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本书的结构安排为:首先以墨家的中心思想,即从尚贤到非命的十项主张(十论)开篇,随后摘录《非儒下》篇、《经上》篇、《经说上》篇、《公孟》篇、《公输》篇、《号令》篇。
二、每部分先列出译文,其次是原文和注释,最后是解说。十论以外的篇目不注释。
如果把尚贤论的意图局限于标题字面的任用贤人,尤其是从墨家作为食客的自身利害入手,来考察其提出尚贤论的动机,就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而如果把尚贤论的最终目标作前述理解,相关问题也能随之而解决。正因为尚贤论的最终目标是确保各国的安定,它所考虑的范围就必然是一国的内部,尚贤论探讨的贤人也就必须限定于一国之内的人。如果尚贤论的意图是追求各国统治的彻底变革,那么这种目标只能通过各国内部的自我完善来达成;只是依靠从国外引进特定的人才这种表面手段,始终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也正因此,这种改革政策当然不能只针对上层的贤人,也必须从国家的最基层开始积累。尚贤论在任用贤人为官之前,先用一义来约束国内人民的行动,对于不服从的人,不但不予任用,还用“贱之以为徒役”(中篇)加以胁迫,其实也是基于这种需求。
尚贤论所谓的“贤”,并不是指通晓各方面文化知识,具备多样才智,也不是指个人修养完备,德高望重,而只是强调了“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树艺、聚菽粟”(中篇)这种治理国家的实践能力,其指向有明显的限定。这显然也反映了前述的情况。
把这一点和儒家的贤人观念做对比,就会发现两者的尚贤主义明显有别。孔子称赞颜回时说“贤哉回也”(《论语·雍也》篇),却对“请学稼”(《论语·子路》篇)的樊迟做出“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焉用稼”(同上)的批评。按照墨家的标准,像颜回这样不谙世俗之事,终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论语·雍也》篇)之人,就很难看作是贤人的代表。相反,在主张“君子不器”(《论语·为政》篇)的孔子看来,终日“耕稼树艺”的人是“多能鄙事”(《论语·子罕》篇),也很难被称作是贤人吧。
在这方面,孟子的看法也是如此。对于许行“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孟子·滕文公上》篇)的学说,孟子反驳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同上),这是在反驳提倡皆农主义的神农家。虽然墨家的尚贤论不像农家的主张那么极端,但是孟子则把直接从事生产劳动完全排除在统治者的职责之外,两相对比就必须承认,墨家对贤人的认识与孟子有很大的差别。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虽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天下之为盗贼者,亦然。盗爱其室,不爱其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天下之乱物具此而已矣。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爱。」
这种兼爱,是作为自爱的相反概念提出的,其本意是“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也就是不区分彼此的兼相爱。所谓的“兼”,是指在两物之间架起桥梁、建立关系。墨家察觉到,破坏社会秩序、造成世界混乱的原因,正是那种不惜牺牲他人也要为自己谋利的思想,所以主张通过兼爱论来制约。
此时,所“兼”的其中一方总是自己。所以,自己不加区别地兼爱他人A和他人B,这种关系其实偏离了墨家的目的,当然也就不包括在兼爱论之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说法,把兼爱论解释为无差別的平等关爱,但这很容易招致误解。如果把这种说法看作是对自己和他人不作区别、平等地关爱自己和他人,那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理解为自己面对他人A和他人B时,不加差别地平等关爱两者,就会脱离墨家的本来意图。
其实,平等地关爱自己和他人A,同时也平等地关爱自己和他人B,其结果就是自己不加差别,平等地关爱他人A和他人B。但是,这只是最终形成的现象,由于他人A和他人B之间并未直接建立关系,所以这并非兼爱论的主旨。孟子用“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篇)批评兼爱论。这其实就是重视最终形成的现象,认为墨家的兼爱,是要求人像爱自己的父亲那样爱他人的父亲,像爱自己国家的国君那样爱其他国家的国君,从这种理解出发提出批评。孟子主张爱有差等,认为从爱自己的父母延伸到爱他人的父母时,爱一定会减少。所以在孟子看来,兼爱论是忽视亲疏差别的危险思想。但兼爱论的本意,却正是要确立父子、兄弟、君臣间的秩序,故前引孟子的批评,其实是出于学派之间的敌视,有所夸张。
渡边卓在《中国古代思想研究》(创文社,一九七三年)中提出,《兼爱上》篇的“利”只用于指“自利”,所以这里就采取“拒利”的反对态度;而到了《兼爱中》篇,墨家把“利”限定在“他利”的意义上,新引入“交相利”的理论,呼吁在国家、社会层面交换利益;下篇也继承了这一立场。渡边认为,上篇的兼爱拒利思想并非从国家、天下的大利出发,而是继承了原始儒家的影响,立场狭隘而激进。进一步可以认为,从兼爱拒利到兼相爱交相利的转变,是学派兴盛的契机,是墨家思想中划时代的转变,值得大书特书。
然而,中篇出现的“交相利”并不是指直接交换利益,而是指秉承兼爱的精神,不再牺牲他人来获得自利,通过这种方式,最终让天下恢复安宁,使万人享受这种天下大利,这仍然继承了上篇的理论结构。也就是说,墨家的“兼相爱”的最终结果是“交相利”,上篇的主旨在中、下篇里,只是换了个表述方式,做更详细的说明而已。可以说,不牺牲他人来谋求眼前的私利,在这一点上,中、下篇和上篇一样,都依然“拒利”;而暂时放弃对私利的直接追求,从而得到间接的全体性恩惠即天下安定,在这一点上,上篇和中、下篇也完全一样,都是“交相利”。
墨子所谓爱的具体内容,并不要求给予他人某些特定的利益,这种爱尚不具备这一程度的积极性,它只停留在不“亏人自利”,也就是不从他人那里掠夺利益。所以兼爱的结果,及其带来的利益,都不是可以直接交换的个人利益,而必然是大局的、间接的利益。
墨家细致地描写了这种对外战争的惨状,认为这正是“亏人自利”的极致,应当停止。
在这里,墨家又指出,对外战争是违背天帝意志的行为,将非攻论的依据归结到上天的意志。《非攻下》篇说“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刺杀天民”,认为所有的人民和城市都是上天的所有物,受天管辖。而这种思考也体现在“夫天之兼有天下也,亦犹君之有四境之内也”(《鲁问》篇),“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法仪》篇),以及“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尚同中》篇)等,是墨家一贯的主张。
也就是说,墨家认为,是天帝而非人类建立了天下的城市,并让人民居住于此。天帝进一步任命了负责保护人民的天子,夏、商、周三代的圣王都忠实地执行天的意志,分封天下的诸侯,并设置了保障他们的天下秩序,也就是分封制度。所以,某些特定的大国不断消灭、吞并当初分封的“万有余”的诸侯国(《非攻下》篇),恰恰是违背天帝和历代圣王意志的行为。据此可以知道,墨家倡导非攻的真实意图,在于消除侵略战争引起的悲惨灾难,以及维持分封制度,确保世界的恒久和平。
《非攻上》篇强调战争是最大的犯罪,是一种直线型的逻辑。与此不同,《非攻中》篇和《非攻下》篇的格局发生了变化,将“饰攻战者”“好攻伐之君”作为论辩的对手,试图从各种角度说明,对外战争是一项不合算的事业。然而,侵略国国君已经通过战争,使领土扩大了几十倍,人口增加了几十倍,国家也实现了富强。对他们来说,这种利益诱导型的劝说,其说服力始终很弱。
“此乐贼灭天下之万民也”(《非攻下》篇),墨家这种悲痛的呼号,最终没能使侵略战争从世界上消失。其后的人类正如“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吕氏春秋·荡兵》篇)所预言的那样,直到今天,仍然热衷于发动对外战争。尽管墨家明快的理论充满了对人类的大爱和智慧的光芒,我们却能感受到,它仍然无法对抗人类内心那神秘的黑暗,并最终被其吞噬。
「圣人为政一国,一国可倍也;大之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其倍之,非外取地也。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足以倍之。圣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其为衣裘,何以为?冬以圉寒,夏以圉暑。凡为衣裳之道,冬加温,夏加凊者,鲜且不加者去之。其为宫室,何以为?冬以圉风寒,夏以圉暑雨,有盗贼加固者,鲜且不加者去之。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以圉寇乱盗贼。若有寇乱盗贼,有甲盾五兵者胜,无者不胜。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凡为甲盾五兵之道,加轻以利、坚而难折者,鲜且不加者去之。其为舟车,何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凡为舟车之道,加轻以利者,鲜且不加者去之。凡其为此物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不劳,其兴利多矣。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鸟兽犬马,以益衣裳宫室甲盾五兵舟车之数,于数倍乎,若则不难。
故孰为难倍?唯人为难倍。然人有可倍也。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此圣王之法也。圣王既没,于民次也。其欲蚤处家者,有所二十年处家。其欲晚处家者,有所四十年处家。以其蚤与其晚相践,后圣王之法十年。若纯三年而字,子生可以二三人矣。此不唯使民蚤处家,而可以倍与?且不然已。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其使民劳,其籍敛厚。民财不足,冻饿死者,不可胜数也。且大人唯毋兴师以攻伐邻国。久者终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此所以寡人之道也。与居处不安、饮食不时、作疾病死者, 有与侵就橐、攻城野战死者,不可胜数。此不今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数术而起与?圣人为政特无此。此不圣人为政,其所以众人之道亦数术而起与?故子墨子曰:去无用之费,圣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
当时,将大量财富埋在墓中,会给人民造成强制性负担,给社会经济造成损失。这么做的,正是掌握政治权力的统治阶级,也只有他们才有权采用厚葬久丧的政策,所以墨家选择王公、大人作为论说节葬的主要对象,也是当然的了。
除此以外,墨家提倡节葬论还有其他原因,那就是节葬论与墨家整个思想体系的关系。墨家举出“富国家”“众人民”“治刑政”作为节葬的功效,这三点在以尚贤论为首的《墨子》十论中频繁出现。而且,认为厚葬久丧会招致上帝、鬼神的惩罚,这种论述很容易与天志论、明鬼论之间建立联系。这些都说明,节葬论并不孤立,而是与十论的其他主张紧密联系在一起。正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中已经说明的那样,墨家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各诸侯国的生存,以周的分封制度为基础,维持世界的秩序。为此,一方面需要大国的执政者立刻停止侵略和吞并,另一方面,也需要让小国的执政者防备他国侵略,在国内维持安定的统治。节葬论要求王公、大臣等统治阶层废止厚葬久丧的政策,充实国家财政,增加人口,维持国内治安,以此增强本国的防御能力,这种做法,也是墨家实现其最终目的的环节之一。在此,我们既能认识到节用论、节葬论与非攻论的联系,也可以注意到尚贤论、尚同论与节葬论秉持着同样的目的,能看到其间的关联。
而且,节葬论主张把辛苦生产出来的财富用于生者而非死者,废除久丧以便让人们回归生产活动,彼此用自己生产的财富与他人分享利益,这体现了节葬论与兼爱论的联系。进一步看,批判久丧,强调劳动的必要性,对照后文要介绍的非乐论和非命论,可以发现其主旨也是相同的。
如上所述,节葬论深深植根于墨家思想体系之中,所以对墨家来说,厚葬久丧的是非对错,已经超越了个人感情的领域,不仅仅是吊唁死者有无诚意的问题,而且必须看作重大的政治问题。墨家把节葬论的主要论述对象定位为王公、大臣,其理由也在于此。
在这一点上,儒家其实也是一样的,把尊重葬礼作为恢复社会秩序的重要辅助手段。结果,同样是为了重建周初的社会制度,墨家和儒家一方主张节葬,一方主张厚葬久丧,他们的论战越来越激烈,一直持续到战国末期。
于是,这种论争本来只是理论的副产品,却由于对立太过激烈而造成误解,让人以为节葬论的目的本来就是与儒家论争。因此,墨家的本意逐渐被遗忘,仅仅给后世留下了模糊的印象,认为墨家薄情寡义,缺乏悼念死者的真心。而儒家顺应了中国人难以抛弃的传统习俗,在论争中始终占据着有利的地位。
「故天子者,天下之穷贵也,天下之穷富也。故欲富且贵者,当天意而不可不顺。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然则是谁顺天意而得赏者?谁反天意而得罚者?子墨子言曰:昔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此顺天意而得赏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纣幽厉,此反天意而得罚者也。然则禹汤文武,其得赏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故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世万叶子孙,传称其善,方施天下,至今称之,谓之圣王。然则桀纣幽厉,得其罚何以也?子墨子言曰:其事上诟天,中诬鬼,下贼人。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别而恶之;我所利,交而贼之。恶人者此为之博也,贼人者此为之厚也。”故使不得终其寿,不殁其世。至今毁之,谓之暴王。」
天志论已经指出,兼爱论的根本论据以及非攻论的具体论据,都在于上天的意志。与之成对出现的明鬼论,在抨击“自利者”这一点上,依然以兼爱论为根本,而且可以说,明鬼论更直接地指出,倡导恢复社会治安的尚贤论、尚同论,其论据都在于鬼神的威力。因此需要注意,天志论和明鬼论虽然是成对出现的理论,但是两者各有其负责的专门领域,而这种分工的原因,就在于上帝与鬼神有着不同的特质。
那么,明鬼论的性质,究竟是一种宗教,还是仅仅是一种权宜之策?这是需要讨论的问题。下面就此展开论述。首先给出结论。从墨子宣扬明鬼论的动机、意图来看,这完全是一种权宜之策;而如果从墨子想要塑造的鬼神信仰的形态来看,又可以毫无疑问地判定明鬼论是一种宗教。正如解说中提到的,在墨家集团的内部,墨子向门人提倡明鬼论的目的,是为了借助鬼神赏罚的威力,鼓励墨家团体的成员践行道义,从而对他们加以约束。然而,对于这种教化手段,弟子中出现了许多困惑和质疑的声音,墨子回答这些疑问时屡屡陷入窘境。于是,当墨子要求弟子侍奉鬼神——“事鬼”时,必须立刻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证明鬼神的存在——“明鬼”。
在墨家团体的外部也产生了同样的现象。墨子为了防止犯罪,恢复社会治安,也要求团体外的人们“事鬼”。于是,正如在团体内部那样,遇到了激烈的反驳,很多人认为鬼神并不存在。因此,墨子在面对团体外部时,也有了阐述“明鬼”的必要。
如上所述,墨子对内和对外推崇鬼神信仰时,都有着明确的目的意识,如果是这样,那么就可以认为,墨子的本意是想要通过鼓吹信仰,来诱导人们做出符合伦理的行为。所以,最多只能说,墨子意图向人们灌输鬼神信仰的宗教意识,或者说,墨家思想中包含了宗教性的要素,但并不能认为墨翟本人是宗教家,墨家思想本质上是一种宗教,或者认为墨家团体本身就是宗教社团。
无视鬼神的存在,这种思想并不限于儒家。兵书《尉缭子·天官》篇说“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汉书·艺文志》的兵书略说“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胜,假鬼神而为助”,坚决否定阴阳家的兵法学说。同样的,《孙子》也说“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用间》篇),否定了靠鬼神预见未来的思想。而《六韬》则说“凡天道、鬼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索之不得。不可以治胜败,不能制死生。故明将不法”(《群书治要》卷三十一引《龙韬》佚文),以及“天道、鬼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智将不法,而愚将拘之”(《通典》卷一百六十二引《六韬》佚文),以更加尖锐的言辞,否定了鬼神的存在。兵家这些否定鬼神的言论,说明他们把战争的结果看作明确的现实现象,这比起儒家的部分主张,甚至更加激进了。
如上所述,在先秦思想界,主张鬼神存在和否定鬼神存在的思想系统并存,而整体来看 ,依然是前者占据优势。然而,在前者的系统中,也有下面的说法:“虚其欲,神将入舍。扫除不洁,神乃留处”(《管子·心术上》篇),“思之,思之不得,鬼神教之。非鬼神之力也。其精气之极也”(《管子·心术下》篇),“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中庸》),“至诚如神”(同上),将鬼神与人心的状态结合起来,把鬼神形而上化、内在化的尝试也颇为兴盛。
明代崇德书院二十家子书的《鬼谷子》的序文中有这样的记载:“昔仓颉作文字,鬼为之哭。”此句出典于《淮南子·本经训》:“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说的是苍颉发明文字,上天听闻后降下谷物的大雨,鬼神听闻后在夜晚哭泣。后汉的高诱在注中这样解释其理由:苍颉从鸟的足迹中获得启发,创造了文字,从此以后,原本淳朴的人类开始产生欺骗他人的邪念。于是,人们放弃了辛苦的农业劳动,开始追逐商业上的利润。(在农业生产中,不能通过欺骗土地的方式,不耕种就获得收成;而在商业活动中,却可以通过欺骗交易的对象而获得千金之利。)上天预知到,这样下去人类最终会陷入饥荒,于是怜悯人类而降下谷雨。而鬼神则害怕人类通过文字废弃自己,于是在夜晚哀伤哭泣。
根据这种解释,天会“雨粟”的原因可以理解。与之相比,鬼神“夜哭”的理由依然不甚明确。那么,听闻人类发明文字,鬼神为什么要哭泣呢?
语言,尤其是有了文字的语言,可以给一切对象命名,也就具有将万物、万名分类的功能,能够将混沌的世界变得井然有序。于是人们以文字为武器,彻底分析暧昧模糊的事物,结果,一切对象都成了人类理论探索中的猎物。鬼神知道,这种探索总有一天会波及自己,因此感到恐惧而哭泣。前引的“鬼神,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索之不得”这种主张,就直接说明鬼神的预感终于成真了。
尽管如此,鬼神又为何一定要在夜晚哭泣呢?不妨回想杜伯和庄子仪的例子,从中就可以看出,古代的鬼神坦荡无惧,可以在白昼时堂堂正正地出现,在众人的瞩目中复仇。鬼神绝不像蝙蝠那样,只能畏缩藏匿,徘徊在黑夜中。
可是,当人类开始运用语言和文字,优先进行理论思考,情况就变化了。人们只信奉自己的智慧和文明,不仅不再畏惧鬼神的神秘权威,有时甚至敢于嘲讽对鬼神的迷信。这样,在人类的智慧和文明的照耀下,鬼神无所遁形,只能躲在人心中黑暗的角落里。鬼神预感到自己从此只能混迹于黑暗中,所以才会在夜里,为等待着自己的悲惨命运而哭泣。
古代中国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宇宙究竟是毫无秩序的一片混沌,还是按照一定的规律法则在运行?这种关心的原因在于,人类社会也是宇宙的一部分,被宇宙统摄着。如果宇宙本身是毫无法则的一片混沌,而其统摄下的人类社会却独自保有一定的秩序,这就显得很不合理。所以,要想让人类社会按照一定的秩序运行,其大前提就是,人们必须要确认,宇宙遵循一定的法则运行,是一个井然有序的实体。这是关系到人类社会存亡生死的问题。
于是古代中国人努力寻找宇宙的规律性,而他们最先注意到的,就是天体运行的规律。在天上,北极星的位置恒定,它的周围众星环绕,星宿维持着不变的相对位置关系,行星在天空中描绘出复杂的运行轨迹,太阳的升降带来昼夜交替,月亮有盈亏变化,春夏秋冬(四时)依次推移,这些自然天象,都展示出一定的规律性,可以通过数学方法计算出来。
而宇宙规律性的另一个体现,就是音阶的规律性。乐器所发出的音阶,具备超越时空的普遍性,而且音阶高低的变化,也可以通过数学方法计算。
因此,天文和音律就成了不可或缺的法则,它们使人们确信,宇宙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实体。在周王朝,天文由执掌历法的史官管辖,音律则由执掌音乐的瞽官管辖。瞽指的是盲人乐师。而天文和音律,都被称为天道——宇宙的运行规律,根据《汉书·律历志》的记载,天文和音律的术语互相关联对应。而且,由于音乐承担了这样的职责,人们就要求音乐始终表达一种前定和谐的世界观。
音乐在古代中国的第二个意义是,它具有巫术的性质。正所谓“史以天占人”(《法言·五百》篇),史官用天道来占卜未来的祸福吉凶,而同样执掌天道的瞽官,也通过吹律、听声来占卜未来。如前所述,人们认为乐器发出的音律向人类传达了天界的法则,所以可以通过音阶预先做出判断,了解上天将要向人类施加怎样的祸福。于是,周天子大规模出兵之时,史官之首(大史)和瞽官之首(大师)等人,一定会同车随军,他们承担了占卜天道、预测胜负的职责。
音乐是上天规律的表现,是联通天与人的巫术,这样的想法意味着,音乐不再是单纯的“乐”,而是一种“律”,在这种情况下,竽笙这类管乐器就得到了格外的重视,而“吹律”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正是指吹奏管乐器。这是因为演奏管乐器时,人要先把属于天的气息从外界吸入内部,再将这种气息通过乐器的管吐出来,吹到外界。也就是说,与打击乐器、弦乐器不同,只有管乐器具有特定的结构,能够让人类以乐器为媒介,把天气变换为人气,再把人气变换为天气,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上天与人类内部的直接交流、联通。而阴阳家的理论,以阴阳二气的消长和五行之气的循环为中心,主张预测天道,调节天气,所以对他们来说,吹律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
而墨家认为,上天是拟人化的至高之神,是裁决者,他从外部对人类的善恶施加赏罚。尽管这种赏罚中包括天气的异变,但是,墨家的理论并没有把整个宇宙看作“气”的消长、循环系统,也不认为宇宙和人类都是“气”构成的同质体、连续体。所以,虽然管乐器对阴阳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非乐论中,它只是单纯地和钟、大鼓、琴等乐器并列,在墨家看来,管乐器仅仅是乐器中的一类而已。
不过,墨家非乐论看待音乐的这种视角虽然不免狭隘,但非乐论中确实也包含了对当时社会现实的尖锐批评。非乐论指出,王侯、贵族演奏的音乐,需要组织大型的乐团,并把音乐合奏与歌舞表演结合起来。墨家提出批评,认为统治者不顾人民的悲惨生存状况,而沉溺于歌舞和音乐,这种风气是不仁的表现。从春秋末期到战国,饿死和冻死之人的尸体倒在沟壑之中,人民生活困苦,终日悲叹,这种状况与极尽奢侈华美的舞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这个角度看,尽管墨家的立场显得狭隘,但也必须承认,墨家否定音乐的主张确有一定的根据。
最后要探讨的是,非乐论涉及了人类的独特性。墨家把人类与野生的鸟兽做对比,从而指出,如果仅仅依靠天然条件,人类就无法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生存。所以,必须通过人的努力去影响自然界,把自然物改造成人类可利用的财富形式,并进一步指出,这种行为——劳动——才是维持人类社会的必要条件。这种观点,一方面认定人类作为生物非常脆弱,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一种对于人类和自然的危机意识,认为自然界并不友善,人类若贪图安逸,就无法在其中生存。以这种思想为基础,就产生出了一系列的主张,包括强调节约物资、控制消费的节用论、节葬论,以及强调必须人为生产、从事劳动的非乐论、非命论。而此处强调了人类在自然面前的独立性,如前所述,这种看法又对荀子“天人之分”理论的形成有很大影响。
此处介绍的是关于人类感知、认识的思考。墨家把人类的认识行为分为“知”和“智”两个阶段来考察。首先,所谓“知”是指这样的行为:耳朵、眼睛、鼻子、嘴巴、身体这五种器官分别掌管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它们与外界事物接触后,形成声音、形状、色彩、气味、口味、硬度等各种感知。而所谓的“智”,指的是最终整合这些感知和信息的认识主体(精神)。“智”处于所有认识路径的最后一步,针对五官获得的各种片段性感知,做出分析、分类、积累、记忆,再根据一定的需要提取出来加以比较、参照,进行整合。也就是说,五官获得的感知,尽管能够直接知觉到认识对象,但并没有对其做出判断和思考的能力,与此相反,精神获得的认识,虽然不直接与认识对象接触,却能够把各种感知作为原材料加以操作,对其做出高水平的判断和思考。
这种认识论角度的思考,以辨者(名家)为中心,在战国时期的思想界广泛流行。其中,公孙龙和庄周的认识论,在一个时期内大放异彩。公孙龙主张,五官获得各种感知,而人类的认识主体(精神)并没有能力将其最终整合。公孙龙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受到很大的制约、局限,这种看法否定了人对认识对象的整合,倾向于破坏、分离世界的稳定性和整体性。而庄周则主张,完全不需要经过人类的五官,只依靠精神就能直接认识整个对象。庄周的这种认识论,跨越了五官的分析性感知,试图通过精神上的开悟,全面而直观地去掌握认识对象,这是中国神秘主义的源头之一。
与这两者对比,墨家在认识论上的立场更加鲜明。墨家与公孙龙不同,承认人类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进行整合认识的能力,并完全信任这种“其知之也,著若明”的能力。不过另一方面,墨家对认识主体的信任又与庄周不同,并未把一切认识能力都归结于精神,而是将其与五官的知觉作用结合起来。
这种认识论的特点是,既重视分析性的思考和理论性的探索,同时又相信有可能通过人类的智慧全面认识世界,其中如实地反映了墨家的思想立场。
《墨子·尚贤》篇说“居处无节,出入无度”(中篇),存在着和《号令》篇一致的内容,而且其后续有“守城则倍畔”(同上),这些内容恰好说明,墨家非常注意平时社会治安的维持与守城战斗之间的转化关系。以变法闻名的商鞅,将平时社会置于战时体制之下,把平时由法规定的赏罚,转换为战时军令的赏罚规定,从而将两者推向表里一体的方向,力图建立法治国家。而墨家的尚贤论和尚同论中,之所以包含了与商鞅法术思想相通的集体主义倾向,其原因之一,正是因为墨家拥有丰富的守城战斗经验,多次目睹了平时社会向仅由军令约束的战时社会转化,并从中得到了与商鞅类似的创想。
《号令》篇的内容中,还有一点非常有趣,那就是指挥守城战斗的守城将领,与当地各种势力之间的关系。如果城邑受到攻击,就由中央政府派遣太守率领防守部队进城驻扎。此时,防守部队的首脑,一方面需要依靠当地的贵族(大夫)、豪族、父老、长者等有势力的人,以及观测天气的人和巫祝等有特殊能力的人,另一方面也需要制约、利用他们。因为在这些人中,前者依靠传统的权威、声望或经济能力,能够对当地社会的人民施加很大的影响,而后者则通过占卜、咒术、医疗等手段,对当地居民拥有精神上的影响力,能够左右人心。在平民百姓也大规模参与的守城战斗中,如何防止人心动摇,如何激发斗志,防范内应,这是胜负的关键。于是对于这些人,要采取巧妙的手段,一方面要优待他们,采取怀柔政策,另一方面也要让他们协助进行防守战。这种防守战虽然由中央政府主导,造成了与法家理念极为相似的社会形态,但仍然必须和当地势力妥协,才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由此可以知道,从战国时期开始,豪族就已经在当地社会中建立起深厚的根基,甚至“外多交诸侯”,连国家权力也不能小觑其实力。有一种看法认为,秦汉时期,通过强权进行人身支配的皇帝权力,与形成于小农之中的自律性乡里共同体,两者形成两极对立,据此认为,豪族从乡里社会的层级分化中产生、发展,最终走向了东汉和六朝的门阀豪族制度。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豪族从战国时期已经存在,并有着强大的势力。正因如此,秦始皇才“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史记·秦始皇本纪》),将大批豪族强行迁居到首都咸阳。
根据前文所引墨子和吴虑的对话,墨子年轻时的目标,在于“饱天下之饥者”“暖天下之寒者”“救诸侯之患”。在这三点之中,前两者是为了救济天下人,不让他们饿死冻死,救济的对象自然就不是富裕的统治阶层,而是苦于维持生计的普通人民。
如果只看到以上这一点,并且把墨子的出身推测为工匠或刑徒,当然就容易得出结论,认为墨子思想活动的动机和目标,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批判统治阶层,并要求改革已有的身份秩序和社会制度。然而,这种看法完全是误解,是把狭隘的意识形态强加于墨子的结果。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墨子还提出了“救诸侯之患”这个目标。他要救济的对象,并不只限于人民,还包括了各国的国君,有更广的范围。
以上这点,在墨子放弃了个人实践的路线,转变方针,从事思想活动后,也依然没有改变。墨子以自己的思想游说时,把其教化的对象设定在一个广大的范围,从“上说王公大人”直到“次匹夫、徒步之士”,他所期待的效果当然也就很广泛,即从各国安定的统治,直到士人和平民的个人修养。
总之,墨子思想活动的动机和目标,并非出于偏颇的立场,为某个特定身份阶层的利益代言,而与其他阶层敌对。墨子基于全世界的视角,在他所生活的春秋末期到战国初期,无所遗漏地拯救整个天下。
从先秦时期的各种材料来看,墨家学派的领袖被成员们尊称为钜子。“钜”这个词原本是指矩尺,墨家用它来表示万事的标准,因此也用它来称呼领袖。规矩、绳墨和权衡,用这些词来象征客观和公正,与此是类似的意思。
墨子本人是否曾经被尊称为钜子,尚无确证。然而在《墨子》中,包括记录墨子言行的墨语篇章,墨子都被记载为“子墨子”,这可以看作是“钜子墨子”的省略。因此可以认为,在墨子时期就已经存在“钜子”这种尊称。墨子就是第一代钜子。
而战国时期的各种材料也显示,在墨家团体的内部,钜子具有绝对的权威。然而与此相对,在《墨子》的墨语诸篇中,墨子的形象却并非如此,在他身上很难看到绝对领袖的风采。如前文所述,多数弟子并没有学习的欲望,不能实践墨子的教诲,还一再做出背信弃义的行为,却完全不以为耻,甚至当面向墨子表达疑惑,直言自己不能信奉墨子的学说。
弟子们的这些言行能够有力地证明,在墨子时期,钜子的绝对权威尚未得到确立。弟子大多怀着功利性动机入门。而此时墨子尚不能以钜子的权威来教化他们,所以不得不借助鬼神信仰的手段。钜子权威不足,这也是墨子动用鬼神信仰来教化弟子的原因之一。墨子想要提升学派成员的意识,让他们从“禄胜义”(《鲁问》篇)进步到“倍禄而乡义”(《耕柱》篇)的水平,这条道路依然困难重重。
接下来再看《庄子·天下》篇的记载,观察战国末期墨家学者的生存状况。《天下》篇说,“后世之墨者”信奉墨子的理念,“多以裘褐为衣,以跂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他们衣衫褴褛,脚踩木屐,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连腿上的汗毛都磨没了,他们还认为“不能如此,非禹之道也,不足谓墨”,把这种穷困的形象和繁重的劳动,看作身为墨家学者的证据,为此感到自豪。可以说,墨家学者的这种生活状态和思想意识,说明他们专注于实践墨家思想,是这种思想纯粹的信徒。
观察这两则材料,再回顾第一节论述过的《墨子》墨语诸篇的相关内容,对比之下,我们不免为两者之间巨大的差别感到惊讶。孟胜麾下的一百八十名墨家成员集体自杀,在这个事件中,已经完全看不到墨子时期的弟子形象,那些懒惰而不诚实、只重视高官厚禄的利己主义者已经无迹可寻。这种变化几乎让人怀疑,开山鼻祖墨子和第三代钜子孟胜,他们领导的还是不是同一个团体。这说明,墨家作为一个思想团体,其纯粹度有了飞跃性的提升。
与开创时期相比,墨家学者的思想意识更加激进了,这从《庄子·天下》篇中“后世之墨者”的形象可以看出来,他们安于朴素的生活,始终刻苦勤勉。此时的墨家学者完成了一个大的质变,他们的实践活动显得过激和偏执,并具有超凡脱俗的自我牺牲精神,这种质变后的鲜明特色,就镌刻在了历史的记录之中。
《淮南子·要略》篇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说,易也)。厚葬靡财而贫民,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该评价认为墨子的思想是在批判儒家的基础上形成的。然而事实上,墨子批判的不限于儒家,他并不是从反对某特定学派的狭隘立场出发来进行思想活动的。墨子从事思想活动,其动机仅仅是要拯救全天下,为此要探索出一条独特的道路。而他与儒家的对立,只不过是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一种伴随现象而已。
墨子要直接面对的敌人,是让天下之人陷入困苦的祸患,尤其是大国为了吞并小国,发动侵略战争,由此所带来的惨祸。于是墨子一方面呼吁大国停止对外战争,一方面呼吁小国完善国家制度以此自卫。其具体方针,就是富国强兵和维护国内安定。如果国贫兵弱,治安混乱,那么大国就会伺机而动,小国必然遭到侵略。
所以,尽管一方想要吞并、侵略,一方想要保全自身,两者的最终目的截然相反,但是墨子却从防守效果的立场出发,与“好攻战之君”“好战之国”(《墨子·非攻下》篇)追求一样的目标,希望富国强兵,维护国内安定。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非命等主张都有这样的特点,都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具体策略。基于这种情况,墨家思想就必须具有革新性,而且这种革新性,必须足以匹敌当时的“好战之国”已经具有的革新性。后者的革新性体现在国家制度方面,思想上则体现于战国时期的变法家。正是因此,墨家思想在某些方面与这些变法家有相通之处。
这种革新性在墨家的主张中有显著的体现,例如:尚贤否定血缘世袭,主张按照能力任用人才;尚同论主张将全国集结于一义之下;非命论否定宿命,强调人为努力的重要性。在墨家思想看来,世界上所有的个人、阶层、组织,全都只是一种社会功能,在春秋末期到战国初期,这种特点与儒家相比,当然具有革新性。
是故古者圣王之为政也,言曰:“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是以国之富贵人闻之,皆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富贵也。今上举义不辟贫贱,然则我不可不为义。”亲者闻之,亦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亲也。今上举义不辟亲疏,然则我不可不为义。”近者闻之,亦退而谋曰:“始我所恃者近也。今上举义不辟远近,然则我不可不为义。”远者闻之,亦退而谋曰:“我始以远为无恃。今上举义不辟远近,然则我不可不为义。”逮至远鄙郊外之臣、门庭庶子、国中之众、四鄙之萌人闻之,皆竞为义。是其故何也?曰:上之所以使下者一物也;下之所以事上者一术也。譬之,富者有高墙深宫,墙立既谨,止为凿一门。有盗人入,阖其自入而求之,盗其无自出。是其故何也?则止得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