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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自己来说,
我是这世上最最重要的人。
我写这本书,是为让自己的灵魂摒去烦忧。有些想法在那里徘徊太久,令我不得安乐。我不图说服谁。我不好为人师。明白一个事理时,也不巴望告之于人。我不介意别人赞成不赞成。我当然认为自己对,不然,又何至于那样去想;我也当然觉得他们错了,不过,错归错,我并不以为忤。发现自己和大多数人意见相左,并不太会让我惴惴难安。我对自己的直觉尚有几分信心。
我应该那样写,俨然是个多么重要的人物;而且,真的,我——对于我自己来说——很重要。对于我自己来说,我是这世上最最重要的人。不过,我从没忘记,漫说“绝对”这样瑰玮的观念,单就常识而言,我也根本就微不足道。即令我从未存在过,对于宇宙,也没有什么不同。尽管我看似在写的一些作品定然寓有深意,可我想说的只是,于我而言,它们不过是谈东论西时碰巧提及的话头。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过世了。母亲走时,我八岁;十岁时,父亲也走了。关于他们,我知道的很少,都是听人家说。父亲去过巴黎,做过英国大使馆的诉讼律师,我不知道他这样选择的原因,想必是对未知的渴望吸引了他——同样的执念也吞噬了他儿子。他的办公室正对着大使馆,在圣奥诺雷区(Faubourg St. Honoré),不过他住在当时的昂坦大道(Avenue d'Antin),那条街起自香榭丽舍圆形广场,轩敞宽阔,路畔栗树婆娑。就当时而言,他称得上游踪颇广。土耳其、希腊、干旱的小亚细亚都曾留下他的旅痕,在摩洛哥,足迹所至远及非斯,彼时该地尚访客寥寥。他搜罗了很多游记,安定街公寓里满是他带回来的各地风物:塔纳格拉陶俑啦,罗德岛陶器啦,刀柄上镌有华美银饰的土耳其短刀啦……我父亲四十岁时和我母亲结婚,他比母亲年长二十几岁。母亲容颜姣好,父亲相貌丑陋。有人告诉我说,在当时的巴黎,我的父亲和母亲是远近闻名的“美女与野兽”。我外公是军人,在印度过世,他的未亡人——我的外祖母,把一大笔财产挥霍殆尽后,在法国安顿下来,靠自己的养老金度日。我猜,她是个挺有个性的女人,或许还有几许才情,要知道她用法文写过那种“给女孩子看”(pour jeunes filles)的小说,还为一些“香闺小调”(drawing room ballads)谱过曲。我常想奥克塔夫·费耶笔下那些出身高贵的女主角读的唱的就是这些小说、谣曲。我有一张她的照片,不大。照片上,她已届中年,穿着那种有箍架的圈环裙,星眸秀美,神情温蔼果敢。我母亲殊为娇小,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浓密的金发泛着点儿红。她眉眼精致,皮肤也好,人们非常倾慕她。安格尔西夫人和我母亲是故交,情谊深厚。这位夫人是美国人,高寿,不久前刚谢世。她告诉我,有一次,她问我母亲:“你这么美,这么多人都钟情你,嫁的人又丑又矮,怎么还那么忠于他?”我母亲回答道:“他从没害我伤心过。”

母亲去世后,她的女仆成为我的保姆。而在那之前,我都由法国保姆照管,上的也是法文小学。我那时英语很差。有人告诉我说,有一回我看见列车车窗外有一匹马,便喊道:“Regardez, Maman, violà un'orse.”。我觉得父亲有一颗浪漫的心。他曾想建屋造房,住在里面消夏,于是就在叙雷讷(Suresnes)的一座小山顶上买了块地。那里景色绝佳,可俯瞰平野,远眺巴黎。一条路绾起塞纳,一个小小的村落枕在河畔水湄。待至完工,它将宛若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的一座庄园,顶层凉廊缦回。那时,每个礼拜天,我都和他一起乘游船(bateau-mouche)沿塞纳河而下,去那里看看施工进程。房顶还在建呢,父亲就开始买火炉用具装饰屋子了。他订购了大量玻璃,并在上面刻了一个抵御“邪恶之眼”的符号。父亲是在摩洛哥发现的这个符号。那幢房子是白色的,百叶窗漆成了红色。花园设计完了,房间也都布置好了,父亲去世了。

我喜欢个体意义上的人,但从不喜欢群体意义上的人。

在探寻何为人类的特有品质时,亚里士多德指出,人能生长,植物一样能;人有知觉,动物同样有;但是,人拥有理性,植物和动物却都没有。因此,他认为,人特有的品质就在于其有灵魂活动。不过,他并没有据此认为人应该全面发展他所归纳出来的那三种能力;相反,他认为人只应追求为人所特有的品质——理性。哲人和道学家们一直都对肉体满怀疑虑。他们指出,肉体的满足是短暂的,朝荣夕萎。但,饶是如此,快乐终究是快乐,哪怕它不能给人恒久的愉悦。大热天里,一头扎进冷水不亦快哉,尽管只消片刻,皮肤对冷水就不再那么敏感。白色无论是维持一年还是一天,都不会显得更白。于是,我把尝试体认一切感官快乐也纳入自己的人生设计。我并不怕“过分”,偶尔过分会让人心醉;相反,“节制”久而久之会演变成一种要死不活的习惯。“过分”能让身体获得滋养,神经得到休息。在身体尽情享受快乐的时候,常常也是精神最为轻松惬意的时候。的确,有时候,从贫民窟里看到的星星比从山顶上望见的更加璀璨。最强烈的肉体快乐是交欢的快感。我曾认识一些终日寻欢逐乐的人,他们现在都已垂垂老矣。他们认为此生足矣,这让作为旁观者的我不免有几分讶异。我的不幸在于,生性挑剔,故而难以纵乐忘我。而正因为难以满足,我一直都在追求“节制”。偶尔,看到那些在欢爱中尽情尽兴的人,与其说我羡慕他们的艳福,不如说我讶异于他们胃口的强健。显然,假如你愿意拿羊肉末和芜菁叶当正餐,也就不会时不时地饿肚子。

只有艺术家,也许再加上罪犯,才能创造自己独有的活法。

现实生活中的人和小说中的人物之间大相径庭,其不同就在于真实的人无一不是冲动的产物。

有时我会犯作家特别容易犯的错,那就是想把自己小说中的人物带到自己的生活里,自己来演上一演。我曾试过去做与自己天性相悖的事,而且因为虚荣心不允许我认栽,就一路扛到底。我曾太在意别人的意见。我曾因为不敢让人伤心而为一些毫无价值的东西牺牲自己。我曾做过好多蠢事。我敏感的良知,对自己的一些作为总是无法释怀。如果我是天主教徒,我就可以在告解时将这一切一吐为快,而在行过忏悔礼、得到赦免之后,就将所有愧疚一劳永逸地抛诸脑后,可我没有这样的幸运。我只得依照我的常识、我的良知的指示去回应我的过愆。我也并不为此后悔,要知道,正是由于犯过这些错,我才学会了包容。这用去了我很长的时间。我在年轻的时候很狭隘。我迄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听人说“伪善是恶行奉与美德的祭品”时有多么气愤,这句话其实并不是那个人的原创,只不过我碰巧从他那里第一次听到而已。我当时想,一个人应该有承担自己恶行的勇气。我渴望做个诚实、正直的人。我难以容忍的不是人性的弱点,而是人性的怯懦。对那些墙头草、两面派,我总是嗤之以鼻。我从没有想过也许自己才是那个最需要别人包容的人。

在我们眼中,自己的错都情有可原,别人的过失则罪无可赦。这情形乍看起来令人匪夷所思。我想,我们之所以无法原谅别人却总能宽宥自己,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犯错的缘由了如指掌。对自己的缺点,我们惯于掉头不顾。当迫于形势而不得不面对时,却发现自己的错总是不无理由,不得不尔。而我们这么轻易地原谅自己或许是对的,也未可知;因为所有那些错都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同时接受自身的优点与不足。可是,当我们去评判别人的时候,做出裁断的却不是真实的自我,而是我们自己塑造的一个“我”,而这个“我”身上去除了所有能让我们自己脸红的元素,同时抛下了一切能让我们汗颜的成分。举个不起眼的小例子:当我们无意间发现一个人说谎的时候,我们是那么不屑。可是又有谁会坦承,自己没说过一次谎话,因为说了一百次?当我们在杰出人物身上发现软弱和猥琐、诈伪与自私、私生活的不检点,以及虚荣或者放纵的时候,我们会感到震惊;当向公众揭露他们的英雄的缺点时,很多人觉得,那是件不光彩的事。其实,人与人之间并没有多大不同。他们无不都是伟大与渺小、美德和恶行、高贵与卑贱的混合物。只是他们当中有些人有更坚强的性格,或者更多的机遇,于是在这个或者那个方向上就使他们的本能得到了更为充分的发挥。但从潜在的可能性上来讲,人们并没有什么两样。拿我来说,我并不认为自己比大多数人更好或是更糟,不过,我知道,如果我把自己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以及脑海中闪过的每个念头都记录下来的话,世人肯定会认为我是个大恶魔,罪不可赦。
一个人在检视了自己的所思所想后,怎么还能有脸去指责别人,对此我很是不解。我们把自己的大部分生命都花在了幻想上头,我们的想象力越丰富,这种幻想就越多彩、越逼真、越生动。假如我们的这些幻想全都能自动地记录并呈现在我们面前,那么,我们中有谁敢于直面它们呢?我们肯定羞愧难当。我们一定会大喊:假的,都是假的!我们不可能那样卑鄙、邪恶、吝啬、自私,不可能如此下流、势利、虚荣、感情用事,不可能!然而,我们的幻想和我们的行为一样,的的确确就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如果有一种生物能洞察我们最隐秘的心思的话,也许就像对我们的行为一样,我们也该对我们的这些念头负责了。人们会忘记浮现在自己头脑中的那些可怕的念头,而当他们在别人身上发现有同样的想法时却会义愤填膺。

在《诗与真》之中,歌德讲到自己年轻时一想到父亲只是法兰克福一个出身市民阶层的律师就觉得无地自容。他认为自己的血管里一定流淌着贵族的血液。所以,他一心说服自己,当初,有位王公贵族路经他们这个城市,与他母亲邂逅并爱上了他母亲,而他就是他们爱的结晶。在我读的那一版中,编者满心愤慨地为此写了一个脚注。在他看来,一位这么伟大的诗人居然会如此势利,竟巴望自己是贵族的私生子,还不惜为此怀疑亲生母亲不容置疑的美德贞操,实在是不光彩。当然,这件事的确是有些丢人现眼,但也没有那么荒诞不经,而且我不揣冒昧地说一句,也并没有怎么太出格。肯定会有那么几个浪漫不羁、桀骜不驯而又极具想象力的孩子曾有过这样的心思,他们觉得自己不可能是那个老古板的儿子,他们依照自己的气质,将自己身上的那种优良基因归诸一位匿名的诗人、伟大的政治家或者执政的王侯。歌德晚年那超凡之姿令我心生崇敬,而他的这份坦然则使我产生了一种更为温暖的情感。因为一个能写出伟大作品的人也仍旧是人。

有人说我愤世嫉俗。有人指责我把人编排得过于卑劣、失真失实。我觉得我并没那样做。人的某些品性,许多作家都闭目不视,而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把它们暴露出来而已。我觉得,人最让我惊愕的地方就是他们身上缺少一致性。我从没见过一个浑然一体的人。令我诧异的是,那些最不相宜的特质竟能存在于同一个人身上,而且饶是如此,居然还能生出一种似是而非的和谐。我时常自问,那些特征,看似互不相容,却又何以能在一个人身上并存。

正是由于缺乏想象力,人们才无法从除自己角度外的其他任何角度看待万事万物

在那个时代(那个大多数人都享有充裕的闲逸的时代,那个和平与繁荣似乎确定无疑的时代),有一派作家缕述苦难的道德价值。他们宣告,苦难有益。他们声称,苦难增进同情心,提升感受力。他们断言,苦难开辟了美的新途径,通向圣灵,使它得以触及上帝的神秘王国。他们还宣称,苦难能坚定、净涤性格,汰去人性的粗鄙,将更完美的幸福带给那些寻求而非回避它的人。有几本由此类语句杂凑而成的书大获成功,而它们的作者住在舒适的家中,三餐无虞,身康体健,声名显赫。我在我的笔记本上,不是一两次,而是十几次记下我所目睹的事实。我明白,苦难并不使人高贵,苦难让人堕落。它会使人变得自私、吝啬、卑鄙而又多疑;它令人溺于琐屑。苦难不会使人卓越,苦难只会使人庸劣。我曾残忍地写道:我们学会顺从,但并不是从我们自己的苦难里,而是从他人的苦难中。

大多数人都热衷于谈论自己,只是因为别人不愿倾听,他们才约束自己不去倾诉。大部分人身上养成的矜持都是一种做作,是数不尽的悍然拒绝的结果。

我一向取材于现实。记得有一次在解剖室,我和实验演示员一起复习时,他问我某根神经是什么神经,我不知道。他告诉了我,我不以为然,因为它的位置不对。但他一再说它就是我一直在找而一直找不到的那根神经。我抱怨那是畸形,而他却笑道:“在解剖学中,异常恰恰是正常。”当时我只顾生气,但还是将那句话烙在了心底,而自那以后,我不得不屡屡承认,它不但适用于解剖学,也同样适用于人。“正常”就是你几乎找不到的东西。“正常”只是理想。它是用人类一般特征杜撰的一幅画,要在单独某个人身上找出所有这些特征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我提到的那些作者就是拿这幅假画当范本,而正因为他们描写的都是那么出类拔萃的人物,才难以令其栩栩如生。自私与慷慨、追求理想与耽于声色、自负、羞怯、无私、勇气、懒惰、紧张、固执,以及谦逊,这一切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并存,形成一种似是而非的和谐。让读者相信这是真的,用了很长时间。

我把书抛到一边,只是因为我意识到时光飞逝,生活才是我的正业。我走进这个世界,一方面是因为我认为入世方得阅世,阅世才能写作;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想真正阅世。在我看来,仅仅成为一个作家似乎还不够。依照我给自己设计的样式,我务必全力以赴去做一件奇妙的事—“成为人”。我渴望体认普通的苦痛,渴望享受普通的欢愉,欢愉也是人类命运的一部分。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让感官的诉求屈从于精神迷人的诱惑,我决心要像亨利·詹姆斯说的那样,从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从饮馔和私情,从奢华、运动、艺术、旅行,等等当中,得到最大可能的满足。然而,阅世是艰辛的,我仍时时重返书中,悠然独处。

除非乐在其中,否则,无书堪读。

他们和自己的同胞更近,他们所做的艺术并无玄机,只是一门手艺,和别的手艺并无二致。他们写小说、戏剧,同别人造汽车一样,率真自然。这是一件好事。要知道艺术家,尤其是作家,会在心灵的幽独中构筑起自己的天地,与他人的世界迥异。这一特质令他成为作家,却也将他与众人隔离,于是,悖论出现了:他虽意在为他人传神写照,可是他的这一癖性却又令他难以了解他们的实情。这就像他迫不及待地想看清某个事物,而“谛视”却给那个事物蒙上一层面纱,遮住了它。作家既要投身其间又要置身事外。他是一个从不会完全沉溺在角色中的喜剧演员,因为他同时既是观赏者又是表演者。“诗是在宁静中忆起的情感”,这个说法很好;但诗人的情感却是别品,那是诗人的而不是人的情感,这种情感从来都不太公正。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女性常常能以其出于本能的练达发觉诗人的爱并不尽如人意。但,现代作家,他们是普通人中的普通人,而不是陌异的人群中的艺术家。他们也许更贴近他们的创作素材,因而,他们或许能够打破他们特殊的天赋不得不立起的樊篱,从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不假雕饰的真实。但随之你不得不横下心想想真实与艺术之间的关系。

一个特立独行的作家不得不一点一点地寻觅那些钦羡他的矫矫不群的人。他不仅要日锻月炼地成为自己(须知年轻人怯于做他们自己),还要让那群人(那群他最终可以自负地将其唤作自己的读者的人)相信自己能给出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会发现,自己越个别,越难让人相信,从而用于劳碌奔波的时间也就越长。此外,他也无法笃定,获得的声望能否长久。要知道,穷尽他的个性,他所能给出的也许就只有一两样东西,随后,可能须臾间就又没入他千辛万苦浮出的晦暗之中。

说完身为作家的劣势,现在我想聊聊这一行的险恶之处。
显然,只在有兴致的时候才动笔,以文为业的人中可没谁能消受得了这个。如果他要坐等沉入某种心境,或者拥有他所谓的灵感,那么,他将绵绵无绝期地等下去,等到最后作品寥寥,甚或一部作品都没有。以文为业的人会自己创造心境。他也要灵感,但他得驾驭灵感,借由有规律的定时工作让灵感招之即来。但,渐渐地,写作成为习惯。就像已经告别舞台的老演员,到了往常去剧院准备晚场演出的化妆时间,就会坐立难安。作家到了自己平素写作的时间也会心痒,要去拿起笔、铺开纸,不假思索地写起来。于是,一个个词汩汩滔滔涌向他,进而触动一个个想法。虽都是些陈旧、空洞的想法,但经他巧手调制却也差强人意。这样他在午餐或者就寝时就很踏实,觉得这一天不曾虚度。艺术家的每个作品都应表现他灵魂的奇遇。这是一个完美的忠告。而在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里,更该给以文为业者几分宽容,但这一劝勉无疑应是他求索的目标。让心灵摆脱苦思冥想良久的主题,让心灵从这一重负中解放出来,写作者只有为此而写才能写好;而他若是明智就该经心经意只为求得这份安谧而写。也许断掉写作习惯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换一下环境,不给写作者做日课的机会。除非您养成写作习惯,不然,您既写不了多好也写不了多少。而且我还要冒昧地加上一句:您要不多写,那就甭想写好。不过,写作习惯和生活习惯一样,一旦无益,就要戒除,唯其如此,方才有用。

流俗以为,成功会把人宠坏,会让人自负、自我、自得,但这是谬见;恰恰相反,大体而言,成功会让人谦卑、宽容、温厚。失败才会让人刻薄、残忍。成功能改善一个人的性格,却未必能改善一位作家的性格。成功很可能夺去作家身上那给他带来成功的力量。他的个性由他的经历塑就,他的奋斗、他挫而不折的希望、他为适应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所付出的努力构筑了他的个性。如果可令一切柔软的成功亦无从改变这种个性,那么,这种个性必定执拗、倔强。

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我平生第一次发现躺在床上那么怡人。整日在床上躺着,生活却可以变化万千,你竟可以找到那么多要做的事,简直匪夷所思。我欣于独处,我的房间有一面硕大的窗,敞开着,开向冬日斑斓的星夜,那予人以安稳、淡泊、自由之感,让人回味不尽。静寂是迷人的,仿佛无限的空间都汇入其中,我的灵魂唯与星汉相伴,似乎当得起任何奇遇。我的想象力从未如此活跃过,宛若一叶轻舟,张满帆,乘着微风疾驶,单调的日子倏尔飞逝,快得不可思议。只有一处激荡人心,那就是我读的书和我的沉思。我离开床,黯然神伤。
我的病情渐渐好转,白天有时间和病友们混在一起,那时,我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异的世界。那些人,有的已经在疗养院住了好多年了,就跟我在南太平洋诸岛上见到的那些人一样,各有各的独特之处。疾病以及异乎寻常的、与世隔绝的生活以奇怪的方式影响了他们,扭曲、强化,抑或败坏了他们的性格。就像在萨摩亚或是塔希提,人们的性格被慵懒的气候和陌生的环境败坏、强化抑或扭曲了一样。我认为,在那家疗养院里,我多了对人性的了解。若是没去那里,我想必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切。

艺术家的自负令人发指,他必须如此。他是一个天生的唯我论者,世界的存在只为供他立身其间一展自己的创造力。他只用部分自我来参与生活,而从未用整个身心来感受人之常情。要知道无论多么迫切需要这种同情共感,他都既是演员又是看客,这常常让他显得无情无义。精明的女人提防他:她们被他吸引,而又本能地感到虽然巴望那样却永远不能完全拿住他,因为知道他会莫名其妙地从她们身边逃开。情圣歌德不就曾告诉我们,他如何在恋人的怀抱里构思诗篇,如何用吟唱的手指在她玲珑的背上轻柔地叩响自己的六音步诗?艺术家不宜与人相伴。创作中他的情感可以真诚之至,但是在他身体里还住着另外一个人,一个会对真情实意嗤之以鼻的人。他从来都靠不住。

我天性就想远离各种公共活动,甚至曾极不情愿地加入过几个为了实现一时利益而成立的委员会。可是一想到就算用整个一生去好好学习写作尚嫌不够,我就不愿把自己为达成心心念念的祈愿而如此希求的时间花在其他事上。说句体己话,我从不曾说服自己,让自己相信还有别的什么事也意义重大。尽管如此,当成百上千万的人在饥饿的边缘挣扎;当自由在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上的大部分地区奄奄一息或者已然死去;当一场恐怖的战争过后,绝大多数人却经年累月无法触及幸福;当人们因为看不到人生的价值而恓恓惶惶;当千百年来让他们得以挺过苦难的希望仿佛变得虚幻,我很难不去自问:写戏剧、短篇故事和长篇小说是否只是徒劳。我能想到的只有一个答案,就是我们中的一些人生就如此,别的事什么也不会做。我们写,不是因为想要写;我们写,是因为必须写。世界上可能还有其他的事更迫在眉睫需要人做,但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灵魂从创造的重负中解放出来。我们必须继续前行,纵然罗马在燃烧。别人可能会鄙夷我们,因为我们没有帮忙提桶水,但我们身不由己,我们不知道怎么用水桶;而且,大火让我们心醉神驰,文辞注满我们心间。

须知哲学不是一门只同哲学家和数学家有关系的学科,它和我们所有人都息息相关。的确,我们大多数人接受的都是经过了哲学处理的二手事理,而且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任何哲学。但哪怕最没有思想的人身上也蕴含着哲学。第一个说“牛奶洒了,哭也没用”的老太太,就是她自己那一路的哲学家。要知道她话里的意思就是“悔恨无济于事”呀。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蕴含其中。决定论者认为,你人生的每一步都是由彼时全部的你推动的。你不仅是你的肌肉、你的神经、你的内脏和你的大脑,你还是你的习惯、你的观点和你的理念。无论你对它们多么无知无觉,无论它们多么自相矛盾、多么不合理、多么有偏见,它们仍在那里,影响着你的行为,左右着你的反应。即使你从没有把它们化作语言,它们依然是你的哲学。而大多数人也许就该对此避而不谈——他们所具有的那一切几乎称不上思想,至少不是有意识的思想,而是一种模糊的感觉,一种就像生理学者不久前发现的肌肉感觉一样的体验,这种感觉和体验是他们从自己生活的社群中吸取的观念,他们还根据自己的经验对其略加修改。他们过着自己有条不紊的生活,有一团混沌的观念和感觉就够了,个中积淀着岁月的智慧,足以应对平常日子的平常目的了。但我一直力图创立自己的生活样式,尚当年少就致力于找出何为我必须应对的根本问题。我想倾力了解宇宙的基本结构;我想决定我必须仅仅思考此生还是来生;我想知道我是否自由,一空依傍,换言之,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塑造我自己这一感觉是否只是幻觉;我想知道我的人生是本有意义,还是要由我来努力为它赋予意义。于是,我就拉拉杂杂地读起了哲学。

我断言:一个人信什么根本无足轻重,上帝总不能因为人家是西班牙人或者霍屯督人,就去惩罚人家。我本来可以到此为止的,如果我当时不那么无知,可能就接受那种类似18世纪流行的自然神论了。可那些早就灌输给我的信仰是环环相扣的,只要其中一个看着反常,其他的就都跟着反常起来。于是,那整个骇人的信仰体系,它原本就不是建基于对上帝的爱,而是以对地狱的恐惧为根基,此刻就像纸牌屋一样轰然倒下,分崩离析。
无论如何,理智上,我不再信仰上帝了。一种新的自由让我感到狂喜。但我们信不信不是单凭理智,在灵魂的某个幽邃的壁龛里,对地狱之火的古老畏惧依然在摇曳、闪烁。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狂喜都掩映在那承自祖先的忧虑的暗影里。我不再相信有上帝,可骨子里,却依然相信有魔鬼。

我忘记是谁说过,每个作家都应记笔记,但切记不要去参阅它。如果你能正确地理解这句话,我觉得,个中确有真理。记下那打动你的东西,它正在你的智慧之眼前随着浩荡无尽的意识之流杂沓而过,你要把它分离出来,固定在记忆里。我们都有过不错的构想、生动的直觉,本以为有一天会有用,但由于太过疏懒而没写下来,它们竟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当你知道自己要做笔记时,相较于不做笔记,你观察起事物来会更加专注;在记笔记的过程中,词句汩汩而出,令你在现实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一方天地。使用笔记的危险在于,你可能会对其产生依赖,从而失去写作时着手成春的流畅与自然,后者是要听任被僭称为“灵感”的潜意识发挥到痛快淋漓时方得达致的境界。你也会常常不期然地将笔记生拉硬扯进文中而不问其是否得当。我曾听闻沃尔特·佩特曾撰有数量可观的笔记,记录自己博读与反思的心得,他将这些笔记分门别类保存好,当在某一主题上做了足够的笔记后,就将它们铺陈成一篇随笔。若果真如此,倒可说明为什么阅读佩特时每每会有逼仄之感油然而生。这或许是他文风中缺少黄钟大吕之音与真力弥漫之气的原因吧。就我而言,写详尽的笔记是绝佳的练习,我只遗憾,天性慵懒使得我未能更加勤奋地记笔记。若能机敏、审慎地加以运用,笔记定有用武之地。

欧洲大陆有个可爱的风俗。当一个取得卓越成就的人到了古稀之年,他的友人、同侪、弟子(如果有的话)会合力为他撰写一部贺寿文集。但,在英国,我们对杰出之士并无这样的善祝善祷。充其量,举行个宴会,并且只有在其人确实堪称卓尔不群时,才不能不如此。这样的宴会,我曾在H.G.威尔斯七十寿诞时躬逢其盛。那次来道贺的有几百人。萧伯纳做了即席演讲。他身材修长,仪表堂堂,须发都白了,仍然皮肤光洁、眼神清朗;他岸然傲立,双臂交抱于胸前,以他那种调皮的幽默说了好多令当晚来宾和其他听者觉得难为情的事。他浑厚的嗓音、精妙的演说技巧交织出令人忍俊不禁的趣话,而他那口爱尔兰乡音则同时突出与减弱了他的刻薄。H.G.威尔斯的鼻子贴在演讲稿上,高声读出演讲词。他一边愤愤不平地慨叹自己年事已高,一边又禁不住怒气冲冲地抗议出席者可能怀有的一种想法——认为举行宴会庆祝七十华诞意味着他心甘情愿息影林下了。他申辩说,自己一如既往准备推动世界迈向正义。
我自己生日那天没有举行庆祝活动。上午我照常工作,下午到屋后那片幽独的林间散步。我从未能找出这片树林神秘、魅人的原因。它们与我见过的那些林木迥不相同,它们的静默似乎更沉更烈。生机勃勃的橡树缀满绿叶,铁兰的灰色流布周身,仿若罩着褴褛的裹尸布。这个季节的橡胶木叶尽脱,野生楝树簇生的浆果都已干瘪。林间屹立着几株松树,超拔于低矮的众树之上,浓绿如火。这凌乱的、恣意生长的林间弥漫着一缕清奇,独行其间也不觉孤单,心头萦回一丝恐惧,隐然觉得一群看不见的生灵,似人却又非人,正在你身畔振翅而飞。一个影影绰绰的东西正在树后蹑手蹑脚地溜出来,默默看着你走过。周遭悬念密布,仿佛已埋伏就绪,只待某物来临。
我回到屋内,为自己沏了杯茶,开始读书,一直到晚餐时候。饭后,我又读了会儿书,玩了两三局单人纸牌,听了会儿广播新闻,拿了本侦探小说就寝。而读完那本小说后,我就睡了。除却和我那几个黑人女佣说过几句话外,当日,我未尝与一人接谈。
我就这样度过了自己的七十岁生日,我原也希望如此。我沉入冥思。
两三年前,我和丽萨一起散步,不知为什么,她谈起每一想到老之将至,就充满恐惧。
“别忘了,”我对她说,“当你老了,现在让你觉得人生美好的林林总总,你都不想做了。但老也有老的好处。”
“什么好处呢?”她问。
“哦,你几乎不必做你不想做的事了。你可以欣赏音乐、艺术和文学,体悟虽与年轻时大相径庭,但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观察那些身外事可以得到很多乐趣。若说快乐没那么活色生香了,可痛苦也不那么锥心刺骨了。”

如今,我离死又近了十年,对死的了解却不比十年前多。的确,有时,我觉得自己每件事都做得太频繁,认识了太多的人,读了太多的书,观赏过太多的绘画、雕塑、教堂与华美的屋宇,聆听过太多的音乐。我不确知上帝存在与否,证明其存在的论证无一令人信服,而伊壁鸠鲁于往古之时既已指出,信仰在于切己的体悟。那种切己的体悟我却从未有过。而任何人都尚未令人满意地解释邪恶缘何得以与全能至善的上帝相容共存。一度,我为印度教里那神秘的“中”这一概念所吸引,它相、慧、福兼容,无始亦无终。同由人的愿望设想出的其他神祇相较,我更愿意相信它。但我认为它只是一个宏伟的幻想,因为从第一因推演出世界的繁复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但当我想到宇宙的浩瀚,想到个中难以计数的星辰以及星与星之间成千上万光年的距离时,我敬畏、心折,而我的想象无从构拟出它的创造者。我甘愿将宇宙的存在当作人的智力无望解决的谜。至于生命之存在,我相信,存在心身一种物质,它蕴藏着生命的胚芽,而其心理方面就是纷繁复杂的进化一事的来源。但生命的目的,如果有,会是什么呢;生命的意义,如果有,又会是什么呢,我却依然一无所知。我只懂得,哲学家、神学家以及神秘主义者所言无一说服我。而如若上帝存在并且关怀世事,那么,可以确信,他一定通情达理,以宽容的态度对待人类的弱点,就像一个明智的人那样。
那么,什么是灵魂呢?印度人称其为“宇宙灵魂”,认为其始自永恒亦绵延至永恒。与说它创造于个体受孕或诞生之时相比,这一说法更易相信。他们认为“宇宙灵魂”具有“真如”本性,源于斯亦终归于斯。这是个怡人的遐思,没有谁能懂得更多了。“宇宙灵魂”牵涉转世轮回这一信仰,而转世轮回又为邪恶的存在提供了人类智慧所能想出的唯一合理的解释。
它将邪恶视为对前世罪愆的报应。它并没有解释为什么全智至善的造物主竟愿或竟能产生罪愆。

但,什么是灵魂呢?柏拉图以降,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一而足,其中大部分只是对柏拉图设想的某种修正。我们不断地使用“灵魂”一词,想必是有所指的。基督教将其作为一种信仰,即灵魂是上帝创造的纯粹的精神质料,是不朽的。一个人可能不相信灵魂的存在,可还是会赋予这个词某种意义。当我自问,我所谓“灵魂”何意时,我只能回答用“灵魂”指代我的自我意识、我之为我的特质、我的个性,即由我的思想、情感、经验以及身体上的偶发事故构成的人格。身体的偶发事故会影响灵魂的“体质”,我觉得这一想法会令很多人却步。但我本人对此却笃信不疑。如果我不结巴或者能高上四五英寸,我的灵魂将颇为不同。我下颌有些前突,而我小的时候,人们不知道在下颌还有可塑性时,这一缺陷可以通过戴金属箍来矫正。如果他们知道,我的相貌就会是另一副样子,我那些同伴对我的反应也就会不同,因此,我的性情、我对他们的态度也会两样。然而,能被一副牙具矫正的灵魂又为何物?我们都知道,如果不曾机缘巧合遇上某某人,或不曾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出现在某个特定的地点,我们的生活将会有多么大的改变。而我们的性格、我们的灵魂亦然,也会是另一番气象。
无论灵魂是品质、情感、怪癖以及诸如此类东西的聚集物还是纯粹的精神质料,性格都是其可感的外在表现。我想人人都会同意,不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的,苦痛总归会影响性格。我曾认识一些人,于贫困潦倒、籍籍无名时,他们满怀嫉妒、苛刻无情、吝啬自私,但在功成名就后,却变得慷慨大度。银行户头里有了点儿钱,略略尝到了点儿成名的滋味,难道就能使他们灵魂伟大起来?相反,我也认识一些人,他们曾体面、可敬,但当贫病缠身时,他们却开始说谎、欺骗、易怒、怨毒。因而,与身体偶发事故紧密相关的灵魂竟能脱离身体独立存在,对此我难以置信。你看到死人,几乎马上想到看他们那副样子就是真死了。
有时,我会被问及是否愿意再重新活过。整体而言,我的一生还算顺遂,也许比大部分人都要好,但我还是看不出重活的意义来。那会像将读过的侦探故事再读一遍一样无聊。但假设真有轮回,真有这为四分之三人类所明确崇奉的信仰,而人又可以选择是否开始新的尘世生活,那么,在过去,我有时会想,我倒是愿意趁此机缘去体察环境及精神与肉体的癖性阻碍我尝试的经验,学习我没有时间和机遇学习的东西。但现在我却宁愿拒绝。此生足矣,我不相信永生也不向往永生。我愿意迅速地、没有痛苦地死去。随着我最后的呼吸,我的灵魂也带着它的渴望与耽溺归于虚无,若能确信这一点,我即心满意足。伊壁鸠鲁写给美诺西斯信中的一段话我一直记着:“务必习惯死对我们毫无意义这一信念。因为善恶存于感觉,而死褫去了感觉。因此,正确理解‘死对我们毫无意义’将使这易朽的人生变得有趣,倒并不是因为它增添了无尽的时间,而是因为它去除了对不朽的执念。对一个人来说,若他能真正理解不活并没有什么可怕,那么,活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而正如霍布斯所说,并不仅仅在野蛮时期,人们的生活才孤独、贫穷、恶劣、残暴、短暂。从古至今,很多人在来世信仰中找到慰藉,平复自己暂居这悲伤的人间时所遭遇的恁多苦难。他们很幸运。信仰,对信仰者而言,解决了理性无从解决的难题。有些人将一种无可非议的价值归功于艺术,说服自己相信以人生的苦难换得光辉的诗章、璀璨的画卷——所付代价并不高昂。

在艺术中,人们找不到对那在《传道书》中早已获得不朽表达的悲观的慰藉。我以为,在直面世界的疯狂时,人所展现出的英风豪气中有种比艺术之美更伟大的美。当帕迪·非纽肯一边向死亡俯冲,一边向自己中队的飞行员们传送“就这样了,伙计们”这一信息时,我从他无畏的姿态中发现了这种美;当奥茨上校在极地的暗夜中宁愿赴死也不拖累同伴时,我在他的冷静决绝中见识到这种美;海伦·瓦利亚诺,这个既不年轻、俊俏,也不聪明的女人,宁愿遭受惨无人道的严刑拷打、宁愿死,也不出卖自己的朋友,而且她为之献出生命的并不是她自己的祖国,在她的忠贞里,我看到了这种美。帕斯卡尔曾写过一段著名的话:“人不过是根芦苇,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将他毁灭,一丝风、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会死去,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我觉得现在“尊贵”这一观念有些失格,我认为这个法文的词译成英文中的“高贵”更恰切。有种高贵并不源自思想。它更天然。它既不取决于文化也不依赖教养。
它植根于人最为原始的本能。面对它,上帝,若真是他创造了人,会羞耻地藏起头。人尽管有种种缺陷与原罪,但也不无精神的辉煌,明白这一点,人就不会绝望了。
但这些都是凝重的话题,我纵使有能力应对,在这里也并不合宜。我像在战时的码头上等船的过客。我不知道哪一天起航,但已准备好即刻登船。城中的景致没有造访也只得作罢。我不想去看那精美的新高速路,我将永远不能在上面疾驰了;也不想去看宏伟的新剧场,虽然它设施现代,我将永远不能在里面一坐了。我读读报纸,翻翻杂志,但若有人借给我一本书,我会拒绝,因为没有时间读完,毕竟,旅途在即,我没有心思读书。我会在吧台或牌桌上认识一些人,但我不打算同将分别的人做朋友。我正振翼归去。

我已拥有精神的独立。
我已学会走自己的路,而不去理会别人怎么想。
我为自己争自由,也愿给别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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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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