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萝西尽可能慢地往浴缸里放满水——如果水龙头开得太大,溅水的声音总是会吵醒父亲——然后站在那儿看着那缸清水发呆,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她讨厌洗冷水澡,而正是因为这样,她规定自己从四月到十一月必须洗冷水澡。她伸手探了探水温——水冰凉彻骨——和往常一样,她在心里鼓励自己勇敢向前。“加油,多萝西!踏进浴缸!不要害怕!”然后她毅然决然地踏进浴缸,坐了下去,让冰冷的水漫上她的身体,只露出头发在水面上,她已经把头发盘好扎在脑后。接着她从水里探出头,喘着粗气扭动着身躯,还没等她喘过气来,她想起自己的备忘录就放在晨衣的口袋里,她得通读一遍。她伸手拿出纸条,靠在浴缸边上,冰冷的水淹没她的腰际。就着椅子上蜡烛的微光,她读了一遍备忘录,内容如下:
七点钟圣餐礼。
陶太太刚生孩子,得去探望她。
早餐:熏肉。得向父亲要钱。
问埃伦父亲的药酒泡的是什么材料。备注:去索尔派的店里询问帘布的价钱。
探访皮夫人,给她送《每日邮报》上面治疗风湿的当归茶方子。给乐太太送玉米面。
十二点钟,排练《查理一世》。备注:订半磅胶水和一罐铝漆。
午餐(被划掉了)正餐……?
派发教区杂志。备注:方太太欠三先令六便士。
下午四点半母亲团契茶点时间,别忘了两码半的薄窗帘布。
为教会摘花。备注:买一罐巴素擦铜水。
晚餐:炒蛋。
帮父亲打布道稿,新的色带打字机呢?
备注:豌豆田杂草太多了,要锄掉。
那些祷文她已经熟记于心,一句句掠过她的脑海,但她根本没有注意。她抬起眼睛,不一会儿就开始东张西望。她先是抬头望着屋顶那些掉了脑袋的天使雕像,脖子上还带着清教徒用锯子锯断的痕迹;然后她低下头,看着梅菲尔小姐那顶有点像猪肉馅饼的黑帽子和硕大的黑玉耳环。她身穿一袭发了霉的黑色长外套,多萝西记得她一直就是这副打扮。领子是油腻腻的羊羔皮,而料子很奇怪,像是水绸却又粗糙一些,上上下下都是涓流般的黑色绲边,但看不出很明显的图案来。或许这就是那传说中的邦巴辛黑绸纱。梅菲尔小姐年纪很老了,大家都忘了她的年龄,只知道她是个老女人。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味道——似有若无的味道,闻得出是古龙水、樟脑丸和劣等杜松子酒夹杂在一起的味道。
多萝西从大衣的翻领里抽出一根带玻璃尖的长别针,借着梅菲尔小姐的背作掩护,刺了自己的前臂一下,肌肉痛得缩了起来。这是她的习惯,每当她发现自己没有专心聆听祈祷,就得把自己的手臂扎出血。这是她所选择的约束自己的方式,不让自己陷入无谓的胡思乱想和亵渎神明的念头中。
她握着别针,随时准备扎自己的手臂,这样一来,她的精神集中了到祈祷上。她的父亲一只黑溜溜的眼睛正不悦地盯着梅菲尔小姐,她不时地朝自己身上划着十字,他不喜欢信徒这么做。一只八哥在外面聒噪着。多萝西惊讶地发现自己正虚荣地看着父亲法袍上的褶子,那件法袍是她两年前缝制的。她咬紧牙关,将别针扎进手臂里,约莫有八分之一英寸深。
她们再次跪在地上,这是最近一段时间的总忏悔。多萝西发现自己的眼睛又在四处张望了——哎呀!这次她看的是在她右边的玻璃彩窗。那是1851年由皇家艺术学院的瓦德·图克爵士设计的,画着圣阿瑟尔斯坦来到天堂门口,大天使加百利领着一群长得一模一样,酷似王夫的天使前来迎接他。她将别针扎进手臂上另一处地方,开始专注地思考每一句祷文的含义,让自己的精神再次集中起来。但是,在祈祷进行到“因此,大天使们和天使们——”这一句时,普罗哥特摇响了铃铛,她又走神了,和往常一样,听到这一句就忍不住想笑,不得不再扎自己一下。那是因为父亲曾经对她讲述过一个故事,说他童年时有一次在圣坛服侍牧师,铃铛的铃舌卡口松了,于是牧师当时是这么说的:“因此,大天使们和天使们,连同天堂所有的会众,我们颂扬您荣耀之名,永远赞美您,说:拧紧了,你个猪脑袋,拧紧了!”
牧师的祷告结束了,梅菲尔小姐缓慢而艰难地站起身,看上去就像一个支离破碎的木偶慢慢地、一节一节地爬起来,每动一下都会散发出强烈的樟脑丸的味道。她的身体里发出奇怪的、咯吱咯吱的声音——应该是胸衣摩擦而发出来的,但听起来就像是骨头在摩擦。你可以想象得出,在那袭黑色大衣底下其实是一具干瘪的骸骨。
她可以听到普罗哥特的脚步声和父亲以低沉的声音清晰地说道:“接过圣餐,吃下去。”她看到膝盖下破旧的红地毯,她可以闻到尘土、古龙水和樟脑丸的味道,但她似乎被剥夺了思考的能力,她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根本想不起她来这里是为了享用“基督的血与肉”。她似乎无法祈祷。她挣扎着,想理清自己的思路,呆板地念叨着一篇祷文的开头几句话,但这些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几句空洞的话。她的父亲那只秀气而年迈的手就拿着圣饼,伸在她身前。他用拇指和食指捏着,动作很讲究,又似乎带着一丝不悦,似乎那是一勺药品。他俯视着梅菲尔小姐,她正弓着腰,看上去像一只尺蠖,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一丝不苟地朝自己身上画着十字,你会以为她正在扭开大衣前襟的几个盘扣。多萝西犹豫了好几秒钟,没有接过圣饼。她不敢接。她宁愿走下圣坛,也不愿在心神迷乱的情形下接受圣餐!
这时她往旁边瞥了一眼,透过打开着的南门,一束阳光正刺穿云层,透过椴树的枝叶和门口的落叶,闪烁着无可比拟又瞬息万变的绿光,比翡翠、祖母绿或大西洋的海水更绿。似乎是一颗璀璨的宝石在门口闪烁着绿色的光芒,然后就消退了。多萝西的心中涌过一股喜悦。这缕鲜活的绿光超越了理性,让她恢复了内心的平静,恢复了对上帝的爱和膜拜的力量。在绿叶的光芒照耀下,她又能继续祈祷下去。噢,您的绿意洒遍大地,我们赞美您,主啊!她开始热诚而喜悦地感恩祈祷。圣饼在她的舌尖融化了。她从父亲那里接过圣杯,银色的边缘沾着梅菲尔小姐的唇印,她带着厌恶喝了一口,为这个小小的自我贬抑的行为感到更加喜悦。
在索尔派半明半暗的店里,她正拿着那两码半的薄窗帘布准备离开柜台,这时她发现有人在她耳边悲哀而低沉地说着什么。那是桑普利尔太太。她今年四十岁,身材瘦削,长着一张土黄色的颀长的脸,在光滑的黑发和总是愁眉不展的气质衬托下,颇有范·迪克的肖像画里那些人物的风采。她一直躲在窗边一摞印花棉布后头,窥探着多萝西和沃波顿先生的对话。当你要做什么事情,又不希望被桑普利尔太太看到时,那她肯定就在附近。她似乎就像阿拉伯神话中的精灵,可以随时随地现身于不欢迎她的地方。任何有失检点的言行,无论有多琐碎,都逃不过她的眼睛。沃波顿先生总是说她就像《圣经·启示录》里的那四只圣兽——“汝须记住,它们长满了眼睛,而且日夜不休。”
如果你指责桑普利尔太太老是在说长道短,她总是会真心地觉得惊诧莫名。她会抗议说没有什么比看到人性的邪恶更让她感到痛苦了,她其实不想看到这些事情,但它们偏偏老是被她看到,而迫于道义上的责任,她不得不将它们公之于众。多萝西的话并没有让她闭嘴,她反而滔滔不绝地说起奈普山的道德堕落,而莫莉·弗里曼那些不检点的行为只是其中一例。从莫莉和她的六个情人,桑普利尔夫人扯到了镇里的卫生官员盖松医生身上,他和诊疗站的两个护士有染,还有了孩子。接着又扯到了镇书记的夫人科恩太太身上,曾经有人发现她倒在田里,烂醉如泥,灌了一肚子的古龙香水。接着扯到了米尔巴罗的圣卫德凯教堂的助理牧师身上,他和一个唱诗班的少年有勾搭。如此这般这般,从一个人引到另一个人。如果你愿意倾听的话,镇里和郊区一带几乎每个人桑普利尔太太都发现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她的故事不仅下流难听,而且总是带着淫秽堕落的色彩。和镇里那些普通的八卦女人相比,她简直就是弗洛伊德和薄伽丘的结合体。听她所讲述的内容,你会觉得奈普山虽然只有一千多个居民,这里所犯的罪行要比所多玛、蛾摩拉和布宜诺斯艾利斯加在一起还要多。事实上,当你想到这座当代“平原之城”的居民所过的生活——从本地银行经理监守自盗客户的存款去养小三和私生子,到“狗和酒瓶”的酒吧坐台女只穿着高跟丝绸拖鞋给客人陪酒;从音乐老师卡农老小姐那些偷偷放在一边的杜松子酒瓶和匿名情信,到面包师傅的女儿麦琪·怀特和自己的哥哥私底下生了三个小孩——当你想到这些人,无论老少贫富,都沉溺在丑陋的巴比伦式的罪行里时,你会怀疑为什么上帝还不从天堂降下熊熊烈火,立刻将这个城镇烧毁。但如果你再多倾听一会儿,那些污言秽语先是变得不堪入耳,接着就变得极度沉闷无聊。因为在这么一个小镇,人人要么在包小三,要么是鸡奸犯,要么是瘾君子,连最可怕的丑闻也失去了刺激性。事实上,桑普利尔太太比造谣者还要恶劣——她实在是太让人厌烦了。
打完水后,她们又坐了几分钟,皮瑟太太继续在谈论天堂。她的思想完全为天堂所主宰,实在是不可思议。而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她的脑海中,天堂的情形是那么真切而生动。那里有金子铺成的街道和镶着东方珍珠的大门,她觉得这些景象如此真切,似乎它们就在她的眼前。她可以看见最真切最贴近俗世的细节。天堂里的床是如此柔软!食物是那么美味!每天早上都可以穿上漂漂亮亮的绸缎衣裳!而且永远不用从事任何工作!对天堂的幻想无时无刻不在支撑着她,安慰着她。虽然她一直在抱怨“穷苦的劳动人民”生活是那么悲惨,但只有“穷苦的劳动人民”才能进天堂这个想法给了她莫大的安慰。她似乎是在进行某种交易:这辈子从事辛苦的劳动,以此换取永恒的祝福。她的信心十分充盈,或许说,太充盈了。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但皮瑟太太笃信天堂的存在——那里是彻底绝望的人神圣的家园——这让多萝西心里产生了异样的不安。
外面热得让人觉得头晕脑涨,她骑着单车,飞快地朝家的方向前进。太阳火辣辣地晒着她的脸,但空气是那么清新甜美。她好开心好开心!每当早上的探访结束时她总是特别开心,有趣的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在波拉斯的奶场,一群红色的奶牛正在及膝高的草坪上吃草。奶牛的味道有点像香草和新鲜干草的蒸馏香味,沁满多萝西的气息。虽然今天上午她还有一堆工作要做,现在她只想好好游荡一下。她一只手搭在波拉斯奶场的大门上把单车稳住,有一只奶牛长着湿漉漉的粉红色鼻子,抬着下巴擦着门柱在挠痒痒,神情恍惚地看着她。
多萝西看到篱笆那边长着一株野蔷薇,当然还没有开花。她爬过大门,想看看那到底是不是多花蔷薇。她跪在篱笆下方高高的杂草丛中。贴近地面的地方很热,她的耳朵里回响着许多看不见的昆虫的嗡嗡声,身边缭绕着茂密的植物发出的热辣辣的夏日气息。旁边有几株长得很高的茴香,拖着长长的叶子,就像几条海绿色的马尾。多萝西将一片茴香的叶子放在脸上,呼吸着那股浓郁的甜香,味道直呛她的鼻子,几乎令她晕眩。她深深地嗅闻着,让香气胀满双肺。多么美妙的气息——夏天的气息,童年快乐的气息,就像在东方温暖的海洋中盛产香料的岛屿的气味!
突然间她的心里充满了喜乐。那是一种神秘的感觉,她领略到大地及万物的本质,认为这就是上帝的爱,虽然这一想法可能并不正确。她跪在那里,感受着夏天的热力、甜美的气息和昆虫让人昏昏欲睡的嗡鸣。她似乎听见了赞美大地和一切受造之物的气势恢宏的赞美诗,亘久地称颂着万物的创造者。所有的植物,叶子、花朵、绿草,都在闪耀着,颤动着,快乐地呐喊着。云雀们也在歌唱,其他看不见的云雀在为它们伴奏,就像在演奏天籁之音。丰饶的夏天、温暖的大地、自由歌唱的小鸟、甜美的奶牛、无数嗡嗡作响的蜜蜂,万物交织升腾,就像一直熊熊燃烧的祭坛上升起的浓烟。天使和天使长似乎也出现了!她开始祈祷,热切而充满喜悦地祈祷,忘我地沉浸在顶礼膜拜的欢乐中。接着,不到一分钟,她发现自己正把脸凑在茴香上,亲吻它的叶子。
她立刻反省自己的行为,抬起头来。她在做什么?她在崇拜上帝吗?还是在崇拜大地?她心中的喜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冰冷而不悦的自责——她刚才堕入了类似异教徒的狂喜。她告诫自己:“你不能这样,多萝西!不能进行自然崇拜!”她的父亲警告过她自然崇拜的危险。她不止一次听过他在布道时斥责自然崇拜。他说,自然崇拜其实就是泛神论,而更令他生气的是,现在掀起了一股令人作呕的自然崇拜狂热。多萝西拿起那株野玫瑰,用上面的刺扎了自己的手臂三下,以此提醒自己要谨记三位一体的真神。
“噢,我可不是在说你父亲在教义上出错了——他的看法绝对合理。但假如他认为我们是天主教会,为什么他不能用合乎天主教的方式举行仪式呢?我们连偶尔焚香都不行,真是太丢脸了。还有他那些关于法袍的看法——如果你不介意我直说的话——实在是太糟糕了。在复活节星期天的时候他穿着一件哥特式长袍配一件现代意大利式的蕾丝白麻布圣职衣。真是要命了,这就像戴着一顶高礼帽却配着一双棕色的靴子。”
“嗯,我倒不像你那样把法袍看得那么重。”多萝西说道,“我想重点在于牧师的思想,而不是他的穿着。”
“早期的卫理公会信徒就是这么说的!”维克多厌恶地叫嚷着,“法袍当然很重要!要是我们不能把崇拜搞得像样一些,崇拜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你想看看真正的天主教崇拜是什么样子的,你可以去米尔巴罗的圣卫德凯教堂看看!好家伙,他们在那里弄得像模像样的!圣母马利亚的雕像、圣餐的准备——每件事情都那么美妙。低教会派的人已经找过他们三次麻烦了,可他们公然藐视主教。”
“噢,我讨厌他们在圣卫德凯教堂搞的那一套。”多萝西说道,“实在是太出格了。整个祭坛烟雾缭绕,你几乎看不清上面在做什么事情。我想喜欢那里的人干脆去信罗马天主教好了。”
“我亲爱的多萝西,你应该去做一个非国教信徒,真的。去信普利茅斯兄弟会好了——或普利茅斯姐妹会什么的。我想你最喜欢的赞美诗一定是第567首:‘噢,我的上帝啊,我敬畏您,您是如此的崇高!’”
“而你最喜欢的应该是第231首,‘我每晚扎下自己的帐篷,一天天接近罗马!’”多萝西反唇相讥,将丝线绕着最后一个纽扣转了几圈。
“嗯,我们举个例子吧。某件难以接受的事情——就以地狱为例吧。你相信有地狱吗?听好了,当我说‘相信’的时候,我不是在问你是不是相信那些让年轻的维克多·斯通抓狂的现代派牧师所说的那些索然无味的晦涩隐喻。我是说你真的相信地狱吗?你就像相信澳大利亚的存在一样相信地狱的存在吗?”
“是的,我当然相信有地狱。”然后她向他解释地狱的存在要比澳大利亚的存在更加真实,也更加永恒。
“嗯,”沃波顿先生不为所动,“这套说法当然自有其道理。但让我对你们这些信教的人起疑心的是,你们的信仰极其冷血。退一步说,它展现了极其贫乏的想象力。我是个亵渎上帝的异教徒,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七宗罪里至少犯了六宗,一定会遭受到永恒的折磨,说不定一小时后我就会在烈焰地狱里饱受煎熬之苦。但是,你仍然坐在那里平静地和我说话,似乎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一样。如果我只是得了癌症或麻风或其他身体上的疾病,你一定会觉得很难过——至少我会骗自己说你会感到难过。反过来说,我将永远在地狱里被烤得嗞嗞响,你反而似乎根本不以为意。”
“我从来没有说过你会下地狱。”多萝西有点不自在地说道,希望这场对话能够转入别的方向。因为真相是,沃波顿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正是她自己所不能回答的难题,不过她可不会告诉他这件事。她确实相信地狱的存在,但她从来无法说服自己真的会有人下地狱。她相信地狱的存在,却认为里面是空荡荡的。她无法确定这一信念是否符合正统,决定把它埋在心里。“是不是真有人会下地狱还尚未可知。”她的语气坚定了一些,觉得至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比较有底气。
多萝西已经习惯了——习惯了中年胖子的死鱼一样色眯眯的眼睛。当他们开着车在路上经过你身边时,会故意慢下来。他们还会装模作样地介绍自己,刚过十分钟就会开始在你的手臂上摸一把掐一把。男人都是这副德性。即使神职人员也一样——有一次,一位主教的专职牧师……
但问题在于,即使是那些看得顺眼的男人以合乎礼仪的方式接近你,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噢,甚至更糟!她回想起五年前在米尔巴罗的圣卫德凯教堂认识的弗朗西斯·穆恩助理牧师。亲爱的弗朗西斯!如果不是因为“那种事情”的话,或许她已经嫁给了他!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求她嫁给他,当然,她的回答总是“不行”,而他当然从不知道原因。她不可能告诉他原因。于是他走了,短短一年后就莫名其妙地死于肺炎。她喃喃地祈祷,为他的灵魂送去祝福,暂时忘记了父亲并不同意她为这个男人祈祷。然后,她好不容易将这段回忆压下心头。啊,最好不要再回忆起这段往事!每次想起来,都令她痛彻心扉。
她永远都不可能结婚,从很早以前她就下定了决心。从孩提时代起她就知道自己的命运。她无法克服对那种事情的恐惧——只要想起那种事情她似乎就畏缩僵硬起来。当然,她自己并不想克服这个心理障碍,因为和所有不正常的人一样,她不知道自己其实不正常。
然而,虽然她觉得自己的性冷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她知道这种心理是怎样开始形成的。她记得很清楚,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那是发生在父亲和母亲身上可怕的一幕——她亲眼看到那一幕,当时她才九岁,在心中留下了深切而隐秘的疤痕。过后不久,她又看到刻在陈旧的钢板雕刻上传说中的半兽人萨提尔追逐水泽仙女的图画。她那颗幼小的心灵觉得头上长角、半兽半人的生物是那么可怕狰狞,它们就潜伏在灌木丛中和树林里,随时会跳出来追逐少女。童年时有整整一年她不敢单独踏入树林一步,害怕那些萨提尔怪兽。当然,长大后她不再觉得害怕,但那种恐怖的感觉仍挥之不去。对她来说,萨提尔仍是可怕的象征,或许她永远无法摆脱这个梦魇,无法摆脱那种令人绝望而无法理喻的恐怖——荒凉的树林中那些蹄印,萨提尔那精瘦而毛茸茸的腿脚。那是无法通过探讨而改变的事情。而且,如今这种事情在受过教育的女人中非常普遍,根本不会让人觉得奇怪。
她其实没有在看东西,因为她并不理解她所看见的东西是人、电车和汽车——它们什么都不是。她甚至不知道它们在动,也没有意识到它们是东西。她只是看到这些,就像一只动物看到东西,但没有思考能力,几乎没有意识。街上很嘈杂——人们七嘴八舌地说着话,汽车喇叭响个不停,电车在布着砂石的轨道上发出刺耳的声音——这些噪声飘进她的脑海了,激起的只是生理反应。她说不出话,也不知道说话有什么用,更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或自己身处何方,她甚至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或自己的存在。
不过,她的知觉渐渐变得敏锐起来。川流不息的事物开始在她的脑海中分成不同的种类。虽然她还说不出话来,但她开始辨认得出事物的形状。一个长形的东西走了过去,有四根东西驮着它,后面还拉着一样方形的东西,下面有两个圆形的东西撑着。多萝西看着这东西过去,几乎是同一时间,一个字从脑海里浮现出来。那个字是“马”。“马”字消失了,但很快就以更复杂的形式出现:“那是一匹马。”别的字也跟着出现了——“房子”、“街道”、“电车”、“汽车”、“单车”——几分钟后几乎每一样她见到的东西都有了一个名字。她还想起了“男人”和“女人”这两个词。她琢磨着这些词语,发现自己知道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事物之间的区别,“人”和“马”之间的区别,“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区别。
直到这时,在注意到周围的事物之后,她才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直到刚才为止她似乎只是一双眼睛和它们后面那个有感知能力但没有人格意识的大脑。但现在,她有点惊讶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就像有人在她的心里面大声高喊着:“我就是我!”她还知道这个“我”从很早的过去就开始存在,一直都是同一个“我”,虽然她对这段过去毫无记忆。
但这个发现只是持续了一小会儿。从一开始她的心里就弥漫着一种不完整的感觉,隐隐约约让她觉得不甚满意。那种感觉是这样的:“我就是我”这句话刚才还似乎是一个答案,现在却变成了一个问题,不再是“我就是我”,而是“我是谁”。
她是谁?她思考着这个问题,发现她对自己到底是谁根本没有丝毫概念。看着那些穿梭不断的人和马,她知道自己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匹马。接着,问题变成了,“我是男人还是女人?”感觉和记忆还是没能指出答案。这时,她的指尖碰巧触摸到自己的身体,她意识到自己身体的存在,那就是她自己的身体——事实上,那就是她自己。她开始用双手探索着身体,摸到了胸部。她是个女人。只有女人才有胸脯。不知怎的,她知道那些在她面前穿梭的女人衣服下有鼓胀的胸脯,虽然她并没有亲眼看见。
现在她明白,如果要了解自己到底是谁,她必须审视自己的身体,首先她得看自己的脸。她真的尝试着想看自己的脸,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她低下头,看到一袭破旧的黑绸长裙,裙子很长,腿上穿着一对肉色的人造丝长袜,皱巴巴脏兮兮的,还有一双破旧的缎面黑鞋,鞋跟很高。她觉得这些东西都很陌生。她看着自己的双手,觉得很陌生,又觉得很熟悉。这双手很小,掌心很硬,而且很脏。过了一会儿,她意识到这双手看上去很陌生是因为它们很脏。虽然她其实认不出来,但这双手看上去很自然亲切。
犹豫了一会儿,她转身沿着人行道慢慢地朝左边走着。那段似乎一片空白的过去神秘地告诉她这个世界上有镜子,镜子有什么用途,还告诉她商店橱窗通常会有镜子。走了一会儿,她来到一间卖廉价珠宝首饰的小店,橱窗里挂着一面镜子,路过的行人可以照见自己的脸。镜子中有十几张脸,多萝西立刻知道哪一张是自己的脸。但这并不表示她认得自己的脸,因为在这一刻之前她根本不记得见过这张脸。那是一张年轻女人的脸,瘦削白皙,眼角边密布着鱼尾纹,脸上还蒙着淡淡的一层污垢。她的头上胡乱戴着一顶俗气的黑色钟形帽,盖住了大部分头发。那张脸看上去既谈不上熟悉,但也不觉得陌生。在这之前她不知道自己长着一张怎样的脸,但现在她见到了自己的脸,便意识到自己的脸就应该长成这样。这和她内心的想象很吻合。
多萝西对这种奇怪而艰苦的生活逆来顺受——她只隐隐约约地知道过去她的生活应该不是这样子的。才过了几天她就不再去想自己奇怪的处境。她接受了生活中的一切——接受了肮脏、饥饿和疲惫,接受了无休止的来回兜路,接受了这种白天得忍受炎热和烟尘,晚上冷得浑身颤抖根本睡不着的日子。她实在是累得没办法去想事情。到了第二天下午,除了诺比之外,大家都累垮了,而他似乎根本不会累倒。即使他们刚出发不久一枚钉子就扎穿了他的鞋底,他也似乎不以为意。有时,多萝西走路的时候似乎都快累得睡着了。现在她得扛点东西,因为两个男伴已经在扛着其他行李,而弗洛坚决不肯帮忙。多萝西自告奋勇扛那口麻袋,里面装着偷来的土豆。他们通常有十磅土豆作为储备。和诺比与查理一样,多萝西把麻袋扛在肩膀上,但绳子就像锯子一样勒进她的皮肉里,麻袋碰撞着她的臀部,不停地摩擦,直到磨出血来。没走多远路她那双破破烂烂的旧鞋就开始裂开,到了第二天右边的鞋跟就掉了,她只能跛着脚走路。诺比很有经验,他让她把左边的鞋跟也弄掉,变成一双平底鞋。结果,当她上山的时候小腿就疼得不行,似乎她的两个脚底板被一根铁棍捶打过一样。
弗洛和查理比她还惨。想到要走那么远的一段路,他们没被累死都被吓死了。他们之前从来没想过一天要走二十英里路。他们俩都是土生土长的伦敦人,虽然他们在伦敦流浪了七个月,但两人从未走过远路。不久前查理还有份好差事,而弗洛曾经有个温馨的家,直到她受人勾引,被逐出家门,流落街头。他们偶然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与诺比相遇,同意跟他去摘啤酒花,一心以为会是什么乐子。他们俩都失业没多久,当然打心眼里看不起诺比和多萝西。他们需要诺比带路,而且诺比有勇气去偷东西,但他是属于社会地位较低的一类人——这就是他们的态度。至于多萝西,自从那半个克朗用完之后,他们就不再纡尊降贵看她一眼。
当你找到了一份摘啤酒花的工作,你很快就会适应这份工作的日常节奏。只需要一个星期你就可以成为一名熟练的采摘工人,感觉好像这辈子都在摘啤酒花。
这份工作容易得很,但无疑非常耗费体力——你一天得站十到十二个小时,到了晚上六点你就累得只想睡觉——但根本不需要任何技术。农场里有三分之一的采摘工人和多萝西一样都是新手。有的人来自伦敦,连啤酒花长什么样,该怎么采摘,为什么要采摘都不知道。据说,有一个人第一天来到田里的时候问,“铲子在哪里?”他以为啤酒花长在土里,得把它们挖出来。
除了星期天之外,在农场里每一天似乎并没有区别。五点半的时候就有人敲你的小屋的墙壁,你从睡铺上爬起来,开始找鞋子穿,其他埋在稻草堆里的女人半睡半醒地咒骂着(房间里睡六七个人,甚至要睡八个人)。如果你笨笨地把衣服脱掉,放在稻草堆里,它们很快就会不翼而飞。你一只手抓起一捆稻草,另一只手抓起干燥的啤酒花藤和外面拿来的一根木柴,生起火准备做早饭。多萝西总是比诺比起得早,所以经常是她给他和自己做早饭,做好后就敲敲他那间小屋的墙壁。那个九月早上很冷,东边的天空渐渐从黑色变成了钴蓝色。草地上结了一层银白色的晨露。早饭总是一成不变——熏肉、茶、用熏肉的脂肪烤的面包。吃着早饭的时候你又做了菜式相同的一餐,准备午饭的时候吃,然后,你带着便当盒,在蔚蓝多风的黎明中出发走一英里半路去到农田。一路上,你的鼻子被冻得老是流鼻涕,只能时不时停下来把鼻涕擦在麻布围裙上。
啤酒花田大概以一英亩为单位分隔开来,每一块田分配大约四十个采摘工人。监工总是一个吉卜赛人——每次大家一起把一块田摘完。藤蔓长了大约有十二英尺高,顺着绳子往上爬,拉着横向的铁丝,成串地吊在那儿,两排之间相隔大概有一两码远。每一排藤蔓下面放着一个麻布袋,就像深陷的吊床挂在沉重的木架上。你一到那儿就把你自己的布袋挂好,把旁边的两株藤扯下来——茂密的、尖细的叶子就像长发公主的发梢,露水滴滴答答地落在你的头上。你把藤蔓拉到布袋的上面,从藤的粗端开始,把上面一丛丛密集的啤酒花摘下来。凌晨的时候你只能慢慢地笨拙地摘,你的手被晨露冻得僵硬发麻,而且那些啤酒花又湿又滑。只摘啤酒花而不把叶子和茎秆摘下来是很困难的事情,而如果布袋里面有太多叶子和茎秆的话,计量员不会要你的啤酒花。
藤蔓的茎长着小小的刺,两三天内你双手就会被扎得体无完肤。每天早上摘啤酒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因为你的手指僵硬得无法动弹,而且还有十几处伤口在流血。但当伤口裂开,鲜血流出来之后,痛苦反倒减轻了。如果啤酒花长势好的话,十分钟内你就可以摘光一根藤蔓,长势最好的藤蔓可以采摘到半蒲式耳的啤酒花。但每片田的啤酒花长势都大不一样。在有的田里,啤酒花大如核桃,一串串的没有叶子,轻轻一扯就掉了下来;而在别的田里,啤酒花却长得不比豌豆大多少,而且很单薄,你每次只能摘下一个。有的啤酒花差得摘上一小时都摘不满一蒲式耳。
清早时工作的进展很慢,那时啤酒花还没干,很难采摘。但随后太阳出来了,被晒暖的啤酒花开始散发出那股好闻而又带着苦涩的气味,清晨的倦意渐渐消退,工作步入了正轨。从八点到中午,你一直在不停地摘不停地摘,陷入了工作的热情——随着上午时间的推移,那种热烈的渴望越来越强烈,想把每一根藤蔓摘光,然后把布袋移到那一行更远的地方。在每块田的最前头,所有的布袋都齐头并进,但渐渐地,比较熟练的采摘工人冲到了前头,有的采摘工人摘完了他们那行啤酒花而其他人还没摘完一半。这时如果你被落下了,其他人可以掉转过头把你那行的啤酒花摘完,这种情况叫“偷啤酒花”。多萝西和诺比总是最慢的两个人——而最多有四个人跟他们抢啤酒花。诺比的手又大又笨,很不擅长摘啤酒花。大体上,女人要比男人更擅长采摘东西。
后来回首这段采摘啤酒花的插曲时,多萝西记得最清楚的总是那些下午。她要在烈日下辛苦地工作好几个小时,四十个采摘工人一齐唱着歌,闻着啤酒花的气味和烧木头的烟味,那种经历很独特,也很难忘。随着下午的时间渐渐过去,你累得几乎连站都站不稳,那些小小的、绿色的啤酒花虫子钻进你的头发和耳朵里,让你不胜其扰,你的双手被那些含有硫黄的汁液浸得发黑,除了伤口在流血外,就像黑人的手一样。但你很开心,那是一种无来由的开心。你完全沉浸在工作中。这活儿很傻,机械而又累人,而且双手越来越疼,但你从不会感到厌倦。天气好而且啤酒花长势好的话,你会觉得你可以一直不停地采摘下去。那是一种身体上的愉悦感和发自内心的温暖的满足感:在那儿站了好几个小时,把沉甸甸的一簇簇啤酒花摘下来,看着那堆浅绿色的啤酒花在你的布袋里越堆越高。每摘满一蒲式耳,你就又挣到了两便士。太阳当空照耀着,把你晒得黝黑,还有那股挥之不去的苦涩的味道,就像清冽的啤酒之海吹来的海风,吹进你的鼻孔里,让你神清气爽。太阳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在一边工作一边唱歌,整片啤酒花田荡漾着歌声。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秋天唱的都是些悲伤的歌——关于失恋和真爱没有回报的主题,就像贫民窟版的《卡门》和《曼侬·雷斯卡》。歌词是这样子的:
“他们快乐地相偎依,
快乐的女孩——幸运的男孩——
而我却在这儿——
伤透了心!”
还有:
“我在翩翩起舞,眼里含着泪水,
因为我怀里的女孩不是你!”
还有:
“铃声为莎莉响起,
但不是为了我和莎莉!”
那个吉卜赛小女孩总是唱了一遍又一遍:
“我们都那么悲桑,都那么悲桑,
在这悲桑的农场!”
虽然大家都告诉她名字应该是《悲伤的农场》,但她坚持要说成是《悲桑的农场》。那个老渔妇和她的孙女罗丝会唱一首采摘啤酒花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我们恶心的啤酒花!
我们恶心的啤酒花!
当计量员走过来,
把它们拿起,从地面拿起!
他开始称重,
不知道何时才能称完,
嘿,嘿,伸手进袋里去,
把那堆该死的东西拿出来!”
《快乐的一对儿》和《铃声为莎莉响起》是他们特别喜欢唱的两首歌。这帮采摘工人从来不厌倦唱这两首歌,到采摘季节结束前一定唱了好几百遍。就像那股苦涩的气味和炽热的阳光一样,这两首歌是啤酒花田的气氛的一部分,在枝叶繁茂的藤蔓间萦绕。
她觉得和一个小时前相比,自己似乎变了个人。她整个人里里外外似乎都完全改变了。似乎她的脑海里有个泡泡破裂了,释放出种种想法、感受和她一度忘怀的恐惧。过去三个星期就像一场梦境,被击得粉碎。她一直以来的生活的的确确就像是一个梦——正是那种梦境的气氛让她接受了一切,没有提出质疑。肮脏的环境、褴褛的衣衫、颠沛流离、靠乞讨偷窃为生——这些事情她都习以为常,连失忆也觉得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现在她才好好思考着这个问题:“我到底是谁?”这个问题原本已被她淡忘,直到现在才回到她的脑海里,迫切需要得到解答。
这个问题在她的脑海中盘桓了几乎整整一个晚上。但令她揪心的不是问题本身,而是很快就会揭晓的答案。她终将恢复记忆,这是确切无疑的,而且伴随而来的将是丑陋狰狞的震惊。她很害怕想起自己身份的那一刻。她不愿意面对的某件事情就在她的意识下面潜伏着。
(一小时过去了。大本钟的钟声停止了。雾霭变薄了,天越来越冷。一轮斑斑驳驳的月亮从南边天空的云朵间鬼鬼祟祟的穿过。十几个饱经考验的老头仍然躺在长凳上,想方设法要睡着,蜷缩起来躲在大衣里头。时不时地,他们在睡梦中呻吟着。其他人向四面八方出发,准备走一晚上,保持血液流通,但几乎所有人都在午夜时分游荡回广场。一个新的警察过来巡逻。他每半小时就会走过广场,仔细查看着那些睡觉的人的脸,但没有驱赶他们,只是确认他们只是睡着了,而不是死了。每张长凳周围都有一小群人轮流坐下来,然后几分钟后就被寒意驱使着站起身。金杰和查理在喷泉那儿装了两罐水,然后怀着一丝希望出发,想到钱铎斯大街那儿借着苦力工人的炉渣火堆烧点水泡茶喝。但一个警察在那里就着火堆取暖,喝令他们离开。那个犹太人突然间不见了,可能在市政收容所讨得了一张床位。快到一点钟的时候有传闻说有位女士在查令十字街桥派发热咖啡、火腿三明治和香烟,大家冲到那里,却发现那根本就是空穴来风的传闻。广场再次聚满了人,无休止的换座位逐渐加快频率,直到最后演变成像是抢凳子的游戏。他们坐下来,双手夹在腋窝里,或许能睡着或打盹两三分钟。就这样,似乎过去了很久很久。他们陷入了繁复而恼人的梦中,他们仍然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感觉得到刺骨的严寒。随着时间分分秒秒地经过,夜晚变得越来越清冽寒冷。不同的声音构成了一组合唱——呻吟声、诅咒声、哈哈哈的笑声、歌唱声和穿插其中无法控制的牙关打战声。)
陶博伊先生(似乎正站在祭坛上):“亲爱的弟兄姐妹们,我们聚集在此,在上帝的面前,举行庄严的亵渎神明的仪式。他让我们蒙受尘埃与寒冷、饥饿与孤独、疹子与疥疮,头虱与阴虱之苦。我们吃的是发霉的面包屑和酒店门口打包丢弃的些许肉末;我们的快慰就是烧一杯茶,吃一点从臭气熏天的地窖里拿出来的锯末一样的蛋糕和酒吧的残羹冷炙,喝点带泡沫的普通麦芽酒,和没牙的老太婆拥抱。我们注定将步入贫民的坟墓,躺在廉价的棺材里,埋进二十尺深的墓穴,那里就是地下的寄宿旅馆。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诅咒他,辱骂他。愿恶魔与大恶魔与你们同在。”(等等等等。)
麦克艾里格特太太(昏昏欲睡):“以神圣的耶稣为名,我现在已经快睡着了,只是哪个王八羔子在压着我的腿。”
陶博伊先生:“阿门,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等等等等。)(刚说出祷告的第一个字时,他就将那块圣礼用的面包撕成两半。血从中间流了出来。天空传来轰隆隆的雷声,景色为之一变。多萝西的双脚觉得很冷。可怕的、长着翅膀的恶魔和大恶魔影影幢幢地飞舞着。有什么东西,不知是嘴巴还是爪子,抓住了多萝西的肩膀,让她想到自己的双脚和双手被冻得生疼。)
警察(摇晃着多萝西的肩膀):“起床了,起床了!你没有大衣吗?你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一样。难道你不知道在这样的大冷天得让自己走动吗?”
(多萝西发现自己冻僵了。现在天空很清朗,闪烁的星星就像遥远的电灯。那座金字塔已经散了开来。)
麦克艾里格特太太:“可怜的孩子,她可不像我们知道如何应付。”
金杰(拍打着自己的胳膊):“呃!噢!真他妈的冷啊!”
韦恩太太:“她生来就是一个大家闺秀。”
警察:“是这样吗?——过来,小姐,你最好跟我到市政收容所去。他们会给你一张床铺。任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的身份要比这帮人高一些。”
(那帮人再次在长凳上叠在一起,但现在气温只有零上几度,寒风愈发刺骨。人们将被风刮得生疼的脸埋在人堆里,就像拼命想咬住母猪乳头的猪崽。几秒钟内他们又睡着了,梦境变得更加可怕和让人困扰,根本不像是在做梦。这九个人有时候就像平常一样说话,有时候甚至能嘲笑自己的处境一番,有时候发了狂一样紧紧地挨在一起,深切而痛苦地呻吟着。陶博伊先生突然间累了,他的独白变成了一连串废话。他那副庞大的身躯压在众人之上,几乎让他们窒息。人堆散开了,有的仍坐在长凳上,有的滑到了地上,靠在护墙上或别人的膝盖上。警察走进广场,命令那些躺在地上的人站起来。他们站起身,等警察一走就又瘫倒下来。除了半是呻吟半是打鼾的声音之外,这十个人没有出声。他们睡着了,随着时钟的滴答声有节奏地醒来,他们的头就像脑袋会动的中国瓷人那样点着。某处传来了三点钟的钟声。广场东边传来了军号般尖利的声音:“大家!快起来!报纸来了!”)
查理(从睡梦中醒来):“该死的报纸!走吧,金杰!拼命地跑!”
(他们拼命地跑,或者说,拼命地拖着步子赶到广场的角落,那里有三个年轻人在派发晨报免费赠送的多出来的海报。查理和金杰拿着厚厚一叠海报回来了。五个体格最大的男人现在挤在了长登上。德弗伊和四个女人坐在他们的膝盖上,然后,他们费劲力气(因为得从里面动手)用海报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得像个蚕茧,足有几张海报厚,把碎纸塞在领口、胸襟、肩膀之间和凳子的靠背上。最后,除了他们的头颅和双脚之外,全身都被包裹住了。他们用海报做成风帽戴在头上。海报时不时就会脱落,寒风钻了进来,但现在他们可以连续睡上五分钟之久。这个时候——凌晨三点到五点之间——警察一般是不会过来打扰这帮广场露宿者的。一股暖流悄悄袭来,甚至蔓延到他们的双脚。在海报的遮掩下,有人在偷偷爱抚着这几个女人,但多萝西睡得很沉,没有注意到。
四点一刻的时候,所有的报纸都皱巴巴地掉光了,一直坐着实在是冷得受不了。他们站了起来,发现双脚恢复了气力,开始三三两两地散步,由于实在是太疲乏了而时不时停下脚步。现在每个人都饥肠辘辘。金杰的那罐炼乳被打开了,吃了个精光——大家都把手指伸进去,然后拿出来舔干净。那些身无分文的人离开广场去了格林公园,那里他们可以不受打扰睡到七点钟。那些有半个便士可以花的人去了离查令十字街不远的威尔金斯咖啡馆。大家都知道这间咖啡馆得五点钟才开门,但四点四十分的时候门外已经有一群人在等候着。)
之后她发现其实每天乞讨到足以让她活下去的几个便士是很容易的事情,但她还是不愿乞讨——她做不到——除非实在是饿得不行,或她得有一便士去威尔金斯咖啡馆喝杯早茶。去啤酒花田的路上,她和诺比也乞讨过,那时候她毫无畏惧或踌躇。但那时候的情况不一样,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现在,只有在饥饿的刺激下她才能鼓起勇气向那些慈眉善目的女人讨几个便士。当然,她的乞讨对象总是女人,只试过一回向男人讨钱——就那么一回。
至于其他方面,她适应了眼下的生活——习惯了无法入睡的漫漫长夜,寒冷、污秽、无聊和广场那种可怕的共产主义生活。一两天后,她不再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感到一丝惊讶。就像身边的每个人一样,她接受了这种可怕的生存方式,几乎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去啤酒花田的路上那种恍惚的茫然无知感又回来了,而且比以前更加强烈。那是失眠和露天生活作用下的结果,后者的作用更为强烈。长时间待在露天的地方,从未在一间房子里待过一两个小时,你的知觉就会变得很迟钝,就像有一盏光线强烈的灯照射着你的眼睛,耳朵里有一口大鼓在死命地轰鸣着。你筹谋着,行动着,承受着苦难,而与此同时似乎每一样东西都模糊不清,看上去不是很真切。这个世界,外在的和内在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变得像梦境一样朦胧。
布莱什走到她跟前,略微将头上戴的圆礼帽举起大约只有四分之一英寸高,轻声细语地询问她是不是多萝西·赫尔小姐。他连问了两遍,多萝西才明白他在说什么。她承认自己就是多萝西·赫尔小姐。布莱什解释说他是她的堂兄托马斯爵士派来的,托马斯爵士很想帮助她,她得马上跟他回家。
什么也没说,多萝西就跟着他走了。虽然堂兄突如其来的关心让她有点奇怪,但最近发生了这么多奇怪的事情,她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们搭巴士到了海德公园的角落,布莱什付的车费,然后他们走到位于骑士桥和梅菲尔区的中间地带一座貌似很昂贵的大屋,窗户都紧闭着。他们走上几级台阶,布莱什拿出钥匙开门,他们进到屋内。在失踪了六个星期后,多萝西又踏入了上流社会的门户。
她在那里住了三天,然后她的堂兄回来了。这三天她觉得很奇怪孤单。家里有几个仆人,但她只见到布莱什,每天他给她带饭,和她聊天,说话轻声细语,态度很恭敬,却又不是很喜欢她。他搞不清她到底是名门闺秀还是被救出火坑的抹大拉,因此把她当成了二者的结合体。就像那些主人不在家的房子一样,屋里静得就像灵堂,因此你会下意识地踮起脚走路,不拉起窗户上的百叶窗。多萝西不敢走进任何一间主房,整天都待在顶楼一间满是灰尘的荒凉的房间里。这里似乎是一间收藏自1880年以来各种小玩意的储藏室。赫尔夫人五年前去世,生前喜欢收集这些废品,去世后大部分东西就堆在了这间房里。屋里最奇怪的东西,可能就是多萝西父亲的一张发黄的相片。里面的他大概才十八岁,留着像上流绅士一样的鬓角,装模作样地站在一辆“普通的”单车旁——那是1888年的事情了;还有一样奇怪的东西,是一个小檀木盒子,上面写着“西塞尔·罗德斯碰过的面包片,1897年六月于伦敦与南非联谊晚宴上”。屋里仅有的几本书不忍卒读,都是托马斯爵士的孩子们在学校里赢得的奖品——他有三个孩子,最小的与多萝西同龄。
第一眼看到林伍德学院,多萝西的心就沉了下来。她没有想过那会是一所堂皇迷人的学校,但她没想到会是这么一间寒酸阴暗的房子,都晚上八点多了,但没有一扇窗户透着亮光。她敲了门,一个高个子、样貌憔悴的女人站在黑漆漆的玄关打开了大门,多萝西以为她是女仆,不料她就是克里维太太本人。她只问了多萝西的姓名,然后什么也没说就领着她沿着阴暗的楼梯来到一间昏暗的、没有生火的客厅,点了一盏小煤气灯,照亮了一架黑色的钢琴、几张填充马毛的椅子和墙壁上几幅泛黄的、幽灵一样的相片。
克里维太太四十来岁,干瘦而棱角分明,举止坚决而生硬,表明她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或许是个恶毒的妇人。虽然她既不肮脏也不邋遢,但她的整个外表看上去毫无血色,似乎她一辈子都生活在光线不好的地方。而且她的嘴巴总是带着愠恼,形状难看,而且下唇老是耷拉着,活像一只蟾蜍的大嘴。她说话语气很凶,颐指气使,带着难听的口音,时不时会说些粗俗的话。你可以一眼看得出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会像机器一样毫无感情地实现自己的想法,却不是一个霸道的人——从她的外表你可以猜测出她对你根本不感兴趣,不会欺负你——但利用完你之后会毫不留情地把你丢在一边,似乎只当你是一把用烂了的毛刷。
谈话到此结束。这就是克里维太太的风格——她从不会和你多说一会儿废话。她的谈话非常具体,直奔主题,甚至不像真正的谈话,或者说,那是谈话的梗概,就像蹩脚的小说里面那些人物的对白,每个人说起话来一个字都不超出角色定位的本本。确切地说她不是在和别人交谈,她只是以凶悍的态度简单扼要地说出她需要说的事情,然后立刻把你踢到一边。她带着多萝西沿着走廊来到她的寝室,里面点着一盏和橡子差不多大的油灯,照亮了一间萧瑟的卧室,里面摆着一张铺着白色床单的窄床、一个摇摇欲倒的衣柜、一张椅子和一个洗手架,架上放着一个冷冰冰的白色瓷盆和一只大口水壶。这间房就像海滨的度假屋,但缺少一样赋予这种房间那朴素和体面气质的东西——床头的《圣经》。
“这就是你的房间。”克里维太太说道,“我希望你能把房间保持得比斯特朗小姐更整洁一些。请不要大半夜都点着煤气灯,因为从门缝里我就知道你几点钟关灯。”
这就是她临别时最后一句话,然后她就走了,只留下多萝西一个人。房间里冷得很令人难受,事实上,整座房子很潮湿阴冷,似乎很少点过火。多萝西迫不及待想上床睡觉,觉得床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她把衣服放进衣柜里的时候发现上面有一个纸箱,里面有九个空威士忌酒瓶——可能是斯特朗小姐留下来的,这或许就是她“道德层面”上的缺陷。
多萝西没有申请外出,但她觉得自己没办法再在这间屋子里待下去。她戴上帽子,穿上大衣,来到外面,顺着那条昏暗的路走着,准备去公共图书馆。现在是十一月,白天天气潮湿,晚上寒风劲吹,就像一个凶兆横扫几乎光秃秃的树木,把罩着玻璃灯罩的街灯吹得明暗不定,刮起湿漉漉的、堆满人行道的悬铃木树叶。多萝西微微战栗着。这股寒风让她想起了特拉法尔加广场那刺骨的寒风。虽然她知道失去这份工作并不一定意味着她就会回到那个低贱的世界——事实上,事情没有这么绝望,再怎么样她的堂兄或别人也会帮助她——但是,克里维太太的“训斥”让特拉法尔加广场突然间似乎近了许多。这件事让她比以前更透彻地明白了那一条重要的当代诫律——第十一条诫律,比其他十条诫律更加不可冒犯:“汝等不可失业。”
然而,克里维太太所说的“务实的教学方法”那一套只是诚恳地面对事实。她只是大声说出了大部分站在她的立场的人心里所想但从来不会说出来的想法。她经常说的那句话“我在乎的是学费”或许就是金科玉律——事实上,应该写在英国每一所私人学校的大门之上。
顺便说一下,英国有许多私人学校。每一处伦敦郊区和每一座城镇都有十几二十所二流的、三流的、四流的私人学校(林伍德学院就是四流学校的一个样本)。任何时候在郊区都有上万所这样的学校在运作,只有不到一千所学校受到政府的监督。虽然有的学校要比别的学校好一些,有几所学校要比与之竞争的公立学校更加优秀,但所有的学校都有着相同的、最根本的邪恶,那就是:它们的最终目的就只是为了挣钱。除了不是非法行业之外,它们创建的初衷和一个人开妓院或棺材店没什么两样。
多萝西看到她们瞪着她的脸,有时候露出孩童那种不可一世的残忍的审视。她们曾经觉得她很漂亮,现在她们觉得她又老又丑,而且还瘦骨伶仃。自从来林伍德学院教书,她确实消瘦了许多。她们现在很恨她,就像痛恨以前所有的老师一样。
有时候,她们故意挑逗她。那些大一些、聪明一些的女生对情况了解得很——她们知道她逃不出克里维太太的五指山,当她们太过吵闹时,她就会过来训斥多萝西一顿。有时候她们胆大包天地吵闹,就是为了让克里维太太进来,享受地看着克里维太太叫米莉出去时她脸上的表情。有时候多萝西能按捺住脾气,原谅她们所做的一切,因为她知道这只是她们在健康的本能驱使下反抗枯燥无聊的功课。但有的时候她会比往常更加神经兮兮,当她环顾四周,看着那二十几张傻乎乎的小脸或在咧嘴微笑,或拒不服从命令时,她发现自己在痛恨她们。孩子们就是这么盲目而自私,这么残忍无情。他们不知道自己把你折磨得无法忍受,就算他们知道,他们也不在乎。你或许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他们好,在圣人都会发火的时候按捺住自己的脾气,但如果你不得不管束他们,镇压他们,他们会因此痛恨你,从来不会扪心自问你是不是应该被责备的人。多么真实——当你不是一个学校的老师时,这几句经常被引用的诗句听上去是多么的真实——
在残酷而疲惫的眼睛底下,
那些小人儿度过了一天,
哀愁地叹息着!
但当你自己成了那只残酷而疲惫的眼睛时,你就会意识到那幕情景的另外一面。
她去散步,一走就是十到十五英里,想让自己振作起来,但散步意味着沿着郊区的道路和湿润泥泞的小径穿过树林、光秃秃的树木、湿漉漉的苔藓和硕大松软的蘑菇丛,让她陷入死寂的哀愁。她需要有人陪她,但她却找不到人陪她。到了晚上,当她走回学校,看着别的房子里温暖的、亮着灯的窗户,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和留声机在播放的声音时,她的心里充满了羡慕。啊,要是像里面的那些人就好了——至少有关心你的一个家庭和几个朋友!有的时候她希望自己能鼓起勇气,和街上的陌生人搭讪;有的时候她还装出很虔诚的样子,为的是和圣乔治教堂的牧师和他的家人套近乎,或许还有机会能让自己承担一点教区的工作;有的时候她绝望到萌发想加入基督教女青年会的念头。
事实上,真正影响她的,是她精神上的改变。她继续说道:
“那些事情并不打紧。我是说,身无分文,饭都吃不饱。就算你饥寒交迫——这些也与你的内心不相干。”
“是吗?希望你说得对。我可不想尝试。”
“噢,确实,挨穷时的确很痛苦,但这其实也没什么,发生在你头脑里的事情才最重要。”
“你是指什么呢?”沃波顿先生问道。
“哦——是你内心的改变,然后,整个世界都变了,因为你看待世界的方式全变了。”
她仍在望着窗外。火车已驶出了东边的贫民区,正加速驶过两岸种满柳树的河流和低矮的草地,篱笆上的植物吐出新芽,远远望去似乎是一团淡绿色的云彩。在铁道边的田地里,一个刚满月的牛犊看上去就像诺亚方舟上的动物,正迈着生硬的脚步跟在母牛后面;在一座小花园里,一个老农正迈着蹒跚的、风湿病痛的腿脚,在一棵盛开的梨树下开垦土地。火车经过时,他手中的铲子闪耀着太阳的反光。多萝西想起了一句阴郁的圣诗歌词:“衰退与凋零,充斥于我的身边。”她刚刚所说的话都是真的。她的内心发生了剧变。从那时候起,世界变得更加虚无而贫乏。在这么一个日子里,晚春也好,早春也罢,原本她会觉得非常开心,原本她会不假思索地感谢上帝恩赐了这片蓝天和象征着大地回春的第一朵鲜花!而如今,似乎没有上帝需要感谢,宇宙万物——连一朵花、一块石头或一棵小草——似乎全都变了。
“我的想法改变了。”她重复了一遍,“我失去了信仰。”她补充了一句。这句话似乎有点唐突,因为她发现自己说出这番话时似乎有点难为情。
“你失去了什么?”比起多萝西,沃波顿先生不是很习惯这些宗教用语。
“我的信仰。噢,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几个月前,我的思想突然间改变了。之前我所信奉的一切——所有的一切——突然间似乎失去了意义,几乎是很傻的事情。上帝——我是说,上帝所创造的一切——不朽的生命,天堂与地狱——所有的一切,全部都消失了。这不是我思考琢磨的结果,只是事情就这么发生在了我身上。就像你童年时候一样,有一天,无缘无故地,你不再相信那些童话故事。我不能再继续坚持信仰了。”
“老天爷啊!为什么你非得找到任何事物取代以前的信仰呢?你失去的都是些糟粕迷信,你应该觉得开心才是。你现在不用战战兢兢担心堕入炼狱了,难道这不令你更开心一些吗?”
“但难道你不明白吗——你应该明白的——世界一下子变得毫无意义,一切都不一样了。”
“毫无意义?”沃波顿先生叫嚷着,“你怎么会说世界变得毫无意义?像你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孩,说出这种话我都替你觉得羞愧。世界一点儿也不虚无,问题是,世界实在是太丰富了。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明天可能就会离开,我们根本没有时间享受生活。”
“但世界存在的意义都没有了,我们又怎么能享受生活呢?”
“我的天哪!你怎么非得纠结于意义呢?我吃午饭的时候,我可不是为了荣耀上帝。我吃饭是因为我喜欢吃饭。这个世界上有好多有趣的事情——书籍、图画、美酒、旅行、朋友——所有的一切,我不知道它们本身有什么意义,而我也不想去寻找什么意义。为什么你不能接受生活本身呢?”
“但是——”
她打住了,因为她已经知道试图对他解释清楚自己的意思纯粹是在浪费口舌。他根本无法理解她的困境——他不能理解一颗原本虔诚的心在发现世界其实毫无意义时的失望与退缩。就算是泛神论的那些令人作呕的陈词滥调也在他的理解能力之外。或许,就算他能想到生命的本质其实毫无意义,他也只会哈哈一笑,而不会想到其他。但是,他却又是个很敏锐的人,能体会到她矛盾的心情,这不,他就说起了这个话题。
他说道:“我知道当你回到家后,情况会有点尴尬。你将成为一匹披着羊皮的狼。你要做很多教区工作——母亲团契,为临终的人祈祷,等等等等——我想这些事情的确有时会令人感到厌倦。你担心你不能坚持下来——这就是你的苦恼吗?”
“噢,不是。我没有想过这些。我会继续从前的生活。我习惯了这种生活,而且,父亲需要我的帮助。他请不起助理牧师,而这些事总得有人做。”
“那不就结了嘛!你觉得自己很伪善吗?担心神圣的面包会噎住你的喉咙吗?我可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或许英国所有牧师的女儿得有一半跟你的情况一样,就算十有八九和你一样也不出奇。”
那是更加深层次的事情,那是她所察觉到的隐藏在这些事情后面的可怕的空虚。她想到一年前她就坐在这张椅子上,手里拿着这把剪刀,做着和现在一样的事情。但是,那时的她和现在的她似乎是两个人。那时的她哪儿去了?那个心地善良而可笑的女孩,在充满夏日气息的田野里欣喜万分地祈祷,为了亵渎神明的念头而拿别针扎自己的胳膊作为惩罚,她哪儿去了?一年前的我们哪儿去了?但是,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之后——她还是那个女孩。她的信仰改变了,思想改变了,但灵魂的深处并没有改变。她的信仰消失了,但她对信仰的渴望还是与从前一样——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就算只有信仰,其他事情又有什么打紧?要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你能够理解并能为之奋斗的目标,又有什么事情能够让你灰心丧气呢?使命感是你生活的指引。你的心中不会有疲倦、疑惑、空虚,不会像波德莱尔那样厌倦地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每件事都充满了意义,每一刻都是神圣的,信念将它们密密地织成了永无止尽的快乐之网。
她开始思考生命的本质。你从子宫中来到这个世上,你会生活六七十年,接着你死去腐烂。你的生命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没有终极目标作为支撑,会变得死灰一片,孤寂忧伤。那是无法以言语形容的,但你的心里会真的在刺痛。如果生命真的终结于坟墓,那将是非常可怕恐怖的事情。争辩是没有意义的。想象生活的本来面目吧,想象生活的那些细节吧,然后你想想生活是没有意义的,没有使命,没有目标,最后化为一抔黄土。只有傻子或自欺欺人的人或那些非常幸运的人,才能面对这一想法而不会畏惧吧?
她在椅子上挪了挪位置。但是,生命终究应该有某些意义,有某个目的!这个世界不应该纯粹形成于偶然。万物的产生必定有其原因——因此必定有其终极目的。既然你是存在的,那一定就是上帝把你创造出来的。他把你创造成了一个有思想的人,那他一定也有思想。伟大之物不可能从比之低下之物中诞生。上帝为了自己的意旨创造了你,他也会毁灭你。但他的意旨是神秘莫测的。那是你永远无法参透的本质,或许就算你能够参透,你也无法接受。或许,你的生存和灭亡,只是供他消遣的永恒乐章中的一个音符。如果你不喜欢那首曲子呢?她想起了特拉法尔加广场那个被解除了圣职的可怕的牧师。他所说的那些话是她幻想出来的,还是他真的说过呢?“因此,魔鬼、大魔鬼与地狱里的鬼怪联合起来。”但这番话真是太愚昧了。因为就连你的憎恶,也是这首篇章的曲调的一部分。
这个问题让她十分纠结,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她清楚地知道没有什么能够替代信仰。她不能像异教徒那样认为生命本身就是圆满的,无法接受泛神论那些振奋人心的说辞,也无法笃信伪宗教的“进步”理念,认同熠熠发光的乌托邦和蚁穴般的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的愿景。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要么生命是为了某个更宏伟永恒的事物的前奏,要么生命其实毫无意义,阴森而恐怖。
▷创作背景:
1929年奥威尔从巴黎返回英国,在英国东部海滨小镇南沃尔德的父母家蜗居了五年,期间曾结识一位神职人员的女儿布伦达·索凯尔德,两人长年保持固定通信谈论他的作品。奥威尔曾向她求婚,但遭到拒绝。
奥威尔在南沃尔德靠担任家庭教师为生,时而乔装成流浪汉在伦敦及周边地区流浪观察。1931年8月与9月他曾在肯特郡从事采摘啤酒花的零工,与其他工人同吃同住。1932年初他接受了在西伦敦海耶斯一所私学担任教师的工作,这所学校专门为当地的小生意人和小店主家庭设立,学生规模只有14—16人,由两位老师任教。教了四个学期之后,奥威尔转到厄斯布里奇另外一所私校,该校规模较大,有近200名学生和设置齐全的教师队伍。奥威尔购置了一辆摩托车,经常到周边的乡村地区作短途旅行,但在一次行程中由于全身湿透而染上肺炎,必须入院治疗,病愈后回南沃尔德疗养,再未担任教师。《牧师的女儿》于1934年1月开始动笔,完稿于同年十月,采摘啤酒花和担任私校教师的经历都被他写入该书中。在经过内容部分删改以免涉及诽谤中伤之后,作品于1935年3月11日由维克多·戈兰兹出版社出版。
她推着单车走出前门,天还是阴沉沉的,草地上露水很重。迷雾笼罩着山腰,隐约露出圣阿瑟尔斯坦教堂的轮廓,就像一只铅铸的斯芬克司巨兽,一口吊钟正发出哀悼的钟声——“当!当!当!”原本教堂有八口钟,但现在只有一口钟能响,其他七口钟从三年前就陆续动不了了,再也发不出声音,沉重的分量渐渐将钟楼的地板压烂。在远方的迷雾底下,你可以听到罗马天主教会那边传来难听的钟声——那是一口简陋廉价的小锡钟,圣阿瑟尔斯坦教堂的牧师总是称之为“松饼贩子的小铃铛”。
多萝西骑着单车,快速踩上山坡,整个身子的重心都压在车把上。清晨的严寒把她的鼻梁冻得通红。一只红脚鹬在头顶鸣叫着,但躲在乌云里根本看不见。让我的歌声在清晨为您歌唱!多萝西把单车停在教堂墓地的门口,发现自己的手上仍有煤灰,连忙跪下来,在坟墓间湿漉漉的草坪上擦了几下,将双手擦干净。这时钟声停了,她跳了起来,快步走进教堂。教堂司事普罗哥特穿着褴褛的法袍和一双工人穿的大皮靴,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教堂一侧的祭坛那里。
教堂里很冷,弥漫着蜡烛和陈年灰尘的味道。教堂很大但很破旧,信众却不多,超过一半面积空荡荡的。中殿摆了三排狭窄的靠背长凳,前面是一块荒废的石板地,上面有几块磨损很严重的石碑,标记着下面几座古时候的坟墓。高坛上的屋顶已经明显下垂,在教堂捐赠箱的旁边,两根千疮百孔的横梁无声地解释这是蛀虫导致的——蛀虫可谓是教堂不共戴天的敌人。光线被灰蒙蒙的玻璃过滤之后,显得很苍白。透过打开的南门,你可以看到一棵歪歪扭扭的柏树和一棵椴树的树枝,在没有阳光的空气中看上去呈淡灰色,轻轻地摇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