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奥威尔童年时生活在泰晤士河谷的施普雷克和亨里。他的父亲是一位驻印度的民政官,当时仍然在印度任职,他和母亲与两个姐姐过着还算宽裕的生活,先是在伊斯特本的一间寄宿学校上学,后来获得奖学金入读著名的伊顿公学。童年时埃里克(奥威尔本名)的姐姐玛尤丽经常带着他和她的伙伴们一同外出游玩,河谷的优美风光和孩子们无拘无束的嬉戏玩乐为奥威尔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而小镇淳朴民情则塑造了奥威尔重视英国传统价值观的品格和情怀。
1937年奥威尔参加西班牙内战,被法西斯军队的狙击手击中喉部,到了1938年伤情复发,引发严重肺炎。友人迈尔斯资助三百英镑让他与妻子到北非法属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疗养,从1938年9月一直呆到1939年3月,《上来透口气》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完稿的。和之前的作品一样,由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在1939年6月出版,但该书里面关于左翼书社的演讲的描写令戈兰兹深感不悦,但是他并没有要求对内容进行修改就出版了这本书,但自此奥威尔与戈兰兹心生芥蒂。
那个旅行推销员又拿了我一根火柴,拿去剔牙,然后把火柴盒丢了回来。火车呼啸着驶上一座铁路桥。我看到下方有一辆面包店的小货车,还有长长一队卡车,上面载满了水泥。我在心里想,奇怪的是,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对于胖子的观感是对的。确实,一个胖人,尤其是一个从出生就是胖子的人——从童年开始就是胖子的人——和其他人不太一样。胖子的生平和别人不同,他们就像是轻喜剧演员;至于那些在马戏团穿插表演的大胖子,或者说那些体重超过二十石的人,他们表演的就不是轻喜剧,而是低俗闹剧了。我这辈子胖过,也瘦过,我知道长胖确实会影响你的世界观。肥胖让你不至于太在乎事情。我猜想,一个从未瘦过的人,一个从出生走路就被称为“胖子”的人,也许从未体验过任何深刻的情感。他怎么能有所体验呢?在这方面他完全没有经验。他从未经历过悲剧性的一幕,因为有了胖子出现,任何一幕情景都不会是悲剧,而是变成了一出喜剧。想象一下,哈姆雷特变成了胖子!或让奥利弗·哈迪去演罗密欧。我想起了前几天在博姿书店里买的一本小说,里面的内容很有趣,书名叫做《浓情不再》。书中的主人翁发现他心爱的女孩与另一个男人私奔了。他是言情小说里典型的男主角,长着一张苍白而多愁善感的脸和黑色的头发,有自己的产业收入。我依稀记得那一章节是这么写的:
“戴维在房间里徘徊着,双手捧着额头。这个消息令他彻底惊呆了。他久久不能相信这件事是真的。谢拉背叛了他!这不是真的!突然间他意识到事情终究发生了,惊愕地看清了事实。太过分了。他跪倒在地,失声痛哭。”
里面的描写就是这样。即使在这个时候,它也会令我心有所感。你可以看到,有的人就可以这么做。但像我这样一个人呢?想象一下希尔达和别的男人共度周末去了——我可不会在乎,事实上,这个半老徐娘还能风韵犹存会让我觉得很高兴——但假如我真的在乎呢,我会不会跪倒在地失声痛哭呢?有人会希望我这么做吗?你不会希望一个像我这种身材的人这么做。那可真是大煞风景。
我得告诉你,我可不是一直都是胖子。我是从八九年前才变胖的,而且,我觉得我已经具备了胖子几乎所有的特征。但在内在精神上,我可不是胖子。根本不是!请不要误会我。我不是说自己是一朵娇嫩的花,在微笑的脸庞底下藏着一颗滴血的心之类的话。要是你真是这种人的话,你是不可能从事保险行业的。我是个没心没肺的粗人,向来左右逢源。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靠厚着脸皮装疯卖傻卖东西挣佣金的行当,像我这样的人就会继续干下去。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都能混口饭吃——只能混口饭吃,发不了大财——就算是遇到战争、革命、瘟疫、饥荒,我也能比大部分人活得久一些。我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但在我的内心深处还有另一个自我,保留着过去的回忆。关于这个我待会儿再告诉你。我是个胖子,但我的内心是个瘦子。你有没有想过,每个胖子内心深处都是瘦子?就像他们所说的,每一块石头里都隐藏着一座雕塑。
这时我咬了一根法兰克福香肠——上帝啊!
说老实话,我并不指望这东西好吃,我以为这东西会像面包一样没什么味道。但是——真是让我大跌眼镜。让我尝试一下向你形容它的味道吧。
当然,这根法兰克福香肠的皮是橡胶的,我那口假牙根本咬不进去,只能像锯东西一样来回磨了几下才把那层皮给磨破。突然间——噗的一声!那东西在我的嘴里像一个烂梨一样炸开了。一种软软的、可怕的东西渗透了整个舌头。但那股味道!有那么一会儿,我不敢相信会有这种味道。然后我卷起舌头舔了那东西一下,是鱼的味道!一根香肠,一根自称是法兰克福香肠的东西,竟然有鱼的味道!我站起身,径直走出店外,那杯咖啡碰都不敢碰。天知道那会是什么味道。
外面那个报童将那份《标准报》塞到我的面前,大声叫嚷着:“断腿!可怕的真相!赛马冠军!断腿!断腿!”我的舌头还在舔着那团东西,不知道去哪儿把它给吐出来。我想起了在某份报纸上读过一篇报道,说在德国那些工厂,每样东西都是用一种叫做人造肉的东西做成的。我还记得他们用鱼肉做香肠,而鱼肉肯定又是用别的什么东西做出来的。这让我萌生一个念头,我把这个现代世界一口咬开了,发现它到底是用什么做的。这就是现在我们这个世界前进的方向。每样东西都是亮闪闪的流线型设计,每样东西都是用别的东西做的。到处都是赛璐珞、橡胶、镀铬钢,整晚都有弧光灯闪耀,头顶是玻璃天花板,收音机一直播放着同样的旋律。没有植被,每样东西都是水泥盖成的,假乌龟在中性水果树下漫步。但当你接触到事情的真相,当你的牙齿咬到某样真切的东西,比方说一根香肠时,你得出的真相就是,橡胶皮下包着腐烂的鱼肉,脏兮兮的东西在你的嘴里炸开。
我喝了好几品脱啤酒,身体暖洋洋的。那根雪茄的烟雾在我的新假牙四周缭绕,让我觉得心里很宁静。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心田一片清明,如同一个哲学家那么深思熟虑,一部分原因是我无所事事。我的思绪回到了早些时候那架轰炸机从火车头顶掠过时勾起的那些关于战争的想法。我似乎变成了先知,能够预见到世界的结局,并且很享受这种感觉。
我沿着斯特朗大街朝西边走去。虽然天气很冷,但我走得很慢,享受着抽雪茄的乐趣。和以往一样,路上行人鱼贯而行,你很难冲破这些人群。这些人脸上都露出麻木不仁的表情,伦敦街头的行人都是这副德性。路上车水马龙,红色的大巴在小汽车之间穿插前进,发动机轰鸣不断,喇叭响个不停。我觉得这些噪音足以把死人吵醒,却唤不醒这里的活人。我觉得自己似乎是这座行尸走肉的城市里唯一清醒的人。当然,这只是一种幻觉。当你走在一群陌生人中,你很难不把他们想象成蜡像,但或许他们对你也心有同感。最近我老是觉得自己像个先知,我觉得战争就迫在眉睫,即将摧毁一切,这种感觉对我来说并不奇怪。我们或多或少都会有这种感觉。我猜想,从我身边经过的那些人里,肯定有人也在脑海里勾勒出炮弹横飞泥土四溅的画面。无论你在想什么事情,在同一时间总会有上百万人在想着同样的事情。但那就是我当时的感觉。我们就站在烈火熊熊的甲板上,但除了我之外没人知情。看着那些神情呆滞的面容穿梭而过,我觉得他们就像十一月的火鸡,对即将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一无所知。我的眼睛似乎能发出X光,可以看到一具具行走的骷髅。
看到佐格王的海报时,我回到了那个世界。我不仅记起了从前的事情,我甚至回到了从前。当然,这些想法持续的时间不过几秒钟。过了一会儿,我似乎又睁开了眼,我变回了四十五岁的我,回到了斯特朗大街的人流中。但回忆留下了影响。有时候,当你从思绪中醒来时,你感觉自己似乎从一潭深水中走了出来,但这一次恰好相反,当我回到1900年的时候,感觉似乎更为真实。即使到了现在,我的眼睛睁开着,那些该死的傻瓜匆匆忙忙地走来走去,街上的海报、汽油的味道和汽车引擎的噪音对我来说似乎都比不上三十八年前下宾菲尔德星期天早晨的情景来得真切。
我丢掉那支雪茄,慢悠悠地走着。我可以闻到那股死气沉沉的味道。我真的可以闻到。我回到了下宾菲尔德,那一年是1900年。在集市的马槽旁边,送信人的马正在吃着马粮袋里的饲料。在街角的那家糖果店,威勒太太正在称出半便士的酒味糖球。拉姆普林小姐的马车驶了过来,马夫穿着土黄色的马裤,双手抱在胸前。以西结伯伯正在咒骂乔伊·张伯伦。募兵官穿着一身猩红色的军装和一条蓝色紧身裤,戴着平顶军帽,昂首阔步地走来走去,捻着挺翘的八字胡。喝得醉醺醺的酒鬼跑到乔治酒店后面的院子里呕吐。维多利亚女皇在温莎城堡中,上帝在天堂里,基督在十字架上,约拿在鲸鱼肚子里,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在炽热的火窑里,亚摩利人的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坐在自己的王位上互相打量着对方——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只是坐在那儿,保持着彼此之间的距离,就像两只消防犬一样,又像是水火不容的狮子与独角兽。
这一幕已经永远成为过去了吗?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我属于那个世界,你也是。
上帝啊!说一个人不应该对“战前”的生活多愁善感有什么用呢?我就为此觉得伤感。如果你还记得的话,你也会有这种感觉。确实,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你总是记得那些美好的事情,甚至对于战争也是如此。但那时候的人的确拥有某种我们现在没办法拥有的东西。
那是什么呢?那只是他们对未来没有恐惧感。这并不是说那时候的生活比现在舒服。事实上,那时的生活更辛苦。大体上人们工作更劳累、生活更艰难、死得更痛苦。农场的帮工一周干死干活才挣十四先令,最后落得残疾,领五先令的养老金和教区时不时发的半个克朗。而那些“体面的”穷人情况更加糟糕。当高街另一头的布料商小老头华生挣扎多年终于破产时,他的个人资产只剩下两英镑九先令六便士,然后立刻死于所谓的“胃疾”,医生说他其实是饿死的。但是,他最后还是保住了那件双排扣长礼服。钟表匠的助手老克林普是个熟练工匠,干这一行干了五十年,得了白内障,不得不住进收容所。当他被带走时,他的孙子们嚎啕大哭,他的妻子出去烧炭,省吃俭用地每星期给他寄一先令作为零花钱。有时候你会目睹可怕的事情发生:小生意人江河日下,渐渐沦为破产的穷光蛋;人们死于肿瘤尺寸达几英寸的癌症和肝病;酗酒的丈夫每个星期一写下戒酒保证书,每个星期六就违背了誓言;女孩子们因为私生子一生都毁了。房子里没有浴室,冬天的早晨你得凿开水槽上的冰。到了夏天后街就恶臭熏天,教堂墓地就坐落在小镇的中央,因此每天你都会记得你会有怎样的下场。但是,那时候的人拥有什么呢?他们拥有安全感,虽然他们的处境并不安全。更确切地说,那是一种延续不断的感觉。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会死去,我想有几个人知道自己将会破产,但他们不知道世道将会改变。无论什么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世道仍会以他们所熟悉的方式延续。我不认为当时仍然盛行的所谓宗教信仰起着特别的作用。确实,几乎每个人都会去教堂,至少在乡下是这样——埃尔丝和我仍然会去教堂,即使用牧师的话说,当时我们生活在罪恶中——如果你问人们他们信不信死后会获得重生,大体上他们会说相信。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哪个人让我觉得他真的相信来生。我觉得,人们对这类事情的信仰程度至多就像孩子们相信有圣诞老人一样。但在一个平稳的时代,在一个文明就像大象一样稳稳当当地站立着的时代,像来生这样的观念并不重要。如果你所在乎的事情将继续存在下去,死并不是什么艰难的事情。你活了一辈子,你觉得累了,是时候到阴间去了——那就是过去人们对待生命的看法。在个体层面上,他们离开了人世,但他们的生活方式仍继续存在。他们心中的善与恶仍一直会保留下来。他们没有感觉到脚底下的大地正在动摇。
战争把我从熟悉的旧生活轨道中拉了出来,但经过一连串奇奇怪怪的事情之后,我几乎把它忘得一干二净。
我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永远不会忘记任何事情。你记得十三年前在阴沟里看到的那片橘子皮,你记得在火车站候车室惊鸿一瞥的托基小镇的彩色海报。但我这里说的是另外一种回忆。我仍记得旧时下宾菲尔德的生活。我记得我的钓鱼竿、红豆草的味道、站在棕色茶壶后面的母亲、那只红腹灰雀杰奇和集市的马槽。但这些都不再是鲜活的回忆。这些是逝去的事物,和我缘分已尽。我从来没有想过,有那么一天我会希望回到过去。
战争结束后的那几年很古怪,几乎比战争本身还要古怪,虽然人们对那段时间的记忆并不是非常鲜明。对一切抱以怀疑的态度变成了一种不同的形式,但比以往更加强烈。数百万男人突然间被踢出部队,发现他们为之浴血沙场的国家根本不欢迎他们。劳合·乔治和他的朋党在营造工作依然存在的幻觉。一群群退役的士兵摇晃着捐献箱来回徘徊着,蒙面的女人在街头唱歌,穿着军官束腰外衣的家伙拉着难听的手摇风琴。在英国,每个人似乎都在为了找工作而奔波,包括我在内。
老波特斯读书的那间小书房的灯彻夜通明。我敲了敲前门,和往常一样,他施施然地走了出来,嘴里叼着烟斗,手指仍按着刚才读到的书页。他是个很引人注目的老头,身材高大,长着灰白的卷发和一张迷离瘦削的脸,脸色有点苍白,虽然已经年近六旬,看上去却像个小男孩。在公学和大学里有些人一直到死去那天都长着小男孩一样的脸庞,真是有趣。他们的动作很有特点。老波特斯喜欢来回踱着步子,他那张英俊的脸和那头花白的卷发微微后仰着,让你觉得他正在恍惚地想着诗作什么的,并没有注意到身边正在发生什么事情。只要看着他,你就能清楚地看到在他的身上写满了他的生活方式所留下的痕迹。公学、牛津大学、然后又回到母校当校长。他一辈子都生活在拉丁语、希腊语和板球的氛围中。他有着种种的怪僻行为,总是穿着一件旧的哈里斯斜纹软呢夹克,有几个灰色法兰绒的旧包,他喜欢你称之为“不体面的东西”,抽着烟斗,不屑于抽香烟,虽然他晚上经常熬夜,但我猜想每天早上他都会洗冷水澡。我觉得在他眼里我是个俗人:我没上过公学,我不懂拉丁语,也没有想学习的渴望。有时候他会告诉我“缺乏对美的鉴赏力”是一件憾事,我猜他只是委婉地说我没有受过教育。但我还是很喜欢他。他的热情好客让人觉得心里很舒服,他总是欢迎你到他家,一聊就是整个晚上,而且家里总是备好了酒。当你住在像我家那种饱受女人和孩子侵扰的地方时,有时候出去到单身汉家里坐坐,感受一下书籍、烟斗和壁炉的气氛对你很有好处。而那种高高在上的牛津优越感,认为除了书籍、诗歌和古希腊雕像之外再无重要的事情,而自哥特人劫掠罗马城之后历史再无大事的态度——有时候也会让你觉得是一种慰藉。
他让我坐在壁炉旁边那张旧皮椅上,端出威士忌和苏打水。每次拜访他的起居室里总是缭绕着烟斗的烟雾,天花板几乎被熏黑了。房间很小,除了房门、窗户和壁炉上方之外,四面墙从地板到天花板都堆满了书籍。壁炉架上面摆放着你意料当中的物品:一排脏兮兮的旧石楠烟斗、一个古希腊银币、一个上面印着老波特斯的学院徽章的烟草罐,还有一盏陶土做的灯,他曾经告诉过我这些陶土是他从西西里岛的山上挖来的。壁炉架上方挂着古希腊雕塑的相片。中间有一幅大相片,是一个长着翅膀的无头女人,看上去似乎她正要出门赶着搭巴士。我记得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张相片却对其一无所知,问老波特斯为什么他们不给那个女人安上头颅时,他是何等惊讶。
对我来说。即使是一首短诗也令我觉得很冗长,但我很喜欢聆听老波特斯高声念诗。毋庸置疑,他读得非常好。他有这个习惯——他总是对着整班男生朗读。他会懒洋洋地靠在什么东西上面,叼着烟斗,喷出几口淡淡的轻烟,庄严而抑扬顿挫地朗读着诗文。你可以看到这首诗打动了他。我不知道诗歌是怎么一回事,也不知道诗歌的作用。我想或许就像音乐一样,诗歌对某些人有精神上的作用。当他朗读的时候我其实并没有在听,也就是说,那些诗句我根本没有听进去,但有时候诗歌的韵律带给我平静的感觉。大体上说,我喜欢听他朗诵诗文,但今晚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朗诵没有了效果,似乎房间里吹入了一股冷风。我觉得这些都是废话。诗歌!什么是诗歌?只是声音,一小股空气的涡流而已。天哪!凭借这个可以对抗机关枪吗?
我看着他倚在书架上。真有趣,这些公学出身的人,一辈子都是书呆子,一辈子所想的事情就是母校和那些拉丁文、希腊文和诗歌。突然间,我想起了第一次和波特斯在一起的时候他朗诵的就是同一首诗。朗读的方式一模一样,他的声音念到同一处地方时发着颤——好像是“神奇的窗扉”什么的。我心生一个奇怪的念头:他已经死了。他是一个幽灵。所有和他一样的人其实都已经死了。
我突然想到,或许你所看到的四处走动的人其实已经死了。我们总是说一个人的心跳停止之后才算死了。这么说似乎有点武断。毕竟,有些身体部位是不会停止运转的——比方说,头发会多年保持生长。或许当一个人的大脑停止了运转,再也无法接受新的想法时,他就真的死去了。老波特斯正是这种人。他非常博学,而且品味高雅——但他无法适应改变,只会周而复始地说着同样的话,想着同样的事情。有很多人像他一样,精神上已经死了,思想已经停止运作了,只会在相同的轨道上来回地摆动,幅度越来越小,就像幽灵那样。
我的这辆旧车在延绵的丘陵间起起落落蜿蜒而行。上帝啊,多么美妙的一天!你知道三月份当冬天突然间似乎放弃了挣扎时天气是什么样子的。过去这几天天气一直很恶劣,人们称这种天气为“清冷”,天空是一片冰冷而坚实的蔚蓝,风就像一把钝刀割着你。突然间,风停了,太阳出来了。你知道那种天气。浅黄色的阳光,树叶纹丝不动,远处起了一层淡淡的雾,你可以看到羊群散布在山坡上,像一团团白垩。山谷下面正在烧火,浓烟缓缓地向上升去,融入薄雾中。路上没有别的车辆。天气很暖和,你很想脱掉身上的衣服。
我来到一处地方,道路两旁的草坪里长满了报春花。可能还有一小块露出黏土的地皮。开出二十码外我放慢车速,停了下来。这种好天气可不容错过。我觉得我得下车呼吸一下春天的气息,或许可以乘周围没有人摘几朵报春花。我甚至掠过想摘一束花送给希尔达的念头。
我关掉引擎,走出车外。我不喜欢让这部旧车挂着空挡,因为我总是担心它会把挡泥板或什么给震掉。那是辆1927年的旧型号轿车,已经开了非常远的路程。如果你打开机罩看看前面的引擎,你会想起古老的奥地利帝国,所有的零部件就靠几根绳子绑在一起,但还是能让活塞保持运转。你不会相信会有任何机器同时往不同的方向震动不停。就像地球的运动一样,有二十二种不同的震颤方式,或许有这么多吧,我记得在书上读过。如果你从后面看着它挂着空挡的话,活脱脱就像看着一个夏威夷女孩跳草裙舞。
路边有一道五栅的大门。我走过去靠在门上。视野里没有人,我把帽子稍稍往后推,让芳香的空气吹拂我的额头。篱笆下面的草地上长满了报春花。在大门里面一个流浪汉或什么人留下了一堆篝火的痕迹,白色的灰烬还徐徐地冒着烟。远处有一个小小的池塘,上面漂着浮萍。这块地种了冬小麦,地势很斜,上面落着一些白垩粉,还有一小片山毛榉林。树上长了看得不太真切的嫩叶。所有的东西都纹丝不动,风似乎连那团灰烬也吹不动。除了某个地方有一只云雀在歌唱之外,周围一片静谧,连一架飞机也没有。
我在那儿呆了一会儿,靠在大门上。只有我一个人,就只有我一个人。我看着那片田野,那片田野也在看着我。我心里有种感觉——我不知道你明不明白。
我的感觉现在已经很少有了,一说出口就显得很愚蠢可笑。我感觉很幸福。我觉得虽然我无法永远活下去,但我愿意永远活下去。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说这只是因为今天是春天的第一天,是季节效应或其它什么影响了性腺体的结果。但并不只是这样。很奇怪,眼前的这一幕中突然让我觉得活下去还是值得的不是那些报春花或树篱上的花蕾,而是靠近门口的一堆篝火。你知道在无风的日子篝火是什么样子的。木柴都已经被烧成了白色的灰烬,但仍然保留着原来的形状,在灰烬下你可以看到里面仍有鲜红的火苗。一团红色的余烬看上去更有活力,比任何有生命的事物更让我感觉到生命的活力,真是很有趣。它有种特别的品质,让人觉得很顽强很活跃——我想不出贴切的词汇。但它让你知道你还活着。它是一幅画的画龙点睛之笔,让你注意到了其它一切事物。
该死的外来人口!两万个不速之客,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在这里挤来拥去地过着新生活,而我就在这里,一个又老又穷的胖子,戴着假牙,站在窗前看着他们,嘴里嘟囔着三四十年前发生的事情,而人们根本不想听。上帝啊!我心想,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幽灵,其实我错了。我自己就是幽灵。我已经死了,而他们还活着。
但吃完早餐后——黑线鳕鱼、烤鸡肾、吐司面包加橘子酱和一壶咖啡——我感觉好了一些。那位冷若冰霜的夫人没有来餐厅吃早餐。空气中有一种愉悦的盛夏的感觉,我老是觉得穿上这身蓝色法兰绒西装的自己看上去像个上流绅士。我在心里想,上帝啊!如果我是一具幽灵,那就由他去吧!我要四处走走,我要去旧时的地方撒野。或许我可以捉弄那些抢走我的故乡的人一把。
吃完早饭后我散步到了集市。早上天气晴朗,有点凉意,没有起风,淡黄色的阳光像白葡萄酒一样洒在万物之上,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我那雪茄的味道。但房子后面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的噪音。突然间一队轰炸机呼啸着飞了过来。我抬头望着它们,它们似乎就在头顶掠过。
接着我听到了什么声音。与此同时,如果你也在场的话,你会看到有趣的一幕,我相信那就是条件反射,因为我所听到的声音——绝对错不了——就是炸弹的呼啸声。我已经有二十年没听到过这个声音了,但我不需要别人告诉我就知道那是什么声音。我不假思索地作出正确的举动,脸朝下扑倒在地。
我很庆幸你没看到我的模样。我知道自己很狼狈。我像一只钻进门缝的老鼠一样平躺在人行道上。没有人的动作能有我的一半快。在炸弹呼啸而下的千钧一发之际我动作非常敏捷,我甚至有时间担心一切只是一个误会,我平白无故地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傻瓜。
但下一刻——嗖!砰!
那就像审判日的巨响,接着又传来了似乎一吨煤炭砸在铁皮上的巨响。那是掉落的砖头。我似乎整个人瘫在人行道上。“开始了。”我心想,“我就知道!希特勒可不会浪费时间。在毫无警示的情况下他派遣轰炸机过来了。”
但是这时出了一件怪事。即使在当时那震耳欲聋的可怕巨响声中,我似乎从头到脚都吓得僵住了,但我还有时间去想这么大一颗炸弹爆炸真是太壮观了。这声巨响像什么呢?很难以言语描述,因为你所听到的与你心中的恐惧交织在一起。在你脑海中浮出的画面主要是爆裂的金属。你似乎看到几张大大的铁皮爆裂开来。但那种突然间被推搡到现实中的感觉是最古怪的。那种感觉就像你被人用一盆冷水当头淋醒,又像突然间被金属炸开的哐当一声从梦境中被拉了出来。太恐怖了,太真实了。
周围响起了尖叫声和呐喊声,还有汽车突然间刹车的声音。我所等候的第二颗炸弹没有掉下来。我微微抬起头。人们似乎在尖叫着到处乱跑。一辆汽车侧滑着斜穿马路。我听到一个女人尖叫着,“德国人!德国人!”我隐约看见右边有一个男人苍白的圆脸,就像一个皱巴巴的纸袋,正低着头看着我。他的身体似乎在颤抖。
“那是什么?发生什么事了?他们在干什么?”
“开始了。”我说道,“那是一颗炸弹。快趴下。”
我得回家了。但事实上,我并没有毅然决然地拔腿就走。当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时没有人会这么做。人们总是会站在一旁,一连谈论几个小时。当天,下宾菲尔德的老区人们无心工作,每个人都在谈论着那颗炸弹,爆炸时的声音和他们听到爆炸声时心里的想法。乔治酒店的吧女说她被吓得全身打颤,说她再也没办法睡得踏实了,你还能怎么样,你不知道这些炸弹什么时候会落下来。一个女人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掉了,因为爆炸的时候她着实吓了一跳。后来我们得知,我们这一头的镇里每个人都以为是德国的空袭,而镇子的另一头大家都以为是丝袜厂发生了爆炸。然后(我是从报纸上了解到的)空军部门派来了一个人视察破坏的情形,并提交了一份报告,说轰炸的效果“令人失望”。事实上,只有三个人被炸死——名叫佩罗特的蔬菜贩子和住在隔壁的一对老夫妇。妻子没有被炸得七零八落,而他们根据那只靴子认出了丈夫。但他们没有找到佩罗特的一片残肢。连一颗供举行葬礼时使用的裤子纽扣都没能找到。
下午我结了账,然后逃之夭夭。付了账单之后我的钱只剩下三英镑多一点。这些装修得花里胡哨的乡村酒店知道怎么宰客,再加上酒钱和其它杂七杂八的,我真可谓是花钱如流水。我把新的钓鱼竿和其它钓具留在房间里。送给他们吧。对我来说没有用了。权当是浪费了一英镑给自己上了一课。而这一课给我的教训就是:四十五岁的胖子可不能去钓鱼。那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那只是一个梦想,在我有生之年再也不会去钓鱼了。
这种事情渐渐地侵蚀你的心灵的方式真是奇怪。当炸弹爆炸时我有什么感觉?当然,在那个时候我被吓得魂飞魄散。当我看到被炸毁的房子和那个老人的断腿时,我只是感觉微微一惊,就像你看到马路事故一样。当然,那是令人恶心的一幕,足以让我不再想度过这个所谓的假期了。但它并没有给我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很快我驶入了伦敦郊区,顺着厄斯布里奇鲁一直开到绍索尔,延绵好几英里的都是丑陋的房子,住在里面的人们过着体面而无趣的生活。在这后面,伦敦占地广袤,道路、广场、后街小巷、出租屋、公寓楼、酒馆、干鱼店、电影院等等延绵足有二十英里远,还有这里的八百万人口,每个人都过着自己不愿被改变的小日子。炸弹是不可能将这里夷为平地的。这里的生活是那么的忙碌!这些人的生活是多么的私密。约翰·史密斯正在裁剪足球彩票。比尔·威廉姆斯正在理发店里吹牛。琼斯太太正拿着餐酒回到家里。八百万人哪!无论有没有轰炸,他们还是一定会坚持已经习惯的生活方式,难道不是吗?
这是幻觉!这是胡扯!无论他们有多少人都不打紧,他们全都逃不掉的。艰难的时局就要来临了,流线型的人类也要来临了。之后会有什么来临我就不知道了,也对此不感兴趣。我只知道如果你有什么在乎的事物,最好现在就和它道别,因为你所知道的每件事物都会沉沦到泥沼里,机关枪无时无刻不在哒哒哒地扫射。
希尔达三十九岁,我刚和她认识的时候她长得像只兔子,现在还是很像,但枯瘦了许多,眼睛里总是带着忧郁沉思的神情。当她心烦意乱的时候,她会耸起肩膀,双手抱胸,就像一个坐在火堆旁的吉卜赛老妇人。她是那种有能力预见到灾难的奇人之一,当然,只是预见到一些小的灾难。至于战争、地震、瘟疫、饥荒和革命,她根本不在乎。黄油涨价了,煤气费太贵了,孩子们的靴子穿破了,收音机的分期付款账单又来了——希尔达烦恼的是这些事情。她总是双手抱胸,身子晃来晃去,神情忧郁地对我说:“但是,乔治,这可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我不知道我们该怎么办!我不知道钱从哪儿来!你似乎没有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等等等等。到最后我觉得其实这就是她的乐子。她一心认定我们终将沦落到进收容所的地步。而有趣的是,如果我们真的进了收容所,希尔达可不会像我那么在意——事实上,她会很享受那种有安全感的日子。
孩子们已经在楼下了,以闪电般的速度洗好了澡,穿好了衣服。一旦丧失了把别人关在厕所外面的机会,他们的动作总是这么快。我走到早餐的桌子边上时,他们正在争吵着,说着什么:“就是你干的!”“不,我没干!”“就是你干的!”“不,我没干!”似乎整个早上都可以这么争吵下去,直到我对他们说够了。家里其实只有两个孩子——七岁的比利和十一岁的洛娜。我对孩子们的感觉很奇怪。大部分时间里我根本不想看见他们。而他们说起话来根本让人受不了。他们正处于顶烦人的发育期,这个年纪的小孩一心只想着尺子、铅笔盒和法语考试谁最高分。别的时候,特别是当他们睡着的时候,我的感觉又很不一样。有时,在夏季明亮的傍晚,我会站在他们的小床前面,看着他们熟睡中的圆脸和比我的发色淡一些的亚麻色的头发,让我体会到了《圣经》中所描述的“你的心中充满怜爱”那种感觉。这个时候我总是觉得自己像个一文不值的枯萎的豆荚,我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将这两个小家伙带到世上,将他们养育成人。但那只是偶尔发生的事情。大部分时间我希望独处。我觉得我这条老狗还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大把好日子还在后头呢,但想到自己就像一头温顺的奶牛那样被一群女人和孩子到处追着跑,我可高兴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