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高乔人”能听到一些声音(根据本戈医生所说)。他并非一直幻听,但他时不时地听见从颅骨内传来的声音。女人说话的声音,给他下命令。那是他的秘密,为了让那隐秘乐章的内容浮出水面,人们不得不对他进行多次实验和催眠。狱方的精神医生,本戈,对这个病例着了迷,入狱的多尔达在一片寂静中听到的声音让他沉迷。“那些声音说,在卡尔韦有个大湖,人跳进去会浮起来,因为湖水含盐量特别高,他们说有个酋长,一个印第安基佬,然格勒切人,是被淹死的,因为他脖子上被挂了块磨石,据说原因是他上了一个外族俘虏,他们在那人的脚踝上系了链子,拴在帐篷里的木桩上,那个印第安人过去搞了他,就是这位科利克奥酋长。然后他在湖水里被淹死了。有时候这个倒霉鬼会浮起来,身上穿着羽衣,水流把他带进灌木丛里,他像幽灵一样,在甘蔗和芦苇丛里漂来漂去。”随后,“金毛高乔人”用昏沉的声音不断重复《圣经》(《马太福音》18:6)的片段,那(据说)是一个牧师口授给他的:“凡使这外族人受辱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卡尔韦的深湖里。”
除了那些声音,他是个正常人。本戈医生有时候甚至觉得他是装出来的——多尔达可能为了逃脱法律制裁在装疯。尽管如此,本戈在报告中将多尔达的“性格病变”解释为精神分裂,且有失语症倾向。原因是他幻听且寡言,导致了他沉默的性格。那些不开口的,比如自闭症患者,总能听见有人说话,他们生活在另一种频率中,那里充斥着永无止境的窃窃私语、命令、叫声和令人窒息的笑声。(她们管他叫“野姑娘”,那些女人的声音如此称呼“高乔人”多尔达,来呀,野姑娘,小野马,而他则一动不动地保持沉默,以防别人听到那些言语,他忧伤地望着天空,有时候想哭却不哭,以防别人发现他是个女人。)他最大的骄傲便是冷血和决心,没人能读懂他的思维,也没人能听到那些女人对他说的话。他戴的墨镜是“克里普”牌的,这副镜面墨镜是他在某辆车里找到的,那天下午他在巴勒莫区附近偷了一个时髦男人的东西。他很喜欢这副墨镜,很优雅,让他看起来有些世俗,他在厕所里和商店橱窗前总会照镜子看看自己。
和男同性恋交往已经让“小男孩”感到厌烦,他觉得恶心。他现在不愿意被广场上的那些家伙注视,他之前在其他场合与他们相识,也许是在一场电光石火的搭讪中,也许是在充斥着消毒水气味的厕所中,那些墙上还留有凶神恶煞般的涂鸦和情诗的片段。镌刻下的名字仿佛神祇之名,胡乱涂画的爱心、奇形怪状的四肢,分布在车站厕所墙上,“印度教”电影院座椅背后,酒吧的衣帽间里,犹如圣鸟一般。他会突然渴望被羞辱,这仿佛是种病,是恩赐,是心头一紧,无法阻挡。和让人被教堂吸引、迫不及待地想进去忏悔的,是同一种盲目的力量。他在那些陌生人面前屈膝,虔诚下跪(这样说比较好,他曾说过,女孩讲道),仿佛他们是神,而他始终知道,哪怕是一个虚假的手势、一丝含沙射影的假笑,都能让他动手杀人,仅仅是一个错误的手势、一个多余的字眼,就能让他们脸上挂着惊恐的神情、胃里插着尖刀死去。如君王般赤膊站在他身前的这些男人,不知道他是谁,也从未去想象过,他们绝无可能揣测到自己身处多大的险境。“小男孩”很厉害,但他跪在地上,被消毒水的味道熏得头晕,而身旁的陌生人正边对他讲话边付钱给他。也许他才是那个付钱的人?他记不清自己做过的事,记不清昨夜,也记不清昨夜的昨夜,那些他在逃亡中流连于港口酒吧和“印度教”电影院的夜晚。他只记得有一股难以抗拒的力量让他起身走上街去,那仿佛是种无法停止的愉悦,让他无法思考,并且最后(那女孩表示,这是他告诉她的)让他失去了思想,空虚而自由,受制于仅有的一个念头。就好比是寻找某件东西而它突然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在大街上。难以抗拒,甚至在事后他还有些茫然,像刚从梦境里走出来一样,回到公寓里,马利托在等他,其他人在等“南多”帮他们偷渡去巴西。而他每次回去的时候,“高乔人”总沉浸在无声的静止中,抑或在生气,他在那块“脏垫子”上与世隔绝,在楼梯尽头的角落里。但这些并不是她叙述的(是“高乔人”叙述的),因为她以为“小男孩”是把英国的开司米从科洛尼亚运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走私商人,靠小规模走私过活,对一些事物上瘾,以为他和所有她在这座城市里打过交道的男人一样。
他朝天躺着,身上有三个巨大的伤口,他睁着眼睛,奄奄一息,嘶哑地喘息着,大量出血,这名三十二岁的警官有两个孩子,他们即将成为孤儿。他身旁另一名受伤的警官拖着自己的身躯爬向出口。而第三个人看着胸前鲜血喷涌而出,不敢相信自己所经历的厄运,所有担心的事情都成真了。甘度里亚警官的腹部受伤了,但他不想看伤口,他感觉不到疼痛,只是觉得很冷,仿佛他那放在腹部的手是冰做的。
卡车灯、路灯,以及为了防止枪匪从窗户逃走而打开的探照灯所交织出的光亮路面区域中,躺着两名年轻男子的遗体,和另一个腹部受伤的人。他们看起来不像是两个失去了生命的年轻人(根据《世界报》的报道),更像是一些被水泥搅拌机甩出去的碎肉,只剩下部分骨头、内脏和垂挂的组织,令人无法揣测这两条生命原本的形态。因为,死在枪弹下的人不会像战争电影里一样,死得干干净净——伤员给出一个优雅转身后倒下,躯体完整,像蜡做的玩偶一样——不,死在枪战中的人会被子弹撕碎,身体部位散落在地上,就像从屠宰场里运出来的动物遗骸。
摄影机镜头从伤者身上掠过,因为,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不经审核直播死亡,直播与罪犯交火而死去的执法者的面孔。人死亡的过程越冗长,一切就越肮脏,超乎想象——被撕裂的骨肉,被血染红的道路,和濒死之人的可怕呻吟。
人们发现罪犯们正在焚烧他们剩下的五百万比索圣费尔南多市劫案赃款,而根据在该市得到的信息,他们抢走了七百万比索。
他们把面值一千比索的纸币点燃后从窗户扔出去,燃烧着的钱从厨房小窗户里飘到街角上空。这些燃烧的纸币,就像是一群发光的蝴蝶。
一句低语激怒了所有人。
“烧钱了。”
“他们在烧钱。”
如果钱是杀戮的唯一理由,如果他们的行动都是为了钱,那现在烧钱,则意味着他们没有道德,也没有动机,他们的行动和杀戮都不为钱财,只为内心的恶、纯粹的邪恶,他们天生就是杀人犯,是毫无情感和人性的罪犯。愤怒的居民们看到这一幕便发出了恐惧和憎恶的呐喊,场景仿佛一场中世纪的妖巫夜会(根据报纸所述),价值五十万美元的钞票在眼前燃烧,这一景象令人难以承受,整座城市、整个国家陷入了空前的恐慌,整个过程持续了漫长的十五分钟——这是价值天文数字的纸币付之一炬所耗费的时间,这些纸币,出于警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是放在乌拉圭人称为“帕多纳”的铁板上被烧掉的,那是一种用于清理烤架上的煤灰的铁板。警方怔怔地看着钱在“帕多纳”上被焚烧,无计可施,因为,面对如此不可理喻的罪犯,警方能做什么呢?愤怒的人立刻想起了那些弱者、穷人、乌拉圭农村里的居民、孤儿,一些本可以靠这些钱改变命运的人。
这群白痴只要能拯救一名孤儿就能换来自己也活命,一位女士说道,但他们是混蛋,心肠坏透,一群禽兽,目击者们向记者说道,电视台拍下了这一切,全天反复播放,电视台记者豪尔赫·弗伊斯特将其称为吃人行为。
“焚烧无辜的钞票是一种吃人行为。”
假如他们把这笔钱捐掉,假如他们把钱撒给街上的人,假如他们与警方达成协议,把钱捐给慈善基金会,他们的结局便会不同。
“打比方说,他们可以把这几百万比索捐出来,改善他们日后要被关押的监狱的环境。”
但是所有人都明白,该举动是全面宣战,是对整个社会在正面宣战。
“这群人必须被吊死在墙上。”
“应该让他们被慢慢地烧死。”
“金钱无辜”的想法应运而生,尽管引发了死亡和犯罪,但不能责怪金钱,应该说,钱是中立的,是一个符号,它为每个人想要的用途服务。
另一种想法认为,烧钱是病态杀人狂的一种表现。只有毫无道德的杀手和禽兽才能如此愤世嫉俗、如此邪恶地烧掉五十万美元。这一行为(根据报纸的报道)比他们之前所犯下的罪更为严重,因为这是一种虚无主义的行为,是一种纯粹的恐怖主义。
“在《硫磺岛浴血战》里,”神志不清的“乌鸦”突然开口说道,“电影里的人躲在井里,逃过了一场坦克攻击……”
多尔达想多睡会儿,在某个瞬间,他仿佛梦见儿时的自己在乡间打野兔。
“《硫磺岛浴血战》是他妈的什么东西?”
是帮派、生存、肮脏、孤独、隔绝;危险迫在眉睫;一群人中了埋伏,躲在井里。
有时候,他们嘟囔着自言自语,有时候互相交谈或者叫喊着发号施令。毫无疑问的是,这群人已经精疲力竭,而警方的攻击愈发频繁,夜晚慢慢过去,天色开始泛白,他们的血液中沸腾着前所未有的愉悦,还能依稀听到城市另一头的河水在流淌。
“如果你要打架,而且你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那你唯一该做的事情就是坚持下去,这是唯一的出路。”这是“二号”的声音。
“当你被包围了,背靠着墙偶尔把脑袋探出去张望,你会觉得思考一点用都没有,你要思考什么啊,反正你脑袋再怎么转也找不到出路,如果我这么做,如果我去那里,去走廊那里搞突袭,你总会碰壁的,你已经走投无路,必须一遍又一遍站起来继续斗争,否则怎么办?”“三号”说道,“希望马利托已经逃脱了,希望他看得到我们的遭遇……”
他仰面倒在地上,睁大眼睛急促地呼吸着,毫无怨言,面容憔悴。“高乔人”低声嘟囔着,仿佛在说着某种奇怪的祷词,他左手拿着机关枪,匍匐着向“小男孩”爬去。
最后,多尔达来到了“小男孩”身边,把他拖到墙角,这里可以做掩护。他扶起他的身体,半裸着紧紧地抱着他。
他们凝视着彼此,“小男孩”快死了。“金毛高乔人”擦了擦他的脸,忍住不哭出来。
“我是不是把开枪打我的警察干掉了?”过了一会儿,“小男孩”问道。
“当然了,亲爱的。”“高乔人”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很温柔。
“小男孩”微笑着,而“金毛高乔人”像怀抱耶稣那样把他拥在怀中。“小男孩”费劲地把手伸进上衣口袋,掏出了一块卢汉圣母的吊牌。
“别放弃,马基托斯。”“小男孩”对他说道,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用真名称呼他了,还用了昵称,仿佛需要被安慰的人是“高乔人”。
随后,“小男孩”稍稍舒展了身体,用胳膊肘支撑着自己,在他耳边轻声低语,没人能听到他说的话,那是句情话,毫无疑问,也许说了,也许没说出口,但“高乔人”能感受到,“小男孩”慢慢咽了气,高乔人亲吻了他。
两人一动不动地待了一会儿,身上都是血。
有时候他能从脑海中的管道里听见小露莎的声音,像音乐一样美妙得不可言喻,她讲着外语,也叫他帅小伙儿,她还学会了说“我的‘金毛高乔人’”和其他温柔的情话,这一切仿佛是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懂的歌谣,藏在(“高乔人”的)内心深处。“高乔人”试着告诉她,心脏血管是呈树状分布的,血液滋养着藤蔓。她明白了吗?他试着告诉她的这些事情。她明白的是,他一直在找寻的那种能够帮灵魂取暖的爱情,没有女人可以给他。他也想告诉她类似的事情,比如他已故的母亲常听的歌,但总是说不出口。他事先排演过要对她说的话,但总是语塞。于是她便凝视着他,脸上带着微笑,仿佛她明白“高乔人”和别人不一样,他不是娘娘腔,他很阳刚,但他和别人不一样,镇上人说他是同性恋,但他不是娘娘腔。她赤身在床上涂脚指甲,丙酮的味道熏得他头晕,却又让他兴奋,他也想涂指甲油。他看着她,看着她脚趾间夹着的棉花,突然很想跪下,像亲吻处女一样亲她,但他做不到,只是在一旁忧伤地沉默着,露莎则时不时地对他微笑,说一些他无法理解的词语,或是用波兰语唱歌给他听。后来她挨到了他身边,“高乔人”便任由她时轻时重地爱抚,但他从没进入过她的身体,偶尔他也会爱抚小露莎,仿佛是在抚摸一个洋娃娃,或是“金毛高乔人”暗恋过的小姑娘。
房门摇摇欲坠,仿佛象征着死亡,而上千发子弹曾在这扇门后飞舞,走廊里尽是碎屑、烟雾、粉尘和血。
长期以来,他一直很受精神科医生的关注。这个天生的罪犯,从小就十分不幸,这样的死法是他罪有应得。他无法逃避自己的命运,他也会像安塞尔莫那般,被押送上南方铁路的二等车厢。他不喜欢农村,不喜欢平原的地貌,他会趁着大家午睡的时候爬上收割机,里面有个铁座位,上面有个小洞。收割机很高很难爬,座位下面有根杠杆用来刹车。他曾有幸骑过装备齐全的佩尔切隆马,身后的车厢是用生皮做的,他得用力拉扯马绳,车才会向前动。马跑到河边的时候,你可以在岸边有铁丝网的地方休息,原因有二——一来这里能看到道路的全景,再者小土丘里常有兔鼠窝,借助猎狗能把它们抓出来。
他到了巴拉卡斯市以后,住在一家旅馆里,但这件事他从未讲起过,也快忘光了。
那间放着双人床的卧室里已经空无一物了,在催泪弹爆炸和机关枪扫射之后,这里只剩下满地的碎木头。
血流满地。
这里仿佛刚刚被拆迁公司扫荡了一番,除了承重墙,其他的都被拆掉了。
当记者从战斗现场进入公寓的时候,他眼前所见是名副其实的但丁地狱——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字眼能够形容这个景象。公寓被鲜血淹没,这三个人居然能如此决绝英勇,简直不可思议。多尔达仍然活着,他背靠在已经被毁掉的床架上,怀抱着“小男孩”,仿佛抱着一只玩具娃娃。
两名医护人员进来抬起了伤员,他依然面带微笑,瞪大双眼,喃喃低语,说话含糊不清。当他们把多尔达抬下楼梯的时候,好奇的街坊们和警察们冲上前去猛揍他,打得他失去了知觉。基督式的人物——《世界报》的记者如此记录道——这孩子是个替罪羔羊,这白痴替所有人吃苦。
当警察们得知有一名枪匪是活着从楼里出来的时候,他们之间也爆发了一场骚动。他们高喊着“凶手”“他该死”,一窝蜂地冲向担架,殴打那个垂死的人。
多尔达出现了,他浑身是血,骨头断了,暴露在外,眼睛受伤,腹部裂开,然而还活着。面对这一幕,所有人一言不发,呆若木鸡。人群把担架围得水泄不通,无法前行。
他是这群恶棍里第一个出来示众的,他还活着,这群人已经英勇地战斗了十六个小时。一具脆弱的躯体,长得像个拳击手,一个牺牲品,当人们看见他的时候,憎恶的浪潮澎湃而起,而当有人对他砸下第一拳的时候,世界仿佛崩塌了,仇恨就此决堤。
所有的怒火都被发泄在这个可悲的人身上了,局面几乎失控。
约有四五名警察和记者用武器和相机打了他,受伤的枪匪在血泊中一息尚存,仿佛面带微笑,口中念念有词。圣母马利亚,天主之母,请为我们这些罪人祈祷,“高乔人”背诵起了祷词。他看到了教区里的教堂,牧师在等着他。也许,他如果能够忏悔的话,便能获得救赎,便至少能够解释清楚,他之所以杀了那个红头发的女人,是因为脑海里的声音告诉他,她不想活了。但他现在还想活下去。他还想和赤裸着的“小男孩”在一起,在某个荒僻的乡下旅馆里相拥在床上。
愤怒的人将他包围,几百号人高喊着,就连午后惹人心烦的阳光都希望他死。
“杀了他!……现在就杀了他!……杀了他!”
人们从未见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有人将其解释为因罪犯们造成了恐怖的破坏、残忍地无视社会和法律而引发的集体性失控行为。
复仇的欲望也许是人类在受伤时脑海中迸出的第一个火花,而它正飞速地在人群中蔓延开,他们推搡着他,几百名形形色色的男女叫嚣着要复仇。
警方封锁线已经没用了,拳打脚踢、吐痰、咒骂如暴雨般落向多尔达鲜血淋漓的身体。
后来,他从人群中被抬上了救护车,送往马西埃医院。下午两点十五分,救护车载着他,却被人群淹没。
接着,阿根廷警方长官发言,他的声音像一杯油一样浇下并在情绪激动的人群中流动。
后记
1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段真实的历史,一宗在警方记录中已经被遗忘的小案件;但于我而言,在一番调查后,它让我感受到一个传奇故事所散发出的光芒和惆怅。故事于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至十一月六日期间发生,跨越两座城市(布宜诺斯艾利斯和蒙得维的亚),我所做的记录,忠于其连贯性,并(尽量)还原彼时主人公及证人的语言风格。虽然本书中的对话或所传达出的想法并未与事发时完全一致,但对于人物言行的重构均基于真实资料。我在全书中试图以统一的文风和(布莱希特所谓的)“隐喻的姿态”,呈现以非法暴力为主题的社会题材故事。
基于情节需要,本书采用了大量文献资料,也就是说,若直接资料无法证明其真实性,我便倾向于将其删除。这便解释了本书中的谜团(奇幻时刻)——团伙头目恩里克·马里奥·马利托的离奇消失,没有人确切知道围剿行动开始后的几个小时内他的行踪。关于他的下场有好几种假设,而我尊重主人公们所编织的阴谋。
有人说,当歹徒们更换“斯图贝克”牌轿车车牌之举惊动警方时,他已经乘着“希尔曼”牌轿车离开了马尔马拉哈大街,他在警匪对峙前便脱离了该帮派。他本应与布里尼内第二天见面,但随着行动失败与警方封锁,两人断了联系。更为可信的说法认为,尽管马利托孤立无援,但他仍成功地逃回了布宜诺斯艾利斯,最后于一九六九年在弗洛雷斯塔被枪杀。最为离奇的版本是,警方抵达时,他正好从房顶逃脱,在储水箱中躲了两天,最后逃至巴拉圭,以化名(据称为阿尼巴尔·斯托克)在亚松森居住至其于一九八二年死亡(死因为癌症)。
另一方面,“高乔人”多尔达康复后被引渡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第二年在卡塞罗斯市监狱的一场囚犯叛乱中被杀(据悉,他死于一名卧底警察之手)。一九六六年一月至二月,多尔达在(乌拉圭)就医及服刑,其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世界报》对他进行了采访,并于一九六六年三月十四日及十五日刊登了多尔达的部分证词。我得以参阅多尔达的审讯记录,其中包括案件档案和精神科医生阿马德奥·本戈的报告。感谢友人——一审检察官阿尼巴尔·雷耶纳尔,让我得以查阅并记录这些资料;蒙得维的亚第十二司法区的检察官内尔森·萨西亚博士允许我对证词和法院卷宗进行研究,他的帮助具有极大的意义,我因此了解了玛格丽特·塔伊波、“南多”埃吉林和亚曼度·雷蒙德·阿塞韦多等人的证词;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劳尔·阿纳亚律师让我查阅了布兰卡·加莱亚诺、丰坦·雷耶斯、卡洛斯·尼诺及其他涉案罪犯的审讯记录;我还得以参阅卡耶塔诺·席尔瓦警长在内部调查审讯中的申辩和声明,警方当时怀疑他可能受贿(此案已停止审理)。
本书另一重要信息来源,是警方在埃雷拉—奥贝斯街的公寓内获得的窃听记录,感谢萨西亚博士开具的意见书,令我能够研究这些机密资料。一九六五年十一月,蒙得维的亚《前进》周刊刊登了卡洛斯·M.古蒂雷斯对乌拉圭无线电报员罗克·佩雷斯的深度采访,后者是当时窃听技术控制的负责人。
当然,我也查阅了该时期的报章档案,尤其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纪事报》《号角报》《民族报》《真理报》,以及蒙得维的亚的《每日报》《行动报》《国家报》和《辩论报》。其中,署名为E.R.的阿根廷日报《世界报》的特派员为劫案所做的现场全程记录尤为重要。本书中所叙述的事发经过均自由取材于上述资料,这是重构案情不可或缺的资料。
感谢我的雕塑家朋友卡洛斯·博卡尔多,埃雷拉—奥贝斯街事件发生时他身处蒙得维的亚,他慷慨地提供了一系列推断与资料,助我编写出故事的不同版本。
2
(如同所有非虚构类作品的情节一样)我与书中所讲述的故事的首次接触纯属偶然。当时为一九六六年三月底或四月初,某个下午,我在一列驶向玻利维亚的火车上结识了布兰卡·加莱亚诺,即在各类报道中被称为枪匪“乌鸦”梅勒雷斯的“情妇”的那位。她时年十六岁,但看起来像一位三十岁的女性,当时正在逃亡。她对我讲述了一个离奇至极的故事,而我半信半疑,认为她的目的是让我请她在餐车吃饭(而我确实请了)。在为期两天的漫长旅途中,她告诉我,自己刚出狱;此前,她因与圣费尔南多银行劫案的强盗帮派有牵连,已经被关了六个月,而她将逃亡至拉巴斯生活。她首次对我提及这个混乱的故事时,我依稀记得自己在几个月前的报纸中见过相关报道。
那个女孩所谈及的歹徒,使她领略了别样的生活,他在英勇抵抗了十五个小时后伤痕累累地死去了,这激发了我对于该故事的兴趣。“有大概三百个警察,但是他们顽强抵抗,没人能把他们弄出来。”“小女孩”的言辞听上去充满敌意,像是人们在讲述落败时常使用的那些言辞。“小女孩”未完成中学学业,(我在与她共同旅行期间证实)她曾对可卡因上瘾,自称是一名法官的女儿,且发誓自己已经怀有“乌鸦”的孩子。她对我谈及“双胞胎”,谈及“小男孩”布里尼内、“高乔人”多尔达、马利托和“罗圈腿”巴赞,让我仿佛聆听到了一个阿根廷版本的希腊悲剧故事。英雄们决意直面困境,奋起抵抗,选择死亡的最终命运。
由于要前往亚维市参加圣周的游行活动,我于胡胡伊省圣萨尔瓦多市下车。火车需停靠半小时换轨,她便同我一起下车。我们在站台旁的一个酒吧饮过巴西啤酒后道别。之后,“小女孩”独自继续前往拉巴斯,我再未见过她。我记得自己在火车上、在车站以及稍后在宾馆都曾对她所讲述的故事做笔记(因为我当时认为,作家无论身在何处都应携带笔记本),并在不久后(一九六八年或一九六九年)开始调查,写下了本书的第一个版本。
于我而言,某些故事之所以发生多年后才得以被讲述,之所以需要时间,其缘由或许是个谜。一九七〇年,我放弃了调查工作,将草稿和资料寄送至兄弟家。而前不久的一次搬家过程中,我发现了装有手稿和文件的箱子,那些便是初步调查结果和本书的第一稿。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开始尝试重新创作一部完全忠于事件真相的小说。案中的事件已过于久远和费解,仿佛是生活中一段失落的记忆。三十多年后,我几乎将其遗忘,一切对我而言都是全新的,几乎陌生的。那种距离感让故事得以通过一种记梦的方式呈现出来。
于我而言,那场梦始于一个场景。而我亦希望以记忆中的场景来结束本书,在记忆中,那个女孩在驶向玻利维亚的火车上,把脸探出车窗严肃地注视着我,没有致意的神情,无比平静,而我则在空无一人的车站站台上驻足看着她远去。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于布宜诺斯艾利斯
(全书完)
他喜欢坐地铁,喜欢在站台和隧道的黄色灯光中穿行,喜欢跳进空荡荡的车厢里,任由列车带走。身处险境时(好吧,他一直都身处险境),他认为在城市的内脏中旅行带给他安全感和一种保护,让他能轻易地摆脱那些侦探。他会在空旷的站台上不停行走,直到列车开走,确认自己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