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又一次灵魂交替开始了。在这一刻钟里,我尽情徜徉在她头脑的廊道里:西贡时期的幸福童年随着父母的早逝而支离破碎(父亲死于流感,母亲不久后死于悲伤过度);回到法国,在冷漠的亲戚间辗转,寄人篱下,度过了孤独的青春期;十五岁陷入热恋。在作为心理治疗师的职业生涯中,我见识过许许多多爱情遗留的残迹,可马德莲的爱是不同的:那是一颗不顾一切、全心全意爱着的灵魂。那太珍贵、太真实,以至于我发现自己竟忍不住想留下来汲取那份余烬的温暖。但我也感受到了其中蕴含的叫人敬畏的力量:这样炽烈的爱燃烧起来足以将一切焚毁,只留下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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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恐惧成真了。我不得不离开奥依提,我不得不再进行一次灵魂交替,我不得不回到法国,我不得不面对我自己造出的那头怪物。
我睁开眼睛,连眨了好几下。这是我的第六具身体。窗外是海洋般绵延的爱荷华大草原,火车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下,鸣着笛穿行其间。埃德蒙夫人坐在我面前,身体随着火车的行进轻轻摇晃,脸上挂着我无比熟悉的表情:目瞪口呆,就像刚刚被拉出海面的鱼,不再扑腾挣扎,只是大张着眼睛大张着嘴,一副完全没办法消化这奇怪变故的模样。只是因为脸上的伤疤,她更像一条奇怪而畸形的鱼,来自最黑暗的深海。
没有人比催眠师更难被催眠。直到整个故事临近尾声时,我才捕捉到巴尔塔扎尔的防卫有了一丝松动,灵魂交替的大门终于有可能打开。这变化细微得几乎叫人无从察觉,但不管怎么说,终究是出现了——讲故事时,我全程直视着他的双眼,直到这时我感觉到了熟悉的欲望膨胀的感觉,那是灵魂想要逃脱囚牢去流浪的独特热望,我们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过这样的体验,尤其是被说书人深深吸引的时候。
现在,就在这里,她不再是我了,她得到了一个年轻人惊诧不已的灵魂。埃德蒙夫人的嘴缓缓地一张一合。我探身过去,想听听她说的是什么——如果她在说的话。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我才听明白,不会错的。“看啊!”她喃喃地念叨着,“看啊!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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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夫人,”她说,“您一定很好奇我们为什么要邀请您来做客,我又为什么要这样巨细无遗地把我的事讲给您听。您上次讲的故事深深打动了阿德莱德小姐和我。事实上,更准确地说,自那天以后,我们几乎没谈过其他话题。我们想向您提出一项提议,但在那之前,有些东西您应该先看一看。”
她伸手挽起自己的面纱,藏在面纱下的面容终于显露出来。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她的脸完全不成人形。只容我看了一眼,她就重新放下面纱。“您现在能明白我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了。”她说,“在我小时候,卧室里一支蜡烛引发了一场意外,这就是后果。不过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遇到阿德莱德,不会有现在的快乐了。”两个女人看着彼此,十指交握:“我们不是随便做出这个决定的。之前这一个星期,我们把绝大多数时间都花在了这个问题的讨论上,不过现在已经达成了共识。今天我们俩在这里对您说话,两人如同一人。一直以来,这就像一个梦,不,一个我自己的妄想,我想拥有另一具躯体,最重要的是另一张脸。这也解释了我为什么会对绘画和文学如此痴迷。莎士比亚说:性格决定命运。然而我们的外表特别是容貌,是如此直接地影响着其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它对我们的命运有着同样强大的影响力。我们的容貌影响着他人对我们的看法,这些看法反过来又塑造我们的性格。财富也能塑造我们的人生,社会地位同样如此。然而就像性格是可塑的,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也可能改善或变糟,只有身体是不可改变的。人必须接受它的局限,必须随着它一起变老,你无法把这具身体换成另一具,至少正常情况下做不到。
“珍妮夫人,您外在的美已经在诗句和绘画中得到了永恒。您曾是许多伟大艺术作品的缪斯。时至今日,知晓您大名的男人仍然对您心驰神往。虽然这具身体时日无多,可它依然保留着同样的魅力,历经岁月风霜的珍宝只会更加珍贵。您依然拥有一张绝美的脸,依然是一个有着非凡人生历练的美丽女人。我的提议很简单,也许您已经猜到了:我愿意向您提供我的身体,加上我半数的财富,用来交换您的身体与身份。如果有选择,毫无疑问,我会更愿意选择一具年轻一些、健康一些的,可我没有选择。通过灵魂交替进入您的身体是我这一生唯一可能实现的交替。我想要抓住这个机会,哪怕这意味着我活不了太久。我并不热爱生活本身,我不渴望长命百岁,我宁愿活得短暂而绚烂,享受感官的快乐。我很乐意放弃这具身体和我半数的财产,换来阿德莱德小姐像上个星期吻您那样来吻我,哪怕只有短短几年也好。”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想和我进行灵魂交替?”
“是的,但有一个条件:我不希望这是一次盲交。我必须记得自己之前的身体,必须带上我所有的记忆。交替之后,我必须能够记得我是谁,我们是谁。您能确保这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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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他几乎每天一封给母亲的讨钱信获得的资金,加上我的爱慕者们给我的资助,以及他越垒越高但压根儿没想过要还的借贷款项,我们总算能填补每个月津贴发放之间的亏空。就这样我们又过了好几年,只是不断从一个公寓搬到另一个更逼仄简陋的公寓。夏尔总在梦想着有机会重新变得富有,可事实上无论赚钱还是省钱,他都毫无天赋。他花钱的地方很多,衣服、葡萄酒、印度大麻、鸦片酊……还有最重要的,他最大头的开销——书。
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不想再有第二次。这么多年过去了,至今想起当初船上翁布列特对灵魂交替的反应,我依然五内俱焚。因此面对夏尔,我决定要慢慢来,不要把我知道的东西一股脑儿强加给他,不要让他再因此被推开。我要引导他一点点接受我想告诉他的东西。我选择在他深夜惊醒时给他讲故事,安抚他长久以来的惊惶与恐惧。他爱我的故事,还给了我许多昵称:他的“黑色维纳斯”,他的“黑天鹅”,他的“巨人一般的姑娘”,他的“高贵沉默的女人”……有时还会称我作“他的山鲁佐德”。他说他认识那么多会说故事的人,我是最有天赋的。他说如果我生来是个男人或有继承权的富家女儿,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我不懂阅读,因此对书也没兴趣。我身怀秘密,以行事谨慎为美德,对我来说写作是一种病态,作家都是可鄙且不可信的,因为他们不懂为他们的故事保密。
讲故事是我们的夜间活动,既是安抚宽慰,也是教育。每当夏尔尖叫着醒来,浑身汗湿,我就会问他梦到了什么,然后扮演解梦者的角色。年复一年,我将寇阿胡和翁布列特、阿茹拉和鲁贝尔的故事一点点讲给他听。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避免提到我就是阿茹拉和鲁贝尔,他就是寇阿胡和翁布列特。我希望他自己意识到这点。他怀着感激听我的故事——对他来说,它们是镇痛香膏,舒缓了他疲惫不堪的神经,但他从不当真。他觉得它们是绝妙的即兴创作,是充满异域风情的想象,仅此而已。至于他自己那个有关翁布列特的故事,他再也不曾说起。事实上受到我的启发,他开始自己发挥。在那些编造的故事中,他没有第一时间从毛里求斯回法国,而是继续在东方漫游。他虚构了各种故事,海上生活的、热带的、旅行的、流亡的、探险的,各种用来在巴黎那些多愁善感的沙龙里博取关注的故事,许多沙龙客人一辈子都没出过首都的大圈子。他津津有味地编造他在印度、锡兰、苏门答腊和中国、大溪地和三明治群岛的旅行故事,声称自己行走多年,经历过各种危险和困苦。总有人为他的编造热心捧场,他的听众如饥似渴地囫囵吞下他吐出的每个荒谬的词语。我的故事也以它们各自的方式渗入了他的诗作,信天翁、罗望子树、风急浪高的狂暴大海……可我怎么忍心阻止他呢?在我眼里他是个悲剧人物:一个忘了自己的过去,又因为忘却而迷失其间的人。这让我原谅了他的一切坏处:他的谎言,他的虚荣,他的反复无常,他的狡猾,他的易怒,他的自私与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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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入一个剧团,在圣安东尼门附近的一家剧院演出,我用“贝特”的名字登台,以致敬我可怜的妈妈——她终究没从我们的出走中恢复过来,孤寂而死。我在一幕闹剧中扮演一个逗乐的女奴,幕布一合就会被人忘得干干净净。演出结束后加斯帕德来后台看我,夏尔就像一朵雨云似的坠在他身后。我们三个去了朗普斯街的一个酒馆。我没怎么开口,只是心不在焉地听他们聊天。我发现夏尔在设法引起我的注意。他有着高高的脑门、单薄的下巴和两泓咖啡一般的眼睛,只是这张脸上就算有那么一点英俊之处,也被他嘴角和眼睛里流出的愁苦伤痛消磨掉了。他的脸上总有各种苦相闪过,他的步态细碎摇摆。他在衣饰上花费不赀,样样都是最上等的品质:锃亮的靴子,黑色长裤,时兴的女式蓝色工装上衣,鲜亮的颜色,不上浆的亚麻,红色领巾,玫瑰色手套,外加一条鲜红的、工人阶级女性都喜欢的绒线围巾。他拒绝戴帽子,即使那个时候所有男人都认为戴帽子理所当然。他一头黑色长发,上唇蓄了淡淡的小胡子,下巴上留着一小束胡须。既要好看,又要惊人,这就是他的目标,也是每个花花公子的目标,而夏尔就是全巴黎最精致、最惊人的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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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最简单的人也最勇敢。在画像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我离开的前夜,奥丹西给了我一封香气四溢的信表达她的心意,叮嘱我在回新奥尔良的路上再看。当然,一回房我就拆开了。那是一首有关花的诗,题目叫《爱的花束》。里面提到了三色堇、栀子花、苹果花、矢车菊和勿忘我。她将欧石楠与冬青作比,用喇叭花和西番莲衬托常春藤和紫罗兰,最后以万年青伯利恒之星结束。我不得不从新奥尔良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来对照着解读。这姑娘是给我写了一封加密的情书,而我很乐意配合她做出两情相悦的样子。不知怎么,这从小没了母亲的姑娘一点也没受到父亲粗鲁天性的影响,反倒长成了温柔多情的性子。她雅致、单纯,认识我的时候已经是中年的年纪,可内心还像个孩子一样。奥丹西对我的感情热烈又固执,叫她那溺爱女儿的父亲完全说不出反对的话,哪怕他讨厌除了他女儿以外的所有人——特别是搞艺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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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黄昏了。船朝着东南偏南的方向行进,前方是渐渐沉入大海的热带太阳。就算学着这颗金黄圆球从我脚下这架在后桅杆顶上的高台上跳下,消失在水中,任自己沉入我一个人的永夜,终究还是无济于事。很可能要等到船开出很远很远之后,才会有人发现我不见了。此刻在我身后,在无尽的海洋与无尽的天空之间,依然能看到那不过针尖水滴一般大小的影子,那是法兰西岛,我们上午刚离开的地方。虽然我的双眼还能看见,可它仿佛已到了世界的另一头,遥不可及。我望着它,直到眼里只余下虚幻的残影。可我还是望着,直到终于明白一切都是徒劳:它远去了,你也远去了。
船一直开。暮色阑珊,昏星明亮、坚定又真实。我又一次疑惑,是不是该让自己跌落?是不是该就此屈服于忘却的渴望?大海像在诱惑我,承诺会给予我永恒的安宁。可我没有听从它的召唤。相反,我发了个誓。我说不清是对谁发的誓,是对我还是你,是对头顶上的神明还是那绯红夜空中安享甜美孤单的明亮昏星。向谁发誓,发什么誓,我都说不清楚,总之我许下了一个誓言。我没有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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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1771年
第一次灵魂交替 1791年
第二次灵魂交替 1825年
死亡时间 不明
此刻我注视的正是前一刻还透过它们向外注视的眼睛,岛上女子的黑眼睛。如今这对向我凝注的目光里盛满了迷惑与慌乱,和刚刚在寇阿胡脸上看到的表情非常像——那是灵魂的恍惚,因为它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拽离了原本的停泊处。盲交。茫然的灵魂从休克中醒来,却已经来到了新的身体里,浑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
带着即将抛下自己身体的巨大悲伤,我从阿茹拉的怀抱中挣脱出来。我站起来直奔大海。月光下海滩空无一人,小船已经看不见了。大船上传来一声哨响,我认出了水手长的声音,还有些七嘴八舌传递指令的低沉含糊声。我一头扎进水里,开始游。换作我自己之前那具身体,游泳是本能,不需要思索就能信手拈来。可这具身体,我发现它几乎没法保持在水面上,更别说往前游了。我不得不调动“前世”的记忆,自己教自己,现教现学。可对于眼下这具身体而言,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它学得很慢,很难前进,几乎只是在挣扎、扑腾、大口喘气。海水灌进我的鼻孔刺激着它们,但我还没有沉下去。不久,我终于劈波斩浪,开始前进了。
越接近大船,我就越害怕自己被丢下。在混乱忙碌的嘈杂声中,我听到船帆砰然展开,那是被风灌满的声音。这声响给几乎筋疲力尽的我再次注入了奋力向前的力量。现在我离船比离岸更近,力气已经耗尽。要是上不了船,这里就是终点,因为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到岸上。船开始向前滑动。就在这时,我听到哨望手大声喊出了那几个救命的字:人员落水!很快一根绳索啪地砸破水面,我已经彻底脱力,只能死死抱住绳索,听凭三个水手一起把我拽上去,拉着我翻过船舷。我仰面朝天瘫倒在甲板上,大口大口喘着气。各种命令依然在不断被大声传递,所有人忙碌地跑来跑去,船帆升到了合适的高度。没人注意我,除了我的朋友布里斯,他经过时扔下一句:“我还以为你不会游泳呢,你这恶棍!”水手长伊卡则低声嘟哝:“我希望那姑娘值得,小子,因为你将用鲜血来支付代价,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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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当人被巨大的恐惧攫住,他的心会突然看得比平时更远,他的头脑会变得出乎意料地狡猾。当时于我就是这样的时候。惊恐慌乱中,我趁乱钻进树丛,找到通往海滩的小路,飓风一般奔过去。在那里,一个水手正懒洋洋地躺在那群陌生人泊在岸边的小船上,似乎对身后那场刚刚发生的骚动一无所知。最初他很警惕,很多疑,显然是听到了早前的那声枪响。可毕竟诱惑太大,他抵挡不住,再说也没有新的枪声传来,于是他放松下来,在我的挑逗下解除了武装。他把步枪放进船里,任由我张开双臂抱住他的脖子,挑逗地吻他的嘴。我牵着他的手,把他引到一座沙丘背后,那里有月光洒下却十分隐蔽。我脱掉他的衣服,装作欲火中烧,一分钟也忍不了。他只是个年轻人,羞涩又笨拙,但很快就沉迷了。也许他是真的没听见那群愤怒的陌生人带着翁布列特的身体回到沙滩,也许他觉得先和我完成这一出再去找他们也来得及,也许他刚好不想回去,想留在这座岛上加入我们。无论如何,他醉了,彻底忘我。那些陌生人登上船,划桨离开岸边。我们紧紧拥抱纠缠,我两次跨坐在他身上,摇动腰肢,感受他在我的身体里,他紧闭双眼,沉醉在快感里。我两次用手拨开他的眼睛,双手捧住他的脸,稳住,让我们视线纠缠。唯一能让我们看到彼此的只有一点月光,要在这样的情形下完成交替不容易,可那年轻人终于还是明白了我想要他做什么,毫不反抗地顺从了。他的眼睛对上了我的眼睛,没再移开。
我察觉到了他第一波愉悦的震颤,灵魂交替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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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在夜幕降临后开始,沐着满月的光辉,摆在能清清楚楚听到水声的地方。为了照亮,我们点起了两个巨大的火堆。奥塔胡穿上了他深红羽毛的仪式斗篷,法图穿着他白色羽毛的仪式斗篷,他们并肩坐在一起。作为法图最钟爱的学生,我坐在他身边。二十来个最德高望重的长者(我是其中最年轻的)和十来个陌生人围坐成一圈,其他人都在外围,或站或坐,看着这一切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接着,卡瓦酒被捧了上来,送到圆圈里的每个人手中,那些陌生人喝下酒,不由得露出厌恶的苦相,我们都笑了起来。奥塔胡发表讲话,赞颂这些陌生人的美好,说他们的到来是我们的光荣。然后你走进圆圈中心,站在两堆火之间。你的身体正面画上了白色的条纹,装饰着几簇信天翁的白色羽毛。你慢慢展开双臂,开始唱歌。伴随着歌声,你跳起了我们最神圣的舞蹈。这是讲述我们族人起源的舞蹈,“信天翁之舞”。
很久以前,两个出身敌对部落的恋人遭到放逐,不得不远离家乡向西北方流浪。那时人们还以动物为名,还能化身为动物的形态,只可惜这项技艺如今早已失传。为了踏上放逐之旅,两名恋人各自变成与自己同名的鸟儿:女孩变成了普埃奥,威夷短耳鸮;男孩按他的名字变成了帕拉,白玄鸥。两只鸟儿并肩出发,横穿大洋,燕鸥帕拉冲在前,猫头鹰普埃奥跟在后。他们离开的那座岛才刚淡出视野,帕拉就觉得又累又饿,等普埃奥赶上来时,帕拉已经有气无力地漂在水上。“我想回去。”他说,“我宁愿死在家乡,死在族人手里,也好过淹死在大海里。”
“我们没有家乡了。”普埃奥告诉他,“你如果累了饿了,可以吃掉我。这样你就有力气跨越大洋,飞多远也不累。”帕拉拒绝了。“我怎么能吃掉你呢?我宁愿回去,我们一起死。”普埃奥不想帕拉死。她想了想,有了主意。她说:“听着,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我们可以现在就定下我们的新‘法则’,就是通过注视眼睛把灵魂放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这样即使你吃掉我的肉,还可以带着我的灵魂飞向远方。”帕拉觉得普埃奥的办法不错,但他说:“我同意,只是要反过来:由你吃掉我。因为你要找到新的家园,留下我们的后代。”最终,普埃奥接受了这个建议。他们盯着彼此的眼睛,直到帕拉失去意识。普埃奥用爪子挖出帕拉的眼睛,吃掉他的身体,结果两个恋人的身体竟融合起来,背成了灰色,腹成了白色,变成了世上最大的鸟——托罗阿,漂泊信天翁。变成信天翁的普埃奥徜徉在大洋上的碧空里,握着帕拉的眼睛,从一座岛飞到另一座岛,飞了一千年。她放弃了经过的所有岛屿,直到找到命定之岛——一只巨大的海龟壳,搁浅在珊瑚礁上,上面没人居住。普埃奥在这里放下眼睛,变回人形,将新家园命名为“托罗阿埃提”,意思是“漂泊信天翁的家园”,它在之后的岁月里被简化成“奥依提”。于是信天翁成了我们的图腾,我们用它的骨头做钩子和矛头,它的羽毛象征着爱、牺牲与和平,我们在典礼上佩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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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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