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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

我们会产生这样一种印象:人们常常使用错误的衡量标准——人们追求权力、成功和财富,也羡慕别人拥有这些,却低估了生活中真正有价值的东西。然而,在对这种情况做出概括性的判断时,我们很可能面临一种危险:忘了人类世界和人的心理世界是五彩斑斓的。有一小部分人,让他们同时代的人钦佩不已——尽管他们的特质和成就与大多数人的目标和理想大相径庭,但他们的伟大也正在于此。人们无疑容易认为大部分人全然不会关心这些伟人,毕竟只有少数人欣赏他们。不过,由于人与人之间思想和行为存在差异,人们的“愿望冲动(wishful impulses)”也千差万别,所以事情也许并非那么简单。

有一位在写给我的信中自称是我的朋友。我曾经送给他一本我的小册子,在这本书里我将宗教视为一种幻想。他在回信中表示,他完全赞同我对宗教的看法,但他很遗憾我没有恰当地认识“宗教情绪(religious sentiments)”的真正根源。他认为,这种根源存在于一种特殊的感受中。他自己一直拥有这种感受,而且发现其他很多人也有这种感受,所以他猜想也许数以百万的人都如此。他将其称为一种“永恒”的感觉,一种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就像“海洋一般的”——感觉。他补充道,这种感觉完全是真实的主观感受,而非一种信仰。它不能使人相信个体的永生,却是宗教能量的来源。各种教会和宗教派别都在利用宗教能量,并把它引向特定的渠道,毫无疑问也会把它利用到极致。他认为,即便一个人排斥一切信仰和幻想,仅凭他拥有这种海洋一般的感觉,他就可以称自己是宗教信徒了。
我非常敬重这位朋友,他自己还曾写诗赞颂幻想的魔力,但他的观点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我自己无法感受到这种“海洋一般的”感觉。我们难以用科学的方法研究感觉。人们可以尝试描述感觉的生理迹象。然而,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想以这种方法描述出那种“海洋一般的”感觉,恐怕行不通),结果只能求助于观念性的内容,因为观念最容易和感觉联系在一起。如果我对这位朋友的话理解正确的话,那么他说这话的意思,就和一个想法新颖又有点古怪的剧作家给他剧中想自杀的主角的安慰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我们无法抛弃这个世界。”也就是说,这是一种个体与外部世界成为一体、无法脱离联系的感觉。我想说,在我看来这似乎带有一种理性认知的性质,确实,并不是说它不带有感情色彩,而是它只带有这样一种与其他同类的思想活动一起表现出来的感情色彩。从我自身的经验来看,我无法说服自己相信这种感觉的原始属性。但是,我无权因此否认其他人真的产生过这种感觉。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是否正确地解释了它,是否应该将其视为整个宗教需要的“根本起源(the fons et origo)”。
对于解答这个问题,我提不出什么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意见。人们通过一种一开始就以把人类与世界联系在一起为目的的瞬间感觉,来接受他们与周围世界联系在一起的暗示。这种观点听起来太奇怪了,与我们心理学的框架简直格格不入,导致人们试图为这种感觉寻找一种精神分析学上的,即发生学的解释。下面的思考自然而然地浮现出来。通常,我们最确定的,莫过于我们“自身(self)”

在人们眼中,自我是自主的、统一的,与其他一切截然不同。这种现象具有迷惑性。恰恰相反,自我是向内延续的,进入到一种我们称之为“本我(id)”的潜意识的心理存在中;自我是本我的表象,二者没有明显的边界。精神分析的研究最先取得了上述发现,并且应该还能向我们揭示更多自我与本我的关系。但是,对于外部世界,无论如何,自我总是保持清晰、明确的界限。只有在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诚然不寻常,但也不能被贬为病态)之中,自我才不会与外界保持界限。自我与“客体(object)”之间的界限在热恋阶段趋向于消失。一个热恋中的人会不顾自己感觉上的所有证据,宣称“我”和“你”是一体的,还准备照此行事,就好像这真的是事实一样。那些暂时能够被某种生理性功能消除的东西,当然也肯定容易受到病理性过程的干扰。病理学已经让我们熟悉了大量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中自我与外部世界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或者这些界限实际上就没有被正确地划分。在一些病例中,病人认为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甚至自己精神生活的组成部分——他的知觉、想法和感觉——都是陌生的,不属于他的自我。在另一些病例中,病人将明显源于自我、理应被自我承认的事物归属于外部世界。因此,实际上我们对于自我的感觉也容易受到干扰,自我的边界不是永恒不变的。

进一步的思考告诉我们,成年人的自我感觉不可能从一开始都一样。它必然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当然,我们无法证明这个发展过程,但是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将其建构出来。一个吃奶的婴儿还不能将自我与给他提供丰富感觉刺激的外部世界区分开来,他是在对各种刺激的反应中逐渐学会了如何区分的。他一定会深刻地认识到的事实是,某些刺激源(他日后将意识到那些是自己的身体器官)可以随时为他提供感觉刺激,而其他刺激源会时不时离开他(在这些游离的刺激源中,他最渴望的就是母亲的乳房),只有当他哭泣求援的时候才会出现。于是,“客体”第一次出现在自我的对面,它以“外部”的形式存在,只有通过特殊的活动才能促使它出现。进一步刺激自我从笼统的感觉中分离出来的诱因,即人意识到外在的存在,“外部”世界的存在,是由频繁出现、多种多样又无法避免的痛苦与不快的感觉提供的,而“快乐原则(the pleasure principle)”喜欢消除和避免这些痛苦与不快的感觉,行使其不受限制的支配权。这时出现一种倾向:将任何可能导致不愉快的事物从自我中驱逐出去,使之与自我分离开来,建立起一个与陌生而危险的“外部”相对峙的、纯粹的“快乐自我(pleasure-ego)”。这一原始的快乐自我还会在经验中不断修正边界。有一些东西,因为它们能带来快乐,所以人们不愿意放弃,这些东西却并不是自我而是客体;有一些痛苦,人们竭力驱除,却发现它们源于内在而无法与自我分离。人们逐渐学会了通过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感官活动和进行适宜的肌肉运动,来区分什么是内部(即什么属于自我)和什么是外部(即什么来自外部世界)。就这样,我们向着引入主导未来发展的“现实原则(the reality principle)”迈出了第一步。当然,这种区分的现实目的是让人能够抵御实际感受到的或者可能会感受到的痛苦。为了抵挡内部产生的某些不愉快的刺激,自我别无他法,只能使用抵御外部痛苦的那些办法,而这就是那些重大病理性失调的起点。

我们曾以为大家熟知的遗忘是记忆痕迹的毁灭,或者说是记忆痕迹的消亡。现在我们纠正了这种错误的假设,而更倾向于采纳相反的观点:任何东西一旦在心理上形成就不会消失,都会以某种形式保存下来,并可以在适当的情景(例如当退行足够久远时)下被再一次唤醒。让我们从其他方面打个比方来理解这种假设的含义。我们以“永恒之城(the Eternal City)”的历史为例。历史学家告诉我们,最早的罗马城是“帕拉蒂尼山(the Palatine)”上一处名为“罗马方城(Roma Quadrata)”的有围墙的定居点。然后在“七丘联盟时期(the phase of the Septimontium)”,罗马是不同山丘的定居点结成的联盟;接下来“塞维墙(the Servian wall)”围住的部分是罗马城;再后来,罗马城经过共和国时期和恺撒早期阶段的各种变故之后,罗马皇帝奥勒利安用自己建起的城墙把这座城市围了起来。我们不再继续追溯这个城市所经历的变化了,而是向自己提出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名历史和地形知识非常渊博的游客,他能在今天的罗马发现多少罗马早期阶段残留的痕迹呢?他将看到,奥勒利安城墙除了一些断口,基本没有什么变化。在某些地方,他可以发现考古挖掘出土的部分塞维墙。如果他知识再丰富一点——比现代考古学的知识还多的话,那么他也许能从城市规划图中发现完整的塞维墙的走向以及罗马方城的轮廓线。曾经矗立在这座古城上的建筑已不复存在,游人难觅其踪迹或者仅能找到寥寥几处残迹。哪怕他了解再多关于共和国时期的罗马的知识,那最多也只能让他指出哪些是该时期神庙和公共建筑的遗址。它们所在的位置现在已是废墟,但并不是共和国时期建筑物的废墟,而是火灾和人为破坏之后重新修建的建筑物的废墟。所有古罗马遗迹都混入到文艺复兴之后几个世纪兴起的大都市之中了,这几乎不需要特别说明。在罗马城的下面或者说其现代建筑的下面,肯定还埋藏着不少古代遗迹。这就是罗马这类历史古城保存过去的方式。

让我们继续讨论普通人和他的宗教——这是唯一称得上宗教的宗教。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伟大的诗人、思想家歌德针对宗教与艺术和科学的关系所说的名句:
懂得科学与艺术的人,同时也一定懂得宗教;
但是两者都不懂的人,那他就只能做个教徒!
这句话一方面将宗教与人类的两大最高成就对立,另一方面又声称,关于它们在生活中的价值,这些成就与宗教可以相互代表,相互替换。如果我们也打算让不懂艺术与科学的普通人脱离宗教,很明显我们就得不到这位诗人的权威支持。我们将选择一条特殊的路径,从而更好地欣赏歌德的名言。生活,正如我们所知的那样,过于艰苦。它带给我们太多痛苦、失望和无法完成的任务。为了忍受生活,我们不可避免地要采用一些权宜之计。正如特奥多尔·冯塔纳告诉我们的:“没有辅助结构,我们将无能为力。”这些权宜之计大概有三类:强力转移注意力,这使我们对自己的痛苦不以为然;替代性满足,这可以减轻痛苦;麻醉物,这使我们对痛苦麻木。某些办法是不可或缺的。伏尔泰想到了转移注意力的办法,他在《老实人》(Candide)的结尾部分建议人们耕种自己的园地;科学活动也属于这类转移。替代性满足,例如由艺术提供的替代性满足,是与现实相对立的幻想,但是多亏幻想在精神生活中发挥了作用,所以它们在心理上仍然是有效的。麻醉物影响我们的身体,改变它的化学成分。在这一系列方法中,我们难以发现宗教所起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跨出这个范围去看一看。
人类生活的目的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人们已经提问过无数次,但我们还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也许不可能有令人满意的答案。某些提问者还补充说,假如最后证明生活是无目的的,那么对他们来说生活就丧失了全部意义。然而,这种威胁什么也不能改变。相反,看起来好像人类真的有权利对这个问题不予理睬,因为这个问题源于人类自以为是的品性,我们已经熟知许多其他这种自以为是的表现。没有人探讨动物的生活目的,除非,有人说动物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人类服务。但是,这个观点也站不住脚。因为,有许多动物,除了作为人类描述、归类和研究的对象外,没有别的用途。还有无数种类的动物,由于它们生存和灭绝的时间太早,人类都没有见过,所以连这些用途都不具备。于是,又只有宗教能回答人类生活的目的之问。“生活是有目的的”这种观点伴随着宗教体系而兴衰,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基本不会错。

正是快乐原则的机制决定着人生的目的。这个原则从一开始就支配着精神结构的活动。它的效力毋庸置疑,但是其机制与整个世界(包括宏观世界和微观世界)相矛盾。宇宙中所有规则都与之背道而驰,它完全不可能运行。也许大家想说,上帝的“创世”计划并没有考虑人应该“幸福”这个意图。从最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所谓的“幸福”源于那些被高度压抑的需要得到满足(也许是突然的满足)。快乐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当任何快乐原则所期望的情境被延长时,它只能产生轻微的满足感。我们天生的构造,就是只能从对比中获得强烈的享受感,很少能从事物本身的状态中获得快乐。因此,我们获得幸福的可能性已经被我们自身的构造限制了。相对来说我们更容易体验到不幸福。人类受到来自三个方面的痛苦的威胁:一是来自自己的身体,它注定要衰老和消亡,甚至如果没有痛苦和焦虑作为警告信号就无法运作;二是来自外部世界,外部世界可能用令人无法抗拒的、冷酷无情的破坏性力量对我们大发雷霆;最后是来自我们与他人的关系,与其他痛苦相比,也许最后这种来源的痛苦更让我们难受。尽管它和其他来源的痛苦一样注定不可避免,我们往往还是把它看作一种无端的附加物。
由于这些遭遇痛苦的可能性带来了压力,一个人仅仅是逃避了痛苦或者经受住了痛苦的折磨,就会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另外,避免痛苦的任务一般会迫使获取快乐的任务退居次要地位。所以,难怪人类习惯于控制他们对快乐的追求,就像在外部世界的影响下,快乐原则自身变成了最适合的现实原则那样。思考表明,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完成避免痛苦这一任务。各个具有普世智慧的学派已经推荐过这些途径,人们也已经将它们付诸实践。不受约束地满足每一个需要看上去是最诱人的生活方式,但这意味着享乐第一、谨慎第二,这么做很快就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另一类方式以避免痛苦为主要目的,它们主要关注痛苦的来源,并根据来源而变化。这些方式有的极端,有的温和,有的片面,有的同时从多个角度直击问题。主动进行社交隔离,远离他人,是避免由人际关系引发的痛苦的最便利的保护措施。我们可以发现,通过这一途径获得的幸福是“宁静的幸福”。面对可怕的外部世界,如果一个人想独自完成自我保护的任务,他只能采取类似避开外部世界的办法。的确,还有另一种更好的途径,那就是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员,并借助科学指导的技术向大自然进攻,让大自然臣服于人类的意愿。这样,个人就与群体一起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合作。不过,避免痛苦最有趣的办法,是那些看上去会影响我们自身机体的办法。总之,任何痛苦不外乎是感觉而已。只有当我们感觉到痛苦时它才会存在,而且只有当我们的机体受到某些方式的制约时,我们才会因此感觉到痛苦。

我们心理结构的复杂构成可以承受大量其他的影响。正如本能的满足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一样,如果外部世界让我们挨饿,拒绝满足我们的需求,就会给我们带来剧烈的痛苦。所以,人可能想要通过影响本能冲动来摆脱一部分痛苦。这种防御痛苦的方式不再依靠感觉器官,而是试图控制我们需求的内部来源。这种极端的形式是通过消除本能来产生防御效果的,就像东方世俗哲学所教导的以及瑜伽术所实践的那样。如果这种办法成功了,那么主体确实也放弃了其他一切活动——他牺牲了自己的生活。而且,他从另一途径再次获得的只是“宁静的幸福”。当我们的目标没那么极端,只是寻求控制自己的本能生活时,我们同样遵循了这一路径。在这种情况中,控制因素是更高级的心理能量,它们服从于现实原则。这里满足的目的绝对不会被放弃,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对痛苦的防御,因为当本能被控制于依附地位时,本能缺乏满足所引起的痛苦感就没有本能不受控制时那么强烈。相对应地,享乐的可能性也不可避免地降低了。满足没有被自我驯服的狂野的本能冲动所产生的快乐感,比起满足被驯服的本能所产生的快乐感强烈得多。反常本能的不可抗拒性,或许还有禁物普遍具有的吸引力,在这里都能找到一种实用的解释。
防止痛苦的另一种技巧是转移力比多。我们的心理结构容许这种转移,它的功能通过这种转移在灵活性上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现在的任务是用这种方式改变本能的目的,使其不遭受外部世界的挫折。在这一点上,本能的升华提供了帮助。假如人可以充分提高他从心理和智力活动中获得的快乐,他就能得到最大的收获。如果能达到这种情况,命运也就无法左右一个人了。这类满足,例如艺术家在创作中的快乐以及在呈现他的幻想时的快乐,或者科学家在解决问题和发现真理时的快乐,具有某种特殊的性质。终有一天我们肯定能用元心理学的术语将这类满足的性质描述清楚。目前我们只能象征性地说,这类满足似乎“更好、更高级”。但是,对比满足野蛮而原始的本能冲动所产生的快乐,这类满足并不强烈,无法使我们的肉体有震撼的感觉。而且,这种方法的弱点是它不能广泛适用,它只适用于少数人。它的先决条件是某些人具备非同寻常的性格和天赋,而这些性格和天赋在实际层面上远不是人人能普遍拥有的。即便对于少数具备特殊性格和天赋的人,这种方法也不能完全保障他们免遭痛苦。它没有创造出刀枪不入的盔甲来抵御命运之箭。当痛苦的根源是人自身的肉体时,这种方法通常就会失效。

在这种方法的实行过程中,与现实的联系变得更加松散;满足来自幻想,这种幻想与现实之间的差异不能干扰幻想所带来的快乐。产生幻想的领域就是想象的生活。当现实感开始发展时,这个领域明显被免除了现实检验的要求,单独用于满足那些难以实现的愿望。这些通过想象获取满足感的活动以对艺术作品的欣赏居首,自己没有创作能力的人,借助艺术家的作品,也能获得这种满足。那些善于体会艺术感染力的人高度评价艺术,将其奉为生活中快乐和慰藉的来源,这一点也不过分。不过,艺术让我们产生的轻微麻醉感最多只能使我们暂时抽离生存需求带来的压力,却并不足以让我们忘记现实的烦恼。
另一种方法实行起来更有力也更彻底。它将现实视为唯一的敌人,是一切痛苦的根源,认为人是不可能与现实生活在一起的,所以如果人想要得到快乐就必须断绝与现实的一切联系。隐士避世而居,与现实世界再无来往。但是人可以做的远不止于此,他还可以尝试改造现实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来取代旧世界。新世界消灭了旧世界最不堪忍受的特征,替换上符合人自己希望的其他特征。但是,无论哪个在绝望的反抗中走上这条追求幸福之路的人,往往都将一无所获。对他来说,现实太强大了。他变成了一个疯子,大部分情况下他发现没有一个人会帮忙实现他的妄想。不过,可以说我们每个人都会在某些方面表现得像妄想症患者,通过构想一个希望,并将这种妄想引入到现实中去,来纠正现实世界里某些令他难以忍受的方面。当许多人共同尝试通过妄想重塑现实的方式,来获得确定的快乐,保护自己免遭痛苦时,这种妄想就具有了特别的重要性。人类的各种宗教必定属于这种大众妄想。毋庸置疑,那些有某种妄想的人从来不会认识到这一点。

生活中的幸福主要来自对美的欣赏,无论我们的感官和判断是在何处感知美的,比如人类形体与姿态之美、自然物体之美、风景之美、艺术作品之美,甚至科技产物之美。虽然这种对生活目标的美学态度几乎无法抵御痛苦的威胁,但它能弥补很多方面。对美的享受会令人具有一种独特的、轻微的陶醉之感。美没有明显的用途,它也不具有任何明显的文化必要性。然而,文明没有它却不行。美学是研究事物之所以被感知为美的条件,但它一直无法解释美的本质和起源,通常情况下大量响亮而空洞的辞藻下隐藏着的是美学的缺乏成效。非常遗憾的是,精神分析学也几乎没有讨论过美。似乎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美是从性的感受领域而来的。爱美似乎是某种冲动的完美例证。“美”和“吸引力”最初是性对象的属性。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看到生殖器总是令人兴奋,但是生殖器本身基本不会被判定为是美的。相反,美的品质似乎附属于某些第二性征。

我们不可能落实快乐原则规定的这种让人变得快乐的程序,但我们一定不要放弃——确切地说,我们不能放弃——用某种方式实现目标的努力。我们可以在这个方向上选取迥然不同的途径,既可以优先考虑这个目标的积极方面,即获取快乐,也可以优先考虑这个目标的消极方面,也就是避免痛苦。这些途径中,没有一条能满足我们的全部愿望。从狭义的角度讲,幸福是一个个体如何利用力比多的经济学问题。不存在适用于所有人的黄金法则——每一个人必须为自己找到能够自我救赎的特殊方式。

个体天赋的性质和他能获得的本能升华的程度,决定了他应该发展哪方面的兴趣。如果个体唯一选择的某种生活技巧结果被证明是不恰当的,那么他就会遭遇随之而来的危险,任何被推向极端的选择都会受到这样的惩罚。正如一个谨慎的商人不会把全部资产投在一个地方,世俗的智慧可能会告诫我们不要试图从一种欲望里寻求全部的满足。这种做法能否成功,我们永远无法确定,因为这取决于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或者仅仅取决于心理构造的能力,使其功能适应外部环境,然后利用外部环境获得快乐。如果一个人的本能结构天生就特别不合适,如果他的力比多构成也没有充分地完成未来取得成就所必需的那种转换和重组,那么他将发现自己很难从外部环境中获取幸福,尤其是当他面临一些比较困难的任务时。最后一种生活技巧是人逃入神经疾病的状态,这是人在年幼时就经常采用的技巧,这种生活技巧至少可以给人一些替代性的满足。一个在晚年发现自己追求幸福却一无所获的人,仍然能在长期麻醉产生的愉悦中找到慰藉;或者,他可能尝试绝望地反叛,这种情况可以在精神病的病例中看到。
宗教限制了选择和适应的这种作用,因为它无差别地强制要求所有人采用它那种获取幸福和避免痛苦的方法。这种技巧的实质在于用妄想的方式贬低生活的价值,扭曲真实世界的样子,而这种妄想假定智慧带有一种威胁性。宗教强制地将人们的心理固定在幼稚的状态里,并把人们拖进集体妄想之中,以这样的代价,宗教成功地让许多人“免于”患上个体神经症。但是,宗教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作用了。正如我们已经讨论过的,有许多道路可以引导人们获取那种幸福,却没有一条路肯定能够达到目标。哪怕是宗教也无法遵守它的诺言。当信徒最终发现自己被迫讨论的是上帝“不可预知的天意”时,他就是在承认,他最后一丝可能在苦难中获取快乐的安慰和来源只剩下绝对的服从。如果他对这种状况有所准备,也许就可以不再重复自己走过的弯路了。

凡是人类让地球为人类服务,有助于人类免受自然力量暴虐侵害等的活动和资源,我们都视其具备文明的性质。基本没有人对文明的这个方面产生怀疑。如果我们尽量往前追溯,我们会发现最早的文明行为是使用工具、控制火,以及建造住所。在这些行为中,掌握对火的控制尤为突出,称得上是一项无与伦比、绝无仅有的成就,而其他行为从此开拓了人类曾经遵循的道路,并且我们也很容易猜测是什么刺激了这一切发生。人类利用所有工具来完善自身器官,无论是运动器官还是感觉器官,或者去消除这些器官面临的功能限制。发动机让人可以控制巨大的力量,它就像肌肉一样可以由人随处使用。幸亏有了船和飞机,任何水域与空气都不能阻止人的运动。借助眼镜,人矫正了自己眼睛晶状体的缺陷。借助望远镜,人类可以看清遥远处的东西。借助显微镜,人类突破了视网膜结构带来的视力局限。借助照相机,人类把转瞬即逝的视觉印象留存下来,就像人类借助留声机唱片把转瞬即逝的听觉印象留存下来一样。这两种工具本质上是人具备的回忆能力,也就是记忆力的物质化。借助电话,人可以听见远方的人说话,甚至在童话故事中这都曾被认为不可能办到。书写,从起源上讲的是不在场的人的声音。住房,是母亲子宫的替代品,因为人很可能依然向往着那人生的第一处住所,在子宫里,人感到安全而舒适。
人类利用科学和技术在地球上创造了这些事物。在地球上,人类最初出现的时候只是一种脆弱的动物有机体,同时人类物种的个体必须以无助的婴儿(“啊,大自然的小不点儿!”)的形态来到世间。这些事物不仅听起来像童话,它们事实上也满足了童话中全部或者差不多全部的愿望。所有这些东西,人们都可以宣称是人类文明的产物。人类在很久以前就形成了全知全能的理想概念,并将这些概念通过神明体现出来。人类将自己无法得到的或者被禁止获取的东西全部寄托到神明身上。所以,你可以说神就是文明理想的化身。现在,人们已经离实现这个理想非常近了,人自己已经几乎变成了神。确实只有以这种方式,理想通常才能按照对人性的普遍判断得以实现。

我们认为,如果能在一个国家看到,凡是能帮助人类开发地球和保护人类不受自然力量伤害的事物,简言之,凡是对人类有用的事物,都得到了关注和有效落实,那么这个国家就已经具备了高水平的文明程度。在这样的国家中,有可能暴发洪水淹没大地的河流规规矩矩地流淌着,河水也被通过运河引到缺水的地方。土地精耕细作,种上了适宜生长的植物。地下的矿藏被辛勤地开采出来,做成了生活必需的工具和器物。通信工具充足、快捷、可靠。危险的野生动物已经被消灭,各种被驯化的动物也大量繁殖。但是,除此以外我们还要求文明提供其他东西,而且我们也希望在上述这种国家里实现这些东西,这是个明显的事实。如果我们发现这些国家的人民将其关注点放在各种没有实用价值的事情、毫无用处的事情上——例如,在城市里充当休闲场所和新鲜空气存储地的绿地上建起花坛,或者用一盆盆鲜花装饰房子的窗户——就好像我们试图否认我们对文明提出的最初要求一样,我们认为这些也是文明的象征。我们很快发现,我们期待文明重视的这种无用之事就是美。我们要求文明的人无论在自然界哪个地方发现了美,都要尊重它,并且尽力在工艺品中创造美。但是这远远没有达到我们对文明提出的要求。我们还期望看到清洁和秩序的迹象。当我们在书中看到莎士比亚父亲在斯特拉福德的房子门前有一个大粪堆时,我们会认为莎士比亚时期英格兰乡村小镇的文明水平比较低。当我们发现维也纳森林的小路上人们乱丢的废纸时,我们会气愤地批评这种行为是“野蛮的”(这是与文明相反的概念)。任何肮脏似乎都与文明格格不入。我们也将清洁这一要求延伸到人类身体上。当得知太阳王身上会发出让人恶心的体臭时,我们感到十分惊讶。参观贝拉岛时,我们看到拿破仑早晨洗漱用的小脸盆就会摇头。假如有人想用肥皂作为衡量文明的尺度,我们真的不会对这个主意感到惊讶。秩序也是同样的情况。就像清洁一样,秩序只适用于人类的活动。清洁不会自发地存在于自然中,然而秩序却是人类从自然中模仿而来的。观察伟大的天文学规律,不仅为人类提供了一种将秩序引入生活的模式,也为人类提供了做这件事的切入点。秩序是一种强制重复的力量。一旦确立了一条规则,此刻秩序将决定做事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因此凡是遇到相似的情况,人们就不必犹豫不决了。秩序使人一面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和时间,一面节省他们的精神力量。我们本来应该有权利期盼秩序从一开始就轻易地在人类活动中占据它的地位。我们也感到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发生这种情况。正好相反,人类在他们的工作中天生表现出一种粗心大意、不守规矩和不可靠的倾向。人类在学会效仿他们的天体模型这一秩序榜样之前,还需要进行艰苦的训练。

个体的自由并不是文明赐予的礼物。在一切文明出现之前,人拥有最大的自由,虽然那时候的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没有什么价值,因为个体基本上没有保护自由的能力。文明的发展限制了人的自由,而公正要求这些限制不能有法外之人。在人类社会中被感觉到的对自由的渴望,可能是人们对某些现存的不公正的反抗,因此可以证明,它可能有利于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也可以和文明的发展保持一致。但是,对自由的渴望也可能源自残存的原始个性。这种个性还没有被文明规训,因此可能在人们心中形成了敌视文明的根源。因此,对自由的渴望反对的是文明的特定形态与文明的要求,或者反对的是整个文明。似乎,一个人的天性无论受到何种影响都不会变成白蚁的天性。面对群体的意志,人毫无疑问会永远站在其对立面维护自己的个体自由。人类斗争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是围绕一个核心任务,即在个体的要求和群体的文明要求之间谋求有利的调和方案,也就是能带来幸福的方案。而触及人们命运的一个问题是,人们是否能够通过某些特殊的文明形态实现这种调和方案,或者这种矛盾是否可以调和。

建立起家庭的那种爱继续以它最初的形态以及转变后的形态在文明中发挥着作用。它最初的形态没有放弃直接的性满足,而它转变后的形态是目标被约束的情感。爱通过这两种形态继续发挥着它将许多人聚集在一起的功能。并且,对比共同劳动带来的效益来说,爱的这种作用要更加强烈。语言随意地运用“爱”这个词,有遗传学的原因。当一男一女为了生殖需要而建立家庭时,人们将他们之间的关系称为“爱”;但人们也把家庭中亲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积极情感称为“爱”,尽管我们不得不把这种爱描述成“目标被约束的爱”或是“喜爱(affection)”。目标被约束的爱实际上最初是完全的肉欲之爱,而且它依然以这种状态存在于人的潜意识当中。完全的肉欲之爱和目标被约束的爱两者都扩展到家庭以外,和以前是陌生人的人建立起新的连接。生殖器之爱促使人们组建新的家庭,而目标被约束的爱促使人们形成友谊。从文化的角度看,目标被约束的爱是有价值的,因为它避免了生殖器之爱的某些局限,例如它的排他性。然而,爱与文明的关系在发展的过程中丧失了明确性。一方面,爱开始站在文明的利益对立面;另一方面,文明用大量的限制来威胁爱。
它们之间的分裂似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没法马上找到分裂的原因。它首先表现为家庭与个体所从属的更大群体之间的冲突。我们已经认识到,文明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将人凝聚为一个个大的集体。但是家庭不愿意放弃个体。家庭成员彼此的依恋关系越是紧密,他们越是经常倾向于疏远他人,他们也就越难以进入更广的生活圈。总体上,这是一种从系统发展的角度来看比较古老的生活模式,是一种仅存于儿童时期的生活模式,它不会让自己被后期形成的生活模式取代。将自己与家庭分离变成了每一个年轻人都面临的任务,而社会往往以青春期和成人仪式的方式帮助他们完成这项任务。我们产生了这样的整体印象,认为所有的心理发展,确切地说是所有的有机体发展,必然都存在困难。

当我的邻居受命像爱他自己那样爱我时,他很可能和我做出同样的回答,为了同样的理由拒绝我。我希望他这么做与我有不一样的客观原因,但是他会和我有一样的想法。即便如此,人们的行为也会表现出差异,而伦理方面无视行为差异是确定的这一事实,仍然将人的行为分出“善”和“恶”。只要还没有消除掉这些公认的差异,遵守高的道德标准便将损害文明的目的,因为它对恶行给予了积极支持。这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法国议会里进行关于死刑的辩论时发生的一件事。一个议员强烈地支持废除死刑,正当他的发言获得了热烈掌声时,大厅里突然传出一个声音:“杀手们开始行动吧!”
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的事实就是,人类不是期盼被爱,在受到攻击时最多只会自卫的性情温和的动物,人们太想否认这个事实了。相反,人是本能天赋里就具有强大攻击性的生物。所以,邻居不仅是人们潜在的帮助者或性对象,还是诱发他们满足自己的攻击欲望的对象,比如利用他的工作能力又不给报酬,在其不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他满足性欲,掠夺他的财产,侮辱他,使他痛苦,折磨并杀害他。“他人即恶狼(Homo homini lupus)”,面对所有生活和历史的经验,谁还有勇气质疑这句断言呢?一般来说,这种残忍的攻击发生于某种挑衅之后,或者它的作用是服务于某种其他意图,这些意图的目标也可以通过比较温和的手段实现。

我们知道了罪恶感的两种来源:一种是源于对权威的恐惧,其后出现的另一种来源是对超我的恐惧。第一种来源强调放弃满足本能;第二种来源在强调放弃满足本能的同时还强调施加惩罚,因为被禁止的愿望持续存在,这些愿望无法在超我面前隐藏。我们也已经明白了如何理解超我的严厉性,即良心的要求。它只不过是延续了外部权威的严厉性,外部权威被超我继承并部分替换了。现在我们领会了抑制本能与罪恶感之间存在什么关系。起初,抑制本能是害怕外部权威的结果:人为了不失去外部权威的爱便放弃自己的满足感。要是人做到了这种自我克制,他可以说就与权威互不相欠,应该不再有罪恶感了。但是对超我的恐惧是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中,抑制本能还不够,因为愿望持续存在且无法瞒住超我。因此,尽管人已经做到了自我克制,罪恶感仍然会冒出来。这在超我的建立过程中或者说良心的形成过程中构成了一个极大的劣势。现在,抑制本能不再具有完整的解放作用,道德节制也不再保证能获得爱。这种外部不幸的威胁,即失去爱并被外部权威惩罚,已经被更换成了一种永久的内部不幸,更换成紧张的罪恶感。

在我们认为是正常的普通的懊悔之中,罪恶感是非常清晰的,足以被意识感知到。确实,我们习惯说“罪恶意识(consciousness of guilt)”而不是“罪恶感(sense of guilt)”。我们总归从关于神经症的研究中得到了了解正常状况最有价值的线索,但这项研究也使我们遇到了一些矛盾之处。这些病症中有一种叫“强迫性神经症(obsessional neurosis)”,在这种病症中,罪恶感被意识强烈地觉察到;它控制了该病的临床表现,也支配着病人的生活,几乎不让其他任何事物与它同时出现。但是,在其他大多数神经症的病例和形式中,罪恶感完全处于无意识状态,但是它的重要作用并没有因此而有任何减弱。当我们告诉病人他们具有“无意识的罪恶感”的时候,他们并不相信。为了让他们能够理解我们所说的,我们向他们描述一种无意识的对惩罚的需要,而罪恶感就是以这种方式表现出来的。但是,我们不能过于高估罪恶感与某种特殊形式的神经症之间的联系。即使患有强迫性神经症的病人也有各种类型,当遇到别人阻止他们进行某些行为时,有些病人无法意识到罪恶感,或者有些病人只是感觉到一种令人痛苦的不安,一种焦虑。我们最终应该能够理解这些事情,可是目前还做不到。也许我们可以感到高兴,这里已经可以指明罪恶感实质上不是别的东西,而是焦虑的一个“心理地形学(topographical)”的变体。罪恶感在它的后期阶段和对超我的恐惧完全一致了。而且焦虑和意识之间的关系也展现出同样异常的变化形式。焦虑总是隐藏在每一种症状背后的某个地方。有时它会大张旗鼓地占据整个意识。而在其他时候,它又会把自己完全隐藏起来,以至于我们不得不称其为无意识的焦虑,或者,由于焦虑最初只是一种感受,如果我们想有一个心理学意义上的更纯粹的良心,就得称其为可能的焦虑感。因此非常可能的是,文明所产生的罪恶感并不是这样被感受到的,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无意识的,或者表现为一种莫名的不适,或不满的情绪,而人们却为这种现象寻找其他各种动因。

罪恶感是存在于自我之中的、指向内部的破坏性本能的一部分,它被用来对超我形成一种性欲的依恋。我们在谈论良心之前应该证明超我是存在的。至于罪恶感,我们必须承认它出现在超我之前,所以它也比良心出现得早。在那时它直接表现为对外部权威的恐惧,是对自我和那个外部权威之间紧张状态的一种识别。它是“对权威之爱的需要”与“对本能满足的渴望(若被抑制则会引起攻击倾向)”之间冲突的直接衍生物。罪恶感一方面来自对外部权威的恐惧,另一方面来自对内部权威的恐惧,这两个层次的罪恶感叠加在一起,在很多方面阻碍了我们洞察良心的地位。懊悔是一个表示自我对罪恶感所做反应的普通术语。在罪恶感背后发挥作用的是焦虑,而懊悔几乎以不变的形式包含着焦虑的感觉材料。懊悔本身就是一种惩罚,可能还包括了对惩罚的需要。因此,懊悔也可能比良心出现得更早。

出于各种各样的缘故,我根本无意对人类文明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一直努力防止自己陷入一种狂热的偏见。这种偏见认为,我们的文明是我们拥有的或者可能获得的最珍贵的东西,文明的道路必定把我们引向难以想象的高度完美的状态。至少,我可以心平气和地倾听批评者的观点:当一个人调查文化努力的目标及其使用的手段时,他得出的结论一定是所有的努力都不值得,努力的结果也只能导致一种令个体无法忍受的情势。因为我对这一切事情知之甚少,所以我更容易保持公正。我唯一明确知道的一件事,就是人的价值判断直接受到他对幸福的渴望的影响,相应地,人的价值判断尝试用论点来支持他的幻想。假如有人要指出文明的发展过程本质上是强制性的,并举出例子说,约束性生活的倾向或者以自然选择为代价来建立人道主义理想的倾向都是不可避免或不可转移的发展趋势,我们最好将这些趋势当作自然的必需品去主动服从,这样,我对这一观点就完全理解了。我也知道,人们可能反对前面这个观点,提出在人类历史上诸如此类的趋势曾经被认为是不可逾越的,结果却总是被抛在一边,然后被其他趋势所替代。因此,我还没有勇气像一个先知一样在我的同胞面前挺身而出,他们责备我没能给他们提供任何安慰,我对此也俯首接受,因为在本质上,这正是他们要求的全部内容——最狂热的革命者的热情不亚于最虔诚的信徒。
在我看来,人类的终极问题,似乎是人类的文化发展是否能够以及将在多大程度上控制住人的攻击本能和自我破坏本能给群体生活造成的混乱。也许当今时代需要特别注意的正是这一方面。人类对自然力量的控制程度已经大到足以让人类借助这些力量毫无困难地相互毁灭,直到只剩下最后一人。人类知道这一点,而且他们目前的不安,他们的不幸福感,以及焦虑的情绪,大部分都是由此引发的。现在,人们期待两种“神圣力量”中的第二种——永恒的爱欲——能展现它的威力,与它同样永恒的对手进行斗争。但是谁能预知成败会如何,结果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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