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我注意到:但凡有人打电话来找你,而你碰巧不在,于是他留下口信,请你一回来就给他回电话,声称有要紧事,那么这件事八成是对他要紧,而不是对你要紧。如果要送你一样礼物,或是帮你什么忙,大多数人都会保持克制,而并非急不可耐。所以,我回到寓所更衣吃饭前,只有那么一点时间可以喝杯茶、抽支烟、看看报纸,这时却听我的女房东费洛斯小姐告诉我说阿尔罗伊·基尔先生打电话来,请我立刻给他回个电话,我便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不理睬他的要求。
“是那个作家吗?”费洛斯小姐问我。
“是的。”
她亲切地瞥了一眼电话机,问道:
“要我为你拨通他的电话吗?”
“不用了,谢谢你。”
“要是他再来电话,我该怎么说呢?”
“请他留个口信。”
“好吧,先生。”
她噘起嘴,拿了空水瓶,朝屋里扫了一眼,看有没有不整洁的地方,然后走了出去。费洛斯小姐非常爱看小说。我坚信她看过罗伊写的所有小说——她见我如此怠慢罗伊,便心怀不满,这说明她很欣赏罗伊的小说。待我当天又回到寓所的时候,我发现餐具柜上有一张她写的留言条,字迹粗大、清晰:
基尔先生又来过两次电话,问你明天是否可以和他一起吃午饭。如果明天不行,请你告诉他哪天合适。
48 告白
一次,只有一次,温柔可爱的女郎,
你光滑的手臂挽住
我的手臂(在我灵魂的黑暗背景上,
这段回忆历历在目)。
夜色深沉;像一枚簇新的奖章,
一轮皓月皎皎当空,
庄严的夜色,像一条江河一样,
流过沉睡的巴黎上空。
沿门挨户,穿过各家的大门口,
悄悄走着几只猫咪,
竖耳倾听,又慢慢跟在我们身后,
像一些可爱的影子。
突然,在苍白的月光下展开的
极亲密的气氛之中,
从你那音色丰富而响亮的乐器、
只奏欢乐调的口中,
从你那像沐着朝阳的军乐队一样
明朗而快活的口中,
漏出一种音调,颤颤巍巍地荡漾,
是那样奇怪而悲恸,
像个孱弱、可怕、阴沉、肮脏的女孩,
被她家族引以为耻,
为了怕被世人看见,长期以来,
被秘藏在地下室里!
可怜的天使,你用刺耳的调子歌唱:
“尘世一切无法确定,
不管怎样处心积虑,进行伪装,
总会暴露自私之心;
“当个美丽的妇女真是一件苦差,
是那样的平凡下贱,
就像愚蠢冷酷的舞女,痴痴呆呆,
不由自主装出笑脸;
“相信世人的心,乃是一件蠢事;
爱情和美都要分崩,
最后都要被遗忘丢进它的篓里,
而把它们还给永恒!”
我常常回想起那迷人的月色,
那种寂静,那种倦怠,
那种在内心的忏悔室里低声地
说出的可怕的告白。
我一边等待阿尔罗伊·基尔,一边回忆往事。想想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后来的声名斐然,再想想他早年默默无闻时所做的荒唐事,我不禁哑然失笑。我不知是不是因为小时候周围的人并不把他这个作家放在眼里,使得我深受影响,反正我一直在他身上都看不出后来的那些最为杰出的评论家所说的惊人的才华。有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认为他的作品在遣词造句方面极其不当,给人的印象像是用一个铅笔头写出来的,风格矫揉造作,古雅和俚俗的词语混合在一起,念起来佶屈聱牙,不像是人间的语言。在他后期的创作生涯中,他口授,别人替他执笔,作品风格带上了轻松自如的口语特点,变得清晰流畅了。这时,评论家们回顾他成熟时期的小说,发现这些作品的行文中有一种刚健、活泼的力量,与作品的主题极为相称。在他创作的鼎盛时期,正是辞藻华丽的文风流行的时期,他作品中的不少描写景色的片段都被收进了各种各样英国散文的选集,其中描写大海、肯特郡森林中的春天以及泰晤士河下游落日的篇章均为名篇。然而,我读之却味如嚼蜡,这真叫我感到惭愧。
在我年轻的时候,德里菲尔德的作品销路并不好,有一两本还成了图书馆的禁书,但是欣赏他的作品却被认为是一种具有文化修养的表现。公众认为他是个大胆的现实主义作家,其力作是对庸俗文学的迎头痛击。有人竟借助天赐灵感发现他笔下的水手和农民具有莎士比亚式的色彩。于是乎,思想先进的人们便聚在一起为他作品中那些底层人所表现出的不动声色、带有强烈刺激性的幽默大声喝彩。写这样的作品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驾轻就熟,不用费吹灰之力。然而,每当我看他的作品,走进他笔下帆船的水手舱抑或农家酒馆的酒吧间时,我的一颗心就会往下沉,情知接下来会有六七页用方言写出的荒诞不经的评论,有针对人生的,有针对伦理学的,也有针对生命轮回的。此处我得承认一点:我一直都认为莎士比亚笔下的那些丑角十分乏味,至于丑角的那些数也数不清的后代更是叫人难以接受。
德里菲尔德的长处显然在于他擅于描写自己最为熟悉的阶层——农场主、农场工人、店铺老板、酒馆伙计,还有帆船的船长、大副、厨师以及能干的水手。然而,他一旦描写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物,就连对他顶礼膜拜的崇拜者恐怕也会觉得不对劲——他笔下的绅士过于完美,叫人觉得不可思议,而出身高贵的女士则过于善良,过于纯洁,过于高尚,因此对于她们说话喜欢用多音节高雅的词语表现其尊贵,你也就不感到吃惊了。他书中的女性难得有人间烟火气。不过,此处我必须再次申明这仅仅是一己之见。世上一般的人和那些名重一时的评论家却一致认为他笔下的女性是典型的英国女性,楚楚动人,生气勃勃,英勇无畏,品格高尚,可与莎士比亚作品中的巾帼英雄比肩。世人皆知女性也有便秘一说,但如果在书里把她们写得连直肠都没有了,我便觉得过了头了。
评论家可以迫使世人去关注一个非常平庸的作家,而世人有时候也会为一个才疏学浅的作家冲动和发狂,但是这两种情况都不会持续太久。因此我不禁想到,一个作家若没有过人之处,就不可能像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那样长久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精英们不屑于这种哗众取宠的手段,甚至认为这是庸人之作为。然而他们忘了:后人追忆前辈作家,往往只追忆名家,而非名不见经传者。也许,一部应当流芳百世的作品刚刚出版就被打入了冷宫,后人永远也不会闻其名,他们即便摒弃我们这个时代所有的畅销书,也不得不从这些畅销书中遴选出可供传世的作品。不管怎么说吧,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至今仍盛名不衰。只是他的小说让我感到乏味罢了——我觉得它们过于冗长,着意用离奇曲折的情节吸引迟钝的读者,以此引起他们的兴趣。不过,他无疑是十分真诚的,在他最出色的作品中洋溢着生活的激情,而且不管是在哪一本中,你都能发现作者那神秘的个性。对于他早期的作品所体现出的现实主义,舆论界褒贬不一,评论家们根据各自的好恶,有的称赞他真实,有的批评他粗俗。如今,现实主义已经不会再招致非议,图书馆的读者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跨越上一代人见而生畏的障碍了。但凡具有文学修养的读者看见这几行字,一定会想起德里菲尔德去世的时候《泰晤士报文学副刊》发表的那篇重要文章。作者以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小说为题目写了一篇评论文章,此篇完全可以被称作对“美”的颂歌。那篇文章堪称绝笔,文采飞扬,充满了对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尊崇和虔敬,字里行间洋溢着高昂的气度。总而言之,那是一种美而不奢、柔而不弱的风格,读之荡气回肠,叫你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杰拉米·泰勒那高雅的散文。此文简直就是“美”的化身!如果有人说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在某种程度上是个幽默作家,在这篇颂文中偶尔插入几句诙谐幽默的话可以减少哀痛的气氛,那么必须回答说这篇文章归根结底是一篇悼文——众所周知,“美”是不需要穿凿附会的,不需要你羞羞答答地给它涂抹上“幽默”的色彩。记得罗伊·基尔那天和我谈到德里菲尔德的时候认为,不管他有什么缺陷都不足为憾,因为他作品里的字里行间都洋溢着“美”的气息。现在回顾这次谈话,我觉得罗伊的这句话最叫我感到恼火。
久久让我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作家年纪越大就越应该受到尊崇?有一阵子,我觉得文坛的后起之秀对二十年都没有写过有分量作品的老作家大唱赞歌,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他们不再担心这样的老作家跟他们竞争,觉得赞扬一下老作家的成就无损他们自身。谁都知道赞扬一个你并不担心能成为竞争对手的人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因为这样会对你真正的对手造成威胁。不过,这未免把人性看低了,我无论如何也不愿将这种观点公之于世的,不愿被别人视为卑鄙小人。经过苦思冥想,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年龄超过普通人寿命的作家之所以能在风烛残年时得到普遍的颂扬,真正的原因是聪明人过了三十岁就什么书都不看了。如此,他们年岁越长就越觉得自己年轻时看的书是好书,有着灿烂夺目的光彩,于是就愈加看重和称颂这些书的作者。当然,这样的作者还必须再接再厉,不断在公众眼前亮相。他不能满足现状,以为写一两本杰作就够了,而应该再写四五十本无足轻重的作品作为这一两本杰作的垫脚石。这是需要时间的。他的作品即便不能产生引人入胜的效果,也应该有一定的分量,能够叫读者惊叹不已。
现在我都分不清楚我记忆中的罗茜到底是她本人,还是她的画像。因为每当我一想到她的时候,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并不是那个我最初见到的穿着衬衫、戴着草帽的她,也不是那时或后来我见到她穿着别的衣衫时的形象,而总是希利尔所画的身穿白丝绸裙子、头上有一个黑丝绒蝴蝶结的模样,而且总是希利尔要她摆的那个姿势。
我一直都不知道罗茜到底有多大年龄,但尽力推算了一下,我觉得她大概有三十五岁了。不过,她看起来不像三十五岁的人,脸上一点皱纹都没有,皮肤似小孩般光滑。我觉得她的眉眼并不十分出众,轮廓并不分明,丝毫不具备商店里所出售的美人照上贵族夫人的那种高贵的气质。她的鼻子大而短,眼小,嘴阔。然而,她的眼睛蓝如矢车菊,时而会跟那两片鲜红、性感的嘴唇一道绽出微笑——那是我所见过的最灿烂、最友好、最甜美的微笑。按说她天生一副阴沉忧郁的样子,但是每当她露出笑容的时候,这种忧郁就会突然变身,具有了令人销魂的魅力。她的脸色并不红润,而是一种很淡的褐色,只在眼睛下面微微泛出一点青色。她的头发是淡金色的,梳成当时流行的发式,绾得很高,额前有一排精心梳理的刘海儿。
“给她画像得讲究技巧。”希利尔看了看罗茜又看了看他的画,说道,“你瞧她的脸和她的头发,整体都是金色的,然而给你的感觉却不然,不是金色的,而是银白色的。”
我明白他的意思。画上的罗茜浑身都闪着光,但并非太阳的金光,而是淡淡的月光(如果说那光像是太阳光的话,也是黎明时分笼罩在白雾中的晨曦)。希利尔把她安排在画的中央——她站在那儿,双臂垂在身体的两侧,手心向着你,头略向后仰,这种姿势特别突出了她那珠玉一般美丽的颈部和胸部。她像一个在向观众谢幕的女演员,被出乎意料的掌声弄得茫然不知所措。不过话又说回来,把她比作演员未免就荒唐了,因为她是那么纯洁,似春天一般淡雅。这个天真的人儿,不知化妆油彩或舞台上的脚灯为何物。她像一个纯情少女,要顺从天意奉献出自己的纯真,投入恋人的怀抱。她那一代人不怕露出身体的线条——但见她体态袅娜,胸部丰满,臀部的线条非常分明。后来巴顿·特拉福德夫人看到了这幅画像,说这使她联想到了一头用于献祭的母牛。
大约在这个时候,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发表了《人生的悲欢》。对于他的作品我就不加点评了,因为近来相关的评论文章连篇累牍地发表,已足以满足普通读者的胃口了。但对于《人生的悲欢》我还是需要说一句的:此书自然不是德里菲尔德最有名的作品,也不是他最走红的作品,但是在我看来,却是他最有意思的作品。在那些伤感的英国小说中,这部作品带有一种冷酷无情的独特色彩,它既清新又酸楚,味道就像酸苹果,酸得倒牙,咀嚼后却又有一丝甜和一丝苦,让你回味无穷。在德里菲尔德所有的著述中,只有这一部我倒是想花些笔墨写一写评价。书中描写的那个孩子死去的场面的确悲惨而又令人心碎,只是笔调上缺乏伤感或悲情,此后发生的情节也过于奇怪,读之令人难忘。
正是这本书的这一部分致使一场暴风雨突然从天而降,倾泻在了倒霉的德里菲尔德头上。此书发表后的头几天,也还风平浪静,状况跟他别的小说一样,有大量的评论文章出现,总体上都是唱赞歌的,但也有评论持保留的态度,销量不会差,然而也不会很好。罗茜告诉我说德里菲尔德希望这本书能给他带来三百英镑的进项,而且打算在河边上租一幢房子消夏。头两三篇评论文章对他的评价还是不温不火的,接着有一篇措辞激烈的文章登载在了一份晨报上,对这部作品展开了猛烈的抨击,篇幅占了整整一栏。文章指责此书是本无端冒犯人的淫秽小说,出版商难辞其咎,不该将这样的书介绍给公众。文章描绘了一幅幅令人痛心疾首的画面,认为这部小说必然会给英国青年一代带来灾难性的影响,并说它对女性是一种侮辱。这位评论家反对让这样的作品落到天真无邪的少男少女手里。其他报纸也落井下石,跟着敲边鼓。有些评论家更是愚蠢,要求查禁此书;有的人则在进行严肃思考,要请检察官介入,过问此事。声讨之声铺天盖地。即便有哪个勇敢的作家习惯于大陆派的那种比较写实的风格,站出来为爱德华·德里菲尔德说话,指出此书是他最优秀的作品,也不会有人理会的。他明明是在说实话,却被解读为居心叵测,意在哗众取宠。各家图书馆都将此书打入了冷宫,就连出租图书的铁路书亭也没有了此书的容身之地。
所有这一切对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来说自然是很不愉快的,但他处之泰然,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只是耸耸肩。
“他们说我的小说不真实,”他笑着说,“那就让他们见鬼去吧。里面说的都是大实话。”
我们又看了爱德华的其他一些照片,有他成名后照的,有他留胡子时照的(他只留了一撮八字胡),以及后来他把脸刮干净时照的所有照片。从这些照片上,你可以看到他的脸越来越瘦削,皱纹越来越多。早年照片上的他神情倔强而平凡,后来变得儒雅,一脸的倦容——正是阅历、思考以及抱负实现后的倦怠导致了这些变化。我又看了看他还是个年轻水手时的照片,觉得好像那时的他就已经露出了一丝超然的神态,这种神态在他晚年的照片中已非常明显——其实多年前我就隐约觉得他是这么一个人。你在照片上见到的那张脸只是一个面具,一个举止言行缺乏意义的人。我有一种印象:真实的他是孤独的,至死都没有被世人所理解,犹如一个幽灵,默默地游离于大作家的他和平凡的他之间,望着被世人当作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这两个木偶,露出了嘲讽而超然的微笑。
“哦,好,我的艾舍登先生,你说得的确太夸张了。毕竟,有一点却是事实:她是个色情狂。”
“这个词用在她身上怕是太荒唐了。”我说。
“是吗?那就这样说吧——她那样对待可怜的爱德华,可算不上一个好女人。当然,这也是祸兮福所倚。如果她没有跟人私奔,爱德华可能一辈子都得背着这个包袱,而有了这样一个障碍,他绝不可能达到后来他取得的那种地位。但事实就是事实:她对他不忠,已经臭名远扬了。从我听到的情况看,她是个名副其实的淫妇。”
“你是不了解她。”我说,“她是一个非常单纯的人,本性淳朴、坦率。她喜欢让人感到快乐。她热爱爱情。”
“你把那种行为也称作爱情吗?”
“哦,那的确是爱的行为。她天性如此——她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愿意跟他睡觉,这对她而言是很自然的,是不用多想的。这不是罪恶,也不是放荡,而是天性使然。她将自己奉献给别人,就像太阳把温暖奉献给人间一样自然,抑或犹如鲜花奉献芬芳。她乐在其中,因为她喜欢给别人带来欢乐。这丝毫无损于她的品格——她仍然是那么诚挚、朴拙和天真无邪。”
德里菲尔德夫人听了这话,就像是服了一剂难咽的苦药,正想喝点柠檬汁去掉嘴里的苦味。
“我不明白,”她说道,“但也不得不承认:我始终不理解爱德华究竟看中了她什么。”
“他知道她跟各式各样的人关系暧昧吗?”罗伊问。
“我敢肯定他不知道。”她迅速地答道。
“我跟你所见略有不同,德里菲尔德夫人,我并不认为他会那么傻。”我说。
“那他为什么要容忍呢?”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其中的原因。实际上,她并非那种招蜂引蝶的女人,只是怀有一颗爱心罢了。所以,他要是吃她的醋,就荒唐可笑了。她就像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水清而深,跳进去洗个澡是极大的享受。即便一个流浪汉、一个吉卜赛人和一个猎场看守人在你之前曾在里面洗过澡,你洗的时候,那水照样清凉,照样澄澈。”
如果有人说罗伊夜郎自大,那他们就错了。罗伊始终十分谦虚——少时起,这就是他最招人喜欢的优点。
“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伟大的小说家,”他会这样告诉你,“跟那些文学巨匠相比,我简直渺小得不能再渺小了。我憧憬过,希望自己能写出一部传世之作,但老早我就歇了这个念头。我只想让大家说我尽力了,因为我的确在脚踏实地地工作,从不敢马虎大意,敷衍读者。我自以为还是能创作出引人入胜的故事,还是能塑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说到底,要想知道布丁的味道,尝一尝就知道了。我的《针眼》在英国销售了三万五千册,在美国销售了八万册。至于下一部小说的连载版权,我得到的利益之大是前所未有的。”
甚至时至今日,他还在给那些曾经为他写过书评的作者写信,感谢他们的赞扬,并请他们共进午宴——这不是谦虚,又能是什么呢?而且不仅如此:每当有人用尖酸刻薄的话评点他的作品(尤其是在他的名气已经非常大之后),让他不得不忍受恶毒的攻击,他可不像咱们大多数人那样,耸耸肩膀,心里暗暗咒骂一声那个不喜欢咱们作品的恶棍,然后就不往心里去了;他会修长书一封给那个批评者,说对方的批评叫他非常难过,接着便话锋一转,说批评归批评,却很有深意,如果让他说句心里话,对方的批评颇具真知灼见,表现出了深厚的文学修养,因而他必须得写下这封信。在信中,他表达了自己的殷殷之情,愿请高手赐教,以得寸进。他说自己不愿讨嫌,但假如对方星期三或星期五有空的话,愿请对方到萨伏依酒店小酌,顺便讨教,恭请对方指出他的败笔之处。若论点酒点菜,谁都不及罗伊。一般说来,待那个评论家吃了六七只牡蛎和一块羊羔的里脊肉后,他就把自己说过的话也一块儿咽下肚去了。因而,等罗伊的下一部小说出版的时候,那个评论家啧啧赞叹这部新作大为改观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