上,一整天都不愿意去找工作。我那六十法郎撑了半个月。我不再假装去餐馆吃饭,我们总是躲在房间里吃东西,一个坐在床上,另一个坐在椅子上。波里斯通常掏个两法郎,我出三四法郎,买些面包、土豆、牛奶和奶酪,用我那盏汽油灯煮汤喝。我们有一口煎锅、一个咖啡碗和一把勺子。每天我们总会礼貌地谦让一番,决定谁用煎锅吃东西,谁用咖啡碗吃东西(那口煎锅装的东西多一些)。而每天波里斯总会先放弃谦让,用那口煎锅吃饭,让我心里很不爽。有时我们晚上吃面包,有时连面包也吃不到。我们的内衣臭烘烘的,我有三个星期没有洗澡了。而波里斯说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洗澡了。多亏了有烟味,我们才忍受得住自己的体臭。我们烟倒是有很多,因为不久前波里斯遇到一个当兵的(士兵们可以免费领烟),从他那儿买了二三十包烟,一包才五毛钱。

有时我们会下下象棋。我们没有棋盘,但我们在纸上写下棋步。后来我们自己用一块硬纸板做了棋盘,拿钮扣和比利时硬币等小东西当棋子。和许多俄罗斯人一样,波里斯特别喜欢下象棋。他说下象棋的规矩就像爱情与战争的规矩一样,如果你能下好象棋,你就能搞定爱情与战争。但他还说,如果你有了一副棋盘,你就不会在意挨饿——这句话当然可不适用于我。

如果问一个有钱人关于改善工作条件的问题,而他能诚实回答的话,他可能会这么回答:
“我们知道贫穷是件很悲惨的事情。事实上,由于贫穷离我们很遥远,我们都很喜欢幻想穷日子的种种苦楚,并为此感到痛苦。但不要指望我们会采取任何行动。我们为你们这些下层阶级的人感到难过,就像我们会为一只癞皮猫感到难过一样,但我们会不遗余力地反对改善你们的条件。你们一直处于这种窘境,我们便会更有安全感。我们对现在的情况感到很满意,我们不会冒险让你们获得自由,即使一天少干一小时也不行。所以呢,亲爱的兄弟们,你们必须挥汗劳动,这样我们才能去意大利度假,你们必须挥汗劳动,然后见鬼去吧。”
这就是那些睿智而有教养的人的态度。这一态度在数以百计的文章里得到了体现。受过教育的人基本上一年都挣四百英镑以上,自然而然地,他们都与富人站在同一阵营,因为他们觉得赋予穷人自由意味着他们自己的自由受到威胁。马克思主义式的乌托邦社会让这些受过教育的人觉得很不自在,他们更倾向于维持现状。或许他们不是很喜欢富人,但他们觉得,比起最粗鄙低俗的富人,穷人对他们的威胁要更大一些,他们最好还是和富人站在同一阵线。对暴民的恐惧使得几乎所有知识分子都变得保守怕事。
对于暴民的恐惧是一种非理性的恐惧。这一恐惧植根于富人与穷人之间存在着神秘而根本性的区别这一想法,似乎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种,就像黑人与白人截然不同一样。但事实上,富人与穷人根本没有什么区别。大部分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区别仅仅在于收入,别无其他。百万富翁和洗碗工之间的区别只在于前者穿着一套崭新的西装。两人易地而处,交换身上的衣裳,又看得出谁代表着正义,谁是窃贼呢?任何人只要与穷人平等相待过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但问题是,那些睿智的、有教养的人,那些本应该心胸宽广博大的人,从来不与穷人打交道。大部分受过教育的人对贫穷有多少了解呢?在我那本维庸的诗集里,编辑甚至认为有必要为“他们在乞讨,眼里只看到橱窗里的面包”这句话加上脚注——受过教育的人甚至不知道饿肚子是什么滋味。

我们流落街头的时候他总是以那口爱尔兰腔哀怨地幽幽独白:
“流落街头真是太可怕了,呃?走进那些该死的收容所让我的心都碎了。但我还能怎么办?我已经两个月没好好吃过一顿饭了,还有我的靴子也破了,还有——上帝啊!去埃德伯里的路上我们顺便到修道院那里讨茶点吃好吗?大部分时候他们愿意赏口茶喝。要是没有教会,我们可怎么办啊?我到修道院讨过茶喝,去过浸信会,还有英国国教,所有的教会都去过了。我是信天主教的,但我有十七年没有忏悔过了,不过我还是很虔诚的信徒,你知道的。那些修道院总是愿意赏口茶喝……”诸如此类的话。他可以一整天这样说个不停,几乎没有停歇。
他的无知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方说,有一次他问我拿破仑到底是耶稣基督之前还是之后的人物。又有一次,当我在书店门口隔着窗户玻璃张望时,他变得非常烦躁不安,因为有一本书的书名叫《效仿基督》。他觉得这个书名亵渎了神明,生气地说道:“他们说要效仿基督,到底是什么用意?”他知书识字,但讨厌书籍。从罗姆敦到埃德伯里的路上我进了一间公共图书馆,虽然帕迪不想读书,但我还是建议他可以进去歇歇脚。但他执意要在人行道上等我。“不,”他说道,“看见那些该死的书我就心烦。”
和大多数流浪汉一样,帕迪舍不得用火柴。我遇见他的时候他有一盒火柴,但我从未见他点着过一根。当我点着自己的火柴时,他总是说我太过奢侈。他总是找陌生人借火,有时宁愿半小时没有烟抽,也不愿点一根火柴。
帕迪总是自怜自伤,他似乎时时刻刻都在想着自己的不幸。他总是在沉默许久之后毫无情由地大声哀号:“当你生下来的时候,你就注定来到地狱,不是吗?”或者:“进班房根本不是人过的生活,我呸。”他的脑袋里似乎只想着这些。他就像一条可怜虫,嫉妒任何生活比他好过一点的人——不是那些富人,因为这些人在他的社会接触范围之外,而是有工作的人。他对工作的渴望不亚于一个画家渴望成名。如果他看见一个老人在工作,他会不无苦涩地说道:“看看那个老头——让身强力壮的人都失业了。”如果那是个年轻人,他会说:“就是这些该死的年轻力壮的魔鬼把我们口里的面包抢走了。”在他看来,所有的外国人都是该死的生番——因为根据他的理论,外国人是失业的罪魁祸首。

在一群人中,有一个身材瘦高、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的年轻人在兴奋地说着话。他用拳头砸着桌子,说起话来激动不已。当几个长官走到听不见他说话的地方时,他就会说一些令人惊诧莫名的亵渎神明的言语:
“我告诉你们这些家伙,明天我就要得到那份工作。我才不像你们那样不要脸地下跪乞讨,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看看那边那张标语——‘主会令你富足!’该死的他哪里令我富足了?你觉得我会相信什么救主吗?一切都得靠自己,你们这些家伙,我一定会得到那份工作的!”等等等等。
我看着他,惊讶于他说话时的癫狂。他似乎陷入了歇斯底里,或许是有点喝醉了。坐了一个小时后,我走到大厅外边的一个小房间,应该是阅读室,但里面既没有书籍也没有报纸,没有几个人进来。我打开房门,看到只有那个年轻的职员独自在那儿,正跪在地上祈祷。在我关上房门之前,我有时间观察他的脸,觉得心里怪不舒服的,突然间通过他脸上的表情我意识到他正在挨饿。

“在我看来,一旦你把一个人变成了穷光蛋,从那一刻开始,他就变得一无是处了。”
“不,话不能这么说。如果你能坚持自我的话,不管你有没有钱,你还是可以过同样的生活,你还是可以照样看你的书,坚持你自己的想法。你只需要对自己说:‘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他敲了敲自己的额头——“那你就是一个自由的人。”

他是个愤世嫉俗的无神论者(这些无神论者不仅不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且在人格上不喜欢上帝),认为人类社会不会有任何进步,并以此为乐。他说当他有时候在河堤路睡觉时,他抬头看着火星或土星,想到上面可能也有人睡在像河堤路这样的地方,心里就会得到安慰。关于这一点他有套古怪的理论。他说地球上的生活之所以那么苦,是因为这个星球缺乏生活的必需品;而火星气候寒冷,水分稀少,那里的环境一定更恶劣,生活自然也更加艰苦。在地球上,你偷了六便士只会被判刑坐牢,而到了火星你可能会被活生生地煮熟。这个想法令波佐很振奋,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真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

伦敦的俚语和方言似乎变化得非常快。狄更斯和苏迪斯的作品中所描写的旧式伦敦口音,那种V和W不分的情况已经彻底消失了。现在我们所熟知的伦敦土腔似乎是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时形成的(美国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作品《白色夹克》第一次提出这个词)。伦敦土腔一直在改变。现在很少人会像二十年前那样把“脸”说成“两”,“好”说成“吼”。伴随着口音的改变,俚语也在变。比方说,二十五或三十年前,“同韵俚语”在伦敦兴盛一时,每个词字都会换成和原来的字押韵的另一个字——“漫不经亲”是在说“漫不经心”,“肉俎”是在说“肉脚”,等等。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甚至还出现在小说里面,现在则几乎绝迹了。或许我上面所列出的那些词汇再过个二十年就会消失。
脏话也在改变——或者说,它们在与时俱进。比方说,二十年前伦敦的工人阶级习惯用“该死的”这个词骂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不用这个词了,但有的小说家仍在他们的书里用这个词。现在伦敦土生土长的人(出生于苏格兰或爱尔兰的人情况不同)不会用“该死的”,除非他受过教育。事实上,这个词被社会地位更高的群体所接受,不再是工人阶级用来骂人的字眼。伦敦现在流行的用于修饰每个名词的脏话是“—”。无疑,这个“—”最后将会步入大雅之堂,被别的词所替代。
骂人的话,尤其是英语骂人的话,是非常神秘难懂的。究其本质,骂人和巫术一样是非理性的行为——事实上,骂人与巫术颇有渊源。但关于骂人有一个悖论,那就是:我们骂人的用意是使他人感到震惊或受到伤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会提及一些本该是保持神秘的事物——通常这些事物都与性行为有关。但奇怪的是,当一个词被广泛用为骂人的话后,它的本意似乎就消失了,也就是说,失去了原来使它成为一个脏字的意义。一个词变成脏字是因为它有某方面的所指,而因为它已经变成了脏字,它就不再表示那方面的意思了。比方说,现在伦敦人基本不用“—”这个词最原始的意思了,从早到晚他们就把这个词挂在嘴上,但纯粹只是宣泄情绪,而不是特有所指。和“—”相类似,你可以想到近似的法语字眼,比方说“—”这个词,现在这个词的原本含义也已消失了,变成了一个没有特定意思的感叹词。
又比方说,“—”这个词在巴黎还时不时有人在用,但那些人,或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个词原本的含义。当中的规矩似乎是,被用来骂人的字眼带有某种魔力,让它们单独被剥离出来,不再用于日常的对话中。

用来侮辱人的字眼和诅咒人的字眼似乎都被这个悖论所主宰。有人会以为一个词变成了骂人的话,因为它指代某些不好的事物,但事实上它骂人的含义和其本来的含义没什么关联。比方说,骂伦敦人最狠的话是“杂种”这个词——但如果你考证它的本意,其实根本算不上是侮辱。无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巴黎,对女性最严重的侮辱是骂她为“母牛”,而这个词或许还有褒扬的含义,因为母牛是最可爱的动物之一。显然,一个词之所以会变成脏话,纯粹是出于说话人的用意,与这个词字典的含义无关。文字,尤其是骂人的词,是大众的意见合力塑成的结果。看到一个骂人的词语到了不同的国家就改变了性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在英国,你可以印“我操”,不会有任何人提出抗议,而在法国,你就只能印“我—”。或者再举另一个例子,以“妈了个逼的”这个词为例,在印度这是不可原谅的侮辱,但在英国我们都当它只是调笑的话而已。我甚至还在学校的课本里见过这个词,出现在阿里斯托芬的一出戏剧里,注释里说这是在翻译剧中一位波斯使者嘴里胡说八道的话。或许作注释的人知道“妈了个逼的”是什么意思,但由于它是外来语,所以失去了作为脏话的魔力,因此可以刊印出来。
值得注意的另一件事情是,伦敦的男人通常不会在女人面前爆粗口,而在巴黎情况则完全不同。一个巴黎工人在女人面前或许会稍微有点节制不说脏话,但对此并不是很在乎,而女人之间则秽语百出。在这件事情上可以说,伦敦人比较有礼貌,或者说,比较有洁癖。
这些内容是我漫无规律地搜集而来的。没有精通文字的人对伦敦的俚语和脏话进行年册纪录,精确记录语言的变迁实在是一大遗憾。或许这将会对我们有所启发,进一步了解词汇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这两个年轻人很活跃,喜欢唱歌。他们会唱一首名叫《忧郁的贝拉》的歌,歌词挺有意思。接下来的两天我听他们唱过好几遍,默记在了心里,不过有一两句歌词是我瞎猜的。
“贝拉年轻貌美如花,长着蓝色的眼眸和一头金黄的秀发。噢,忧郁的贝拉!她的步伐是那么轻盈,她的心情是那么快乐。但她毫无阅历,在明媚的一天,被一个薄情寡幸的骗子,搞大了肚子。
“可怜的贝拉,她年少无知,怎知世情险恶,人心难测。噢,忧郁的贝拉!她说:‘我的郎君顶天立地,定与我结为连理。’她陷入爱河,怎知自己爱上了薄情郎。她到他家里找他,怎知那薄情郎已卷铺盖离开。噢,忧郁的贝拉!她的房东太太说:‘给我滚出去,臭婊子,我不会让你这种贱货,玷污我的门楣。’可怜的贝拉是多么辛酸难过,被一个薄情寡幸的人,欺骗了感情。
“整晚她就在雪地里流浪。她受了什么样的苦,没有人知晓。噢,忧郁的贝拉!破晓日出之时,哎呀,哎呀,可怜的贝拉已经死了。这么年轻的她,就此香消玉殒,都怪那个薄情寡幸的骗子。
“所以你可明白,放纵情欲的下场,就是受到罪孽的折磨。噢,忧郁的贝拉!他们将她埋在坟中。男人们都说:‘哎,这就是生活。’但女人们都在低声甜甜地歌唱:‘都是男人惹的祸,这群无耻的家伙!’”
或许这些歌词是一个女人写的。

在此我想说说对流浪汉大体上的感受。流浪汉是一种奇怪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好好思考。在英国居然有数以万计的人就在国内像犹太人一样流离失所。虽然这件事值得我们好好思索,但首先我们要做的是克服心中的某些偏见。这些偏见源自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那就是每个流浪汉事实上都是恶棍,从而在我们的心目中形成了对流浪汉的成见——他们不仅恶心,而且非常危险,宁死也不愿工作或洗澡,除了乞讨、酗酒和偷鸡摸狗之外啥都不肯干。其实把流浪汉妖魔化和杂志里把中国人抹黑的离奇故事一样都是虚构的,但一个人很难摆脱这种思维定式。只要提起“流浪汉”这个词就会勾起他的联想。而这个想法影响了他对于流浪问题的探究。
关于流浪有一个最本质的问题:为什么会有流浪汉呢?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但很少人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人流落街头。而且由于对流浪汉的妖魔化想象,种种离奇的理由都想得出来。比方说,有人认为流浪汉之所以流浪是为了逃避工作,乞讨更容易,寻找机会犯罪,甚至——虽然这种事情不大可能发生——是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曾读过一本犯罪学的书,里面说流浪是一种返祖行为,是回归人类在游牧时代的本能。其实导致流浪的理由是那么明显,就在你的眼前。流浪当然不是什么游牧时代的返祖行为——你也可以说旅行推销是一种返祖行为。一个流浪汉之所以流浪,不是因为他喜欢流浪,而是出于与汽车必须靠左边行驶一样的原因: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不得不流浪。一个沦为赤贫的人,如果没有得到教区的帮助,就只能到收容所寻求救济。而每间收容所只能让他待一个晚上,所以他只能不断地迁徙。他四处漂泊是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不这么做就得挨饿。但人们从小到大一直接受了妖魔化流浪汉的熏陶,因此他们认定流浪汉们之所以流浪,必定是出于或多或少邪恶的动机。

事实上,对于流浪汉的妖魔化根本经不起推敲。以广为人们所接受的“流浪汉都是危险人物”这个观念为例吧。撇开事实经验不谈,仅凭逻辑推理,一个人也可以笃定地说只有极少数流浪汉是危险人物,因为要是他们真的危险的话,人们早就把他们当作危险人物对待了。一间收容所一晚上要接纳上百名流浪汉,而往往最多只有三名门卫负责看守他们。三名没有武装的人员根本不可能控制上百个恶棍。事实上,当你目睹了流浪汉是如何被收容所的官员凌辱欺负时,你就会知道他们是最逆来顺受萎靡不振的可怜虫。再以“所有流浪汉都是酒鬼”这个观念为例——这个观念一听就知道十分荒唐。的确,许多流浪汉如果有机会的话会酗酒买醉,但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现在那种叫做“啤酒”的淡如清水的酒精饮品在英国要卖七便士一品脱。要喝醉起码得花半克朗,而花得起半克朗的人怎么会是流浪汉呢。有一种观念认为流浪汉都是厚颜无耻的社会寄生虫(身强力壮的乞丐),这种观念根本是空穴来风,只有极少极少一部分流浪汉是这样。那种刻意为之、愤世嫉俗的寄生行为,就像杰克·伦敦的小说所描写的美国式流浪与英国式流浪根本不是一回事。英国人是讲究良知的民族,对贫穷怀有深深的罪恶感。你绝对想象不到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变成寄生虫。这种国民性不会因为一个人失业而改变。事实上,只要你记住,流浪汉其实是失业的英国人,迫于法律不得不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那么对于流浪汉的妖魔化想象便不攻自破了。当然,我不是在说大部分流浪汉都是道德上的完人,我只是想表明他们是普通人,如果他们真的比其他人卑劣,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造成的结果,而并非他们天性邪恶。

现在谈一谈无家可归的人在伦敦睡什么地方。目前在伦敦根本找不到一晚低于七便士的床位。如果你付不起七便士换个床位,你就只有下面这些出路:
一、到河堤路露宿。帕迪曾向我讲述过在河堤路露宿是什么滋味:
“一言以蔽之,在河堤路露宿就是要早点睡。你得在八点钟的时候就躺在长凳上,因为那里长凳不多,有时全都被占了。你得争取早点睡觉,因为过了十二点就冷得睡不着,而凌晨四点钟警察就会把你赶走。要睡着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那些该死的电车一直从你身边经过,而且河对岸的高空广告牌总是明灭不定,晃得你眼花。并且那里冷得要命,睡在那里的人都会拿报纸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但也不起什么作用。要是你能睡上三个小时,你就他妈的算走运的了。”
我曾在河堤路露宿过,发现情况和帕迪的描述一致。不过,比起整晚在别的街道上游荡,连觉都没得睡,在河堤路露宿要好得多。根据伦敦的法律规定,你可以整晚在长凳上坐着,但如果警察看到你睡着了,他们就会把你赶走。只有河堤路和一两个偏僻的角落(吕克昂戏院后面就有一个)是例外。这条法律显然是故意在为难流浪汉,据说是为了防止流浪汉暴毙街头,有碍观瞻。但如果一个人无家可归,注定会死在大庭广众之下,醒着死或睡着死又有什么区别。巴黎没有这样的法律。在塞纳河的每座大桥下、门道里、广场的长凳上、地铁站的通风管道中,甚至地铁站内都有许多人在露宿。这对社会并没有造成伤害。要不是出于无奈,谁愿意整晚流落街头。要是他只能流落街头,如果他睡得着,让他好好睡一觉又有何妨?
二、睡两便士落脚点,这比在河堤路露宿要舒服一些。在两便士落脚点,租客们在长凳上,坐成一排,身前拉了一条绳子,他们就靠在绳子上,就像靠在栏杆上一样。一个被戏称为“男仆”的人早上五点钟的时候就把绳子剪掉。我自己从未去过那种地方,但波佐经常到那里去。我问他那么一个姿势能不能睡着,他说其实那样睡要比听起来舒服一些——至少要比睡光秃秃的地板好。巴黎也有类似的落脚点,但收费只要两毛五(半个便士),不用给两便士那么多。
三、睡棺材店,一晚四便士。在棺材店你睡在一口木匣子里,上面盖了一层柏油帆布,里面冷得要命,更糟糕的是,还有很多虫子,而你躺在木匣子里面,根本无从逃避。

比睡棺材更舒服的是寄宿旅馆,收费每晚从七便士到一先令一便士不等。最好的地方是罗尔顿旅馆,那里的收费是一先令,你睡的是小隔间,而且可以舒舒服服地洗个澡。你还可以付半个克朗,享受“特别房间”,基本上就像住在酒店里一样。罗尔顿旅馆装修都很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约束太严。那里有很多规矩,不准做饭、打牌等等。罗尔顿旅馆总是人满为患,或者这就是最好的广告宣传。布鲁斯旅馆的收费是一先令一便士,条件也相当优越。
从卫生干净的角度看,救世军旅馆会是你的第二选择,收费大约是七八便士。各间救世军旅馆的情况不同(我住过一两间,那里和普通的寄宿旅馆有比较大的差别),但大部分都很干净,而且有蛮不错的浴室,但你得另外付钱才能洗个澡。付上一先令,你可以住小隔间。八便士一晚的宿舍床铺挺舒服的,但里面实在是太拥挤了(通常房间里起码有四十张床),而且床摆得很近,要安安静静睡一晚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住救世军旅馆有许多限制,就像坐牢一样,又弥漫着伪善的气息,只有那些讲究干净的人才会去住。
接下来就是普通的寄宿旅馆。无论你付的钱是七便士还是一先令,房间都那么拥挤嘈杂,床铺一律都很肮脏不适。但住在这里的好处是放任自由的氛围和温暖如家的厨房。你可以整天整晚都坐在厨房里面,虽然里面脏了点,但可以和其他人交流攀谈。据说给女人住的寄宿旅馆比给男人住的寄宿旅馆更加糟糕,很少有旅馆为已婚夫妇提供住宿。事实上,对于无家可归的已婚夫妇来说,分居不同的旅馆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我的故事就讲到这里。这是一个很平淡无奇的故事,我只能希望它像游记一样让读者感到有趣。至少我可以说,要是你身无分文,这就是等候你的世界。终有一天我会更全面地去了解那个世界。我希望能了解像马里奥、帕迪和伸手党比尔这样的人,不是萍水相逢的点头之交,而是深入地了解他们。我想了解小工、流浪汉和河堤路露宿者这些人的精神世界。但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自己只了解到贫穷那浅显的一面。
挨穷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几件事情:我不会再认为所有的流浪汉都是酗酒无度的流氓地痞;我不会再认为当我施舍一个乞丐一便士时他会感恩戴德;我不会为那些失业的人总是萎靡不振感到大惊小怪;我不会去救世军机构求助;我不会把衣服当掉;我不会拒绝别人向我派发传单;更不会去时髦的餐馆吃饭。一切才刚刚开始。

(全文完)

▷背景介绍:

1927年,奥威尔辞去英国驻印度皇家警察的职位,立志要成为一个作家。同年底,奥威尔搬到伦敦,为几份报刊撰写文章,同时在伦敦和周边地区调查流浪汉的生活状况,为撰写杂文《班房》收集素材,而这些内容也用在了《巴黎伦敦落魄记》的后半部分中。1928年春天奥威尔客居巴黎,因为那里较低的生活成本和波希米亚式的生活方式吸引了许多有志于创作的青年人。他生活在巴黎的拉丁区,美国作家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当时也住在同一区。而俄国十月革命后,许多俄国流民也来到巴黎避难。在巴黎期间,奥威尔继续写书,并在先锋派杂志发表了几篇文章。
1929年3月,奥威尔患病,而且不久后他放在寄宿旅馆里的钱物被偷走了。为了生计,他到一间餐馆当洗碗工。1929年8月,《班房》被伦敦的《艾德菲报》刊登发表。1929年2月,奥威尔离开巴黎,回到英国,与父母在南沃尔德一同居住,为一个残疾小孩担任家庭教师。1931年八九月间,奥威尔曾到肯特郡干采摘啤酒花的工作。《巴黎伦敦落魄记》的原本取名为《一个洗碗工的日记》,完稿于1930年,材料只限于巴黎的经历。屡次投稿未被采纳后,奥威尔对这部作品非常失望,将打印的手稿丢弃在朋友美宝·菲尔兹家中,后者将手稿拿给文稿代理人列奥纳德·摩尔,投给新成立的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老板维克多·戈兰兹决定出版此书,但条件是将文中粗俗的字眼和人名的影射删掉,并模仿《双城记》增加伦敦的内容,将书名改为《巴黎伦敦落魄记》,并定下笔名乔治·奥威尔,以免家人因为看到他以“流浪汉”的身份生活过的经历而蒙羞。《巴黎伦敦落魄记》于1933年1月9日出版,并得到多位知名作家如戴伊·刘易斯、约翰·博伊顿·普雷斯利、威廉·亨利·戴维斯的正面评价。1933年6月30日,美国的哈珀斯兄弟出版社也出版了该书。1935年5月2日,法国的伽里玛出版社出版了热内-诺尔·兰博特与格温·吉尔伯特翻译的法文译本,奥威尔撰写了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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