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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育成
▷幽灵之城
▷信天翁的故事

有一种神秘的魔力总在找机会将人击倒:一次退缩,一次屈服,生机与活力的流逝,突然意识到最好的已然错过……往往都是在人们品尝到某个影响人生的重大挫败的苦涩时乘虚而入。我一生都在预言自己的死亡,期盼它,品尝它的前菜的味道。可他不同,他的失败还很新,还是他所不熟悉的,他的味蕾还没有习惯它的味道。更糟的是,其中也有我的部分责任。因为出版我的诗,他损失了一小笔钱。在审查机构将其中好几首有关萨福式爱情主题的诗作判定为低俗下流时,他挺身而出捍卫它们,然而审判失利,到头来还得亲自将它们全部销毁,打成纸浆。当他的身影一点点隐没在布鲁塞尔寒夜暗淡的灯光下时,就连他头上的帽子也似乎变小,肩膀也消失在了包裹着脖子的围巾下。

——《恶魔的育成》

年轻时起,我就常被一种夜间错乱症困扰——我会被噩梦吓醒,发现自己直挺挺地坐在黑暗里,浑身上下浸透了冷汗。可每次睁开眼,那些叫人难受的梦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些许不起眼的碎片:遥远回归线上的白沙、巨大的火山、风暴肆虐的大海、凋零的花朵、满帆的船……最特别的是,眼睛。黑曜石一样的眼睛,梦到太多次以至于醒着时也清清楚楚宛在眼前的眼睛。通常,如果我睡在自己床上,能立刻识别出熟悉的环境,我就能很快打起精神,点燃一根蜡烛,要么翻翻书,要么写点什么,直到再次在梦魔墨菲斯的臂弯里松弛下来。曾经,醒来时我会看到珍妮躺在旁边,睁着她那双令人沉迷的黑眼睛——她是被我的动静惊醒的。她会问我梦到了什么,要是说出来,她就会为那些梦中景象找出一些牵强附会的解读,多半是她自己编造的异教神话之类,说她和我都是转世的灵魂,信奉一位古老的鸟神。她会一直这么说,说到我重新睡着。
就在这个特殊的夜晚,我又一次被噩梦惊醒,只是如今我和她早已分离,再也没有珍妮来安慰我。我发现身下的床是陌生的。和大镜酒店里那张疙疙瘩瘩、潮乎乎的稻草床不同,这是一张四柱的美第奇大床,精雕细刻的橡木床架上挂着紫色和金色的织锦床帐。我从没见过这么厚实、这么柔软的床垫。油灯散发着柔和的光,提示我这是某位贵族女士的卧房。方格天花板有金色的勾边,房间四角里,鲜红的山茶花在东方风情的花瓶里绽放。房间另一头的壁炉里传来余烬噼噼啪啪的爆裂声。鸦片酊为我的脑子罩上了一层迷雾,我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才想起自己来到这里的前因后果:我被马车撞了,倒在鹅卵石街面上的水坑里,然后一个陌生人意外出现救了我。
我想翻个身,浑身上下立刻一齐疼了起来:头上、背上、右胯,最严重的是左脚踝关节,一跳一跳地疼。我试着慢慢站起来,却疼得一屁股跌坐回去。我缓了缓,又试了一次。终于,我的脚够到了一双木头拖鞋。我一瘸一拐地拖着脚步穿过房间,那头的天鹅绒沙发椅上搭着一件阿拉伯纹样的朱红色睡袍。我自己的东西都不见了。我继续挪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缎子窗帘,本以为还是清晨,却被雪后晴日的阳光晃花了眼。看来这是个庄园,不是在乡下就是市郊。我这间在一楼,窗外是一个沉眠在白雪之下的花园庭院。我的房间里装饰着最明亮、最热烈的色彩,外面的世界却犹如一张银版摄影的黑白照片。

终于,在我抽雪茄的时候,贾科莫禀报埃德蒙夫人到来。他拉开房屋那头的双扇对开大门,一个年轻女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她身姿窈窕,穿一袭华美的黑裙子,浓密的发辫在头顶盘成头冠模样,从上面垂下一片黑色面纱遮住她的脸。我想站起来,可脚踝上的锐痛打断了我表现绅士风度。她迟疑地朝餐桌走来,像是在害羞。她举手投足间无不带着一种猫一般的精致和优雅,和她天鹅绒裙子的沙沙声相得益彰。她一直走到我面前才停下脚步。“先生,请坐吧。”她说,她的声音很轻,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我知道您受伤了,况且我向来不赞成繁文缛节。”
贾科莫拉开餐桌另一头的椅子请她入座。她问我有没有吃饱,我向她保证绝对饱了,同时感谢她的盛情款待。她说我的衣服被送去洗了。我问起我的怀表。“摔坏了,”她回答,“送去请钟表师傅修了。”
“恕我冒昧,夫人,”我言归正传,“不过我真的好奇,您是谁?”
“我是埃德蒙·德·布雷西夫人。”
“德·布雷西……我对您的名字不太熟悉。”
“无关紧要。”
“为什么您会对我这个陌生人这样慷慨呢?”
“您不完全算陌生人。”
“我们认识?”
“就某种意义而言,我们也算说过话。”
“我不记得曾见过一位埃德蒙夫人或埃德蒙小姐。”
“那并不能改变我们很早以前就认识的事实。”
“也许吧,”我说,“也许看到您的脸我就会想起来了。”
“我向您保证,不会的。”她回答,但还是抬手掀起面纱,露出一张毁了容的可怕面孔。那与其说是一张男人或女人的脸,倒更像闯入噩梦中的怪兽。我只在银版相片上见过一些近似的面孔,都是萨尔佩替耶病院里不幸的病人,这类照片多年前曾在巴黎流行过一阵子,直到今天还偶尔能在河边的旧书摊上找到。怎么说呢?那就像是某个存在于希腊神话里的精灵,一边将她的眼睛往下拽,一边把鼻子朝右上方用力顶。她的嘴是歪的,肿胀着,下半张脸的皮肤像是被火烧过,下巴整个翻转。天色已晚,烛光在她的脸上投下深重的阴影,愈发勾勒得她的脸像是开裂的胡桃木,异常的扭曲。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像沉重的积雪落在我们身上。

她坐在那里,纹丝不动。不知怎么回事,虽说隔着一层面纱,我还是能感觉到她的双眼在紧盯着我。“先生,请仔细听我接下来说的话。珍妮·杜瓦尔跟您说的那些故事都是真的——每个都是。它们不是想象,不是幻觉,不是凭空杜撰,也不是谎言。她不是疯子,不是妄想症患者,不是山鲁佐德。她不是幽灵或食尸鬼,她是真相的讲述者。您最好记住这点。”埃德蒙夫人以无比优雅而尊贵的姿态站起来,向我道过晚安,朝门口走去。
我语塞了片刻,总算赶在她的身影消失前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您怎么知道这些——珍妮和我,还有我们两个的事?”
我的女主人在门口停下脚步,仍然背对着我,回答道:“不需要我解释,您已经知道答案了。”
说完她就走了,留下我在贾科莫的帮助下回房间。尽管吞了鸦片酊,那一晚我还是没能睡着。我陷入了记忆的迷宫。自从离开巴黎,我就竭尽所能将它们忘掉,可现在它们回来了,如此气势汹汹,我害怕会被它们吞噬。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噩梦惊醒的。我摇铃叫来贾科莫,他再次帮助我下床、洗浴、穿衣服。他推着轮椅把我送进无人的休息室,为我倒了一杯茶。这一个房间里的家具都是桃花心木的,衬着天鹅绒,和前一晚的餐厅一样富丽华贵。门外,昨天的积雪在晚冬的阳光下开始融化。我坐在扶手椅里,啜着茶,急切不安地等待着埃德蒙夫人。
几分钟后她来了,依旧蒙着面纱。她的裙子和昨晚一样,浓黑、华丽。我们互道早安,她在我身边的扶手椅上坐下,举止依旧和我之前看到的一样流畅优雅。贾科莫为她斟上一杯茶。我发现她的面纱是她力量的源泉,让人无从知晓她的目光停留在什么地方。我试图观察我的女主人,不是出于病态的好奇,而是因为前一晚的无眠里翻腾的思绪,可那片面纱让我的观察没了着落。
一直等到贾科莫离开,她才重新拾起话头:“您感觉好些了吗,波德莱尔先生?”
“完全没有,我几乎没睡着。而且离了您的仆人,我也几乎无法动弹。”
“请告诉我,是什么让您失眠?是床不舒服吗?”
“我无法安眠跟床完全没有关系,那是我睡过的最舒服的床。事实上,是因为您昨天留给我的谜题。”
“与其说那是谜题,倒不如说更接近事实陈述。”
“那就是个谜题,我花了一整夜来寻找答案。”
“恐怕您是在浪费时间了,那谜题本身就是答案。”

“你是个诗人,难道看不出每个人的灵魂里都蕴藏着交替的力量?注视另一个人的眼睛时,你难道感觉不到身体里有一种强烈到吓人的渴望想要扑向前去?在文明社会,我们转开视线,难道不正是因为彼此注视时产生的眩晕感?而这种眩晕感,难道不正是来自对灵魂交替的恐惧,一如对灵魂交替的渴望的恐惧?难道我们的灵魂没有在不断试图靠近别的灵魂,为自由交替而努力挣扎?”
“那么你敢说这样一种能力,这样古怪到叫人难以置信的能力,是随便哪个可怜的傻瓜都能得到的吗?”
“是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只是任何人都必须经过多年的训练才有可能入门,要熟练掌握更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训练必须从很小开始,尽可能早,就像小孩子学走路和说话一样。一旦错过了时机,就几乎不可能学会了。但交替的潜能存在于每个人的身体里。”

现在是凌晨一点五十分。我在那慕尔唯一一家旅馆楼上的房间里,躺在床上,精疲力竭,几乎握不住我的钢笔,身边四散着鸦片酊的空瓶子和稿纸,稿纸上是我就着烛光写下的文字,这是我这一生写过的最后的、最好的、最真实的故事。埃德蒙在隔壁。我们明天将再次和你见面,依旧是在我们今天见面的那座金碧辉煌的教堂里。埃德蒙一再向我保证,灵魂交替一定能顺利完成,即使我已不记得,但那力量依然存在于我的身体里。她说我唯一要做的就是注视你的眼睛,注视几分钟。她说很快,一种充盈着喜悦的感觉就会席卷我们,灵魂交替会自然而然地发生,不费吹灰之力。如果明天我们的会面中没发生任何类似的事,那我也不过就是被一个爱开玩笑的人或疯子骗了。但如果灵魂交替真的发生,如果事情真的如埃德蒙所说的那样发展,那么这个故事本身就是证据。所以如果你的前世记忆开始在你的梦里出现,那么这个故事将对你有所帮助,亲爱的女孩。它既是回忆录,也是证明。它会告诉你,你曾经是什么人。
夏尔·波德莱尔
书于 比利时,那慕尔
1865年4月15日,星期四
P247

夏尔·波德莱尔:
1862年,波德莱尔梅毒首次发病,三年后病情恶化。
1866年,他在比利时参观教堂时突然出现失语症及半身不遂等症状,回到巴黎后住进疗养院,翌年病逝,享年四十六岁。

就这样,工作无以为继,我过起了一种虚无缥缈的生活,每天都花很多时间在这座我栖身的城市中漫步。比起我出生的城市,我更了解这一座,也更爱它。我知道很快我就再也看不到它了。当然战火并没有立刻蔓延到这里。九个月以来,白天,这座巨大城市的机器齿轮如往常一样转动、咬合。战争的影子渗透得无声无息:面包房和餐厅的面包实行配给制了,路灯罩上了蓝色的灯罩,喷泉干涸,雕像和建筑周围堆起了沙袋,公告栏上张贴的是最新的政府令。那些有村子可回、在富足的西方邻居土地上有庄园可去的人纷纷离开;那些多半因无处可去才留下的人在夜幕降临后染上了寻欢作乐的热病。十点的宵禁没有强制执行,靛蓝的黑暗也只是增加了狂欢的气氛。天色暗沉,咖啡馆的露台上却少有地热闹,妓院的床垫也发出少有的吱呀,穆赛特舞厅的木地板则承受着少有的跺足。欲壑难填。
写一本关于这座城市的书:
《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包括《波德莱尔笔下第二帝国的巴黎》《论波德莱尔的几个主题》《巴黎,十九世纪都会》等篇目。
在那九个月里,我没完没了地游走,走遍整座城市,走进一个又一个街区,新的和旧的,丰裕的和褴褛的,偶尔甚至会穿过那些搭着临时棚户的贫民区(不过三十年前,矗立在那里的还是这座城市的城墙),穿过棚户区走到泥泞的郊外去。寂静的清晨,街边缭绕不去的雾气很可能被误认为从我脚下升起的幽灵,那是地下墓穴,里面存着数以百万计的骨骸,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都是这座城市逝去的亲人。
我常常不知不觉走到那条河边,它是这座城市胸膛里蜿蜒曲折、悸动不休的血脉。河中间有一对双子岛,就像餐桌正中的装饰,那是西岱岛和圣路易岛。我喜欢慢慢地走,在绿色的书摊上淘宝。几个世纪以来,这些小书摊一直林立在塞纳河边,卖着辗转而来的二手书。无论晴雨,这些河畔书摊老板总是守着他们蒙尘的珍宝。如果能有一种胶水将我在这九个月的可笑战争期间的生活粘起来,那也一定是印刷厂里用来装订火车站地摊读物的廉价糨糊——早早干掉,开裂,书页脱落,就像动物褪下冬天的毛。因为不在街上散步的时间我都用来读通俗小说了,二手书摊买的,一次好几本。我在夜里一目十行地读它们,躺在我那间小公寓的床上,尽我所能避开收音机和报纸的传道。这些错综复杂的故事能给人带来安慰,让人沉浸在忧伤的情调里,在熟悉与新鲜间愉快地穿梭,看着罪犯与侦探在激情、复仇乃至厌世、反社会的可怕阴谋中角力。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份剖析法国警方拜占庭式阴谋的专业考察,而后者恰恰是我避之唯恐不及的。

——《幽灵之城》

通常在结束一天的漫长行走后,我会选择横穿蒙帕纳斯公墓回公寓。那是喧嚣海洋中的一座宁静小岛。在那里危险碰不到我,仿佛我终于暂时逃出了这座镜宫般的城市。无论堂皇的还是简单的,精心照料的还是早已荒芜的(这取决于墓中人的身家),每座坟墓都是一座微型建筑,整齐地排列在它们微型的道路两旁。我从基奈特大道上的正门进去,右转踏上林荫大道,经过古老的希伯来区(公墓的贫民区),左转上西大街,在那里,一处小小的斜坡上长眠着夏尔·波德莱尔,躺在他深爱的母亲和厌恶的继父之间。那块墓盖石上总有诗人的仰慕者留下的鲜花和便条,有时是几行他的诗,有时是模仿他的风格写下的诗,仿佛那里暗藏着一扇活页门,通往一个充满热望的隐秘宇宙。我沿着西大街继续上坡,穿过一扇角落里的窄门,便回到了这座城市的喧嚣中。
至于那位站在波德莱尔墓前的女士,她是个陌生人,至少目前还是。但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第一次是去年冬天,我刚从收容营里出来不久,那次她裹着一件巨大的双排扣外套。第二次就是几周前,那时椴树刚刚抽苞发芽。这回是第三次,她站在同样的地方,以同样的姿态在同样的时间点上,一动不动,蓝灰色的烟在金色的光中袅袅飘散,一切都暗示着她身上有一种被紧紧包裹、严加保护的平静。她内心深处似乎只有眼前这座墓,此外她再意识不到任何存在——不知道有人经过,听不到鸟儿的呢喃和远处道路上的“嗡嗡”或“隆隆”,甚至察觉不到头顶上聚起了一团金光环绕的紫罗兰色云朵,高耸着,峭拔如山。
我几乎跟她擦身而过,鼻间嗅到了一丝白檀木的清香。但我没有停步,继续走。墓地已经空了,只有我们两个。没有送葬队伍,没有家人来探望逝去的亲人,没有观光客或朝圣者来寻觅声名赫赫的名士显贵,就连照料花木的园丁都不在。这样的空荡引出了原本潜藏在四方角落里隐秘的心碎。“爱易逝,憾永恒”,一块碑上的墓志铭如是说。走到那座墓和角门之间的中点时,我回头,想看看她是否还在原地。还在,没有动。站在角门前,我又回头看了一眼。她不见了。我停下脚步,犹豫了一瞬便掉头往回走,决心要跟上去看个究竟。
我在墓碑的缝隙间瞥见了木槿花的影子——她在中轴大道上,正飞快地朝墓地中心走去。这一幕一定很奇怪:她在墓碑间偷偷摸摸地潜行,不时闪进某座墓后俯下身子,透过隔开我们俩的这片大理石丛林往外张望。只是墓地里本来就空荡荡的,并没有第三个人看到这场两个人的古怪舞蹈。

我感觉她的身体抖得像落入捕猎网的小鸟,于是伸手环住她——不是拥抱,只是顶开其他人压在我们身上的力量。人群的汗味刺激着我的鼻孔,我的衬衫已经开始发黏。我的心在狂跳,每一跳都伴随着尖锐的刺痛,那是死亡的预兆。我有药,但从来没吃过。她的脸颊贴在我的胸膛上。我也很害怕,但我已经怕了太久,以至于恐惧早已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它像葡萄藤一样缠绕着我,穿透我的身体,汲取着支撑我生存的汁液,也支撑着我。

如今,要是遇到因为焦虑、无聊或两者兼具而睡不着,我有时会跟自己玩一个游戏:试着弄清自己是在哪个时刻爱上马德莲的。可以确定的是,在她讲那些故事前我还不爱她,或者至少没意识到爱上了她。我已经很多年没坠入爱河了,我觉得自己应该对这东西免疫了,可到她说完时——那还只是她的第一个故事,许多个中的第一个——在我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改变了:我出乎意料、不由自主、彻头彻尾地坠入了爱河。那不是一份随便的爱情,而是一份强烈的爱,一份会给人带来额外负担的爱,一份令人困扰的爱,是那种会令一个男人需要休养生息、恢复元气的爱,它让男人自惭形秽,让他越想逃离就陷得越深,好像水手结,每一下拉拽都只会让它抽得更紧。它就像某种传染病,一种突如其来的疾病,一旦染上,看似一切与从前别无二致,内里却早已悄悄改变。坠入爱河是一种催眠。所有催眠师都会告诉你,想被催眠你得先心甘情愿,这种意愿是那样隐秘,以至于可能连你自己都不曾发觉。坠入爱河就是这样一种无意识中心甘情愿的催眠。
或许,与其说我爱上了马德莲,倒不如说我爱上了她的故事。也许爱的光谱比我们以为的更宽广,也许人们可以爱上一个故事、一首歌、一部电影或者一幅画,就像爱上一个人,只是我们以为自己爱上的是说书人、歌手、演员或者画家,因为我们从来没想过人与某种事物间也能发生爱情。我知道她的故事是假的却依旧相信它,我们的激情看来并没有区分真实与想象的能力。可无论对她的故事多么着迷,我也只是将它看作一个故事——奇妙的故事,确切地说,可能是我听过的最奇妙的故事之一。但仍然只是故事。可马德莲不同,看起来她不但深信自己讲的故事是真的,而且相信那就是她的亲身经历,更暗示它们与我也有关系。她相信那些故事就像有人相信黄道十二宫的星相一样。对我来说这是全新的体验。我从没爱上过与自己的信仰如此截然不同的人。但世上通行的信仰如此众多,其中许多并不比马德莲的更加可信,而爱的奥秘中并不包含信仰一致这条。尽管两人如此不同,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被她深深吸引了。这是个谜,直到今天我仍在努力寻找答案。

在此之前我一直在这个假设的两难境地里纠结:一方面,我期望失败能将她拉回现实;另一方面,我又担心如果精心编织的虚幻世界最终被证实只是个谎言,她能承受这个结果吗?说不定她的反应会很激烈,说不定我从此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可这一刻我做出了决断,这种自欺欺人的情形一秒都不该延续了,如果拒绝她的邀请,我就无异于助长她幻想的同谋者。我们一起躺到床上,马德莲仰面躺着,我一只胳膊撑在枕头上支着头。我们的视线交汇,锁定。我竟会允许自己这么做,这让我不由得心惊。可片刻之后,一阵愉悦感就掠过我的全身,让我激动起来。马德莲说过这是灵魂的第一波悸动,任何人在望进别人眼睛时都能感觉到。她相信灵魂交替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人人都有,只是技巧失传了。她声称正因如此,注视他人的眼睛才会蕴藏着如此强大的力量,甚至可能带来危险——只要凝目对视,哪怕未经训练的灵魂也不会毫无所动。此刻凝望着她的双眼,我更愿意相信那是爱情。我想知道她这一生到底经历过怎样的痛苦。听了这么多故事,对她的人生我却依然一无所知。我以为她属于那种败给了艰难孤苦的人,站在街头,自言自语,大声斥骂想象世界里的某个人。因此望着她的双眼,伴着周身幸福的刺痛,我心中瞬时溢出对这个女人、对她的伤痛的怜惜。她的故事只是掩饰,只是伪装,只是一层壳,掩藏在下面的是一颗深深迷失的或许永远无法修复的灵魂。哀伤淹没了我,模糊了她的模样,我撇开了视线。

楼下的廊街安静得就像明信片一样,没有维奈或他的跟踪者的影子,只有一位女士在报亭前挑杂志,还有几个年轻人趴在烟草店的窗户上往里看。

“你知道,”马絮说,“大家都说,没到过巴黎警察局就不算真的到过巴黎。”
“谁说的?”
“人人都说,人人都没说。”

这个男人仿佛在从生活的混乱中寻找快乐,就我所知,这种人大概才最接近幸福的定义。

她专注的眼睛里有一种我从没见过的东西,某种门户大开的感觉。我回应了这目光,不带一丝含糊,视线紧锁着她的视线,直到我眼中只看得到这对盛满了爱与哀伤的无底深井。我们目光交缠,没动,没说话,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我感到心里有欣喜萌发出来,不断抽枝发芽,直到占据了我的全副躯壳,直到我感觉自己仿佛开始消融,就像投进水里的阿司匹林片,仿佛我那曾经凝聚成固态物质的存在全都散开来,散进了空气里,但并非就此化为乌有,而是变成了另一种东西,一种精妙、喜悦而纯粹的存在。每当我的意识摇摆,每当有疑虑冒出来想要威胁这脆弱的完美时刻,我就把它拉回这纯粹的存在之境里。终于,仿佛是跨过了纯粹之境的门槛,它开始消退——也许我才是消退的那一个。我退回到肉体中,紧缩,凝固,实体化,直到另一双眼睛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但那双眸子不再是片刻前我看到的黑色,而是我在镜子里看了一辈子的淡淡的银灰色。如今出现在我面前的是我自己的脸,我自己的眼睛。这张生来就属于我的面孔,此刻也在看着我。这张面孔凑近我,我感觉到我自己的双唇(现在不再是我的了,它们属于另一个人)刷过我的新唇,拥着这张新的嘴。那张脸上的胡碴(归根结底还是我自己的胡碴)扎着我柔软的新肌肤。我的旧舌头缠绕着我的新舌头,湿润润的。两具身体,从前的和眼下的,老的和新的,有着彼此都熟悉的节奏,都付出爱,也接纳爱。然而,这一切又完全是我所不熟悉的,每一种感知都新奇而陌生,像是有一个存在进入了我早该进入的地方。我们探索着彼此身体的界限,战栗的喜悦生长出了触须,在我这具全新的身体里舒展,从此端到彼端,周而复始,直到那具长久以来都属于我的躯体终于抵达了它本能所指引的方向,颓然倾覆,我能感觉它在这具身体的深处释放了独属于它自己的表达。我们并肩躺了好一阵子,呼吸交缠,慢慢平静,愉悦安然。渐渐亮起的天光穿透了紧闭的窗户,新的破晓来临了。我们再一次凝望彼此的眼睛,开启反向的旅程。

“能做的你都做了。”
“还不够。事情是从我开始的,就必须由我来终结,这是我的责任。我得为当年违背‘法则’做出补偿。她是——我的双胞胎姐妹,是我的使命。”
“我不能丢下你自己逃命。”
“你必须走,必须离开。你必须把你知道的有关灵魂交替的一切都写下来。我告诉过你的一切,你自己经历的一切,还有那部手稿,必须全写下来。你要写一本书,一本关于灵魂交替的书,一本能在你忘记这一切时帮你想起来的书。做完这一切后,等到战争结束,等到巴黎重新获得自由,你再来找我,我会等着你。”
片刻之前,她与我还那样亲近,如今却遥不可及。也许是察觉到了我的绝望,马德莲闭上眼睛,张开双臂环抱住我的脖子,不断亲吻我的双唇、我的脸颊、我的脖颈。“答应我,你会把这一切都写下来。答应我,你不会忘记。”
“我答应你。”在白檀木味道的亲吻间隙里,我说,然后想起自己还一直记挂着有事要告诉她,“有件事你得知道,跟香奈儿有关的,她知道你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谈话时她说漏了嘴。”
“你告诉她的?”
“当然不是。”
“你的名字呢?”
“在她那里,我的名字应该是亚瑟·凯斯特勒。”
“那是谁?”
“我的老邻居。”马德莲点点头。我看着她,沉溺在她的面孔、她的嘴、她的眼睛里:“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
“如果这一世不行,那就下一世。”我们最后一次亲吻,眷恋不舍,直到火车头尖锐的汽笛声撞碎了我们的小世界。她退开,眼里盈满泪光。“你得走了。”她说,任我从外衣口袋里掏出手帕,擦去她的眼泪。
“我该到哪里找你?”
“墓地,亲爱的,我每天都会去波德莱尔的墓前等你。”
汽笛声又一次响起。我环顾四周,站台上已经没有人了,只剩下一个列车员,正拼命挥手催我们快一点。我们两个掉队者跑向最远的站台,赶到时火车刚好颤抖着醒来,开始慢慢朝前爬去。我跳上扶梯,一只手拎着我黑色的行李箱,肩上背着皮背包,转身挥手道别。她凝立着,一动不动,双手交握在身前。我一直挥手,直到她的身影渐渐远去,化作一团红黑交织的模糊影子,才不情愿地转身走进车厢。

丽萨敲响我的房门时天还黑着,但我已经收拾妥当在等她了。我们绕到村庄背后的山脚下,混在采葡萄的工人里,沿着通往葡萄园的小路上山。他们给我们带了早餐,有面包、奶酪和掺了水的葡萄酒。很快,晨曦下的小路渐渐陡峭起来,一直走到太阳终于升起,我们才和采摘工人们告别,继续往上爬。我一路上都在担心自己的心脏承受不了拖着行李箱翻山的重任,事实证明果然如此。它跳得很快,每一下跳动都带来一阵抽痛,每走上十分钟我就不得不停下休息一分钟。丽萨拥有最了不起的耐心。缓慢的行进速度让我们有大量的时间来欣赏风景。眼前这个世界沉浸在温暖的金色光芒中,夏末的乌云在南面越积越厚。就在我们身后,法国绵延阔大,光辉壮丽,里昂湾白色的海岸线向着东北方弯弯曲曲地伸展开去。
有时候,小路会突然消失了一般。丽萨就会走到前面去探路,找到以后再大声招呼我们过去。终于,我们在临近傍晚时抵达了山脊,这就是边境线了。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山路向下插入西班牙,直抵边境小镇波尔特沃。依我的设想,总有一天我要回到旺德尔港。丽萨把她的外套借给我保暖,然后挥挥手,反身回小镇去接其他人。我目送她离开,直到再也看不见才抽出一支莎乐美,点燃,努力平复我紧张的心。太阳已经西沉,山影开始一点点笼罩这个世界。一旦日头彻底消失,天空便幻出了多彩的光影,蓝的、绿的、粉红的。我在一小片幼松林里度过了这寒冷的一夜,尽可能隐藏身形,冻得瑟瑟发抖。我跨坐在国境线上,好奇分割开两个国家的这条看不见的线究竟有多宽。边境是虚假的,什么都算不上,却拥有主宰无数人生死的力量。我颤抖着在月光下写作,打发时间。计划中应该完成的故事已经无限接近尾声。当月亮也落下,天色便黑得让人没法再落笔。我只好静静坐着,仰望头顶的繁星,努力忘记寒冷。当疲劳终于压倒一切,群星似乎幻成了一只信天翁,双翅垂天,划过苍穹,从一侧天边飞向另一侧天边。

出生 约1771年
第一次灵魂交替 1791年
第二次灵魂交替 约1840年
死亡 约1840年
我的名字是阿茹拉,我是保留了记忆的那一个。你的名字叫寇阿胡,你是忘却了记忆的那一个。你曾是我的亲密爱人,在那么多世以前。我爱你,就像海贝爱着大海:要是人们把耳朵贴到我嘴边,他们听到的是你的歌。我爱你,就像沙粒爱着海水:永远以无声的欢喜迎接你的到来。我爱你,就像响雷滚过黑夜,像蝴蝶专注花朵,像月亮追随太阳。从孩提时起,我们就只想在一起,别无所求,哪怕我们分属于“法则”不允许结合的敌对部落。我比你大,是个经验丰富的女人,是灵魂交替的主导者。你还算不上男人,还是个仍在学习灵魂交替的学生,但你对其他事的兴趣更大,比如大笑、唱歌、跳舞。我们岛上的所有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舞蹈,而你全都了如指掌。我是个学者,你是个舞者。
你是第一个看到那一幕的人。还记得吗?那以后你一定上千次地梦到过它。那时候,我们正躺在村子和大海间那座小山的草坡上,在木槿花的树影下,每次想独处时我们都会去那里。清晨的海面很平静,天空很宁静,阳光斑斑驳驳地洒在你的皮肤上。我望进你的双眼,凑得那样近,近得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倒影。就在这时,有什么吸引了你的注意,你的眼睛转开了。你将视线投向我身后,一直投到海面上。你动了一下,眯缝起眼睛,皱起眉头,敛去了嘴角的笑。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一切都变了。你还会梦到那一幕吗?它只持续了不过短短一秒,却标志着我们幸福的终结。
你跳了起来,我转头看向你手指的方向。一眼望去我便猛地一惊,翻身坐了起来。那是我们从未见过的奇观,就像云朵飘过水面,只这一眼便打碎了我们对宇宙及其间万物的所有认知。看到它的那一刹那,我的心几乎从胸膛里跳了出来。你默默地看着,沉醉在这最不可思议的景象之中,我却蒙住了我的眼睛,因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过了一会儿,我放下手,再次抬眼望去,它还在那儿,漂浮在平静的水面上,就像一座奇迹之岛。我们被这景象深深震撼了,两只眼睛都不够用。我觉得应该告诉其他人,于是拉起你的手,可你不肯走。我又拉了拉,你叫我自己走。我跑回村子,你留在山顶上,望着水面。

——《信天翁的故事》

大长老法图紧跟在后面。“‘法则’无所不包,”他说,“包括这个。它告诉我们,要欢迎这些陌生人,但要对他们保持警惕。这些船上载的不是神,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他们的语言,他们的服装,他们的行事方式,他们的一切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陌生的。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这里,也不知道他们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在筵席上,我会对他们的首领实施灵魂交替,了解他的意图。”同往常一样,法图用咒语结束他的讲话:“我们的终极职责在于‘法则’,‘法则’对我们的要求以此为尊:若无回归,便无交替。”
“法则”是我们最珍视的财富,最神圣的珍宝。它不属于我们,我们属于它。“法则”赐予生命,也带走生命。它是一切的根基,一切源于它,一切归于它。学习“法则”是我最大的快乐,而我是法图最爱的学生。无论宴席还是典礼,他身旁的座位总是留给我。他花在我身上的时间比花在其他任何人身上的都多,他将“法则”最高深、最神秘的部分都教给了我。
“法则”所赐予的最大礼物是“灵魂交替”:注视一个人的眼睛,感受灵魂的震颤,交替到对方的身体里,安顿下来,直到合适的时候反向交替,回归自己的身体——这是“法则”赐予我们的珍宝。我们的传承传授灵魂交替,我们的歌谣歌颂灵魂交替,我们的舞蹈赞美灵魂交替。除了眼睛,“法则”禁止一切文身。每完成一次灵魂交替,我们就要在皮肤上刺下一只眼睛,直到我们的身体化作献给“灵魂交替”的颂歌。
我们的童年全部用来学习灵魂交替。我们知道,灵魂交替分为三种:第一种,双方都深谙灵魂交替,都是发动者,那是最容易的,虽说依然少不了多年的训练。第二种,经过更长时间的训练后,熟手和新手间也可以交替;若是再进一步,就是和对此一无所知的人交换,后者被称为“盲交”。第三种,也是最高级的灵魂交替,即“清醒交替”,相同点是一方可以是新手甚至对此一无所知,区别在于新手一方也能清楚记得整个过程。这种灵魂交替需要穷尽一生去研习,去掌握。
在“法则”要求的所有戒律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若无回归,便无交替。”所有灵魂必须回归原来的身体。“法则”说得很清楚:如有违背,世界将会毁灭。只有大长老可以交替而无须回归,这是为了确保“法则”的传承,确保它不走样地一直延续下去。当时间到来,大长老感觉死亡将至,父母们就带着孩子来到他面前,期望自家孩子被选中成为继承者。一旦孩子被选中与大长老进行交替,随之而来的便是这个家庭将享有巨大的声望和影响力。到了指定时间,便会举行一场仪式,在仪式现场,大长老与这个孩子面对面坐下,凝视彼此的眼睛,然后大长老的灵魂进入孩子的身体,而孩子的灵魂进入大长老的身体。这一步完成后,继承者必须拿起那把神圣的鲸骨刀,猛地刺进前任大长老的心脏,再将他的双眼挖出。前任大长老的遗体将得到安葬,安葬处将竖起他的雕像。从来如此。在我们之中只有一人不死,其他人都难逃一死,这是“法则”的规定。

关于爱情,“法则”也全知全能。只有长者才能让一对男女结合。如果一对男女的结合遭到长者反对,“法则”也说得很清楚:这对恋人必须离开岛屿,顺着洋流和信风往东,找到另一座岛,在上面开始新生活,找到新“法则”。我们的岛就是这样来的,我们的祖先也是这样一对恋人,来自更西的岛,在那里他们的结合是被禁止的。
有时我们也会谈到私奔,你和我,我们俩往东航行,找一座新的岛,属于我们的岛。可只要一分开,我们的决心就开始动摇。我们有多渴望彼此,就有多缺乏忍受放逐的勇气。
我们看着陌生来客从他们的船上放下一只小舟,坐满了人,朝岸边划来。我们下山,直接到海滩上等他们。我们研究他们,看着他们颜色鲜亮却硬邦邦的衣服和帽子,发现他们的一切都那么奇怪。他们的矛又短又粗,还很钝,可他们毫无畏惧,随心所欲地探看任何地方,打量任何人。他们难道不知道“法则”教导的规矩吗?该看哪儿、能看谁,该有怎样的规矩,等等。
他们聚在海滩上,他们的首领用一种奇怪的语言讲话,其他人举起他们的矛,雷鸣和闪电从他们的矛端喷出,蹿上宁静湛蓝的天空。他们的首领把一块有奇怪标记的石头叶子绑在一棵树上。然后他们终于朝我们走来,拿出珠子、硬币、钉子和镜子递给我们,朝我们微笑,把他们的礼物放在我们手中。当然,我们不知道这些是什么,于是都细细端详、研究,惊叹它们的奇特。他们的首领发出命令,其他人遵照行事,但有一个人不干活,只是到处搜集树叶和植物,把它们放进一个包里,就像法图采集草药时那样。他对我们的文身感到惊奇。与此同时,其他陌生人都被派去溪边,带着空桶,打满水,再搬回他们的小船上。
我不只在观察他们,也在看你,寇阿胡。你是多么为他们着迷啊!你那么轻松地跟他们交流,用你的眼睛、脸和胳膊,完全不在乎他们的语言多么奇怪。你的机智、你的笑容、你的一举一动,一切都是你的工具,凭借它们,你搭起桥梁,跨越了你和陌生人间的隔阂。还有你的眼睛,我曾无数次注视的那双眼睛,在那一刻,它们流露出的只有对这些外来者和他们的奇特之处的渴望。如果你自己能看到,你会发现那里面满是好奇和快乐。你羡慕他们的厚颜无耻,因为你自己生来便是个厚脸皮。

晚宴在夜幕降临后开始,沐着满月的光辉,摆在能清清楚楚听到水声的地方。为了照亮,我们点起了两个巨大的火堆。奥塔胡穿上了他深红羽毛的仪式斗篷,法图穿着他白色羽毛的仪式斗篷,他们并肩坐在一起。作为法图最钟爱的学生,我坐在他身边。二十来个最德高望重的长者(我是其中最年轻的)和十来个陌生人围坐成一圈,其他人都在外围,或站或坐,看着这一切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接着,卡瓦酒被捧了上来,送到圆圈里的每个人手中,那些陌生人喝下酒,不由得露出厌恶的苦相,我们都笑了起来。奥塔胡发表讲话,赞颂这些陌生人的美好,说他们的到来是我们的光荣。然后你走进圆圈中心,站在两堆火之间。你的身体正面画上了白色的条纹,装饰着几簇信天翁的白色羽毛。你慢慢展开双臂,开始唱歌。伴随着歌声,你跳起了我们最神圣的舞蹈。这是讲述我们族人起源的舞蹈,“信天翁之舞”。
很久以前,两个出身敌对部落的恋人遭到放逐,不得不远离家乡向西北方流浪。那时人们还以动物为名,还能化身为动物的形态,只可惜这项技艺如今早已失传。为了踏上放逐之旅,两名恋人各自变成与自己同名的鸟儿:女孩变成了普埃奥,威夷短耳鸮;男孩按他的名字变成了帕拉,白玄鸥。两只鸟儿并肩出发,横穿大洋,燕鸥帕拉冲在前,猫头鹰普埃奥跟在后。他们离开的那座岛才刚淡出视野,帕拉就觉得又累又饿,等普埃奥赶上来时,帕拉已经有气无力地漂在水上。“我想回去。”他说,“我宁愿死在家乡,死在族人手里,也好过淹死在大海里。”
“我们没有家乡了。”普埃奥告诉他,“你如果累了饿了,可以吃掉我。这样你就有力气跨越大洋,飞多远也不累。”帕拉拒绝了。“我怎么能吃掉你呢?我宁愿回去,我们一起死。”普埃奥不想帕拉死。她想了想,有了主意。她说:“听着,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我们可以现在就定下我们的新‘法则’,就是通过注视眼睛把灵魂放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这样即使你吃掉我的肉,还可以带着我的灵魂飞向远方。”帕拉觉得普埃奥的办法不错,但他说:“我同意,只是要反过来:由你吃掉我。因为你要找到新的家园,留下我们的后代。”最终,普埃奥接受了这个建议。他们盯着彼此的眼睛,直到帕拉失去意识。普埃奥用爪子挖出帕拉的眼睛,吃掉他的身体,结果两个恋人的身体竟融合起来,背成了灰色,腹成了白色,变成了世上最大的鸟——托罗阿,漂泊信天翁。变成信天翁的普埃奥徜徉在大洋上的碧空里,握着帕拉的眼睛,从一座岛飞到另一座岛,飞了一千年。她放弃了经过的所有岛屿,直到找到命定之岛——一只巨大的海龟壳,搁浅在珊瑚礁上,上面没人居住。普埃奥在这里放下眼睛,变回人形,将新家园命名为“托罗阿埃提”,意思是“漂泊信天翁的家园”,它在之后的岁月里被简化成“奥依提”。于是信天翁成了我们的图腾,我们用它的骨头做钩子和矛头,它的羽毛象征着爱、牺牲与和平,我们在典礼上佩戴它。

有时候,当人被巨大的恐惧攫住,他的心会突然看得比平时更远,他的头脑会变得出乎意料地狡猾。当时于我就是这样的时候。惊恐慌乱中,我趁乱钻进树丛,找到通往海滩的小路,飓风一般奔过去。在那里,一个水手正懒洋洋地躺在那群陌生人泊在岸边的小船上,似乎对身后那场刚刚发生的骚动一无所知。最初他很警惕,很多疑,显然是听到了早前的那声枪响。可毕竟诱惑太大,他抵挡不住,再说也没有新的枪声传来,于是他放松下来,在我的挑逗下解除了武装。他把步枪放进船里,任由我张开双臂抱住他的脖子,挑逗地吻他的嘴。我牵着他的手,把他引到一座沙丘背后,那里有月光洒下却十分隐蔽。我脱掉他的衣服,装作欲火中烧,一分钟也忍不了。他只是个年轻人,羞涩又笨拙,但很快就沉迷了。也许他是真的没听见那群愤怒的陌生人带着翁布列特的身体回到沙滩,也许他觉得先和我完成这一出再去找他们也来得及,也许他刚好不想回去,想留在这座岛上加入我们。无论如何,他醉了,彻底忘我。那些陌生人登上船,划桨离开岸边。我们紧紧拥抱纠缠,我两次跨坐在他身上,摇动腰肢,感受他在我的身体里,他紧闭双眼,沉醉在快感里。我两次用手拨开他的眼睛,双手捧住他的脸,稳住,让我们视线纠缠。唯一能让我们看到彼此的只有一点月光,要在这样的情形下完成交替不容易,可那年轻人终于还是明白了我想要他做什么,毫不反抗地顺从了。他的眼睛对上了我的眼睛,没再移开。
我察觉到了他第一波愉悦的震颤,灵魂交替开启了。

出生 1771年
第一次灵魂交替 1791年
第二次灵魂交替 1825年
死亡时间 不明
此刻我注视的正是前一刻还透过它们向外注视的眼睛,岛上女子的黑眼睛。如今这对向我凝注的目光里盛满了迷惑与慌乱,和刚刚在寇阿胡脸上看到的表情非常像——那是灵魂的恍惚,因为它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拽离了原本的停泊处。盲交。茫然的灵魂从休克中醒来,却已经来到了新的身体里,浑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
带着即将抛下自己身体的巨大悲伤,我从阿茹拉的怀抱中挣脱出来。我站起来直奔大海。月光下海滩空无一人,小船已经看不见了。大船上传来一声哨响,我认出了水手长的声音,还有些七嘴八舌传递指令的低沉含糊声。我一头扎进水里,开始游。换作我自己之前那具身体,游泳是本能,不需要思索就能信手拈来。可这具身体,我发现它几乎没法保持在水面上,更别说往前游了。我不得不调动“前世”的记忆,自己教自己,现教现学。可对于眼下这具身体而言,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它学得很慢,很难前进,几乎只是在挣扎、扑腾、大口喘气。海水灌进我的鼻孔刺激着它们,但我还没有沉下去。不久,我终于劈波斩浪,开始前进了。
越接近大船,我就越害怕自己被丢下。在混乱忙碌的嘈杂声中,我听到船帆砰然展开,那是被风灌满的声音。这声响给几乎筋疲力尽的我再次注入了奋力向前的力量。现在我离船比离岸更近,力气已经耗尽。要是上不了船,这里就是终点,因为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回到岸上。船开始向前滑动。就在这时,我听到哨望手大声喊出了那几个救命的字:人员落水!很快一根绳索啪地砸破水面,我已经彻底脱力,只能死死抱住绳索,听凭三个水手一起把我拽上去,拉着我翻过船舷。我仰面朝天瘫倒在甲板上,大口大口喘着气。各种命令依然在不断被大声传递,所有人忙碌地跑来跑去,船帆升到了合适的高度。没人注意我,除了我的朋友布里斯,他经过时扔下一句:“我还以为你不会游泳呢,你这恶棍!”水手长伊卡则低声嘟哝:“我希望那姑娘值得,小子,因为你将用鲜血来支付代价,这是肯定的。”

已经是黄昏了。船朝着东南偏南的方向行进,前方是渐渐沉入大海的热带太阳。就算学着这颗金黄圆球从我脚下这架在后桅杆顶上的高台上跳下,消失在水中,任自己沉入我一个人的永夜,终究还是无济于事。很可能要等到船开出很远很远之后,才会有人发现我不见了。此刻在我身后,在无尽的海洋与无尽的天空之间,依然能看到那不过针尖水滴一般大小的影子,那是法兰西岛,我们上午刚离开的地方。虽然我的双眼还能看见,可它仿佛已到了世界的另一头,遥不可及。我望着它,直到眼里只余下虚幻的残影。可我还是望着,直到终于明白一切都是徒劳:它远去了,你也远去了。
船一直开。暮色阑珊,昏星明亮、坚定又真实。我又一次疑惑,是不是该让自己跌落?是不是该就此屈服于忘却的渴望?大海像在诱惑我,承诺会给予我永恒的安宁。可我没有听从它的召唤。相反,我发了个誓。我说不清是对谁发的誓,是对我还是你,是对头顶上的神明还是那绯红夜空中安享甜美孤单的明亮昏星。向谁发誓,发什么誓,我都说不清楚,总之我许下了一个誓言。我没有跌落。

有时候最简单的人也最勇敢。在画像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我离开的前夜,奥丹西给了我一封香气四溢的信表达她的心意,叮嘱我在回新奥尔良的路上再看。当然,一回房我就拆开了。那是一首有关花的诗,题目叫《爱的花束》。里面提到了三色堇、栀子花、苹果花、矢车菊和勿忘我。她将欧石楠与冬青作比,用喇叭花和西番莲衬托常春藤和紫罗兰,最后以万年青伯利恒之星结束。我不得不从新奥尔良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来对照着解读。这姑娘是给我写了一封加密的情书,而我很乐意配合她做出两情相悦的样子。不知怎么,这从小没了母亲的姑娘一点也没受到父亲粗鲁天性的影响,反倒长成了温柔多情的性子。她雅致、单纯,认识我的时候已经是中年的年纪,可内心还像个孩子一样。奥丹西对我的感情热烈又固执,叫她那溺爱女儿的父亲完全说不出反对的话,哪怕他讨厌除了他女儿以外的所有人——特别是搞艺术的。

我加入一个剧团,在圣安东尼门附近的一家剧院演出,我用“贝特”的名字登台,以致敬我可怜的妈妈——她终究没从我们的出走中恢复过来,孤寂而死。我在一幕闹剧中扮演一个逗乐的女奴,幕布一合就会被人忘得干干净净。演出结束后加斯帕德来后台看我,夏尔就像一朵雨云似的坠在他身后。我们三个去了朗普斯街的一个酒馆。我没怎么开口,只是心不在焉地听他们聊天。我发现夏尔在设法引起我的注意。他有着高高的脑门、单薄的下巴和两泓咖啡一般的眼睛,只是这张脸上就算有那么一点英俊之处,也被他嘴角和眼睛里流出的愁苦伤痛消磨掉了。他的脸上总有各种苦相闪过,他的步态细碎摇摆。他在衣饰上花费不赀,样样都是最上等的品质:锃亮的靴子,黑色长裤,时兴的女式蓝色工装上衣,鲜亮的颜色,不上浆的亚麻,红色领巾,玫瑰色手套,外加一条鲜红的、工人阶级女性都喜欢的绒线围巾。他拒绝戴帽子,即使那个时候所有男人都认为戴帽子理所当然。他一头黑色长发,上唇蓄了淡淡的小胡子,下巴上留着一小束胡须。既要好看,又要惊人,这就是他的目标,也是每个花花公子的目标,而夏尔就是全巴黎最精致、最惊人的花花公子。

靠着他几乎每天一封给母亲的讨钱信获得的资金,加上我的爱慕者们给我的资助,以及他越垒越高但压根儿没想过要还的借贷款项,我们总算能填补每个月津贴发放之间的亏空。就这样我们又过了好几年,只是不断从一个公寓搬到另一个更逼仄简陋的公寓。夏尔总在梦想着有机会重新变得富有,可事实上无论赚钱还是省钱,他都毫无天赋。他花钱的地方很多,衣服、葡萄酒、印度大麻、鸦片酊……还有最重要的,他最大头的开销——书。
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不想再有第二次。这么多年过去了,至今想起当初船上翁布列特对灵魂交替的反应,我依然五内俱焚。因此面对夏尔,我决定要慢慢来,不要把我知道的东西一股脑儿强加给他,不要让他再因此被推开。我要引导他一点点接受我想告诉他的东西。我选择在他深夜惊醒时给他讲故事,安抚他长久以来的惊惶与恐惧。他爱我的故事,还给了我许多昵称:他的“黑色维纳斯”,他的“黑天鹅”,他的“巨人一般的姑娘”,他的“高贵沉默的女人”……有时还会称我作“他的山鲁佐德”。他说他认识那么多会说故事的人,我是最有天赋的。他说如果我生来是个男人或有继承权的富家女儿,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我不懂阅读,因此对书也没兴趣。我身怀秘密,以行事谨慎为美德,对我来说写作是一种病态,作家都是可鄙且不可信的,因为他们不懂为他们的故事保密。
讲故事是我们的夜间活动,既是安抚宽慰,也是教育。每当夏尔尖叫着醒来,浑身汗湿,我就会问他梦到了什么,然后扮演解梦者的角色。年复一年,我将寇阿胡和翁布列特、阿茹拉和鲁贝尔的故事一点点讲给他听。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避免提到我就是阿茹拉和鲁贝尔,他就是寇阿胡和翁布列特。我希望他自己意识到这点。他怀着感激听我的故事——对他来说,它们是镇痛香膏,舒缓了他疲惫不堪的神经,但他从不当真。他觉得它们是绝妙的即兴创作,是充满异域风情的想象,仅此而已。至于他自己那个有关翁布列特的故事,他再也不曾说起。事实上受到我的启发,他开始自己发挥。在那些编造的故事中,他没有第一时间从毛里求斯回法国,而是继续在东方漫游。他虚构了各种故事,海上生活的、热带的、旅行的、流亡的、探险的,各种用来在巴黎那些多愁善感的沙龙里博取关注的故事,许多沙龙客人一辈子都没出过首都的大圈子。他津津有味地编造他在印度、锡兰、苏门答腊和中国、大溪地和三明治群岛的旅行故事,声称自己行走多年,经历过各种危险和困苦。总有人为他的编造热心捧场,他的听众如饥似渴地囫囵吞下他吐出的每个荒谬的词语。我的故事也以它们各自的方式渗入了他的诗作,信天翁、罗望子树、风急浪高的狂暴大海……可我怎么忍心阻止他呢?在我眼里他是个悲剧人物:一个忘了自己的过去,又因为忘却而迷失其间的人。这让我原谅了他的一切坏处:他的谎言,他的虚荣,他的反复无常,他的狡猾,他的易怒,他的自私与自我。

“珍妮夫人,”她说,“您一定很好奇我们为什么要邀请您来做客,我又为什么要这样巨细无遗地把我的事讲给您听。您上次讲的故事深深打动了阿德莱德小姐和我。事实上,更准确地说,自那天以后,我们几乎没谈过其他话题。我们想向您提出一项提议,但在那之前,有些东西您应该先看一看。”
她伸手挽起自己的面纱,藏在面纱下的面容终于显露出来。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她的脸完全不成人形。只容我看了一眼,她就重新放下面纱。“您现在能明白我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了。”她说,“在我小时候,卧室里一支蜡烛引发了一场意外,这就是后果。不过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遇到阿德莱德,不会有现在的快乐了。”两个女人看着彼此,十指交握:“我们不是随便做出这个决定的。之前这一个星期,我们把绝大多数时间都花在了这个问题的讨论上,不过现在已经达成了共识。今天我们俩在这里对您说话,两人如同一人。一直以来,这就像一个梦,不,一个我自己的妄想,我想拥有另一具躯体,最重要的是另一张脸。这也解释了我为什么会对绘画和文学如此痴迷。莎士比亚说:性格决定命运。然而我们的外表特别是容貌,是如此直接地影响着其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它对我们的命运有着同样强大的影响力。我们的容貌影响着他人对我们的看法,这些看法反过来又塑造我们的性格。财富也能塑造我们的人生,社会地位同样如此。然而就像性格是可塑的,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富和社会地位也可能改善或变糟,只有身体是不可改变的。人必须接受它的局限,必须随着它一起变老,你无法把这具身体换成另一具,至少正常情况下做不到。
“珍妮夫人,您外在的美已经在诗句和绘画中得到了永恒。您曾是许多伟大艺术作品的缪斯。时至今日,知晓您大名的男人仍然对您心驰神往。虽然这具身体时日无多,可它依然保留着同样的魅力,历经岁月风霜的珍宝只会更加珍贵。您依然拥有一张绝美的脸,依然是一个有着非凡人生历练的美丽女人。我的提议很简单,也许您已经猜到了:我愿意向您提供我的身体,加上我半数的财富,用来交换您的身体与身份。如果有选择,毫无疑问,我会更愿意选择一具年轻一些、健康一些的,可我没有选择。通过灵魂交替进入您的身体是我这一生唯一可能实现的交替。我想要抓住这个机会,哪怕这意味着我活不了太久。我并不热爱生活本身,我不渴望长命百岁,我宁愿活得短暂而绚烂,享受感官的快乐。我很乐意放弃这具身体和我半数的财产,换来阿德莱德小姐像上个星期吻您那样来吻我,哪怕只有短短几年也好。”
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想和我进行灵魂交替?”
“是的,但有一个条件:我不希望这是一次盲交。我必须记得自己之前的身体,必须带上我所有的记忆。交替之后,我必须能够记得我是谁,我们是谁。您能确保这点吗?”

我最大的恐惧成真了。我不得不离开奥依提,我不得不再进行一次灵魂交替,我不得不回到法国,我不得不面对我自己造出的那头怪物。
我睁开眼睛,连眨了好几下。这是我的第六具身体。窗外是海洋般绵延的爱荷华大草原,火车沐浴在金色的夕阳下,鸣着笛穿行其间。埃德蒙夫人坐在我面前,身体随着火车的行进轻轻摇晃,脸上挂着我无比熟悉的表情:目瞪口呆,就像刚刚被拉出海面的鱼,不再扑腾挣扎,只是大张着眼睛大张着嘴,一副完全没办法消化这奇怪变故的模样。只是因为脸上的伤疤,她更像一条奇怪而畸形的鱼,来自最黑暗的深海。
没有人比催眠师更难被催眠。直到整个故事临近尾声时,我才捕捉到巴尔塔扎尔的防卫有了一丝松动,灵魂交替的大门终于有可能打开。这变化细微得几乎叫人无从察觉,但不管怎么说,终究是出现了——讲故事时,我全程直视着他的双眼,直到这时我感觉到了熟悉的欲望膨胀的感觉,那是灵魂想要逃脱囚牢去流浪的独特热望,我们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过这样的体验,尤其是被说书人深深吸引的时候。
现在,就在这里,她不再是我了,她得到了一个年轻人惊诧不已的灵魂。埃德蒙夫人的嘴缓缓地一张一合。我探身过去,想听听她说的是什么——如果她在说的话。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我才听明白,不会错的。“看啊!”她喃喃地念叨着,“看啊!看啊!”

于是又一次灵魂交替开始了。在这一刻钟里,我尽情徜徉在她头脑的廊道里:西贡时期的幸福童年随着父母的早逝而支离破碎(父亲死于流感,母亲不久后死于悲伤过度);回到法国,在冷漠的亲戚间辗转,寄人篱下,度过了孤独的青春期;十五岁陷入热恋。在作为心理治疗师的职业生涯中,我见识过许许多多爱情遗留的残迹,可马德莲的爱是不同的:那是一颗不顾一切、全心全意爱着的灵魂。那太珍贵、太真实,以至于我发现自己竟忍不住想留下来汲取那份余烬的温暖。但我也感受到了其中蕴含的叫人敬畏的力量:这样炽烈的爱燃烧起来足以将一切焚毁,只留下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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