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如图)
▷导论:shimo.im/docs/m8AZM9d0pailn1kb

我希望从历史学和心理学术语的角度,把我从经验所抽象而出的思想与既有的知识联结起来,而不是列举许多个案来增加读者的阅读负担。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我的论述需要某种历史的正当性,而是希望我能把自己身为精神医学专家的经验,从狭隘的专业领域带入比较普遍的知识脉络当中。如此一来,连受过高等教育的非心理学专业人士也可以在这种知识脉络里运用这些来自心理学专业领域的经验。如果我自己不确信这本书所呈现的心理学观点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应用性——所以,最好能在普遍的知识脉络里,而不是在原来的专业假设的形式里作处理——我其实不敢把这些心理学观点与既有的知识衔接在一起,因为人们会很容易误以为这是在侵犯其他的领域。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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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性格类型学的类型问题】

我想在本章里讨论英国医师弗诺·乔丹(Furneaux Jordan)于19世纪末出版的著作《从躯体与家庭出身看人类的性格》(Character as Seen in Body and Parentage)。这本小而奇特的书是我所敬爱的伦敦心理治疗界的同仁康斯坦丝·朗博士(Dr. Constance E. Long)推荐我阅读的,谨在此向她表示谢意。
乔丹在这本仅126页的小书里,主要描述了两种性格类型,即“冷漠型”和“热情型”。尽管他对于它们所下的定义在许多方面很吸引我们,不过,我必须在此预先表明,他只触及了我们的心理类型一半的部分,即思考型和情感型。至于另外的那一半,即直觉型和感知型的观点,他虽曾提起,却与他所提出的两种类型混淆在一起。乔丹写道:
人类有两种不同的基本性格,也就是两种明显的性格类型(此外,还有第三种类型,即中间类型):其中一种类型具有强烈的行动倾向和薄弱的沉思倾向,另一种类型则由沉思倾向占据优势地位,而其行动驱力(Tatigkeitstrieb)就比较微弱。不过在这两种极端的类型之间,尚有许多类型和次类型的存在。在这里,其实再指出第三种类型就足够了……在这种类型里,沉思和行动的力量或多或少取得了平衡。就这种中间类型的性格来说,有些还具有乖僻的倾向,或凌驾于情绪性与非情绪性过程的不正常倾向。
我们可以从以上的定义清楚地看到,乔丹把沉思和思考拿来跟行动或活动做对比。一个对于人类未能深入观察的人,首先会注意到沉思者与行动者的对立,因而也会倾向于以这个角度来定义这种已观察到的对立,这绝对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我们只要简单思索一下,就可以知道,人类的行动不只来自本身的冲动(Impuls),也出于本身的思考,因此,乔丹对于性格类型的定义必须再被深刻化。

乔丹还把情感要素——这种要素对于我们的心理类型研究特别具有价值——引入观察和思考中,并在该书里断然地写下这样的结论:行动力较强的人比较缺少热情(Leidenschaft),而性情上喜于沉思的人比较富有热情。因此,乔丹还进一步把这两种类型称为“冷漠型”和“热情型”。在该书的导论里,他对于专有名词的定义虽然忽略了情感要素,但这个要素后来却在他的论述中成为固定使用的术语。还有,他往往把善于行动的“冷漠型”视为“积极主动的”,而将善于沉思的“热情型”当作“消极被动的”,这也是他和我们的观点的不同之处。
我无法认同乔丹在观念上的混淆,因为,最热情与最深沉的性格也会具有相当高度的行动性与行动力,同样,缺乏热情和肤浅草率的性格也可能不具有积极主动性和低等形式的行动性的特色。我认为,如果乔丹能从完全不同的角度看待“积极主动性”和“消极被动性”,从而不再坚持这两个术语所包含的性格类型的意义,那么,他所提出的宝贵观点就会变得相当清晰。我将在接下来的讨论里指出,乔丹如何以“冷漠而富于积极主动性”的类型来描述我所谓的“外倾型”,并以“热情而充满消极被动性”的类型来描述我所谓的“内倾型”。内倾型和外倾型可能处于行动或非行动状态,也就是说,人们不论处于哪一种状态都不会改变他们的类型。因此,我认为,积极主动性的因素不应该作为性格类型的主要特征,不过,如果作为次要特征,它会具有一定的重要性,毕竟外倾型通常都比内倾型更灵活、更活跃,而且更富有行动力。然而,这种积极主动的特质却完全取决于个体如何面对外在世界:内倾者处于外倾状态时,就显得积极主动,外倾者处于内倾状态时,便显得消极被动。此外,积极主动性本身——作为性格的基本特征之一——有时会呈现内倾状态,这是因为,当外在环境极度安静时,个体的积极主动性会转而向内,进而发展出活泼的思想或情感的活动;同样,个体的积极主动性有时也会呈现外倾状态,这是因为,当内在世界已经存在某种平和而稳固的思想或冷静的情感时,个体就会对外展开热烈而活跃的行动。

作为一般基本态度的内倾和外倾应该与思考型、情感型、感知型和直觉型这四种功能类型区分开来。辨别内倾和外倾这两种基本态度是最容易的,相较之下,四种功能类型的划分就需要广泛的经验,因为人们有时实在难以掌握哪一种功能在个体身上占有优势地位。内倾者由于本身抽象的态度,自然会给他人留下冥想和思考的印象,不过,这个事实却往往让人们误以为,思考是内倾者的优势功能。与此相反的是,外倾者会自然而然地表现出相当多的反应,而这些反应很容易让人们以为,情感要素在外倾者身上占据了支配地位。然而,这些推测都是不正确的,因为外倾者也可能属于思考型,而内倾者也可能属于情感型。

我们已经看到,内倾者“沉思”和思考的本质已经获得无意识的、古老而原始的驱力生活(Triebleben)和感知生活(Empfindungsleben)的补偿。其实,我们可以这么说:内倾者由于必须超越本身古老而原始的、冲动的本质而达到稳定的抽象化高度,以便从这样的高度掌控不顺从的、狂放不羁的情绪,于是便形成了本身内倾的态度。反之,我们也可以这么说:外倾者的扎根不深的情绪生活(Affektleben)比情感、无意识、古老而原始的无意识思考,以及可能危及人格的幻想,更容易出现分化,也比较容易受到约束。因此,外倾者总是尽量让自己处于忙碌状态,并追求生活和经历的丰富性,这么一来,他就不需要面对自己以及自身那些负面的思想和情感。

乍看之下,乔丹的这个观点似乎违背了我关于“冷漠型”和“热情型”分别符合我所谓的外倾型和内倾型的主张。不过,如果我们详加细察,就会发现情况绝非如此:沉思内倾的“热情型”大致上会尝试制服不顺从的情绪,以便能在现实里受到更多热情的影响,却不想符合生活的意识准则里的种种定向于客体的期待。“冷漠型”的外倾者会试着让自己到处吃得开,但也必然会经历到,本身主观的想法和情感会让他到处受到干扰和阻碍。他受到的心理的内在世界的影响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当他周遭的人已经注意到他的追求带有什么个人的意图时,他自己却还浑然不觉。所以,一些自问必然会成为他的基本生存规则:“我到底要什么?我私下的意图是什么?”至于内倾者,虽然能察觉并构思自己的意图,但总是忽视了周遭的人已经清清楚楚察觉到的东西。换句话说,内倾者的意图其实是为强大的、既无目的也无对象的驱力而服务,而且高度地受到驱力的影响。对外倾者进行观察与判断的人倾向于认为,这种类型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思维就像是一层薄纱,无法完全遮掩本身冷酷的、精心设想的意图;试图理解内倾者的人往往会觉得,这种类型的人若要通过表面的理性来控制本身强烈的热情,其实是很辛苦的事。

当个体发现本身的意识很强大,且有能力对抗无意识时,他所做出的判断就是错误的;当个体约略认识到本身的无意识很强大,有时必须对它让步时,他所做出的判断就是正确的。在后一种情况下,一些隐藏在背后的东西会爆发出来,比如自私的意图、毫无节制的热情,以及让个体抛开一切顾虑的基本情绪。

我想介绍一下活跃于2世纪的瓦伦廷学派(valentinianische Schule)对于人的分类:依照这个学派的见解,“物质主义者”(hylische Mensch)的位阶低于心理主义者和灵魂主义者(pneumatische Mensch)。物质主义者——就该学派的相关定义而言——符合我所提出的感知型,即个体强势的支配性是通过感官而发挥作用,而且存在于感官和感官知觉之中。感知型大致上只出现感知功能的分化,至于思考功能和情感功能都还处于未分化的状态。我们都知道,原始人也是这样,而且原始人身上的驱力感官性(triebmäßige Sinnlichkeit)还拥有一个反面的对应物,也就是心理的自发性(Spontanität)。所以,他们的精神和思想全是自发形成的,这些东西就这样出现在他们身上,甚至还以幻觉的形式显现在他们面前,不过,他们本身却没有能力创造或构思它们。这种原始人的思维方式可以被称为直觉,因为直觉就是对于浮现的心理内容在本能上的察觉。一般说来,原始人主要的心理功能是感官知觉,因此直觉就提供了比较不显著的补偿功能。在较高的文明发展阶段里,人们的思考功能或情感功能已经或多或少地出现分化,此外,还有不少人的直觉功能已经达到较高的发展,而成为重要的优势功能,因此,这些个体便成为所谓的“直觉型”。总之,我相信,我的感知型和直觉型应该可以涵盖乔丹的中间类型。

外倾者如果在集会的场合无话可说时,就会起身要求打开或关上某扇窗户。然而,是谁发觉这种情形的?这种情形到底引起了谁的注意?谁会试图说明这种行为背后可能的原因和意图?当有人认真地思索、解析并建构这种情形的原委时,其他所有的人只会把这种小噪音当作生活中随处可听闻的声响,不至于有任何动机,想在其中发掘出什么。外倾者的心理其实属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普通事件,并没有其他的含义。谁如果要刻意地思索它——从实际的生活来看——就会在扭曲的眼光下发现其他的东西;只有关注外倾者无意识的思维背景才是正确的做法,也就是单单关注外倾者的阴影而不是他们的积极面,尽管这些阴影相当不利于人们对于有自觉的、积极的外倾者的评价。为了达到正确的理解,我相信,把个体和他的阴影——无意识——区分开来是正确的,不然,这方面的讨论就会笼罩在空前的概念混乱之下。
人们在观察对象身上所察觉到的许多东西,往往不属于观察对象的意识领域,而是属于他们的无意识领域,但人们却会据此而让自己误以为,这些观察到的性格质量属于观察对象的意识的自我(bewußtes Ich)。不过,关注心理结构的认识且希望更正确理解人类的心理学家却不该这么做,而是应该清楚地区辨人们的意识和无意识。因为,只有适应意识的观点,而不是把事情归结于无意识的背景,研究者才能正确地理解并清晰地掌握个体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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